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阿五:孤独地横亘在中美之间的桥梁

2013-04-06 09:04陈学芬
关键词:白人华人家庭

陈学芬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黄玉雪的《华女阿五》版权页上标明是美国现代自传体小说,却以第三人称讲述的。“我这里讲述的是他们第五个女儿玉雪的故事。”[1]1为何自传却要以第三人称叙述呢?黄玉雪的解释是第三人称叙事是带有中国风味的叙述,就像她跟父亲写信自称“小女玉雪”一样。这里的第三人称貌似全知叙事,却是第一人称限制叙事,不急不缓地叙述玉雪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事业小有所成的唐人街名星的故事。黄玉雪生于华人之家,一家人靠家庭作坊式的小制衣厂为生,她一边上美国学校一边上中文学校,中学毕业后,自己打工挣钱上大学,并在白人的帮助下进入米尔斯学院就读。她在白人家里帮佣,大秀中国菜,赢得白人的赞许。毕业后在美国人的公司找到工作,以研究性的报告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并在征文比赛中获胜,主持自由号舰的下水仪式。但她在工作中发现性别歧视,决定重新思考人生,以从事写作为好,而以制陶售陶谋生。唐人街很多人不看好她的陶器生意,但她的生意很好,顾客全是白人,她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赢得家人和社会的尊重。

从她的成功中,我们可以看出,白人在其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她在白人中很受欢迎,她是那么与众不同:与生俱来的黄皮肤,家庭教养所形成的中国人的礼仪,做得一手可口的中国菜,唐人街现做现卖的陶器,所有这一切展示出来的中国文化都与西方文化迥异,给人以异域情调之感。她生在唐人街的华人之家,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加深,慢慢融入了白人之家,此时反观华人之家,有什么发现呢?

一、父权制下的华人之家

儒家思想统治下的中国家庭大多是父权制家庭,强调孝道,父母为尊,子女不得忤逆父母;男尊女卑,讲究三从四德,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玉雪的父亲生在中国,是读书人,熟悉孔孟之道,自觉维护儒家传统。他在家里保持着父亲的尊严,严格管教孩子,孩子必须顺从父母,不得违背父母的意志,否则就会被惩罚。父母虽然疼爱孩子,还是会惩罚孩子,在他们看来,教育和鞭打是同义词。不按时回家就要挨打,哪怕是跟姐姐在一起,没有做什么坏事。父母表达爱的方式很含蓄,不会像美国人那样通过拥抱、亲吻、夸奖孩子的方式来表达爱。玉雪在被父母的球棒打了后,白人女老师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老师的抱让她感觉舒适,却难为情,父母很少这样抱她,华人不习惯拥抱。年幼的她多么渴望大人的怀抱啊!这一类关于中美行为方式的差异叙述还有很多。玉雪因功课优异而跳级,兴奋地告诉父母,父母却表现冷淡,认为理应如此,表现了父母的高标准,严要求,同时也说明父母的含蓄。也许他们只是怕女儿骄傲而已。但这些让年幼的她感到压抑,她渴望得到表扬,鼓励。她很小就要帮助妈妈做家务,做中国式主妇,忙得没有时间娱乐。父亲不许玉雪在起居室里穿拖鞋,他觉得这是不雅的行为。不允许她社交,怕浪费时间。父亲禁止女儿学跳舞,反对公共场合搂搂抱抱的这种美国娱乐方式。父母不允许她晚上和男孩出去,怕失去贞操。他们坚守着古老中国的道德行为准则,生怕女儿有个闪失。但接受主流教育,追求自由的玉雪坚持晚上和男孩出去,与父母有了正面冲突。

父亲到美国后做过牧师,接受美国的教育理念,注重孩子们的教育,让子女们从小就接受双语教育,从美国学校回来就去中文学校,让他们在学习英语的同时,不丢弃母语,继承中国的优良文化传统,他还想送孩子们回中国接受教育,他觉得中国才是他们发挥价值的地方,只是由于中国的战乱,没有成功。但他依然像大多数他那个年代的中国人一样重男轻女,生了儿子就大肆庆祝,生了女儿就了无声息,只肯供儿子上大学却不肯为女儿支付大学费用,认为女儿的教育已经超出华人女孩的平均水平,达到美国女孩的平均水平。他解释说男儿要传宗接代,供奉祖先,女儿却嫁人为别姓人家传递香火。

