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 以 “四实”新风践行群众路线

2013-01-30 12:57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3年9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司法法治

■张 进 (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造福群众、服务群众是党承担的最大使命,脱离群众、背离群众是党面临的最大危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主要表现的“四风”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解决不好,不仅党的形象受损,群众利益受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会半途而废。这次中央开展以清廉务实为民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扫除“四风”之害、净化优良作风的雷霆之举,更是夯实执政根基、升华执政理念的长治之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本质上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司法行政干部都是直接从事群众工作的干部。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反对“四风”乱象、扫除“四风”毒害,就必须大兴求真务实、见底落实、为民朴实、廉洁纯实的“四实”新风,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问题、满足群众需求、树立群众信心,切实增强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一、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群众利益和党的利益高度一致,维护群众利益,就是捍卫党的利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当好群众的“组织部”,在出实招上下功夫,在办实事上下深水,在求实效上下狠力,以求真务实之新风刮散形式主义之歪风。要立足于维民权,健全法律援助城乡网络。党的事业是靠贫苦农民和一线工人等困难群众起家,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困难群众、懈怠困难群众,更不能抛弃困难群众、漠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是党领导下的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是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保障。要加大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加密村 (社区)和产业园区法律援助站点布局,尽快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求援成本。要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条件,降低援助“门槛”,畅通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增加群众求援范畴。要立足于护民生,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关注民生、关爱民生是党诞生以来传承至今的优良传统。法律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保驾护航的关键作用。要围绕“北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坚决维护群众在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就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进民利。要围绕当前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开展应急保障法律服务,为灾民安置、生命救援和群众财产保全、身份认证等工作提供法律鉴定和公证服务,提高安置补偿等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要立足于安民心,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民心稳则社会稳,民心安则天下安。社会稳定不仅是群众的迫切心愿,也是党和政府的使命职责。司法行政部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复制的特殊作用。要紧紧依靠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转化为传播和谐理念和法治思维的群众工作。要调动群众力量,吸收群众参加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开放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维护和谐稳定的自觉性。要发展壮大群众性的人民调解队伍,完善“一体两翼”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快组建各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打牢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

二、解决群众突出问题,必须大兴见底落实之风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解决群众问题。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原因大多源于不同主体不依法办事、不守法行事,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建设的牵头部门,就是要切实抓好平台建设,为群众学习法律、寻求法律、应用法律提供便捷通道,运用法治手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建好法律服务应用平台,解决“用法难”。便捷寻求法律救助、无偿享受法律服务是城乡群众期盼已久的愿望。要大力推广村 (社区)和住房保障小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将服务触角直接延伸到基层。要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心理矫正、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打破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失衡的局面,切实解决“用法难”“用法贵”的难题。要建好法治大讲堂平台,解决“学法难”。无障碍学法是无条件讲法的前提,也是许多群众的心愿。要针对不同群众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多用视频少用专栏、多讲故事少讲法条、多发用品少发资料,使群众真正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提高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群众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真正形成“人人学法、处处学法、事事学法”的生动法治氛围。要建好法治文化推广平台,解决“寻法难”。大力推广村 (社区)“7+3”计划,按照“一县一品”和“一线一貌”的总体思路,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底蕴浓厚、规模适度的法治文化广场、游园等基础设施,在丰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中传播法治理念。规划建设集法治成都规划展览馆、法治文化博物馆、法治建设陈列馆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治文化综合展示基地,为群众提供现代化的法治文化体验场所。

三、满足群众现实需求,必须大兴为民朴实之风

民之所需,党之所求。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党的事业不断进步的动力。当前,“首位城市”建设高潮迭起,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并逐渐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主导需求。司法行政部门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大兴为民朴实之风,当好群众法律服务供给的“后勤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广泛的优质服务产品。要发展高端法律服务业,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要围绕“首位城市”建设实施法律促发展主题行动,确保“两个跨越”平稳顺利推进。要引进一批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导本土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国际资产并购、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等新兴业务,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中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要建设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需求。推进市级法律服务中心和区 (市)县标准化法律服务大厅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市级法律服务综合功能体规划建设,形成功能齐备的法律服务公共产品供给中心。打造乡镇规范化法律服务站点,加大法律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力度,形成以市级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区 (市)县法律服务大厅为主体,司法所和村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触角,法律服务信息平台为纽带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充分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要开发新型服务载体,满足群众新生需求。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更新服务手段,使法律服务跟上网络时代的进化、跟上服务形态的衍化、跟上群众需求的变化。要推动网络法律服务在线平台升级改造,加快建成集法治文化网上展播、法律援助网上受理、法律服务网上预约、服务质量网上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要研发推广法律服务手机客户端软件,特别是加强国内首款免费手机法律服务软件“法律服务一点通”的应用推广力度,为群众提供“随手可得”、“唾手可及”和“召之即来”的便利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由硬件平台向软件平台延伸、由现实社会向虚拟空间延伸、由电脑网络向手机用户延伸,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满足各类人群的服务需求。

四、树立群众坚定信心,必须大兴廉洁纯实之风

民心连着党心。践行群众路线,首在坚定群众信心。过去,党依靠群众的信任,战胜了中外反动派,建立了新中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依靠群众的信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胜利推向二十一世纪;当前,党仍然要依靠群众信任,实现伟大“中国梦”。司法行政事业要持续发展,司法行政工作要跃上台阶,也必须依靠群众信任,必须取得群众信任。取得群众信任,要靠扎实的业绩,更要靠过硬的作风,特别是廉洁纯实的作风。要多到困难最集中的地方,在疾苦声中树立廉政自觉。把“挂帮包”活动当做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选派年富力强、作风正派、思路敏捷、素质过硬的同志挂职包村,要求领导干部援助包户,坚持资金、资源、智力向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倾斜,切实帮助相对欠发达村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多走诉求最复杂的领域,在使命感中践行廉政准则。积极开展“司法局长四进”活动,班子成员要主动进园区、进村社、进信访大厅、进政务中心等群众诉求较集中、较复杂的区域,主动收集和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特别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在化解不稳定因素中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多想情况最严重的问题,在紧迫感中争当廉政先锋。把心思放到最困难的问题上,放到最艰巨的任务中,放到最严峻的挑战里。要围绕特殊人群管控、基层司法所建设、干部成长培养等一系列困扰已久的问题,多想办法、多想计策、多想出路,不给腐败思想和行为留空间、留时间、留心间,用殚精竭虑、锲而不舍的精神塑造司法行政干部一心为公、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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