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以南京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2013-01-30 14:21课题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监督建设企业

课题组

近年来,南京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纪律监督工作试点的意见》,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构建“廉基工程”,蹚出了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得到了省和中纪委的肯定。

按照“点上突破、面上覆盖、质上提高”的工作思路,南京市培育了一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园区纪律监督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解决这些典型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来带动全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截至2012年10月,全市建立党的纪律监督组织的非公企业总数15682家,成立纪(监督)委163个、纪检小组222个、纪律监督员(指导员)3188个。在基本完成组织覆盖基础上,不断提升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的履职能力,努力打造具有南京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工作品牌。三胞集团就是在市纪委指导下开展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的一个典型,他们的经验先后在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调研》、中纪委《反腐倡廉建设》、中国社科院成果要报《领导参阅》等媒体上发表。

三胞集团是南京市民营经济领军企业,2013年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4位。①三胞集团在南京市第一个成立纪监委,并主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创新,破解了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难题,积累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了有价值的现实启示。本文拟通过对三胞集团的做法的分析,展示南京市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性实践与经验。

一、从三胞集团看南京市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实践

南京市纪委在指导各非公企业纪监组织开展工作时要求明确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准确履行职能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有效助推企业发展。三胞集团纪监委根据市纪委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创出了一条有效的工作路子。

(一)合理界定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职责,制定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战略。三胞集团纪监委成立后,首先把职责界定为:协助企业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企业党员进行思想、宗旨、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开展案件检查工作;负责对干部考核作出廉政鉴定;维护企业的正当经营行为,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廉洁经营,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据此,集团党委和纪委确定了反腐倡廉“1122”工作思路,即要遵循一个指导思想:防止利益冲突理论;坚持一个工作准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履行两个基本职能:引导和监督的职能;达到两个终极目的: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

(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按照工作思路,三胞集团逐步形成了符合企业特点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体制。按照党章规定和企业党员分布情况,三胞集团党委书记由集团总裁兼任,一位副书记兼任纪监委书记,其他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分别担任集团各部门或公司的高管。各分党委、党支部设立相应的纪检组织,形成了领导反腐倡廉的领导体系。二是集团纪委和独立监察室联署办公。三胞集团纪委采取和独立监察室联署办公的方式,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督。实践证明,纪委和监察室组合起来,能够使企业的党纪检查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结合,有助于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能够利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两个职能,有利于全面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层次;能够避免机构人员重叠、工作内容重复,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双重管理制度。三胞集团党委和纪监委十分尊重地方党委和纪委,主动向所在区党委“两新工委”汇报工作,取得支持,纪监委在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地方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借助区纪委的资源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也得到区纪委的指导和帮助。

(三)将纪检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以风险防控促合法经营助平稳发展。三胞集团纪监委把建立完善内控体系作为预防和防范腐败的基础工作,把内控制度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和监督检查的途径,把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反腐机制,构建企业反腐倡廉基本框架。建立人才形成机制,党委参与三胞管理学院的工作,科学发掘和培养各类管理人才,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财务预算机制,规范各种资金使用规模,如实反映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建立经营预警机制,形成规划、决策、执行和监督四种权限分设和制约的格局,及时反馈和调节各平台出现的问题。建立违规查处机制,董事长、纪监委、独立监察室设有网络投诉邮箱和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和其他员工反映的各类信息;坚持“有章必循、违规必查”,加强日常巡视工作,查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二是监督和查处与合法权益相冲突行为,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制定《关于高层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三胞集团内部监察工作条例》、《三胞集团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三胞体系干部约谈制度》、《信息反馈及内部举报制度》、《三胞体系“三省”管理制度》等,加强对企业高管廉洁自律的监督和要求,鼓励员工监督集团的经营管理行为。三是监督检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犯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公司纪委加强对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内部人员的违规问题,并将典型案例或检查结果在内网通报,起到警戒作用。2011年以来集团纪监委指导独立监察室查处了130多件投诉举报,处理了各类违纪违规人员近300人。纪监委还根据查处中反映出来的管理漏洞,提出警示性建议,提供给相关部门整改,仅2012年就提出34条,获得了集团总裁室成员批示36次。

