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13-06-07 10:44李铭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12期
关键词:南通市南通公安

李铭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江苏 南通226001)

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李铭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江苏 南通226001)

25年来,南通市公安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学术成果真实记录并客观地反映了警务工作取得的成就,有效策应了公安工作。但研究成果中精品较少,研究人员学术生命过短,未形成严谨的学术规范,存在着研究人员素质参差不起、研究时间和精力不济,课题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培养朝气蓬勃的警学研究队伍、构建富有生机的学术交流平台是繁荣公安理论研究的路径选择。

南通公安;公安理论研究

在过往的25年里,南通市公安局无论在社会管理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是公安工作全面信息化建设都走在了全国前列,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践层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经过公安理论研究人员的提炼、升华,以理论研究成果的形式及时呈现出来。与此同时,南通公安理论研究队伍也从无到有,日益发展壮大。回顾历史,展望未来,在对现有文献梳理、归纳的基础之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旨为促进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繁荣发展储备人才、积蓄后劲。

一、25年来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回顾

25年来,南通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成绩令人瞩目。2006年南通市成为全国首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2009年荣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南通市公安局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在全国叫响“平安南通”品牌。

(一)25年来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概况

公安理论研究是由专业人员对公安业务涉及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进行的梳理、分析、比较、综合并在此基础之上概括、总结其规律性的一项专门工作。公安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刑事侦查技术两大类。前者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后者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本文考察范围仅限于前者。为便于统计及评价标准的客观性、权威性,本文仅以知网公开发表、可供查询的期刊论文数据为考察对象,而未将公安机关内部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纳入其中。

登陆知网,在单位查询栏中输入南通市公安局。查询结果:从1987年至2012年5月,共搜索论文记录161篇。其中公安类102篇,特种医学40篇,其他文章19篇。经过梳理,我们认为应当务实而不是过分理想化、精英化地看待学术产出的数量与质量问题。(详见图表)

1.从数量上看。1987年1篇,1991年1篇,1993年3篇,1994年5篇,1995年4篇,1996年2篇,1997年1篇,1998年3篇,1999年5篇,2000年7篇,2001年4篇,2002年11篇,2003年11篇,2004年19篇,2005年7篇,2006年14篇,2007年11篇,2008年17篇,2009年10篇,2010年8篇,2011年17篇。文献总数1994、2000、2004、2008、2011均有较大增加,其中公安基础理论类1996、1998、2000增加较明显,2006至今保持相对稳定态势。说明研究队伍、研究人员趋于成熟、稳定,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成果纷纷涌现。

2.从质量上看。2006年以后,公安基础理论类研究质量稳步上升,学术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作为地级市公安局,先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公安研究》等公安类权威刊物上刊载了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文章,客观及时地反映了南通公安警务实践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叫响了南通公安品牌。以市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研究主体,在《公安研究》杂志上先后发表了一批佳作:2010年《新时期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初探》作者秦剑平;2009年《公安标准化建设探析》作者王健;2008年《实现公安工作全面信息化》作者秦剑平;2007年《网络传销犯罪模式及侦查对策研究》作者宫路、丁力;2005年《对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几点认识》作者秦剑平;2004年《浅谈“闭合型”城市设防系统的基本建设思路》作者秦剑平;2001年《住宅楼群房屋出租管理对策》作者陈吉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上发表的有:2011年《异地用警问题法理分析》作者李铭;1996年《政委的角色定位》作者吴俊官;1995年《关于评估社会治安几个问题的探讨》作者王庆多、张建平、吴海卫(上述资料均源于知网)。

南通公安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正如南通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陆玲玲同志所言:我们的研究成果转化不多,精品力作较少;在高级别学术刊物、高等级组织层面反映的资料很少,参评机会更是凤毛麟角。这说明我们的理论研究在高层次还处于十分微弱的位置,与公安部提出的“重视社会科学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加强公安理论研究,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的具体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以公安理论研究指导南通现代警务科学发展

秦剑平局长既是南通现代警务实践的引路人,又是数十年如一日、一如既往在公安理论园地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辛勤园丁。多年耕耘,硕果累累。由其撰写的《新时期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初探》(刊载于《公安研究》2010年第六期)获南通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论文类三等奖。

服务公安工作现实斗争的需要——从破获“3.7”持枪抢劫银行看“闭合型”城市设防系统和警务运行机制在南通的实践。2012年3月7日9时40分许,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银行竹行街道营业部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未遂)案件。接报后,市局迅速启动“关城门”预案,开展路面查控工作。案发仅15分钟,市区交警五大队就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当场缴获钢珠仿真手枪一支。早在2004年,局长秦剑平同志就对此问题作过深刻论述:建设“闭合性”治安防控体系,就是要在开放、动态的社会治安格局中,坚持以打击为导向,寓打于防,寓打于控,加强基础控制,突出重点设防,提高打击现行犯罪和有效控制各类治安要素的能力。[1]

二、对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评价与反思

(一)对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评价

1.学术影响力有限,学术成果中精品不多。在公安类核心期刊上刊载的论文较少,还未有研究成果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刊载。理论研究成果的载体较单一,主要的学术载体为《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究其原因,文章作者在本省有较为广泛、深厚的人脉资源和个体趋同化的教育背景(毕业于该院校)。这表明,南通公安理论研究水平在全国公安系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但在法学领域获得学术共同体认同程度不高,影响力不大。

2.研究队伍以担任一定级别的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由于本职工作过于繁忙,没有富余时间和充沛的学术热情、体力精力潜心研究。研究成果的阶段性特征明显,研究人员的学术轨迹一般较短、学术生命力不强。研究人员忙于应付工作任务,深入实际调研少;凭经验论述多,理性思考少;就事论事多,研究一般规律少。就过往研究的选题分析,研究问题高屋建瓴,具有宏观视野,以关注全局性问题为基本特征。问题和内容源于执法工作实践,对于江苏省警务实践的针对性、指导性较强,但对全国其他地区的借鉴意义不大。

