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再亮也要抱住你

2013-05-14 10:34
飞言情B 2013年1期

1

季书琅对常安说过最多的话就是,我不爱你。

2

每一年到了年底,各大电视台总喜欢搞些各式各样的颁奖典礼,其中的含金量暂且不说,但就是那些个令人匪夷所思、闻说未闻的奇葩奖项就够让人笑掉大牙了。

所以常安一直觉得如果能有个“最佳死缠烂打奖”,那么她几乎不用去贿赂评委或者主办方,就能轻易将这个奖项收入囊中。

就像此刻常安坐在沙发这一头看着电视机里重播的颁奖礼,对沙发另一头端臂而坐的季书琅说:“你的得奖感言和去年相比只有日期换了,其他什么都没变。”

季书琅不看她,只盯着电视机里那个光芒四射的自己看,许久才反问:“是吗?”

“是啊,”常安叹气,这些细节是季书琅本人都不会去在意的,偏偏她却记得一清二楚,“不过我觉得我也可以拿个奖的,‘最佳死缠烂打奖,貌似你身边的人都知道我一直跟在你屁股后面死缠烂打,不管怎么撵都撵不走。”

季书琅起先没吱声,过了一会儿笑起来,精致英俊的侧脸在橘色灯光下,牢牢地吸引着常安的目光。常安出神间就听到他说:“是啊,那什么时候有时间就向主办方建议一下好了,论死缠烂打,没人会比你更熟练了。”

常安抿紧嘴唇,盯着若无其事连头都懒得回的季书琅,片刻后却动作迅速地扑了上去,转过季书琅的脑袋,对着嘴唇就咬下去——

那一下力气并不小,至少常安明显察觉到了季书琅的脸部肌肉颤动了一下。

但所谓习惯成自然,季书琅虽然永远不会对她主动,可也永远不会推开她,就这么跟个雕塑似的靠坐在沙发里,任凭常安在他脸上又啃又亲。

常安虽然不算什么大角色,但一线男星、有无数粉丝拥护的季书琅的豆腐,她可没少吃过,尽管每次都吃得挺不欢而散的——

季书琅稍微用了点力气将常安推离,使她和自己保持一段距离,看着她的目光很正经,不愤怒也没感情,对视半晌后他才说了一句:“常安,你也不小了,不要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得不到结果的事情了,我不爱你。”

“我不爱你”这四个字从季书琅嘴里说出来,常安一点也不意外,但不管再怎么见怪不怪,每次听到都还是会忍不住心尖一疼。

常安静静地和他对视,她的皮肤极白,眼珠是棕黄色的,离得近了甚至还可以看见她特意染黑的发丝和眉毛发根星星点点的白色,她的五官其实很美,如果她不是从出生开始就是个白化病患者的话。

“我知道啊。”常安听见自己的声音轻快地响起来,“但你也不会爱上其他人,不是吗?这样就挺好,挺好。”

季书琅的嘴角有笑容,好似在嘲笑她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但是常安有什么办法呢,季书琅不爱她,那么不管她再怎么努力,他都不会爱她。

3

常安是季书琅的第一任经纪人,虽然后来季书琅坦白雇用她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面试时她说自己穷困潦倒时的凄惨模样。

那时候季书琅还不是什么超级大牌,只是个仗着家里有钱就出来玩票的富家公子,所幸品格尚可,没什么不良嗜好,且看起来也没那么嫌贫爱富,以至于见到貌不惊人言不压众的常安,没有第一时间将她这个白花花的“怪物”赶出去。

常安对此很感激,而感激的方式就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爱上这个大多时候都很沉默寡言的男人,哪怕没过多久季书琅的第二个经纪人就取代了她的位置。

但常安有着打不死小强般的品质,不管客观条件多么困难,她都一直跟在季书琅身后刷存在感,死缠烂打,虽然季书琅从来都义正词严地说“我不爱你”,但不管常安怎么非礼他扑倒他,他也从不反抗。

常安看着镜子里那个白得有点吓人的自己,然后回头看了看大床上那个穿着睡衣衣冠楚楚睡觉的男人,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们无数次同床,但不管常安怎么挑逗他引诱他,季书琅永远都会像个正人君子一样清醒地看着她,再牢牢把骚动的常安隔绝在半米以外的地方。

只顾着出神的常安没察觉到季书琅已经起床并走到了自己身后,等到感觉有人抚摩着自己的长发时才恍然回神,疑惑又有些惊喜地从镜子里看向背后的季书琅。

季书琅感觉得到常安那种怀春少女的视线,但他极少回应就是了,他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常安的头发,半晌才懒洋洋地说了一句:“好像又变白了,是不是该染了?”

