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市场导向政策引导——瑞典职业教育发展的特色

2014-02-05 23:32汤秀丽
职教论坛 2014年28期
关键词:瑞典成人职业

□汤秀丽

瑞典曾是欧洲最贫穷的农业国之一,但现在是著名的世界工业强国,也是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作为福利国家的典范,瑞典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其发达的教育,尤其是体系完备、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 因此,了解瑞典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特点或许能为正处于经济社会、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转型中的中国有所启迪。

一、瑞典职业教育之悠久历史与坎坷历程

瑞典的职业技术培训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中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进步,尤其是商业、手工业和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在强势的学徒制度的夹缝中出现了专业商业学校、 周末技校和夜校等,这也可以说是瑞典职业教育的最初形式。当时的职业学校都是私人创立的,国家拒绝对此类学校给予财政支持,也没有相应的机构进行管理,因此此类学校从管理体制上来说都是自治的,学校规模也都很小,学生人数不多,所能提供的专业技术课程也十分有限。

从十九世纪上半叶开始,瑞典的职业教育逐步走向正轨,这一时期国家开始为部分职业学校提供有限的资金支持,并逐步对职业教育加强管理。 至二十世纪上半期,基本上形成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体系;并成立了自上而下的各级各类管理机构来协调劳动力供求关系, 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就业困难者提升技能;并负责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和其他就业管理工作。 在这个时期,由于国家财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瑞典职业教育的形式增多,主要包括未成年职业培训学校(即高中教育阶段的职业学校系统)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成人职业教育。 瑞典的职业学校系统包括农业技术学校、林业技术学校、商业学校、监工培训学校和家政职业学校等等,各类职业学校的专业与课程设置较为繁杂,力图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此时,多数职业教育和培训学校规模扩大, 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主要包括民众中学、各种民间教育协会、函授学校、成人学习圈、预备工计划和专门针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学校等等。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瑞典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 一方面,改革了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制度,高中教育由双轨制走向综合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典高中教育的结构由高级中学系统和职业学校系统两种各自独立的学校系统组成,具体包括普通高中、工业高中和商业高中3 类,前者隶属于国家教育委员会,而商业高中和工业高中则受制于职业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分立,平行发展,即所谓的“双轨制”。由于双轨制缺乏灵活性,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1950 年瑞典改变了教育战略,取消双轨制,建立综合义务教育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瑞典特色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相互渗透的综合学校制度。

另一方面,成人职业教育蓬勃发展,满足着不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成人职业教育的主要制度类型包括:一,针对残疾人和移民开展的公共职业训练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医疗保健、汽车运输和服务业、办事员训练等等。视不同情况和就业需要,训练周期从几周至几年不等。训练场所包括公共职业训练中心、学校和企业内等;二,针对失业者开展的“职业技术再教育”。 从20 世纪50 年代末起,瑞典就建立了规模很大、 为数众多的的职业训练中心对失业者开展再教育,培养包括工人、护士、售货员、出租汽车司机、化验员、会计、秘书、厨师、技术员,甚至设计师、工程师在内的各种人才。 现在,在这些训练中心学习的人数可达数万之众,规模相当大;三,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就业政策。为了预防失业,瑞典积极开展各种针对在职职工的职业培训。具体表现在:首先,建立带薪教育休假制度,解决在职人员学习与收入的矛盾, 鼓励所有在职者参加教育进修和学习活动;其次,建立成人特别津贴制度和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凡参加学习的成人都可以领取助学补助和津贴,发放额度相当高,相当于实行免费成人教育。瑞典非常重视终身教育,强调全民终身学习,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制度规定,任何一个在职人员都有权开设一个个人学习账户,并且终身拥有此账户,账户可在工作期间或离开岗位后使用;再次,开展工作场所训练,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对在职职工进行继续训练,经费主要由雇主投资;最后,开展高级技术员职业计划,对那些具有建筑、电子、制造、金属加工等领域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员进行再教育, 有高等教育机构承办,毕业发放大学相关专业文凭等。

二、瑞典职业教育之特色鲜明

(一)瑞典职业教育坚持立法保障

在瑞典,任何一种形式的民众教育一经出现,瑞典议会就会抓紧为其立法。 因此,瑞典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也是其教育立法不断完善的过程,如20 世纪60 年代以来通过的《民众教育法》、《学习小组法》及《成人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本着和平、自由、平等、发展等基本价值观通过《教育法》,主要保障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通过初始教育使所有青少年具备基本的社会和科学知识。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变革,瑞典改变了高中教育的双轨制度,代之以综合教育,再加上政府越来越重视成人教育,所以职业教育随之蓬勃发展起来。 瑞典政府于1967 年颁布了《成人教育法案》,鼓励开办成人教育,法案除了规定地方政府对成人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外,也开办了市镇成人学校,对成人教育活动与机构进行补助,主要功能是提供成人中等教育课程,以达到衔接高等教育的目的。 此法案对于减少不同身份、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成人基础教育和专业技术水平起到突出作用。为了保障在职人员的受教育权利,有效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瑞典于1974 年颁布了《教育假法》,规定所有雇员都享有教育假权利,教育假包含形式多样的教育类型,有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教育假时间不定,可长可短,取决于所学课程的实际需要。国家通过奖学金、贷款和成人学习计划资金等途径为享受教育假成人提供经济上的资助和支持。瑞典是较早以立法形式确立带薪休假制度的国家,有效保证了成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为了保障职业教育的充足经费,瑞典多次通过立法措施来解决此问题,如1975 年通过的一项法律中规定雇主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成人职业教育税。 1984 年又通过立法,规定企业或公司必须从其所得利润中拿出1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正是这一系列立法措施,保障了瑞典职业教育能不断扩大经费来源,促进了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瑞典职业教育坚持市场导向

