1起混配农药中毒事故调查分析

2013-01-04 12:57姜红金
当代临床医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混配杀虫剂职业病

姜红金

(山东省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 276600)

2010年4月12 日上午12:00,接到卫生局电话,山东省莒南县某农药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三名工人均已入院抢救治疗。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派出专业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对中毒病例和某农药厂进行现场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中毒经过

经调查了解,三名农药中毒患者均为该公司农药甲拌辛混配车间的职工,该车间共有职工七人,除三名发生中毒外,其余四人未有中毒现象发生,中毒经过:三名发生中毒的职工甄某、葛某、刘某,中毒时间在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11日之间,年龄在20-51之间,上班天数为16-26天,三人均在甲拌辛混配车间工作,在岗时主要进行甲拌辛农药半成品的搅拌,因嫌操作时不方便,不愿配戴公司发放的防毒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在农药厂上班后平时经常感到头晕、全身不适,但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直到出现浑身无力或视野模糊等症状后才有家人陪同住院治疗。三人发生中毒时间均是当天下午下班后在家里出现症状的。其余四人均为上班少于六天的工人,经询问,尚未感觉到身体不适。见表1

表1 三名中毒工人中毒经过及症状表现

2 现场调查

2.1基本情况该公司占地二十亩,2003年10月开始建厂,2004年4月投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加工生产混配农药,主要产品农用杀虫剂10%甲拌辛粉粒剂,于2006年1月1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农药临时登记证。现有生产厂房8间,库房和办公场所为7间,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半成品→混配搅拌→分装→包装→成品,调查时该公司已经停止生产加工农药,同时发现:甲拌辛混配车间内无机械通风设施,无“必须带防毒口罩”、“注意中毒”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也无职业病防护安全操作规程;该公司劳保台账记录了防毒口罩,乳胶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的购进数量,但未见发放记录和使用记录,反而有普通纱布口罩和线手套的领发记录;整个厂区未见有男、女浴室。

2.2现场检测 根据职业卫生标准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要求和现场调查情况,选取两个采样点,打开聚氨酯泡沫塑料采样管,使用QC-4空气采样器,以1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采样后,立即封闭硅胶管两端,及时送交临沂市疾控中心检验室。根据GBZ/T160.7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见表2

表2 车间内甲拌磷检测结果浓度

3 临床资料

三名中毒患者均有腹痛、呕吐、瞳孔缩小、肌束震颤等症状体征,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到30%-50%,其中二例出现视野模糊,经县医院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度中毒。经给予阿托品、氯磷定、奇迪等药物对症和支持治疗,病情好转至痊愈后出院。经我们三周后随访性调查,三名中毒者愈后良好,没有发现迟发性神经病。经过调查,根据三名发病职工的职业接触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临沂市职业病诊断小组判定,该公司三名职工的发病是在有机磷农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业中毒事故。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生物监测指标。确认为甲拌辛中毒,参照GB7794-87《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定为亚急性中度有机磷农药中毒。

4 讨论

4.1莒南县以农业种植为主,是山东省主要农业区之一,农药用量比较大,九十年代以来,我县杀虫剂达到1375.74吨,较1990年增长了1.73倍。孙自喜等[1]发现在农药用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品种间结构也不够合理,有机磷类杀虫剂,仍占杀虫剂的主导地位,用量达80%以上。其次为除草剂和杀菌剂,与文献报道一致[2]。三名中毒患者均在配料车间上班后一个月内发病,症状相似,为典型的亚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调查时尽管已经停产,但车间内空气中混配农药中的甲拌磷(辛硫磷和甲拌磷混配成的混合有机磷杀虫剂甲拌辛无职业危害接触限值,故参考甲拌磷)检测值仍接近MAC浓度,存在引起中毒的可能性。

4.2经流行病学调查,3名患者除职业接触农药外,在此期间,在其他场所未有农药接触史。但是这三名中毒患者上岗期间不按照规定配戴公司发放的手套、口罩,甚至有时还用裸手去拌药。这一方面说明了工人职业健康知识的贫乏,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企业负责人没有对工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方面的知识培训,从手套发放记录上就可以看出,根本就没有给工人发放过防毒口罩,买来防毒口罩只是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的。

4.3进行杀虫剂甲拌辛半成品(粉粒)混配时,辛硫磷和甲拌磷均是粉末状的固体,细小的混配甲拌辛粉尘,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亦可通过皮肤接触进入体内,特别是4月份以后天气逐渐变热,工人在干活时汗毛孔扩张,农药越易通过汗孔进入体内,经皮吸收是主要中毒途径;虽然现场检测甲拌磷浓度合格,经过一段时间皮肤、呼吸道的吸收,体内剂量达到一定值后,农药中毒事故就发生了。徐健[3]报道有机磷农药中毒在脱离作业环境,皮肤彻底清洗后 ,一般不会继续吸收,这一点不同于经口中毒。所以应该建立下班洗澡制度。每天工作10小时,这也大大增加了工人接触吸收农药量,也增加了中毒的几率,所以应该缩短工人工作时间至6小时/天。GBZ2-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接触限值》无甲拌辛标准,但甲拌辛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辛硫磷和甲拌磷,而辛硫磷亦无标准,经上报省职防院,可以甲拌磷标准参考。甲拌辛应用非常广泛,应该尽快制订标准,让我们在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时做到有据可依。

4.4中毒事件发生后,卫生局、安监局、工商局均立即做出反应,进行了处罚。但是,罚款不是目的,该公司应该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生产,应立即组织作业场所的全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执行岗前、岗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定。并且应该在配料车间、分装车间添设机械通风设施。为职工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长胶手套、防毒口罩、防护镜等。在醒目处安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牌,添设浴室。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建立完善并落实职业病防护的有关制度和措施,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甘文奇报道[4],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示范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和淘试对人畜毒性高、残留期长、安全性差的农药。混配农药毒性较大,应尽量停止生产。

[1] 孙自喜,全建瑞,史汉云,等.临沂市农药使用现状与治理对策.农业网络信息.2006,5:166-167.

[2] 林铮,黄金祥,朱秋鸿.山东省两乡村急性农药中毒的调查.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5,23(2):149.

[3] 徐健,张铭强,管湘建.职业性亚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治体会.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3,21(2):76.

[4] 甘文奇,陈曙吩,陶炳根.谈我国混配农药中毒的预防对策.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1,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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