常安闻言,从他手里默默拉回自己的头发,回答有些尖锐:“你给我染?”

“好啊。”出乎常安意料的,季书琅答应得干脆,“不过家里没有染发剂,你得等一会儿,我下楼去超市买。”

常安从小到大连喝饮料都没中过几次“再来一瓶”的奖,此刻却好像觉得兜头砸下来一个馅饼,还是金的那种感觉,以至于她说话语调都跟着不稳:“今天怎么这么……这么好?”

其实常安想问的是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你怎么这么不正常?但想想还是不忍心破坏此刻温馨又和谐的气氛,换了个委婉的说法。

“今天没通告可以休息一天。”说话间,季书琅已经走到了门口,戴上了墨镜和棒球帽,“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是一会儿,可事实上他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只是回来的时候他却带回了和染发剂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东西,是他前几天在某个颁奖典礼上拿到的水晶奖杯,上面刻着的“最受欢迎男歌手”字样已经被打磨掉,换成了另外几个大字——

“最佳死缠烂打奖”。

常安不知道当时自己的表情是如何的精彩,她只清楚地记得,当她看到季书琅将那个奖杯递到她面前时,那个要笑不笑的表情,以及那句深意不浅的话——

“你想要的奖,由我颁给你,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4

接下来有半个月常安都没答理季书琅,其实也算不上不答理,因为她和季书琅之间从来都是自己主动,而现在的情况不过是换成了常安不再主动拿热脸贴季书琅的冷屁股罢了。

再次见面,还是在某个戏的剧组。自从季书琅找了新的经纪人后,为了常常见到他,她也一脚踏入了演艺圈,虽然演的都是小角色。如现在常安这个角色就只是个跑龙套的,连续拍了好几天才终于在自己戏份即将要结束的这天,见到许久不见、姗姗来迟的季书琅。

常安当时就手举着盒饭站在入口,季书琅就这么在一队人的簇拥之下徐徐走了进来,很是热情很是温和地对每个人打招呼,唯独自动过滤掉了像尊雕塑般傻站着、快把饭盒戳到鼻孔里的常安。

“秒杀”和“一招毙命”之类的词,从来都适用于季书琅对常安。

然而,一声很不和谐的扑哧声还是从常安身边传了过来,常安立马转头怒瞪过去。

这个笑得十分欠揍、幸灾乐祸的男人,是常安这部戏里对手戏比较多的另一个炮灰,也是最近人气飙升的新人王歌手颜路则。

“你笑什么?”常安本来是准备说你笑屁啊笑,但想了想不太文雅,还是算了。

颜路则指了指季书琅离开的方向笑得意有所指:“你们不是很熟吗?怎么见了面连个招呼都不打?”

“关你什么事?”常安白了他一眼,弯腰把自己丢在地上的台词本捡起来后,转身就走了。

然而两秒钟后,整个剧组的人都听到了这边极其响亮的摔倒声——

颜路则瞧着常安那张臭脸就想去惹她,一看她要走,脑袋一热就伸出脚,常安忙着追逐季书琅的身影,一时间也没注意脚下,就这么很不文雅地被绊倒了。

摔倒其实也不算什么,问题是常安摔倒的这片地正好是个凹陷处,前几天刚下过雨,污水还未完全被晒干,此刻摔下去,实实在在地被溅了满脸的泥。

常安再淡定,此刻也忍不住窘红了脸,吼了一声“颜路则,你怎么不去死”后,匆匆爬起来,气冲冲地就要找还一脸笑意的颜路则报仇雪恨。

两人这边打打闹闹还没一会儿,那边季书琅不算大的清朗声音就传了开来:“导演,我不要演这一场被强吻的戏。”

常安正要去揪颜路则耳朵的动作就蓦地停了下来,她竖起耳朵、屏气凝神地等待导演的回答。

“啊,你说是这场小常扮演的女土匪强吻你的戏吗?删掉也不是不可以,只是……”