瑞典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改革和调整,大大提高了职业教育的有效性。瑞典职业教育起源于市场需求,不管是农业学校、商业学校还是技术学校均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顺应市场要求出现的。瑞典在20 世纪初,还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国家财政十分支持农业学校的发展,并由国家管理部分农业学校,至20 世纪70 年代农业高等学校发展起来,通过教学和实际培训为农民提供高等教育。后来随着国家支柱产业由农业转变为工业,国家不断加大对技术学校的支持,并顺应市场要求不断改革国家的职业教育体制,如对高中教育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的改革等,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能工巧匠,正是这些高素质的职业工人为瑞典经济的腾飞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保障,使瑞典一跃成为举世闻名的发达国家。 20 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瑞典建立了更加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以满足不断更新的知识和技术的需求,并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的来源,加大公共经费投入,按市场规律进行运营和管理,以确保职业教育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瑞典职业教育坚持政策引导

1.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为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瑞典是典型的福利国家,社会公共支出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很大,实行终身免费的教育制度,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各支付一半,从小学到大学所有学生都免费就学,所以瑞典人民的受教育水平普遍很高。 瑞典职业教育之所以发达,原因也在于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因并入高中教育全部免费,成人职业教育因种类繁多有所差别,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免费的,只有极少数培训项目需要雇主和雇员承担部分费用。瑞典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直接拨款和企业、工会组织、政治性和非营利性组织及群众团体等的募捐。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了瑞典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瑞典政府鼓励学校、企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积极举办职业教育。政府财政不仅支持政府办的正规职业教育, 对各类民间团体举办的职业教育也承认,并且给予同样的财政经费支持。对于企业内部举办的职工训练或者针对失业者的再教育,都可以向政府申请经费补助。

2.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为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知识技术更新越来越快的当代,瑞典政府充分认识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教育全民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终身学习的习惯和氛围。在瑞典政府的不懈努力下,瑞典最早建立了“全民随时随地免费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0 世纪60 年代开始,瑞典颁布了一整套有关终身学习方面的法律,依靠法律的规范和强制作用促进了终身学习制度的发展。 例如,1990 年通过的《与知识一起成长》法案、1997 年的《普通成人教育法》、2000 年颁布的《成人学习和成人教育未来发展法》等,这些法案对终身学习的目的、意义做了阐释,对建立终身学习的措施作了规定,并对终身学习的经费保障等问题做了详尽的规定,为终身学习制度的确定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 另外,瑞典政府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教育政策认真践行了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瑞典政府观念普遍认为:个人学习不仅有利于个人发展,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就业问题解决以及社会公平、民主、平等的发展,应为所有人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条件。通过建立民众中学、创办函授学校、创办“成人学习圈”、开展公共职业训练、确立带薪休假制度、个人学习账户制度以及对义务教育制度和高级职业教育改革等各种政策,把全民免费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落到了实处,为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分工明确的管理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引导管理。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瑞典都是采取分权制的管理。议会和中央政府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制定相关教育法律、方针和政策,并对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技部主管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和科研工作,确定方案和教育教学目标。教育科技部下设的主管机构负责教学大纲和成绩评定标准,并对教育教学质量和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价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本地区教育发展具体计划,确定本地区的教育管理体制,并予以实施。 各地政府均设立分管各类教育的管理委员会。义务教育由专门的儿童与青年委员会分管,高中和成人教育则由教育与文化委员会分管。 分别负责对教学活动、师资引进、职业培训、经费收支等具体活动监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瑞典的初始职业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都是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进行的,各级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以劳动力市场培训为例,瑞典的劳动力市场培训主要由中央管理机构——国家劳动力市场委员会负责,下设各省地方劳动力市场委员,领导全国各地数百个就业服务办公室(职业介绍所)和职业生活服务机构(如就业能力康复所等)。 瑞典有强大的工会组织,产业民主化程度较高,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劳动委员会都吸收工会和雇主(雇主组织)的代表参加,实行三方协商机制。政府、工会和雇主就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劳动力市场政策项目、失业保险业务发展、经费支出等共同协商,使政策更能反映市场要求劳动关系各方的利益需求。瑞典的职业教育正是通过这种自上而下、层层实行的目标管理,使就业问题及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问题的解决井然有序,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引导管理。

4.灵活开放的教育体制为职业教育的有效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基础。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的改革,瑞典职业教育逐步形成了灵活开放的体制,而这也是瑞典职业教育能够适应市场瞬息万变的要求和持续有效发展的重要基础。具体表现在:第一,办学形式灵活多样,实行弹性学制。 瑞典职业教育的学制和专业课程设置灵活,根据学生的智力差异以及将来从事的工作性质类型来确定学习的课程,学制也有长有短。 各类培训的形式更加灵活,有全日制、半日制、半工半读、夜校、业余培训、工作场所培训等形式,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劳动者继续学习的需求。第二,教育对象入学资格没有严格限制,学习对象多样化。瑞典职业教育政策对学员入学资格没有严格限制,而是鼓励全民终身学习,因此,学员学龄跨度很大,从未成年人、青年人到老年人各类学员都有;学员类型复杂多样,可以是高中应届生、在职者、失业者、健康者和残疾者等各种类型。 第三,办学机构多样化,办学主体多元化。 除了政府举办的职业教育外,各类民间团体、工矿企业、各类院校以及工会、雇主组织举办的职业教育也被政府承认,并给与经费资助,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使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大大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最终形成了灵活开放、形式多样、体系完备的职业教育体制,为瑞典职业教育的有效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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