(四)将纪检工作融入企务监督之中,以企务监督促劳资和谐。三胞集团把构建互利共赢、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纪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集团党委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团结凝聚员工,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为己任,努力成为员工群众的“精神支柱”。 开展“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认识到非公经济的重要社会价值,从而自觉“爱企业”;认识到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正确的战略决策,同样也需要具体的行动策略,从而自觉围绕实现集团确定的奋斗目标,用自己的聪明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完善和创新工作,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集团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雇主”。

(五)将廉政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以企业文化促廉洁兴企。三胞集团将“预防”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紧扣“人、财、物”和基建、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廉洁意识和廉政素养。同时,借力企业文化创新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把守法、诚信、廉洁的理念融入到企业员工的行为意识之中。在廉政教育内容上,把“三胞文化”作为统一员工思想的基础。“三胞文化”崇尚“向上、自省、平衡”的价值观,倡导“厚道、讲理、明目”的做人准则,讲究“胆大心细、勤奋思考、广泛借力、心态公正”的办事方法。为了不断巩固和强化“三胞文化”的影响力以及制度化,集团党委和纪委重视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设“三胞学院”满足员工提升文化业务素质的需要;开展各项文化专题活动、公益性社会活动、常规性的评优活动,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文化的作用发挥。经过多年努力,“三胞文化”已渗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之中,成为员工“精神家园”的主心骨和行为规范。特别是在集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中,每月都要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三省报告”,由上两级分管领导审阅,已经成为预防不良风气侵蚀,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动力。

二、三胞集团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的经验启示

南京市在抓试点、抓覆盖、抓提高的新途径、新内容、新机制上取得的显著成效,对非公企业的科学、和谐、健康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三胞集团纪检组织把支持、保护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出发点,注重发挥党员对和谐企业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全面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文化建设、民主管理、经营风险防范、社会责任诚信履行。三胞集团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理论依据创新,是确立科学工作思路的思想前提。非公企业的资产是私人所有,企业是一个多元化利益的共同体,党组织不参与决策,需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不能因某一方而损害其他方的合法利益。非公企业这些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们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能照搬国企或党政机关的做法,否则就会成为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对南京市非公企业的调查发现,理论困惑是制约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三胞集团纪监委把国际上通行的反腐败理论“防止利益冲突论”引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廉政建设,将企业内的利益分为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利益和非法利益,设计防止非法侵吞企业各类合法利益选择,具有突出的理论创新特征。推进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探索性实践,缺乏可以借鉴的现成做法和经验。三胞的经验表明,进行思维转型,加强理论创新,探索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和纪律监督的新路子,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解疑释惑,是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前提。

(二)创新组织建设形式,是建立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基础工作。三胞集团等先进非公企业建立纪检组织的实践经验证明,结合企业发展需要进行组织建设创新,在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这是加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保证。一是把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纪检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非公企业党的纪监人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班子等管理层任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等管理层中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的纪律监督组织任职。二是纪检组织与企业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资源整合的要求,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与企业监察机构、监事会办事机构等部门联署办公,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三)正确进行职能定位,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非公企业的前提条件。三胞集团的实践证明,把自身职责正确定位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非公企业科学、和谐、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监督和政治引领作用,是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有所作为的根本所在。一是纪律监督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三胞集团在企业发展“顶层设计”时就规划了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中,将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深入地融入三胞体系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果。二是政治引领企业和谐发展。三胞集团积极搭建管理者、职工和党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反映意见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诚信互助的和谐劳资关系;加强企业主与企业股东、职工代表的有效沟通,协调处理和解决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维护投资者和企业主的正当权益,推动了企业和谐发展。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廉洁从业为重点,既保证企业诚信守法、又促进企业高效运转,使反腐倡廉建设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业主所理解。