“条件你和我经纪人谈就好。”季书琅不抬头的几句话成功将这件事一锤定音。

常安已经完全把手收了回来,背对着季书琅,脸上的表情陡然变得愤怒而难堪。

颜路则瞧瞧这个看看那个,觉得有点不对劲,只好碰碰常安:“喂,你没事吧……”他甚至都还没说完,常安就猛地挥开他的手,霍地站了起来,转身几步跑到坐在太阳伞下,懒散地翻剧本的季书琅面前,气都没喘匀,劈头盖脸地厉声就问:“你凭什么?季书琅,你到底是哪里看我不爽?你今天给我一次性说清楚!”

常安不是第一次在公共场所对季书琅发飙,但深知这两人牵扯不清的关系的,也都见怪不怪不以为意了。就连蹲点的记者都觉得快写烂了这两个人之间的新闻,更何况从来都是常安单方面地闹,另一个主角根本连眼皮都懒得抬。

就像现在这样,季书琅从小助理手里接过黑框眼镜,继续头也不抬,好像能从剧本中研究出一朵花似的专注,好一会儿才幽幽地回答她:“凭我看你不爽,我看你哪里都不爽。”

常安站在季书琅面前,低着头死死地瞪着这个油盐不进的男人,眼圈顿时就红了。

5

季书琅在这天晚上将近十一点的时候回到了家,但是在开门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因为他发现刚刚换了锁的门被撬开了,此刻维持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召唤着拿着钥匙在门口不知道是该先报警还是该进去好的季书琅。

但没等季书琅纠结多久,防盗门就被人从里面猛地拉开来,常安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就跟着出现在了季书琅的视野范围里。

“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为什么要换锁?为什么换锁不跟我说一声?”

季书琅在常安的大嗓门儿之下,微微地皱了皱眉,推开她直接换鞋进屋,还是那种无动于衷的语气:“我也很想知道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换了锁?”

他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到几乎有些敷衍。他习惯性地从水壶里倒出水,一饮而尽,然后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脸色难看的常安,说:“而且我换锁为了防谁,这点你不是很清楚吗?”

常安的脸色刷地就变了。他们一个站在客厅的这头,一个站在客厅的那头,遥相对峙的架势,真有点即将华山论剑的仇人。

但季书琅要真的是常安的仇人就好了,不幸的是他非但不是,还是她常安莫名其妙就爱到骨子里却始终爱而不得的男人。

“你能告诉我你不爱我的理由吗?”出乎季书琅意料的,常安竟然忍下了耻辱,平心静气地问了这句话。

“没什么理由,”季书琅无所谓地耸了下肩,“不过你要是真想要理由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你不够漂亮,身材不够好,而且看起来白得有点吓人,最重要的是……”

季书琅的目光落在常安的胸前,钩起嘴角:“胸不够大。”

话毕,季书琅就非常潇洒地转身回房间去了,留常安一个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消化他每一个字都透着凉薄的话。

这要是放在以往,常安早就不管不顾地拿出泼妇骂街的精气神,上去跟他拼个你死我活了,但今天不一样——

早上季书琅说的每一个字,常安都觉得言犹在耳——

“凭我看你不爽,我看你哪里都不爽。”

常安的眼里隐约有泪光,但最终还是被她忍了回去,待她再睁开眼,眼里已是一派清明,或者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疯狂。

常安推开季书琅卧室门的时候,他已经睡了,只是和往常不一样,季书琅今天破天荒地捂上了被子,把自己的脑袋连同全身都裹了起来。常安在床边看了一会儿,然后伸手就掀开了他的被子——

季书琅根本还没睡,四目相对的一瞬间,常安成功地看清了他满是汗水的脑袋和潮红的脸蛋儿。

常安故意问:“你这是……发烧了?”

季书琅狠狠地瞪了幸灾乐祸的常安一眼,想伸手夺过被子却没有如愿,而他这个眼神显然丧失了往常的冷漠和严厉,倒反而显得有点难为情、含情脉脉来。

常安知道他这是怎么了,说她无耻也好,不要脸也罢,她就是想要撕破季书琅那张一本正经的表皮,看他在情欲面前还能坚持多久。

然后在季书琅挣扎不已的目光中,常安脱鞋上了床,扶过他的脑袋,猝不及防地就吻了上去。季书琅的反应明显没有平日那么快,但在常安的手和吻越来越往下不规矩的时候,他还是咬紧牙关用力推开了常安,声音喑哑地低吼道:“滚!”

