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问题研究

2013-08-15 03:50孙铭慧
学理论·中 2013年6期

孙铭慧

摘 要:我们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每个人都是在社会网络之中,都需要社会网络的支持。艾滋致孤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因为父母的病患而被贴上标签,被社会边缘化,面临着非常严重的爱和归属的危机。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艾滋致孤儿童,他们更加渴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在这个时候社会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笔者通过对河南省上蔡县“阳光家园”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问题的实证研究,揭示了社会支持网络对艾滋致孤儿童成功度过青春期的意义、作用,指出加强和完善社会支持网络的重要性。并从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个维度具体阐述更能满足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需要的社会支持网络。

关键词:社会支持网络;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82-03

随着社会各界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关怀和关注,他们的物质需要已经得到了基本满足,但是他们仍然需要心理上的支持和关怀。尤其的当他们进入青春期后会更加敏感、多疑和叛逆。之前遗留的问题和新生的问题相互影响,为艾滋致孤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更大的障碍。以下笔者从艾滋致孤儿童的青春期问题出发,讨论其社会支持网络现状,最终将探索如何建立健全艾滋致孤儿童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其顺利度过青春期。

如下图所示:

一、艾滋致孤儿童的青春期问题及其社会支持网络现状

艾滋病导致的家庭的破裂对青少年易引发类似于多米诺骨牌式的心理和行为上的连锁反应。虽然在解决艾滋致孤儿童问题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学校、社会团体、艾滋致孤儿童的亲属等社会关系网络已经做出诸多努力,对他们进行了妥善的救助和安置,然而艾滋致孤儿童仍在被不断边缘化和标签化。此外,孩子们进入青春期后越来越多的心理问题便逐渐凸显出来,身体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使他们陷入自我同一性混乱的尴尬局面,使他们更容易产生憎恨他人的逆反心理,这可能增加社会的不平等以及不安定的因素。因此,笔者试图从正式支持网络(政府、“阳光家园”、学校、社会组织)和非正式支持网络(家庭)等方面探讨调查中所反映的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的社会支持情况,以期发现艾滋致孤儿童成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正式支持

1.政府。目前政府的救助办法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教育救助,中央政府2003年12月出台的“四免一关怀”中有一条就是对艾滋致孤儿童免收上学费用,但对象只是双孤儿童,单孤不享受上述政策,特别是那些准孤儿。国务院发出农村公办中小学学费全免的通知,这使得上述问题得以解决。二是医疗救助,对艾滋致孤儿童给予医疗补助,故而每人每年补助180元,到18周岁(河南);将艾滋致孤儿童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安徽)。三是生存与生活救助,国家民政部强调为孤儿的成长创造健康的家庭环境(包括收养、寄养和机构照料)。根据“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原则,目前在艾滋致孤儿童安置(即重构“第二家庭”)上具有可行性和正在实施的有三种办法:一是由其亲属收养,二是由爱心人士收养,三是由政府建立的孤儿院(即“阳光家园”)收养[1]。

之前政府一直把支持的重点放在物质支持上,主要是为了解决艾滋致孤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问题。笔者通过对民政部门负责人的半结构访谈了解到,政府提供的救助大多停留在物质层面,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救助标准也仅仅覆盖了孩子们的基本需求,更少顾及孩子们的情感和心理需求。

2.“阳光家园”支持。“阳光家园”是一种由政府出资兴建福利机构,集中资源收养位于一定范围内对分散养育有困难的艾滋致孤儿童,按照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意愿,自愿选择进入福利机构的安置模式。

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发现“阳光家园”相对封闭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孩子们与外界的交流,使家园中的孩子成为一个孤立的群体。不利于他们很好地融入社会,也更容易引起周围群众的歧视。并且阳光家园中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孩子们的照顾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很难走入孩子们的内心世界。经调查他们在青春期遇到困境和苦恼时很少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而是选择其他非正常途径进行宣泄,如迷恋网络游戏、阅读不良书籍、早恋等。而当问到“你有心事时愿意向谁倾诉”时,“愿意向好朋友倾诉”的占42.6%,“愿意向家园工作人员倾诉”的占33.7%,“自己闷在心里”的占10.4%,“愿意向老师倾诉”的占6.5%,“愿意向监护人倾诉”的占6.8%。

另外,“阳光家园”的管理模式相对比较单一、刻板,更多注重保证孩子当前的生存、安全和受教育权利,较少关注孩子们未来的发展。而且孩子们除了上学基本上很难接触到社会,衣食住行也都是由家园安排的,所以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也受到了影响。