(二)对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反思

1.研究人员匮乏,特约警学研究员队伍流于形式、有名无实,省级以上公安理论刊物发表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多。南通市公安局党委对开展公安理论研究非常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秦剑平对推进公安理论研究工作曾多次提出过明确要求。市局先后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警学研究员权利义务及其工作职责。但特聘警学研究员均担任一定级别的行政职务或是本单位不可或缺的业务骨干,日常工作繁重,无暇从事课题研究。研究人员学术素养不高,理论功底不厚实,选题往往大而空,因闭门造车、不接地气,导致文章内容缺乏说服力和针对性,不能很好地解决基层民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研究方法单一,学术行为亟待规范。围绕问题谈问题的现象较普遍,未能很好地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资源为我所用,更谈不上拓展自己的研究视野、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在研究过程中借鉴、引用资料较少或根本没有注释和引用,忽略基本的学术规范成了提升研究水平的短板。

3.在警营文化建设如火如荼的背景之下,南通市公安局警察图书馆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民警手头可供利用的研究资源极为稀缺。警校图书室的参考资料日显陈旧,研究人员的信息来源匮乏,获取研究资源渠道不畅。

三、繁荣南通公安理论研究的路径

(一)培养朝气蓬勃的警学研究队伍

1.2007年以来,南通市公安局以民警职业生涯规划工作为契机,围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民警内生动力,以“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为目标,探索建立了“基本法律素质、警种岗位素质、专业能级素质、领导综合素质”的全警能力素质评估系统,在推广应用中逐步得到全警的认同,有效提升了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截止2011年底,南通市公安局共有70余位民警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学位,5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为培养朝气蓬勃的警学研究队伍,可在现有警学研究人员基础之上,以江苏省和南通市法律人才库为依托,继续培养、充实、壮大研究人员队伍。

2.建立、健全公安理论研究激励机制。以在职法律硕士研究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的运用、转化工作为抓手,建议采取报销部分学费(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后奖励五千元)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在省级以上公安院校学报(正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人员,酌情提高奖金。要激发和调动研究人员将书本中的法学理论运用到日常警务实践之中,用富有规律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现实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青年民警的理论兴趣,激发广大民警学习理论的热情,养成理性思维习惯,积极推进理论研究工作大众化。坚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公安工作和公安理论的研究,力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

(二)构建富有生机的学术交流平台

1.2011年6月公安部出台了《公安部办公厅调研联系点工作规则》,将江苏南通市列为全国23个部属调研联系点之一,江苏省仅此一家。根据公安部办公厅部署,调研点应针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自身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每年申报二至三个重点调研课题。因此,在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时,应以公安部、江苏省重点研究课题为依据,结合南通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在事先调研、充分听取基层一线实战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之上综合考量,谨防闭门造车,出现课题大而空、理论研究与警务实践相脱节的问题。

2.建立客观公正的公安理论学术评价标准,鼓励学术创新。我国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评价标准比较统一;在社会人文领域,实际上存在三个评价标准:政府的标准,学院的标准,民间的标准。上述三种学术标准有时候是统一的,但更多时候表现为互相冲突。政府认可的学术,民间可能不屑一顾。民间看好的学术,却往往得不到学院的认同。

现在学术随笔很受读者欢迎,民间学者喜欢这种表达方式,但学院里不承认这是学术成果。周国平先生认为:一般而言,衡量一部论著的价值,一个学者的水准,要看同行是否重视,怎样评论,在专业领域乃至更广泛领域有无积极影响及影响大小。[3]上述观点是客观中肯的。我们认为:学术研究水平的高低,应当由学术同行来评价,由学术共同体来决定评价的标准。让内行评价内行,让时间来证明成效大小、让实践检验结论对错才是科学的。申言之,作为地级市的公安理论研究应当坚持走学院标准的道路,以得到包括同行在内的学术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的认可、承认和接纳。同时,应当鼓励和推动学术创新。时殷弘教授主张:学术成果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选题创新;资料创新;解释创新;论述方式的创新。[4]这四个方面是我们在过往研究工作中时常忽略的环节,应当在今后的研究中重视起来、认真对待。公安机关及其领导应当更多地促成学术的发展和繁荣,为公安理论研究人员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

朱苏力教授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自序中提出了“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问题。作为中国法律人对中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了什么呢?这是一个让我们每个法律人感到尴尬,又不得不深刻反思的问题。因为,对此我们并不能立刻给出一个让社会、同行,包括自己都比较满意的答案。[5]南通公安理论向何处去?行文至此,也难以有一个确切、明晰的完满答案。但适时回顾和理性反思,将为我们今后行动指明前行的方向,为今后再次面对同样的问题,回答时更有底气和自信!

[1]秦剑平.浅谈“闭合型”城市设防系统的基本建设思路[J].公安研究,2004(7):72.

[2]陆玲玲.民警职业生涯规划工作的几点思考[EB/OL].http://10.3 6.1.42:7777/zhuye/edit/UploadFile/20119915400537.doc,2013-05-21

[3]邓正来.中国书评(第二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20.

[4]邓正来.中国书评(第五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5-56.

[5]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Ⅰ-Ⅷ.

D631

A

1673―2391(2013)12―0041―03

2013-05-23 责任编校:边 草

猜你喜欢
南通市南通公安
南通市 推进“四化”实施 提升本质安全
蓝印花布:南通独具特色的非遗传承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中学
非遗南通
南通职业
“老公安”的敛财“利器”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南通中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安报道要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