此刻的季书琅,确实再没有往日里那个冷漠慵懒的季书琅那么高不可攀,喝了动过手脚的水的缘故,他浑身都跟着泛红发热,眼神似乎也没有那么清醒,满头大汗却还要隐忍不发的样子,看起来狼狈不堪。常安没想到就是逼他到了这一步,这人还是这副对她嫌弃得要死的表情。

“你装什么装啊,季书琅?你是不是不行啊?不行你就早说嘛,早知道是这样我也不必再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了,你……”常安在季书琅一点点变得阴冷愤怒的目光里,没敢继续往下说。

季书琅用那种凶狠的眼神看了常安有整整一分钟,但一分钟后,他却做了一件让常安完全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几乎是一个翻身就将常安压在了身下,凶狠的吻一个个地落在常安的唇上、脖颈和胸口上。反应过来后,她迅速回吻过去,两个人像两只盛怒之中的野兽般,互相啃咬撕扯着,好像不分出个胜负来就绝不罢手一样。

而就在季书琅的手都已经滑到常安的腰部,还要进一步往下的时候,他好像突然被雷劈了一样清醒过来,反手一用力就去推常安,但他的力道不对、方向不对,这一推之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了他给了常安一巴掌,响亮的一声打得两个人均是一愣。

季书琅微愣,迅速反应过来后,看都不再看常安一眼,只咬牙切齿地说:“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常安捂着半张脸,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怔忪良久才恍惚地说了一句:“好,我滚。”

6

事实证明,常安真的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至少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季书琅都没能在任何场合碰到她,甚至在新戏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没有再看见她。

而事实也表明,常安在季书琅眼里真的不算是哪根葱,没了常安阴魂不散地在眼前晃,季书琅该干吗还是干吗,没了和常安的那点捕风捉影的绯闻,他甚至一瞬间跃成整个娱乐圈最洁身自好的男人。

就在季书琅忍不住要怀疑常安是不是人间蒸发时,他再一次见到了常安,虽然这一次他根本没有立刻把她从人群中认出来。

这天本来是季书琅投资的某个度假酒店的开张剪彩日,季书琅作为老板之一自然要跟着出席做做样子。司仪在台上说了一轮又一轮,把季书琅听得百无聊赖。终于等到重点时,正午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小助理怕他晒伤连忙过来给他撑伞,他觉得不耐烦,那边推开小助理这边剪刀就要下去时,无意中一抬眼——

对面的宾馆前面几辆警车呼啦啦地响个不停,一溜儿衣冠不整的男男女女就排成一队,从里面被几个执法警察押着戴着手铐走出来。季书琅一开始真没认出其中有一个是常安,实在是阳光太强烈而中间那个人的皮肤又白得耀眼,他只是多加留意了一眼,而就是那一眼看出了问题。

常安染了酒红色的头发,刘海儿留了老长快要遮住眼睛,可即便隔了那么远,季书琅还是看清了常安眼睛周围化的浓浓的烟熏妆,大红色的口红晕了半张脸,吊带背心的一只肩带早不知道歪到了哪里去,至于下面季书琅已经完全没有看下去的欲望了。

常安这副模样,让季书琅联想到了高中时校门口,那些无所事事等着调戏帅哥的小太妹。

但明显常安现在从事的想必是比小太妹还有危害社会的事情,季书琅几乎从这出动的警力就猜得出,不是聚众赌博吸毒,就是……涉黄。

季书琅忽然就没了再继续和人应酬的兴致。

他真没猜错,常安就是被扫黄警察带走的。她被季书琅刺激得在网上加了同城的一个单身人士找乐子群,聊了一阵子后就找时间约出来说玩玩看,直到到了宾馆,常安才发现他们这群老手玩得有多离谱多没下限,正焦头烂额地想着怎么脱离这坑爹的组织时,扫黄警察闻声而动就冲进来了。

