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刺史胡质清廉说检察官廉洁自律

2013-01-30 15:23刘志成
中国检察官 2013年19期
关键词:清正廉洁刺史检察官

文◎刘志成

从刺史胡质清廉说检察官廉洁自律

文◎刘志成*

在中华民族悠久吏制史中,后人传诵着无数的监督者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刺史[1],三国及西晋初期的胡质、胡威父子俩皆以清廉著称于世,就是突出的典范。据《三国志·魏书二十七》[2]和《晋书·列传第六十》[3]记载:魏文帝时代的胡质曾任东莞太守、荆州刺史等职,对上从不逢迎拍马,对下既关爱又严格要求,靠自己的清正廉洁和勤勉政绩得到赞誉与重用;坚持俭朴生活信念,不贪身外之财,死后家无余财;表率后人,严厉教子不溺爱;不依附权贵,谨慎交友。胡威从小受父亲胡质的影响,有志继承和发扬其父的清廉美德,在任徐州刺史、青州刺史等职时,同父亲一样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今,同样肩负监督职责的检察官要不负人民重托,履行好职责,除了职权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外,必须加强廉洁自律的自我修养,不妨从胡质父子对官职、亲人、钱财、交友等问题处理中,学学并提升清正廉洁自律品格。

一、正直为官,不要钻营官职名利

史书记载:胡质在曹操当政早期虽然只是个不起眼的县令,但他勤勉务实,秉公执法,查办疑案不搞刑讯逼供,而是“察其情色,更详其事,检验具服”,以其职责使命察秋毫,洗冤屈,获“青天”之誉。后升为丞相东曹议令史、扬州治中、丞相属、吏部郎、荆州刺史等职,所在任内顾大局、体民生,治理有方,形成了“广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的富庶局面和“海边无事”的安定,死后还被“追进封阳陵亭侯,邑百户,谥曰贞侯”。评价胡质不仅“精良综事”能力强,依法办事,秉公断案,还能够正确对待职位权力,不逢迎拍马、贿赂上司、攀附权贵,靠自己的清正廉洁和勤勉政绩获得赞誉和升迁。

正如“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言,检察官也和其他公职人员一样,有着期待得到认可与晋升的愿望。这是无可非议的。但问题的关键是:靠什么获得认可与提升?这实际上包含着一个人的为官动机、目的问题。一个动机不正的官员,是不可能放弃利益追求的,也就不可能做到清正廉洁。对于以守护公平正义为要旨的检察官,既然选择从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检察官职业,首先必须有正确的“检德”心理,那就是:正直为检不在职务高低,秉公执法不看对象利益。现实中,不少检察人员对为什么从检的认识并不很清醒,职业操守就不可能坚定。看见同事同学甚至部下职位提升快,心理不平静、不平衡,不反省提高自己的能力与政绩,反而计较名利得失,钻营职位提升,以不正当方式亲近、吹捧乃至贿赂领导、拢络人心拉选票,或者尽干推过揽功,作秀浮夸,拉帮结派,诋毁他人之事。此等整日无心职责,尽事跑官要官者,在某些污浊环境里,可能能蒙蔽一些人,或者为“同类”与互惠,达到肮脏目的。但不为人后齿、不被民前敬,不应该为正直检察官所效仿。一个检察官特别是检察长,如果总想着官职权力,钻营升迁,那无疑是永不闲暇的“贪官者”,又何有时、有能履职担当?还隐忧着滥用职权的可能,污染官场晋升品质,形成恶性循环。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 “认为紧跟区委书记可以为自己今后的飞黄腾达铺平道路”,把“官帽子”看得比人权更重要,视书记说的比法律规定还硬朗,把职责使命当作升官晋级的筹码,不惜滥用职权,充当报复陷害举报人的权力奴婢,换取飞黄腾达的希望。[4]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教训是深刻的。

现代社会比胡质们所处的时代复杂得多,但检察官的责任和人民的期盼并无多少差别。要求检察官具有高尚的秉公执法品格,不为私心、私利失衡的意志是永远的。要为官,就不要想发财;要从检,就不要盼升官。因为百姓心中有杆秤,官职钻营、期望越大,往往失望越重越沉。只要在官清风正的环境下,勤奋工作就是“金”,德才兼备就可行。这应当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和努力的方向。各级检察官特别是检察长,必须养成正确的从检履职品质,应该切实有效地加强品德修炼,做到“五要八不”,即“五要”:要以廉洁从检为本份、要视责任担当为品德、要求养性补遗长能力、要把秉公执法当时尚、要依清正廉洁升职位;“八不”:不趋权附贵失品性、不为职位名誉乱心境、不因私利损大节、不以官阶认成就、不看“听话”判亲疏、不信作秀嘴巴功、不让巴结贿赂达目的、不使无德获升迁。我深信,只要检察官都迈开正直为官、清廉从检、秉公执法之步,各级检察长都真正从我做起,就能形成优良的廉洁从检文化,实现秉公执法、守护公平公正的法制秩序,推进法治中国梦的来临。

