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

2013-12-24 07:47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
地球 2013年7期
关键词:集约节约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特殊资源国情、特殊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多年来,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条主线,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与地方各有关方面一道,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明显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彰显了引领示范作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正逐步成为社会的共同行动,涌现出一大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好典型。两届评选产生的202个模范县(市)和10个模范市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各地在创建中形成的45种好模式和79个好机制得到推广,如湖北崇阳县打造“集约用地超市”,浙江海宁市推进土地精细化管理,江苏吴中区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百千万”工程,山东新泰市将开采回采率指标与矿产资源补偿费挂钩,提高了国土资源利用水平。

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将节约集约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有效促进了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调动了各方面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有机结合,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降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的共赢。2008年至2011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3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9.1%;通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国矿山数从12万个下降到10.8万个,矿山年产能从68亿吨增加到近100亿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近3个百分点。广东省通过开展“三旧”改造试点,各项建设实现节地率45%,产业升级项目比重达到68.4%。浙江省自我加压,通过探索“亩产倍增”转型发展,走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新路,过度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状况明显改观,全省2012年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7年提高了58%。江苏、山东等省份也都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出安排。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扩大示范地区范围,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地方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根据各地的鲜活经验总结形成的制度成果,有力地支撑了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在土地方面,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制定了“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八项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形成了“控总量、挤存量、提质量”的组合用地政策。在矿产方面,建立健全了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制度,22种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已全面启动。制度创新为在更宽领域、更深层面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义重大

国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实践充分证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仅事关当前,而且影响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05年,中央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中央将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李克强总理去年在接见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代表时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要把节约优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共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举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适应特殊资源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的现实选择。我国始终面临人均资源少、优质资源不足的资源国情,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0%,人均探明矿产资源储量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58%。这些都对发展形成了瓶颈制约。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四化”同步快速推进,对资源的需求集中释放,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资源供给刚性制约的矛盾更加突出。基本国情不可改变、发展阶段不可逾越、生态文明必须推进的现实,决定了我们不能再走过度消耗资源、低效浪费土地的老路,而必须高扬节约集约旗帜,走出一条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路。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解决保障科学发展、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群众权益矛盾的根本途径。国土资源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在新的发展阶段,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稳定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石油、铁、铜、铝、钾盐等重要矿产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均超过50%,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国土开发强度严重超载,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用海、用矿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损害群众资源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硬道理,保护资源和维护权益是硬约束。我们只有树立底线思维,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来统领国土资源工作,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保障科学发展、保护国土资源与维护群众权益的统一。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的必由之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当前,我国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能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且高于一些新兴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占40%左右,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至15%。中西部地区用地外延粗放,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低等问题尤为明显。这既是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深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所在。我们要抓住各地区、各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利时机,通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全面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协调保障科学发展、保护国土资源与维护群众权益三者关系,全面落实节约优先国家战略,努力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工作的服务管理水平。

构建工作格局,落实共同责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力争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合党委、政府把相关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的指导督促作用、省级层面的组织带动作用、市县层面的实践主体作用。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各项节约集约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提高3%至5%的目标任务。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谋划,建制度、定标准、重服务、强监管。要不断提高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海洋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科学性,使之真正发挥控制规模、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宏观管理作用。要在严格执行现有各类土地使用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和安全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差别化的技术标准。要不断完善服务和监管制度,按照中央关于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各地区、各行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两支队伍的作用,认真清理土地闲置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粗放浪费、违规违法使用等行为。

注重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稳定。这是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完善征地制度,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成本。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严防违法征地,杜绝暴力征地。加强资源市场建设,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土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中,应充分考虑群众诉求,使广大群众能够共享土地增值收益。要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制度,资源收益分配更多向资源原产地和当地群众倾斜,调动各方面节约和保护资源的积极性。

坚持典型引路,深化创建活动。继续发挥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重要平台的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带、推”,滚动开展创建活动。“评”,就是两至三年评选一次,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出一批新的模范县(市);“带”,就是每年有考核,对已评选的模范县(市)进行复核,建立能进能退的动态机制;“推”,就是要对连续三年都符合评选要求的模范县(市),给予更高奖励。继续支持广东、浙江等省份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建设,逐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各具特色,省市县联动、上下贯通的创建态势。

营造舆论氛围,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基本国情知识宣传,推动树立国土资源安全和节约集约利用的理念。注重发挥中央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释放正能量,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使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成为社会共识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近日,我部批复了《浙江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绍兴市是“亩产论英雄”的发源地,希望绍兴市在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中,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国土资源部将大力支持浙江省、绍兴市的科学发展。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国土资源部,代表与会全体同志,向宝龙书记、李强省长,向浙江省、绍兴市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将与大家一道,脚踏实地,改革创新,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推向深入,使之在科学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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