中文学校体罚学生,轻则罚站,重则用竹鞭打掌心。玉雪因为在课上传纸条被发现,老师要惩罚她,她据理力争,逃脱体罚。中文学校的初级教育是华人家庭教育的延伸,无法匹敌美国学校的强势文化的传播,玉雪最终完全接受美国主流文化,注重个体,子女不必无条件地服从父母,她要求父母把她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对待,而不仅仅是家庭的一分子。这种在中国人看来大逆不道的表现,引起父亲的咆哮,由此引发家庭冲突。她觉得家里气氛压抑,生活不自由,不愉快,她搬进白人雇主家里,一边上学一边在白人家做家务活,这样不仅挣钱多,还可以避免家庭冲突,开阔眼界。

父亲虽然用严厉维护着中国家长的权威,但他并不是一个暴君,我们也看到他的另一面。他信仰基督教,曾是牧师。为了养家糊口,他辞去牧师的职位,开办了家庭作坊式的制衣厂。玉雪小的时候就跟着推车的父亲跑,车上没货的时候她就坐在车里,让父亲推着。爸爸教她读书识字,给她买书桌,送她日记本,让她的教育超出华人女孩,达到美国女孩的一般教育水平。卖杂货的宾叔对她说,很佩服她的父亲让女儿接受教育的观点。玉雪接替妈妈做家庭主妇,做家务还有报酬。父亲在主日学校教课,在爸爸生病时,十二岁的玉雪代替爸爸去教主日学校的初级班,教华人小孩唱歌,讲《圣经》故事。父女俩一起上街收学生,说服华人把小孩送到主日学校接受教育。父女俩的合作非常默契。玉雪从中文学校回来,爸爸为她做饭,还帮她洗碗。在她得了重病住院时,全家人都来看她,父亲亲手熬鸡汤喂她,跪在床边为她祈祷,我们看到了严厉、专制的父亲的和蔼可亲的一面,一个对女儿充满爱心的慈父形象。

父女俩虽然有时观点不一,但对学成后报效祖国的看法却是一致的。她在毕业典礼上发言,谈了这两年她在专科学校所发现的作为一个美国华裔的价值,她认为虽然学校培养了他们积极进取、公平竞争和自我表达的精神,给予他们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她似乎认为,美国华裔最佳展示、应用其教育成果的场所应该是中国。作为华人移民第二代,她似乎并不把自己看成美国人,把美国当成祖国。她父亲曾计划送孩子去中国学习,他认为一个中国人只有在中国才能实现他人生最大的理想。在这一点上,父女俩的观点何其相似!也许是女儿耳濡目染,认同了父亲的观点。虽然由于时局,他们谁也没有回到中国定居。

在黄玉雪的眼里,她的家庭虽不乏爱,却缺少自由、平等的气氛,不是理想的家庭。通过在白人家里帮佣,她切身体会到美国家庭里孩子的意见受到尊重,家庭气氛自由宽松。她在美国家庭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安宁。她眼中的白人是什么样子呢?

二、白皮肤贵人群

“她的新老师穆罗汉德小姐是她见过的最可爱的人,她有着波浪型的棕色头发,白晳的皮肤,蓝色的眼睛,人很温柔。”[1]17在她的小说中,白人老师的形象全是正面的,没有种族歧视,且对她充满慈爱,积极主动地帮助她。白人雇主也是友善的,乐于助人的。

她靠家庭资助读完中学,由于财力有限,家庭不再资助她读大学,她就靠自己给白人帮佣挣钱上大学,后来又在白人的帮助下进入米尔斯学院就读,她在米尔斯学院学会如何思考,为她以后的成功奠定了基础。她觉得那里的人视她为自己人,学院的生活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生活,强调发挥人的潜能。在她困难的时候,总是有好心的白人帮助她。莱茵哈特博士是她见过的最富于人道主义爱心的人。她热心为玉雪解决上学学费问题,让她安心地到米尔斯学院就读。一个素未谋面的校友竟然主动提出资助她住寄宿宿舍,体验真正的大学生活,修暑期课程。她在主任家帮佣忙得不可开交,但她并不觉得太匆忙,也不觉得自己只是个仆人。所有居住在家里的人和动物,都受到主任的热情体贴和款待,她觉得主任家的猫狗都是幸福的。她也是幸福的,雇主与佣人之间没有通常的纠纷。由此可见,她极力美化白人,刻意忽略任何矛盾和分歧。她帮佣的家庭都属于白人中产阶级,生活优裕,家庭幸福。那些白人底层家庭是她接触不到的。她以处于社会底层的,为生计奔波的华人家庭与富裕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相比,当然会觉得白人家庭更美满。