(四)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是工作活力高涨持久的根本保障。三胞集团的实践证明,为实现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需要探索和创新建立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廉政建设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创新和丰富廉政教育内容。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以廉洁文化带动和促进企业文化品牌建设,保证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企业团队精神塑造中,倡导和培育以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营造崇廉、树廉、守廉的文化氛围,更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了驱动力,一举多得。二是“开放式党建”,促进纪检工作与经营工作双向互动,党群活动一体化。建立“开放式”的非公企业廉洁监督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由纪检、审计、法务、工会等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尊重职工主体地位,依法保障职工的各种权益,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强化职工监督。加强社会监督。扩大向社会的开放,吸收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和全社会公民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实施监督。加强网络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

三、当前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深入探索的几个问题

全国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着多种问题交织的复杂局面,存在着一些困扰、难题和亟需补强的薄弱环节。比如企业纪检组织赢得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有待加强,织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理念认知、组织体制、工作力量、工作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

(一)对非公企业纪检的职能定位和内在规律的认识仍存在困惑。当前仍有部分非公企业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基于利益冲突而对纪检组织怀有抵触情绪。有的企业主甚至担心,在非公企业设立的纪检组织会不会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抵触情绪和思想疑虑的产生根源在于非公企业内部的利益多元,情况比较复杂,非公企业对企业纪检组织代表谁的利益、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应该发挥怎么样的作用等问题还没有弄清楚,更缺乏统一认识。企业主对纪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程度不同,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这一工作的不平衡。这一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解决,并以理论突破为基础,认真思考如何拓展非公企业纪检工作的空间。

(二)非公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形成了挑战。非公企业面广量大,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尚未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频频发生职务侵占等腐败现象。越是小企业、家族企业,管理越薄弱、越随意,虚列开支、账实不符、弄虚作假等现象突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不利于非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因素,催生了与非公企业相关的腐败问题。一些非公企业为追逐利润或逃避检查,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企业内部涉及领导干部腐败的案件日益增多,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主要是帮助企业主管好内部的腐败问题,而让内部员工监督管理层甚至企业主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纪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比较突出。如何引入嵌入性治理理论,实现纪检工作在非公企业中的完美嵌入?这对非公企业纪检工作力量的提升提出了要求。当前非公企业的纪检工作中,纪检书记选配难,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员流动性强,党员廉政教育管理难度较大;有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开展活动不够正常,纪检工作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导致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理想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在非公企业,企业主或出资人的权威不可动摇,纪检组织会不会成为摆设,其实际作用到底有多大?很多非公企业本身设有内部监督机构,新设立的纪检组织与这些部门应如何实现有效整合?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结合实践进行深入探索。另外,企业纪检工作人员工作经验缺乏,风险意识、制度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四)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在工作机制上需要预防形成新问题。根据利益冲突理论,利益冲突是非公企业反腐倡廉是否有成效的决定性因素。比如,一些非公企业聘请党政机关退居二线或者退休的领导干部到企业从事纪检工作。在确定人选方面,就需要注意如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相关规定以防止利益冲突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避免非公企业纪检人员拿着企业的工资,只站在企业的立场,只为企业说话,为企业办事。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新问题,要有前瞻性的预判,做出提前的思路设计,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搭建统一的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五)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导致激励非公企业廉洁守法经营的环境不力。寻租理论与逆向寻租理论、权力腐败理论告诉我们,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是导致非公企业不能守法经营的外部环境,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监管部门对非公企业过度执法和疏于管理、监督不力的现象并存,处理手段单一,以罚代管、一罚了事;一些职能部门搞区别对待,非公企业无法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中小微企业更不时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少数基层公职人员权力寻租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诚信体系缺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营造、优化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政治环境、制度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现实必要性。