常安忽然很庆幸自己出门前乔装打扮了一番,不然被记者拍到后,联想到季书琅,又不知道会编出什么匪夷所思的新闻。

此刻靠坐在临时看押房间一角的常安忍不住唾弃自己,季书琅都这么践踏自己了,自己竟然还是不死心地为他着想,真是贱啊。

但贱人自有贱福,在下一秒就有警察大叔来传唤自己,说有人已经交了保释金,可以先出去了。

虽然这个替她交保释金的人,常安恨不得根本不认识他。

站在门口等她的人,是一直跟着季书琅的最得宠的小助理,而小助理身后还停着一辆车。常安在上车与不上车之间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情打开车门,坐到了后座。

季书琅就坐在副驾驶座的位置,背对着她看不清脸色。

常安此刻狼狈的模样跟刚被人糟蹋过似的,虚惊一场后再次坐在久违的季书琅身边,根本来不及也想不起要说些什么,眼泪就忍不住噼里啪啦地掉下来。

后视镜完整地照出了常安那张因为哭泣而脏成一团的脸,季书琅从纸巾盒里抽了几张纸,在手里攥得差不多快要烂了后,才转头扔到常安脸上。

确实是扔,毫不留情地扔,接下来还有他忍无可忍毫不留情的话:“没有男人你会死吗?至于自甘堕落变成这个样子,和一群不认识的男人乱搞吗?常安,我只是不爱你,你不要让我看不起你。”

常安对季书琅的伤人能力一直深有体会,但她不知道每一次的伤人之后还会有更伤人的等着她。常安哭到泣不成声,冲着季书琅吼:“你不是早就看不起我了吗?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管我的闲事呢?”

“确实是闲事,所以我不想再管第二次了,”季书琅回望着她,“但常安,为了我变成这样,不值得你知道吗?”

7

常安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红了。

新戏上映后不久,网上渐渐就有一小撮人说,龙套专业户常安这次演的女土匪是个不小的亮点,完全把那种霸气无赖又执著的性格诠释得入木三分。之后便是更多人的发现和赞赏,说常安这次把这个角色演得真好。

这还只是一部分原因,常安红起来的更大一部分原因,是最近炙手可热的小天王颜路则发的一条微博。颜路则不知道忽然抽了什么疯,那天忽然就在微博上写了一条“最近发现我有越来越黑的趋势了,所以我打算找个很白很白的女朋友”,他还在这条微博末尾特意@了一下常安。

这可相当于变相的表白啊,一时间众人一片哗然。

常安身为当事人反而算是最后才知道的。自从季书琅把她从警察局领出来还长篇大论了一番,叫她对他死心以后,常安就基本上待在家里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有一天,她实在是无聊得很了,所以打开电脑登录了一下自己的微博——

暴涨的粉丝、私信、评论提示,突然从右上角蹦出来时,常安甚至怀疑是不是系统出错了。

常安将鼠标往下拖,接着就看到了自己的最新微博,不但转发了颜路则那条莫名其妙的微博,而且还跟着发了一个羞涩的爱心表情。

常安眨了眨眼睛,隐约觉得自己是不是被盗号的给坑了——她算是刚刚才知道这件事,那么这条一天前就发出的微博,难道是鬼发的?

这都还不算什么,常安偏偏又在季书琅的微博下面看见了他转发了由其他很多人转的这条微博,上书两字“祝福”。

常安盯着“祝福”这两个字,僵坐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抓起外套和包就往外冲。

常安其实没必要冲出去的,她只要给季书琅打个电话就好,但问题是她根本就没有季书琅的电话,只要她知道季书琅的手机号码,给他打过电话,那么季书琅必然会在半天之内重新换一个手机号。

只是这一次常安没有撬门,她在季书琅门前等了十几个小时。凌晨一两点钟,季书琅才出现在常安的视线范围内。

看到常安,季书琅甚至没有多惊讶,但没等到用那种唯恐避之不及的语气问话,常安就已经率先站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质问道:“为什么要登我的微博,用我的名义发东西?”

