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写作中文学手法的借鉴

2013-08-23 08:50当代贵州杂志社党建时政部主任文学硕士
电影评介 2013年15期
关键词:穆青散文文学

□文/喻 丹,当代贵州杂志社党建时政部主任、文学硕士

原新华社社长穆青(左一)曾提出,新闻报道也可增加自由活泼的散文形式,改变沉重死板的形式

新闻与文学是两种文体,两种行当,它们的本质区别是:新闻是真实的,文学可以也必须有虚构。这种本质的界限不可抹煞,不能忘记。凡发表在报纸、杂志、电视上的各种报道,其事实、姓名、地址、单位,必须严格地遵循真实的原则,必须经得起检验,这才是新闻公信力之所在。而新闻对于文学的借鉴,则是题材上、技巧上的借鉴,不是本质的混同。

一、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的必然性

新闻的生命是真实,文学的本质是虚构,两者似乎冰炭难容。然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在新闻和文学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相互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看,从新闻产生之日起,便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显然,新闻与文学关系的历史同时构成了新闻史与文学史的一个部分。回顾历史,从斯诺的《西行漫记》到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从范长江的《中国的西北角》到《中国青年报》记者报道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对于这些作品,新闻界把它们当作新闻范本学习,而文学界也将它们作为文学作品借鉴。

在实践中,随着新闻表达公式化的日益严重,接受者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新闻工作者将文学注入新闻作品,如:运用特写和散文式的新闻结构,使新闻事实更加丰富;在新闻写作时综合使用修辞,采用细节描写,汲取富有感染力的文学语言等等。以文学创作的活泼形式,融汇感情、文字精彩之长,补新闻写作结构呆板、语言枯燥之短。

文学技巧在新闻写作中的运用,可以达到挖掘深度、拓展宽度、增加厚度的效果,达到优化新闻作品、营造媒体特色的目的。

二、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的有效性

梁衡说:“尽管新闻与文学有诸多的差别,但是,我们如果在新闻中尽量用一点文学手法,这样的话,消息、通讯虽不是小说却胜似小说,读者在读真人、新事时能得到艺术熏陶,这个新闻就有个性了。”这里,梁衡提出了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的有效性。

梁衡这一说法其实并非首倡,在1963年的《新闻业务》上,新华社副社长穆青发表了《在工作感到的几个问题》,文中提到:

“有的同志现在尝试着用散文的笔法来写新闻,也是力求创新的一种努力。我个人是赞成这种尝试的。我觉得,从广义上说,新闻即是散文的一种。因为新闻无非是告诉读者发生了什么事、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散文中的叙事文不也是如此吗?既然叙事文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为什么新闻就非受一定的格式束缚不可呢?为什么散文可以有个人的风格,而新闻就只能按照死板的公式去套呢?”

1982年,新华社社长穆青在《关于新闻改革的一点设想》中,进一步提出和发挥了这一业务思想和学术观点:

“我们的时代,应当是新闻、速写、特写比较发达的时代。但实际上还不够发达……我认为,我们新闻报道的形式和结构,也应向自由的活泼的散文式的方向发展。改变那种沉重的死板的形式,而代之以清新的明快的形式。”

从穆青到梁衡,他们都表达和实践了这样的观点:新闻与文学,既有基本的界定,又不能机械地割裂,新闻在写作中,是完全可以向文学采取“拿来主义的”:文学内容讲究深度、意境,不简单地、直接地反映一个事实;文学结构多样化、自由活泼,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组织原则;文学文字优美、隽永,表情达意,可读性强——这些不正是新闻写作中所缺乏的吗?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所谓的“散文”,既适用于广义的概念(游记、速写、随笔、文艺通讯、抒情小品、杂感、传记文学、报告文学),也适用于狭义的概念(形式灵活、篇幅短小、笔调自由的记叙文和抒情文)。

以散文的笔法写新闻,包括了写消息、写通讯,也包括了写新闻性言论。报刊上的“随笔”专栏,包括国际随笔和就国内新闻时间和问题撰写的随笔,基本属于言论范畴,但又具有新闻性,笔法灵活自由,富有现实感,与一般的文学随笔不同,其本质区别就在于它的新闻性和现实性。

2004年8月27日,新华社“奥运随笔”专栏发表了一篇来自雅典的体育专电《从朱建华到刘翔》,随笔的最后两段写得饶有兴味,极具思想内涵:

今年的早些时候,朱建华曾在在一个场合忠告刘翔:“要学会抗干扰”。他坦承当年媒体的炒作给他带来巨大的压力,导致没有拿到金牌。如今,媒体的发达程度哪是20年前可以相比?但是刘翔生逢其时,并没有重蹈覆辙。

巧合的是,刘翔与朱建华同是上海人,参加奥运会时都是21岁,但是他们之间隔了20年,这是中国走向世间的20年。

三、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的有限性

其实,2000年以来,文学已经不断注入各种新闻形态:一是各种报刊的扩版增容,为新闻的“膨化”释放了大量的空间,究其实质是文学的元素促进了报刊的“膨胀”;二是各级各类电视新闻都在推崇“讲故事”的报道模式,其本质是将新闻报道嵌入叙事的框架之中,融合成了“新闻说书”,或者说是“类文学”;三是新媒体的发展创造了“自媒体”繁荣的土壤,形成个人空间(拍客、博客、微博)与公共领域(大众传播)并存的局面。文学的体裁、写作技巧、语言风格,正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新闻传播的各个环节。

的确,文学手法的借鉴能使得新闻事业生机勃勃,使得新闻写作生动活泼。1995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作品《农机千里走中原》,标题中用了一个“走”字,让整个标题活了起来,这就是“炼字”的功夫,得益于记者与编辑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文学素养。除了新闻写作,在电视节目的制作中,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借用故事化的技巧传递法律知识,使得观众对法律的理解更为感性直接。

但是新闻写作必须严格遵守真实性第一的原则,不能无限与无度。想象与夸张等手法要慎用,一旦使用不当,将损伤新闻的真实性。因此,作者在运用文学手法写作新闻时,不能把新闻写作当作文学创作。任何大众化、趣味化、通俗化的技巧,都必须尊奉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新闻幕后》一书谈到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时,描述“随笔的模样”:

应该是布衣草鞋、面目清癯,不是西装革履,油头粉面;

应是座中三五朋友的议论、臧否,不是台上正襟危坐的示训、报告;

应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忧国忧民的金玉之言,不是花花草草、阿猫阿狗、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应是针砭时弊、贴近生活,不是掉书袋子、子曰诗云、不着边际;

应是男子汉的铮铮铁骨和热血,不是长舌妇的张家长李家短、絮絮叨叨……

这里形象化地提出了新闻写作向文学借鉴要遵循合理有度的原则。

当新闻穿上文学的外衣,新闻的面貌发生了变化,由此上升到新闻报道的艺术问题。它所关涉的不仅仅是“让事实说话”,而是“让事实跳起舞来”。只有在真实的基础上抓好细节表现,恰当地运用丰富的文学语言,合理借鉴文学元素,才能创造出好的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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