二、俭朴人生,不可动摇理想信念

信念乃人生的支柱。胡质是古代官吏中的信念坚定者,尤其在保持俭朴人生的信念方面,经得起时间检验,欲望冲击。史书记载:他从不看重钱财,不置家产,一生清廉俭朴,且知足、不攀比,就是得到奖赏,也都分发给部下,从不独占往拿到家里。其子胡威,只身一人骑着自家的小毛驴,行几百里来探望他,返回时仅拿出一匹绢给子“为道路粮”,毫无愧疚之意。死后家中没有剩余的资财,惟有赏赐的衣物、书籍。[5]其子胡威受父亲影响,小时候过着平民生活毫无怨言,完全没有如今“官二代”作派,长大后也是清廉俭朴为官。[6]可以说,胡质父子清廉俭朴人生信念,及其坚守意志是难能可贵的典范。

人活着,总有自己一定的认识和观念。当这种认识观念与工作责任和要求等元素相联时,就形成特定的理想信念,支撑着人们行为努力的方向。但现实的多样性,会给信念造成一定的冲击,使其表现出可变性,特别是年幼时确定的并未深思熟虑的信念。对普通人而言,信念的变化也许无关紧要,但对官员来说却影响重大。如果人生信念变得与为官的职责要求、纪律规定不相符时,就不适合继续在职,否则就要出问题,也会害自己。只有具有与职责使命要求相符的信念,且坚定不移的人,才可能成为清正廉洁的官员。

信念的力量是生命价值的源泉、是成就事业的保证。从大处讲,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永葆革命的理想信念,否则有违服务宗旨,不佩做人民公仆。从小处言,一个公职人员、检察官必须坚持艰苦朴素的人生观,养成并坚守知足、俭朴的生活理念,才能坦然面对“自愧不如”的他人他事,保持平常心,不因“错比”而失衡失范。正因为信念影响人的思维活动和行为方向与方式,如果俭朴生活的信念改变,追求钱财的贪欲就会随之升起、膨胀,很难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不掉入陷阱。事实上,许多检察官过去都是吃过苦的,如今的生活条件好多了,应该知足,享受快乐。只有知足,才不会失衡心态,失去心智。我国对检察官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高检院抓队伍建设、自身反腐败也是比较有力的。但这些年,违纪违法犯罪的检察官仍不少,其原因除了制度和环境等外在因素外,主要还是个人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克拉玛依市原检察长赵德军均犯受贿罪被判刑等案件之所以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放松了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的结果。应该说绝大多数违法犯罪检察官,原本都是有理想抱负、能力强的好干部,也正因为工作中创造了比较优良的业绩,才得到重用提拔。但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在各种诱惑面前,他们的理想信念动摇了,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丢弃了,追求钱财,攀比享乐,最终走上滥用职权的犯罪道路。这是常见常新的前车之鉴,忽视、轻视不得。

三、厚德爱家,不能溺爱纵容子孙

史书记载:胡质任荆州刺史时,家眷未跟随,其子胡威年小,随母留住在魏国京都读书,过着普通平民生活,没有官家后代常有的优越感与霸气。见子来探望,虽有亲热、情意,但多有教诲、嘱咐,临别不是赠与钱财,只“赐绢一疋,为道路粮”,以其勤政清廉品格和厚德家风教育、传递后人,让其自强、自立。也正因此,年少时胡威就有志继承和发扬其父的清廉美德。胡质到死虽然未给儿孙留下家财,也未为他们入仕当官铺路、搭桥。胡威深知父亲清廉高尚,理解其“不置家产”的爱。长大后胡威也做了官,屡迁至太守、刺史、尚书。他与其父一样,为官清正廉洁,理政勤勤恳恳,一般上朝参政都不坐轿,朝廷给他的俸禄年年都拿出一些救济灾民。他不仅将品德高尚的家风接了过来,还传了下去,子孙们都能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翻事业,实在可敬可效。