英文版原著最初成书于1950年,那时刚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二战中,中国和美国是盟国,中国人在美国的地位提升,虽然种族歧视依然存在。她在毕业找工作时就被学校就业办的人忠告到华人的公司找工作,因为在美国人的公司里,华人不会有所作为,因为太平洋沿岸的种族歧视会阻碍她的发展。她没有听取劝告,她知道种族歧视的存在,但她并不认为这会影响她的个人目标的实现。外国人的本性冷漠、愚蠢,不懂得给人“面子”,连大蒜都不会剥。她曾亲身经历过种族歧视,当还是小女孩的她去白人学校上学时,白人小男孩欺侮她,骂她是中国鬼,中国佬,还用黑板擦砸她,她不理他,以中国的悠久历史文化和自己的成绩来安慰自己,认为白人小男孩的家庭教养一团糟。她只把这事当作个别现象,她遇到的大多数白人都是善良的,乐于助人,没有种族偏见的。她觉得身为华裔有许多有利因素,她的生活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她不会拿华裔血脉交换任何东西。她下决心在美国人的公司谋职,她顺利地在美国人开办的造船厂找到了工作,也许是因为当时正值战争时期,极需劳动力。她的工作是在海军部门做秘书,也是与军队、战争有关。但她不满足于做一个无足轻重的办公室文员,常写一些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在征文比赛中,她脱颖而出,获得主持自由号舰的下水仪式的荣誉。报纸上刊出她的新闻,父母家人,甚至唐人街都为她自豪。为了显示隆重,她穿上中国外衣主持下水仪式。虽然她很能干,她也只是一名普通的办公室秘书,不能与男同事同工同酬。老板的解释是,男人要养家糊口,女人要结婚生子,在男人身上的投资要比在女人身上投资划算,这是经济学问题。性别凌驾在能力之上。她逐渐明白了公司里的性别歧视,同时她也想让西方人了解华人所做的贡献,让华人的成就在西方世界得到认可,压制种族偏见。她想试着写作,她认为在写作方面,女人不会与男人形成竞争。她不靠写作谋生,想以制陶售陶谋生。面对父权制、男权主义和种族歧视,她一边写作一边制陶谋生。她意识到种族、性别歧视,她要做的不是硬碰硬,以个人去反抗整个强大的、不公正的社会,而是寻求不构成竞争的行业,以更好地生存。由此可见,她是个很有生存智慧的知识女性。

虽然有白人小孩仅仅因为她是黄皮肤就歧视她,欺侮她,但她遇到的更多的白人都是向她伸出援手的热心人,似乎并无种族歧视之心。在她的成功中,白人帮了大忙。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包括自己经营生意,从学习制陶,到卖陶都是白人帮忙,大多数华人反倒持嘲笑态度。从她开始找店面,唐人街许多店主嘲笑她,觉得她不会成功,除了让她用店面的华人店主给她帮助。华人不买她的陶器,白人却把她的陶器哄抢一空。她在西方世界里得心应手,兴致勃勃,信心培增。

她与家庭的关系经历了一个顺从、反抗到和解的过程,她最后不再公然挑战家人权威,那是因为她以自己的成功树立了个人的权威,足以与家人抗衡,她一再提到家人对她态度的改变,原来对她很专制、要她无条件顺从的长辈开始尊重她,为她所取得的成绩而自豪。随着她在美国主流社会的成功,她的家庭地位也日益上升。原来在父母眼中显得古怪的她,最终赢得了父母的尊敬。

她在白人学校逐渐把白人的价值观内化,以此反抗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挑战父母的权威,张扬个体,贬抑集体和家庭。她最终形成的价值观是向西方一面倒,而不是坚持中国传统的精华,这也是她多年接受白人教育的结果。她美化了美国的主流社会、白人的价值观念,最终成为华人归化的典型案例。