五、进一步探索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当前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廉政建设理论的基本原则指导下,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径。一方面,根据嵌入性治理理论,要在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中谋划非公企业廉政建设,使之与社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大局相结合,与信息化惩防体系建设相对接,实现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根据廉政建设系统理论,构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新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整个链条中的每个要素有效地衔接起来运转起来,提升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深化宣传教育成效,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主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对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高度认同,形成工作推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结合非公企业的特点,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大力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课教育、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多种形式,并形成制度,提升反腐倡廉教育规范性。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构建起一套分类分层次教育制度体系。廉政教育的主要对象是企业“三重人员”(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更应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要建立评优表彰制度,宣传表彰积极支持非公企业纪监工作的企业出资人,形成非公反腐倡廉建设的榜样示范效应,提高非公企业对参与纪检工作的热情。要向企业党员宣传党建工作知识和党纪党规知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使广大企业党员、职工和企业主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二)建立责任机制,创新非公企业组织管理模式,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我们一般可以从法律、机构和战略三个层面来评价一个国家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其中,机构是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能的主要依靠力量,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执行和战略的实施起到了基本的组织保障。纪检机关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反腐倡廉组织建设,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制度在非公企业中的关系性嵌入、结构性嵌入、资源性嵌入。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制。纳入企业管理制度轨道,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使之具有明确的约束性。二是理顺隶属关系,明确工作管理权限。协调股东、管理者、员工等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关系,建立适应非公企业特点的组织管理模式。形成单位管理、社区管理、代行管理等形式的形式多元、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管理网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贯彻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双重领导,帮助企业组建和指导纪监组织开展活动。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指导非公企业通过单独组建、行业联建、区域联建、楼宇联建以及挂靠建立等做法建立纪检组织。四是对新建纪律监督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非公企业建立纪监组织的审批程序、组织成员构成、组织任期、成员产生与变更等的规定,坚持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帐、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的“五有”标准,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三)构建支持体系,遵循绩效驱动逻辑,助推纪检组织提高履职能力的实效性。如何使反腐倡廉建设成为非公企业的自主行为?有学者提出了绩效驱动逻辑理论,即企业反腐不仅要有“认同驱动”的机制,还需要有一种“绩效驱动”的逻辑。 要以促进企业发展和服务职工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促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经费支持。党委要把推动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经费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支持。二是加强人才支持。对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成员实行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双重培养,实现培育典型与培养干部的互促双赢。按照“上下交流、交叉挂职”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推荐业务能力强的退休纪检干部到非公企业挂职从事纪律监督工作;非公企业可选派人员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建立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者人才库,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三是加强内部关系协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党委统一领导、企业主大力支持、纪律监督组织督查协调、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帮助非公企业的业务、财务、人事、审计等部门与纪律监督部门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引导纪检组织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经营管理渗透。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助推企业发展,保证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融入性。防止利益冲突是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创新的核心问题。只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功能,才能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构建分类、分层次的教育体系和健全的教育机制,促进非公企业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廉洁文化带动企业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企业团队精神塑造中。二是构建权力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顺应监督方式的多元化和科技化的趋势,坚持“开放性”原则,吸收各种力量参与监督权力,特别是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廉洁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证非公企业党员认真遵守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党的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监督主体的组织机制,强化企业员工的民主监督,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保证纪检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三是构建惩治腐败机制,积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企业内部腐败行为,拓展监督手段和方式办法实施企业内部监督,查处职务侵占和企业内部冲突;完善并严格执行惩处行贿行为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办发生在非公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四是建立源头防腐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人事、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学习、营销以及岗位职责管理等各项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五)建立整合社会资源机制,营造廉政的政治社会环境,保证非公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性。强大的社会合力是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要促进社会风气特别是政府风气的好转,促进非公企业廉洁风气和政府作风、行业作风以及社会风气良性互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社会氛围。一是在政府和企业层面上,要建设修炼内功、强化伦理、防控腐败的责任政府。责任政府制定公平的市场规则,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带头遵守市场规则,做反腐倡廉建设的模范;责任政府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公职人员的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层面上,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敦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廉洁企业廉洁行业,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扩大纪检监察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覆盖面,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形成长效机制,提高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为企业跻身激烈市场竞争、推动经济转型提供坚强保证。三是在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层面,加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和廉政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的廉洁之风。

注释:

①本文中所引用数据均为南京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纪律监督工作几次座谈会纪要(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2012年9月28日;2013年3月12日)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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