3.学校。艾滋致孤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中很多人因父母病发延误了学业,在学校里成绩普遍较差,在我们调查的艾滋致孤儿童中,成绩为上等的孩子占15.9%,成绩为中等偏上的孩子占17.4%,成绩中等的孩子占46.1%,中等偏下的占20.6%,大部分孤儿的成绩处于中等水平。并且他们多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往往得不到老师们应有的引导、重视和尊重,甚至遭到个别老师的歧视排斥。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当他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大多选择自己承担,很少向老师和周围的同学求助。当问及“遇到学习上的难题喜欢向谁求助”时,“喜欢向老师求助”的占8.3%,“喜欢向同学求助”的占11.7%,“喜欢向家园里的孩子求助”的占21.7%,“喜欢向家园工作人员求助”的占20%,“喜欢自己解决”的占38.3%。

进入青春期后,他们对尊重、爱和归属的需求更加强烈,然而老师对他们投入的热情和鼓励通常并不能满足其需求。调查发现厌学(不正确的学习方法)、彷徨(前途目标不清晰)、焦虑、不自信、虚荣等现象在他们身上较为明显。

访谈家园孩子的在校老师:“艾滋致孤儿童由于其特殊的成长背景,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孤僻或者离群索居,尤其是进入青春期之后,他们的心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的时候还比较听话,但是长大了就变得比较‘叛逆了,经常会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尤其是当同学提起他们的身世的时候。学校也正在积极争取为青春期的孩子开设关于青春期身心健康的课程,给他们提供了更多了解自己,接纳自己的机会。”

4.社会组织。在这里,社会组织支持主要指一些非政府部门(或组织)以及社会人员对其在物质、精神等方面的支持。一些社会人士和社会组织做出了有目共睹的努力,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社工协会、美国半边天基金会在为艾滋致孤儿童提供经济支持的过程中,还为其提供诸如心理康复、技能培训、社会融合服务等发展性支持[2]。

关于艾滋致孤儿童的救助制度也还不尽完善,个别抱有某种“特殊”目的社会人员及组织对艾滋致孤儿童进行“探望”,这种现象不仅没有减轻孩子们的生活和心理负担,反而给他们带来更大的伤害,将孩子们心灵上刚刚愈合的伤口又活生生的撕开。而且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对问题的思考还不够深刻不够全面,容易冲动和受外界影响,但他们又迫切希望接触社会、融入社会,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构成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非正式支持

1.家庭。家庭是孩子教育、成长、发展的重要阵地,正常的家庭生活是孩子获得爱与归属感的重要环境。然而,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离世,家庭的破裂使艾滋致孤儿童面临爱和归属感缺失的危机,易出现过度叛逆、过度自卑、不信任他人、“反社会”等心理。特殊的家庭背景,使他们开始讨厌自己,对自己感觉不佳,缺乏自我认同感;同时也可能出现对自己期望值过高,对自己过分挑剔,以己之短度人之长等现象。所以当他们发现期望与现实的差距时,并不是像其他青少年一样去积极地努力奋斗,而是选择逃避和退缩。

访谈家园中的孩子:“我感觉我们是没有人喜欢的,我也不喜欢和其他的小孩儿玩儿,因为他们都有父母宠爱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自己什么都没有,感觉自己也很没用,想出去打工,但是什么都不会,不知道将来该怎么办了。”

另外,某些艾滋致孤儿童的监护人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致使他们无法很好地争取和享受国家的优抚政策,影响孩子们今后的健康成长。艾滋致孤儿童目前监护人多因文化水平的限制或本身的疾病困扰以及为生存而疲于奔命,仅能满足孩子基本生活需要,其他包括学习上的帮助、道德上的教育和青春期知识传授等科学的教养方式都难以与其他青少年相比。

访谈牛某(男,45岁,家园一孩子的叔叔):“孩子偶尔也回来,我们待他也不错,有时也去学校看他,但他自己有些事情很少跟我们说,毕竟也都大了,很多方面我们也很少能帮得上他;有关他们这一群体的救助政策及优惠措施,说实话我很多都不了解,只是村干部来讲了或是我们有什么困难找政府了才清楚……”