黄玉雪作为一个华裔美国人,对华人的愚昧落后的贬斥与对白人的文明高贵的赞扬,让华人及白人,中国与美国都成为他者,而自我却像一座桥梁一样,孤独地横亘在两者之间。熟悉形象学的都知道巴柔关于自我与他者的论述:“我注视他者,而他者形象同时也传递给了‘我’这个注视者、言说者、书写者的某种形象。”[2]157“异国形象并非异国现实的复呈,而是形象塑造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欲求创造出来的。形象应有社会基础的支撑,可在深层意义上,却与形塑者观看异国的方式 (如时间、距离、频次、视角、成见等)直接相关。形塑者对异国所持的狂热、憎恶或亲善等态度,体现在双方关系之中,并决定着异国形象的塑造形式,被塑造的形象也因而具有置换或偏离现实、具象泛化等多种功能”[3]。

黄玉雪作为一个黄种人,长期接受美国主流教育,仰视白种美国人,对其充满崇拜和赞扬,赋予白人美好的形象,把美国这个异国当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而缺乏批判意识。也许黄玉雪本人并不缺乏批判眼光,只是她屈从于时局,或者为了书的销路,便于美国主流读者接受,或者是受制于出版方的意识形态、政治目的等,不得不隐瞒或者删除不利于美国形象的地方。而对她已经走出的华人之家及中国则持亲善的态度,对其优缺点都比较了解,秉笔直书,既颂扬其优良的文化传统,又鞭挞其陋习。那时的中国是落后的、腐败的,无从与世界强国美国相比,玉雪身为华人充满自卑,仰视美国和白人,更感到自身的卑微。对生在美国的她来说,中国是祖先居住的国度,而美国也并不属于她,中国和美国都成了异国,华人和白人都成了他者,她成了一个孤独的存在。

三、孤独的自我

她小说中的华人形象生动可感,而白人则比较模糊,很多白人只以单纯的恩人形象出现。他们向她伸出援手,但并没有朋友间的亲密,只是恩人。她虽然生活在许多人中间,但她总是独自一人,在主任家做家务,住在那里,主任劝她邀朋友来家吃饭,觉得她总是独自一人,对她不好,而且主任也想见见她的朋友。她虽然自己独自一人感觉挺好,还是接受了主任的建议。在她看来,新朋友很多,因为校园里人们互说“你好”。她惊奇地发现,无论她走到哪里,人们都视她为自己人。没有以钱为评判标准的团体,虽说是富人学校,却看不出谁是有钱人,学生们都穿着朴素。米尔斯学校的生活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生活,只强调发挥自己的潜能。她邀请了一个日本女孩,一个中国女孩,一个美国女孩来家聚餐,她们四人中有三人是黄皮肤的东方人,只有一个白人。她的学校里大部分学生是白人,应该白人朋友最多才是,由此可见,无论她如何向白人主流社会靠拢,她依然生活在东方人中,因为她是东方面孔。这四个女孩的聚会就像个小型的国际会餐,她很注意照顾到各个国家、种族的朋友。她们吃的是中国菜,就餐的地方是有中国人帮佣的白人主任家里。

她从大学毕业后,发现唐人街的华裔女友也都疏远她了。她的解释是,因为这些人没有上大学,早早结婚,教育不一样,兴趣不同。她无法与她们恢复原来的亲密关系。她发现她成了唐人街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于是,她只能结交白人。她在制陶课上认识一个迷人的白人女孩,两人玩得很开心,还邀请她到家来做客,全家人都热情招待。父亲还应客人的要求为她取名为玉琴,这样他们就可以叫她的中文名字,而不用费劲叫她的英文名字了。她没有白人男性朋友,连华人男性朋友也没有了。她以前的男性朋友乔是华人,后来不知为何与她疏远了。两人刚开始的交往,似乎给人以爱情的期待,后来的事态发展却出乎意料,两人的关系随着毕业而日益淡漠,最终不再联系。战争时期,年轻男孩都应征入伍了。她更没有交男朋友的机会了。她似乎也没有寻求男友的欲望。

她从很小就做家务、上学,上了英语学校上中文学校,后来到白人家做家务、上学,很少有朋友来往,毕业后想重拾华裔女性朋友的友情却因对方的敷衍而告终,她只写到一个来往的白人女孩,其他来往的白人大多是雇主、学校老师和同学、同事以及买她陶器的顾客,见不出多少私人友谊。从这方面看,她是孤独的。她因为执着地追求教育,走出唐人街,走进白人的世界,失去了唐人街的众多朋友,只得到少数白人朋友,而且这些人能否成为真正的朋友也很难说,他们大多扮演帮助她的贵人形象,而不是平等的朋友。