季书琅知道常安所有东西的密码,虽然都是常安告诉他的,但她不知道他竟然会记得。

“不是我,”季书琅挑眉,“这种无聊的事情我不会去做。不过你既然答应了别人,就不要再做什么会让别人误会的事情了,好好谈恋爱吧。让开,我要开门了。”

常安就是不让,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狠狠开口:“我也很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无聊,我既然答应你以后都不再纠缠你,就一定会说到做到。你画蛇添足有什么意义呢?季书琅,我现在真的很看不起你,我当初一定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不过借你吉言,我一定会答应颜路则的,不但如此,我还要和他白头到老。”

说完这句话,常安看都不再看季书琅一眼就走了。就在和季书琅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听见季书琅叫她:“等一下。”

常安站定,讽刺地转头看着他。季书琅却没说什么,只是转身回屋。过了一会儿,他手捧着一堆东西出现在门口,将东西一一扔给常安:“这些都是你的东西,请你带走。”

那都是些睡衣和洗漱用品,季书琅最后一个扔的是水杯,玻璃水杯就这么被他扔到了常安的额头上,很快落在地上裂成碎片,而季书琅一直就保持着那个凉薄的姿势,冷眼看着常安和常安怎么忍都忍不住的眼泪。

8

颜路则其实是个很好的恋爱对象,常安打开了许久没用过的QQ空间,发现原来颜路则每天都会来给她留言,不过就是日常琐事,但在如今这个微博、MSN盛行的年代,还坚持每天都用留言板的人实属少见。

常安把玩着许久没开机的手机,想着要不就答应他算了。她身上还穿着那天去找季书琅,结果自取其辱穿的衣服,一个星期没洗澡没洗头,偏偏生理期还跟着提前,此刻疼得脸色苍白,像个女鬼。

但常安不在乎,在继续又吃完了两个冰激凌后,她终于不得不因为太过疼痛而关上电脑,在沙发上蜷曲了起来。常安甚至想干脆死了算了,活着也是受罪,但转念想到她还要活得多姿多彩给季书琅看后,又一瞬间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于是常安用清醒时最后的力气开机给颜路则打了电话。

颜路则等她这个电话等得那是黄花菜都要凉了,本来以为常安这是答应他的表白了,可他随后怎么给她打电话都是关机,现在好不容易接到电话,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在看到常安时整个人都傻掉了。

他来的时候常安已经疼得昏过去,裤子前前后后都是血迹——这直接导致不明事理的颜路则以为常安这是流产了。虽然他后来想想,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当时会往如此不靠谱的方向去联想。

心急火燎的颜路则显然乱了章法,忘记了必备的伪装就直接带着常安奔去医院的妇产科,然后就很不幸地被路人拍了下来,然后路上被人认出来的时候,颜路则已经慌得表情都扭曲了,冲着路人就吼:“问老子有什么用?去问季书琅那个翻脸不认人的浑蛋啊!”

事情坏就坏在颜路则先入为主,以为害常安流产的人是季书琅。

而至于后续报道是什么,常安又是什么原因弄得昏迷不醒,就算是医嘱病历拿出来都没有人会信了。人们更愿意相信这个更劲爆的版本——

常安怀了季书琅的孩子,却和颜路则这个捡破鞋的在一起了。

季书琅的好名声一瞬间跌到谷底,有人骂他伪君子,有人骂他不负责任,有人骂他薄情,杂志报刊每天的大版面永远是用来夸张这三个人不得不说的故事。季书琅迫不得已只好推了所有的通告,待在家里闭门不出。更惨的是常安,季书琅那些幻想破灭的疯狂女粉丝们,把一腔怨气通通发泄在了常安身上,写恐吓信、寄血书给她。常安承受着各种谩骂,就连全副武装在楼下超市买点东西都会被人认出、包围着,扔臭鸡蛋砸拖鞋。

颜路则显然就变成了那个可怜人,但不管他事后怎么解释他弄错了,常安根本没有怀孕,人们都还是沉浸在更劲爆的版本里不可自拔,也不管他怎么为常安解释求情说好话,人们对于常安的谩骂怨念还是一如既往的深重。

常安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和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人物。她家被人撬开,到处泼的都是红漆,手机里是不间断的恐吓短信、电话,关了机后还不消停,因为还有那些寄来的怨气品需要签收。

常安被逼得实在是发飙了,大骂着把所有来找事的粉丝都赶出去后,她在墙角坐了半天,想她从小被嘲笑到大的人生,想她认识季书琅后忽然明媚的时光,想她爱上季书琅后生不如死的生活,她想了很久很久,想到最后却始终想不出一个结果,于是她给季书琅的小助理打电话,叫他转告,如果季书琅不来,她就去死。