2.同辈群体。同辈群体是一个人社会化进程中的重要载体,进入青春期后,孩子的自我效能感、归属感和尊重的需求需要在和同辈群体的交往中获得满足,同辈群体对自己的认同与否是衡量获得同辈群体归属感的重要标准,使自己的行为与同辈群体的行为具有一致性是获得群体认同的最有效方法[3]。“阳光家园”里的孩子们不仅承受着父母得病相继离世的悲痛,而且还要面对周围人们的歧视和排斥。这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使他们更加渴望他人的理解与接纳。进入青春期后,他们也更倾向于将自己融入同辈群体,得到同伴的赞同、认可、支持和拥护,满足其爱和归属、尊重的需要。他们相互影响,进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家园文化”(如结拜兄弟姐妹、分帮分派等),访谈中发现一般家园里的孩子们之间大多有较深入的交流,而和家园外的孩子接触有限,孩子们认为彼此经历相似更容易走进对方,其他同辈群体对自己仍有不同程度的排斥。而这种“家园文化”中不健康、不合理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艾滋致孤儿童认知上的偏差,妨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解决艾滋致孤儿童的青春期问题

艾滋致孤儿童青春期最突出的问题是心理问题和发展问题,而他们目前的社会支持网络恰恰是忽略了这些问题,此外还存在着以下不足:物质支持不足;对孩子们的情感和心理、社会交往需求重视程度不够;支持主体之间相互割离;忽略救助过程中的“福利依赖”问题等。所以建立并完善“政府出资、社会协助、家园抚养、学校关爱、自我支持”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解决其青春期问题势在必行。

(一)加大政府对艾滋致孤儿童的物质支持和资金监管力度,丰富政府的救助形式

在诸多社会支持主体当中政府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至少应在以下四个方面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一是政府应该积极进行宣传和倡导,做好艾滋病的预防工作,从根本上减少艾滋致孤儿童的出现,此外还要倡导社会减少对艾滋病患者和艾滋致孤儿童的歧视。二是扩大救助的覆盖面,覆盖面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人群和服务。一方面要尽量将艾滋致孤儿童纳入到救助体系中,另一方面也要为艾滋致孤儿童提供更加全面多元的救助等。三是完善艾滋致孤儿童的立法、捐助、财务和监管等制度,尽量避免通过不规则不合法的手段以权谋私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强NGO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良好的协作竞争关系。

(二)转变“阳光家园”的管理理念,积极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构建专业的社会工作支持体系

“阳光家园”作为部分艾滋致孤儿童的重要生活场所,其对孩子们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转变“阳光家园”的管理理念才能更有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和成才。一是丰富壮大工作人员队伍,积极引进社会工作、心理学等专业人才,引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工作人员“重要他人”的作用,对孩子们进行积极的引导,营造一种健康的“家园文化”。二是加强跟艾滋致孤儿童的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及时排解他们的情绪困扰,降低青春期问题出现的概率。三是为孩子提供更加全面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将来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四是鼓励孩子们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提高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和自我期望值。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促使他们形成健康的自我形象,最终实现“助人自助”的目标,减少“福利依赖”的现象。

(三)提升艾滋致孤儿童监护人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监护人和孩子们之间的亲情沟通

一是帮助艾滋致孤儿童加强和现有亲人之间的联系,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沟通机会,增进彼此间感情。二是为其监护人提供更多关于艾滋致孤儿童权利保障方面的信息,提升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三是疏通政府、“阳光家园”、学校及家庭的沟通渠道,监护人应及时地向家园及学校反映艾滋致孤儿童在家庭中的身心状况,尤其是对进入青春期的艾滋致孤儿童,便于各方面力量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四)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支持功能,加强学校对青春期的艾滋致孤儿童的关怀与关爱

一是老师应进行积极的倡导,减少周围同学对他们的歧视,为他们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氛围。二是学校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到青春期的艾滋致孤儿童身上,定期为他们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导等。三是进入青春期后,他们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学校应该加强与“阳光家园”联系,相互协作,更好地应对和解决他们的青春期问题。四是引导他们正确应对生活中的问题与困境,使他们习得更多的情绪宣泄途径,比如体育运动、听音乐、相互倾诉等。

(五)发挥各种合法的社会组织力量,丰富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一是首先应充分利用组织自身的有用资源,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艾滋致孤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应提高工作人员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运用专业化救助手段,树立健康的公益形象,以此获得社会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二是加强多方的连接,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格局。青春期的艾滋致孤儿童需求的多元的复杂的,所以需要各方相互合作,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建立起更加全面和多元的艾滋致孤儿童社会支持网络。

参考文献:

[1]张长伟.艾滋致孤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探析——以河南省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08,(4).

[2]陆一琼,杨生勇.艾滋病孤儿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与构建——基于湖北省随州、襄樊两市问卷调查[J].青年研究,2006,(10).

[3]邹琼.青少年自我同一性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