孤独的她尽量教育小弟弟,以弥补她认为华人家庭传统教育模式的不足,把自己小时候失去的学前教育补给弟弟,让弟弟更健康快乐地成长。她让他多接触西方世界的人和事,等到将来他把外面的世界与家庭结合起来时,不至于震惊和不知所措。她把小弟弟当成儿子一样教育,弟弟也很高兴姐姐在外面被人误以为是他的母亲,他觉得妈妈是家里的母亲,而姐姐是外面的母亲。姐弟俩与母子俩角色的模糊和重叠是她教育的结果。

按照中国儒家传统的家庭伦理,父亲的权威不容挑战,子女要服从父母,不能忤逆,个体淹没于家庭中,以家庭为本位,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玉雪用美国的个人主义,自由至上来反抗中国的儒家传统道德和父权制,并以赢得父母尊重来表示胜利。她遇到一系列的美国白皮肤贵人,这些人中有很多是她的雇主,她为她们做家务,相处融洽,似乎根本不存在雇主与佣人间一般都存在的矛盾、分歧。这只能解释为她觉得这些分歧、矛盾是次要的,不值得一提的。她美化了两者间的关系,把自我的成长定位在父权制家庭的限制和白皮肤贵人的帮助、解救中。在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这两者中,她选择积极靠近后者,美化后者,远离前者,贬低前者。中国是落后的,父母的伦理准则是清朝末年的标准,用于现代的美国教育子女无疑是不合时宜的,家庭气氛是压抑的,孩子只有服从而无发表意见的权利,不像美国家庭里孩子被当作平等的一员,可以自由发表个人意见,并得到尊重。在她看来,在美国家庭,连狗的权利都得到尊重。我们知道,如果把他者看得优于自我,就会把他者看成乌托邦,加以膜拜,而把自我看得低劣。黄玉雪把中国家庭和美国家庭进行对比,结果是中国家庭的专制、压抑,让人窒息,而美国家庭则自由、民主,让人可以发展、完善自己的个性,有利于孩子的创造力。因此,中国家庭应该向美国家庭学习,应该向美国主流文化靠拢。

赵健秀认为黄玉雪是严重“白化”的黄肤白心的“香蕉人”,已被美国政府和美国文化“招安”。作为生在美国的华裔第二代,多年来她接受美国教育,当然要比父辈白化得多,但她依然坚守着中国优良的道德传统。在她身上,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并行。她反抗的是压抑人性的、不自由的重男轻女、父权制等家庭等级制度和伦理观念,并不反对中华民族的美德,如父母的辛勤劳作,一家人相亲相爱,共渡难关,父亲为会馆的贡献等。全家人都烫发,只有玉雪不烫发,全家人先是哄劝,后是取笑。在全家照中,只有她一人是直发。她坚持天然的直发,拒绝烫成像美国人一样的卷发。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她对自己的直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形象很满意,坚持自己的形象,不愿改变。

母亲关于孩子来源和肤色的说法很有意思。年幼好奇的玉雪问小弟弟是从哪儿来的?母亲说,婴儿是从医院的炉灶里烤出来的,烤得差不多时,就成为外国白人。烤得长一点,就成为华人黄色婴儿。烤得太久,就成了黑人婴儿。一样的人,肤色不同,不过是烤的时间长短不同而已。母亲的玩笑话却说出了问题的本质,各种肤色的人都一样是人,没必要因为肤色不同而种族歧视。

社会学老师预言玉雪早晚会成功,但不管多成功,都不要忘了为种族平等而必须进行斗争。因为少数族裔的个体成功后常常背弃自己的族裔。她选择用英文写作来让西方世界了解中国,认可中国人。她在小说中详细展示中国婚丧礼仪,男孩的满月礼,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中国菜的做法,中草药的神奇功用,甚至中国的迷信仪式 (外婆举行迷信仪式为被火鸡惊吓的玉雪驱惊)等,意在借此展现中国人的生活习俗,中国的古老文化,让美国人了解中国,她想搭起一架连接中美文化的桥梁,让美国人更好地接受中国文化、中国人,尽快消泯种族歧视,使各种族和睦相处。

[1] [美]黄玉雪.华女阿五 [M].张龙海,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 孟华.比较文学形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 张月.观看与想像——关于形象学和异国形象[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3):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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