小助理敷衍着挂了电话,估计是不相信她这么个没脸没皮的人会舍得死,而常安一直等到月上中天,也没能等来哪怕是季书琅一句久违的嘲笑讽刺。

9

季书琅从小助理那里得知常安在家里自杀未遂的消息时,他正在应付颜路则打过来求他发个声明撇清和常安关系的电话。

季书琅一直没说话,小助理战战兢兢地在他耳边说完这个消息后,他又不言不语地听着颜路则在那边说了一大通常安有多么困扰多么可怜的话,最终不带一丝感情地应允:“好。”

但季书琅明显不是个言而有信的男人,他的演唱会已经近在眼前,没空让他发什么狗屁声明,就算他现在的处境可能并不适合开这种大型的演唱会,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季书琅的演唱会还是如期举行了。

后来世人再回头去看这场演唱会,会发现这是一场从头到尾都弥漫着死寂的演唱会,哪怕其实现场躁乱动荡,不少的脑残粉还不忘掺杂着诅咒往舞台上扔东西。

但即使是这样,都不能掩饰这场演唱会的异常安静,都不能掩饰舞台上那个风华绝代的男人死一般的沉寂,他弹吉他唱情歌,如以往任何时候一样冷漠骄傲,只是——

演唱会接近末尾时的最后一首歌,季书琅是不加任何伴奏清唱完成的。那是一首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歌。季书琅握着麦克风,一直低着头唱到最后,然后他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静寂下来的全场观众的注视下,沉默了整整三分钟。三分钟后他还是低着头,却对着话筒静静开了口。

“你们都猜错了,常安没有怀孕。”舞台下又依稀传来质疑声,但季书琅却钩起嘴角笑了起来,“因为,我根本没办法让她怀孕,我根本算不上是个正常男人。”

全场静寂三秒钟后,响起一片哗然。

明明是那么难以启齿的话,季书琅却用一种顺畅的轻松的语调继续说了出来:“我十七岁的时候,在一场篮球比赛中受了伤,那里受了伤。我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过女朋友,自然也没办法让女人怀孕。我曾经打算死守着这个秘密一辈子不说出来,孑然一身也好,孤独终老也好,反正我不要任何人知道而看不起我。但我对不起常安,我对不起她,她爱了我七年,不管我再怎么冷漠再怎么拒绝,说无数次‘我不爱你、‘你快滚之类的话,她还是爱我,但我什么都不能为她做,不能为她遮风挡雨,不能给她家庭爱情,甚至不能在她因为我的关系受尽千夫所指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因为我不能我不配我不敢。”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满场的静寂中还是清晰可闻,他的声音一直很平稳,没有任何波澜,但说到这里他还是顿了顿,接下来的话说出来好似无比艰难——

“哪怕我爱她,我那么爱她,但我这辈子都没机会顶着大太阳给她撑伞了,因为我告诉自己,除非自己死的那天,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让她知道我爱她……”

当着台下成千上万人的面,季书琅一步步走向舞台边缘,在所有人还在消化方才那段话的时候,从容而决绝地跳了下去。

那个舞台很高,在演唱会开始之前,季书琅曾经亲自去那里测量过,十米高台,是他和常安的身高之和的2.85倍。

有点像他总是对常安说的那句话,我不爱你,你也不要爱我。

常安昏迷着躺在医院里的时候,季书琅偷偷去看过她。那是唯一一次,季书琅在常安面前没有出言不逊、没有冷言冷语,相反的是,他一直坐在常安身边看着她,温情脉脉,临走之前还俯身在常安的嘴角留下一吻,以及一句话——

“我不爱你,对不起。”

而当他走出房间,本该毫无知觉的常安却流下了眼泪。她恍惚中又想起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又自卑的年轻人。而某一个烈日当空的艳阳天,季书琅忽然微笑着举着一把伞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说:“虽然你的白化病好像并不严重,不过经常晒太阳也不好,以后遇上大太阳天,就找我来蹭伞好了。”

常安把脑袋深深地埋进枕头里,那么美好有什么用,她就是到了这步田地,季书琅不爱她还是不爱她。

而要等很久,常安才知道,季书琅为她做了什么,回报了她什么,用怎样的代价保护了她而毁灭了自己,也用怎样决绝的方式诠释了他给她的爱。

那时常安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不爱你”的真正含义,是我爱你,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