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探讨

2013-08-15 00:49文丨张丽君
中国传媒科技 2013年8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工作

文丨张丽君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浙江温州 325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闻名的瑰宝,因此加强对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有着紧迫性和现实的意义,在当前的电视媒体节目中,文化类节目不断涌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但是电视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需要进行改进,进而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

1 电视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的内容的电视类的节目,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见,电视媒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视媒体以激励历史传承文化为己任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遗产是在我国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中不断积累下来的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但是社会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这就需要加强对其的保护。在信息时代中,大众媒介度社会遗产的保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电视传媒,因为该大众媒介具有覆盖面广和影响力大的优势,承担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使命。

1.2 电视媒介的特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电视传媒由于自身的优势,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先,电视媒体具有强大的兼容性,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个分类中,有多个环节涵盖在八大艺术之列,进而实现了电视传媒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结合,提供了共同发展的契机。其次,电视凭借着画面和声音,利用动态和富有表现力的手法,为观众呈现了极具吸引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了对观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技能以及知识得到了很好的传承。此外,电视媒介对受众的要求不高,即观众不会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这样可以扩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覆盖面,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电视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不足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电视传媒虽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充分的利用好电视传媒这一大众媒介,制作出内容和形式完美结合,并对广大受众有吸引力的文化类电视节目。其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乏集中化和稳定化

由于在利用电视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缺乏统一的非物质遗产文化节目播出平台,这就使文化类电视节目仅仅分散于各类电视节目之中,缺乏规律性和系统性。在10 个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电视栏目中,除了中央电视台的《乡土》、《中华民族》和天津卫视的《拾遗-保护》,其节目选题较多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其它几个栏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节目数量并不多。在其它栏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而得以成为栏目的。

2.2 节目表现形式缺乏灵活性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划分为十个基本的类别,并且都有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不同的电视节目进行宣传,进而更好的宣传其精髓和特点。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遗产,在进行节目制作时要体现很大的灵活性。但是在实际的电视传媒中,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对之制作方式和表现手法缺乏创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

3 电视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

鉴于电视传媒具有影响力大和覆盖面积广的特点,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电视传媒进行改进和创新,进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为保存人类的文化财产贡献力量。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不仅要加强对文字媒介的利用,还需要充分的利用录音、影像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的、系统的和全面的记录和展示。

3.1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进行栏目化

节目栏目化是指对节目进行有效的编排,将统一类型或者是内容的节目归为一类,这样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有着固定的规律和系统,便于改善节目分散化的特点,进而提高人们对同一类节目的关注度,这样才能真正的起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促进电视传媒的发展和进步。

3.2 表现形式的改革和创新

为了改变电视传媒节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乏灵活性,需要对该文化类节目进行改革和创新,主要是从节目表现形式方面着手。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栏目在进行改革时,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纪实节目或者是问题讨论,并且可以将节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个类别中的任何一个进行衔接,进而扩大电视节目的选题范围。同时节目的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影响的。好的内容只有运用适合其的表现形式,才能更具吸引力、更受观众欢迎,当然,再好的形式缺乏了好的内容也无从谈起。可见,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

此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因此需要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对电视传媒的应用和监督,提高宣传效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扩展受众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绝唱或者绝响,就是后继无人所导致的。因此,在电视媒体以后的实践中,要注重对青少年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要注入更多的时尚、年轻元素,让青少年尽早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同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需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电视传媒的特点着手,分析各自的规律和特点,进而充分发挥电视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

4 结束语

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突破其发展的瓶颈,那就只能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消逝。只有做出一定的调整,突破固有的传播模式,适应时代的变化,才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做出成绩。

[1] 乔晓光.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M].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07)

[2] 史可扬.电视栏目和频道辨析[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11)

[3] 赵玉明,王福顺.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12)

[4] 滕海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特点[J].东南文化,2009(01)

[5] 王先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对性[J].民族艺术研究,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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