爱家护子是美德,乃责任,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特权家天下、钱财荫子孙”的封建陋习不可取。要让子孙有作为、超前辈,最需要的是传品德、授技艺,决不是留家产财富。溺爱、纵容出逆子,“富不过三代”是历史的总结与教训。如今中国,竞争激烈,为官父母希望儿女未来生活更好,乃人之常情。但如何让子孙品德才识兼备、能力处世有誉,是大有讲究的。成功的为人父母,给儿女的至爱是品行与猎枪,而不是钱财和“平整”好了的人生路。首先,育子始于小。要从小培养子孙不依靠,爱学、求知、长才的兴趣和危机意识,走自己的路;其次,教子先自修。要自觉不自觉地以自身遵纪守法、仁爱守信、自律自强等优良品格引导,并潜入、扎根子孙幼小的心灵,让其心智与身躯同步成大;再则,爱子多解惑。要对儿女重要关口(如升学考试、生理转变期、谋职就业、婚姻以及失误犯错等)重点关注关怀,共同分析问题,诚恳建议策略,让其安度险境;此外,及时鼓励增自信,平缓批评防重演等,也是很重要的。

当今检察官,国家给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虽不能比那些大款大腕,但养家糊口,维持较体面的家庭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以正常心态对待生活,不去攀比,完全没有必要以权谋私敛财。“伸手必被捉”,为了子孙违法敛财,那是得不偿失的,利用手中权力帮助纵容亲属违法犯罪,更会贻害全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原检察长付有强放松自我要求,放纵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溺爱、纵容其子招摇撞骗,不仅自己因犯贪污受贿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其子也犯诈骗、受贿和贪污罪被判19年,这就是逆向表率与溺爱纵恿的后果,是“治家不善、举家俱焚”的典型。实际上,付有强自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进入检察院工作30年,是有能力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担任检察长之后,思想蜕变、私欲膨胀、居功自傲,最终成了阶下囚,不仅是腐败的“检察长”,也是失败的“家长”。此类反面教材提醒我们每一位检察官在家庭生活中:一是要有知足的钱财观,身外之财不可取,留给子孙并非好;二是要有仁爱的家庭观,工作之余多与家人相处,少些应酬与调侃;三是要有进取的表率劲,多方学习补充与更新知识和技能;四是要有责任的担当心,坚持修炼,勤奋工作,依法履职守公正;五是从早从严教育子女,不溺爱宽赦错误,决不能为亲友私利失去原则,更不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检察官是国家的司法官员,履行着监督法律实施、守护公平正义之责。当今社会,检察官朋友多了,特别是超乎常情、动机不纯者,难免有一天因“涉法”或遇到难事找来,要你违纪违法帮助办理或斡旋解决。怎么办?为防范这种可能,一定要少交、慎交,绝不交酒肉、利益之友。要明白功利朋友非“朋友”,警惕为了私利、冲着职权的恭维、帮助,不可因“顺耳”、“长面子”就飘飘然,失去自我,视为知己。对于异性朋友尽可能不交,更不能错位深交,走向堕落。面对难以直白拒绝情形,要保持定力,善用“哈哈”,不因“不得已”而自宽、侥幸、放任。如今业余时间相对多了,应该养成多静下心来学习,补充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习惯爱好,保持应有的智慧和理性。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不可不谨慎、小心。就是确实为兴趣交友,也应该牢记习近平告诫的: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各级检察人员和领导干部,要有清醒认识,自觉自控,守住底线。

注释:

[1]刺史,古代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分中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

[2]国学网“二十四史系列”,2013年6月12日访问http://www.guoxue.com/shibu/24shi/sangzz/sgzz_027.htm]

[3]国学网《晋书》“列传第六十”,2013年 6月 12日访问http://www.guoxue.com/shibu/24shi/jinshu/jinshu_090.htm

[4]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编:《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第41至45页,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4月版。拥有监督职权、担当查处职务犯罪使命的检察官如果选择性执法、充当打击报复、排斥与打击异己的工具,那是法治的悲哀,终将被人民抛弃。

[5]我们现在常见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观念和“59岁”现象,在胡质身上之所以不灵验,与其坚定的俭朴的人生信念不无关系。

[6]胡质俭朴知足行为也得到家人的理解和传承。其子胡威在家中过的只是普通人家的生活,探父到荆州要行几百里路,不能像有些官宦之家,车隆隆,马啸啸,仆人跟随,威风八面,却如平民子弟,骑着自家的小毛驴急急前行。每到夕阳西沉,自个儿把驴牵进马槽喂料,跟着店家拿柴烧饭,吃个便饭,弄个能安身的床位。如此早行晚息,毫无怨言来到荆州。胡威要返归,其父拿出一匹绢给子“为道路粮”时,还疑虑出处,父曰“是吾俸禄之馀”才受之。胡威返途中,其父一部属都督,敬仰胡质“有赏赐就散发给大家,自己不取”的品德,见胡威独身回家,以回乡探亲为由请假,不明身份相伴、同行照顾吃喝住行,以尽一点心意。当胡威问明真相后,坚决说服都督返回,并“取向所赐绢答谢而遣之”,仍如来时那样,一个人自劳自作,往京城而去,并不觉得丢人、没面子,也不曾改变朴素人生之信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副院长,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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