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新变化及其理由

2014-02-12 10:32姚爱琴哈玉红陈维荣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丧偶婚姻

姚爱琴,哈玉红,陈维荣

(兰州城市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新变化及其理由

姚爱琴,哈玉红,陈维荣

(兰州城市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意识形态范畴的性道德观念,受社会、法律和文化环境等的制约和影响,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特点。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是以性和情相统一的婚内性为新准则,区别于传统礼教背景下的旧性道德标准及其认同,其变化受社会客观发展的制约和决定,也是文化和思想多元化的具体体现。

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

自古以来,人们对两性关系的道德衡量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标准。这种不同不仅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不同民族对人类性功能所持的不同态度,也折射出道德规范和道德观念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变迁。考察当代中国性道德认同及其变化,既要放眼于国际文化大环境,更要立足于本国的性史和社会整体道德现状,从而明确了婚内性是文明社会产生以来至今人们依然持守的一种性道德范式。但是,受社会快速发展和各种文化对接交融的影响,当代中国婚内性道德认同的主流地位尽管没有动摇,而婚内性的道德评价标准、人们对与婚姻家庭有直接关系的性态度与观念已发生很大变化。本文以当代中国婚内性道德主流认同为中心,以围绕这个中心所发生的一些变化为半径,旨在画出一些合乎时宜的同心圆,圆的大小取决于时空决定作用下的道德半径及其主观弹性。

一、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是对封建旧性道德观的辩证扬弃

传统的旧性道德观强调的是性行为的婚内外界线,认为男女性事只有在双方家长同意并经过明媒正娶的规定仪式之后发生才是合乎宗法和道德要求的,因其达到了封建礼教要求的合法合理条件而获得主流认同。这种封建旧道德范式下的婚内性主流认同较于人类早期的性蒙昧和性混乱现象,显然是性文明的巨大进步,婚内性道德的初级形态——一夫一妻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限制了男权在性事中的扩张和膨胀,而且对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稳定、宗族发展、子嗣延续等都起了积极作用,为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的认同选择奠定了基础。但是,旧性道德标准过于偏颇合法合理前提下种繁衍的性自然功能,而抹煞和泯灭了性主体——人的情感需求,特别是女人的性合理感受,把女人完全界定在夫妻性事中的配角地位,终身扮演着顺

服和从属的角色,以方便丈夫的性作为和替夫家延续香火的生殖工具。这种旧性道德规范全然不顾及婚内性的人性和合情性,必然要被时代所扬弃。

当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启了当代中国以情爱、平等、互尊和责任相统一的新性道德标准,得到知识界觉悟先行者的积极倡导和宣传,他们尤其强调婚内性主体双方的情爱主题,认为因爱而性的婚姻才合乎婚内性道德范畴,才获得认同,才堪称主流。所以,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虽然继承保留了旧性道德中的婚内性形式,但更多地是对其内容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升华——平等性双方的地位,兼具了人类性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的两重性,实现了对传统中国旧性道德主流认同的辩证扬弃。

二、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新变化

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依然认同的是婚内性道德。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人们道德理念、价值评价标准等的更新转变,特别是在我国现行婚姻法逐步完善时期,围绕婚内性主流产生一些认同上的转变似乎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必然。

1.婚内性道德评价标准的变化

当代中国性道德评价是以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为理论指导,反映了性道德评价的时代性、民族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在婚内性道德评价中,强调家庭要以婚姻为基础,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即性与爱情、婚姻、家庭的统一。爱情是衡量婚内性行为是否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标准,以此体现男女平等、夫妻相爱和性爱的美好。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对于性爱关系的评价产生新的道德标准,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通奸的,而且要问是不是出于爱情的。”[1,p73]基于这一标准和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当代中国婚内性道德评价就不再像以往那样单一死板,只考察性的婚内外界线,而是更趋于全面性。今天人们对一些或因顾忌家中长幼感受,或担心自己经济受损失,或惧怕社会舆论而苟且经营着有性无爱、或既无性又无爱甚至性变态的婚姻不再勉强,并开始给这种婚姻贴上“不道德”的标签,因为这种性合法体系不合乎现代文明和当今人的性爱情理。本课题组在一项关于婚内性道德评价的问卷调查中发现:300名18到60岁的被调查对象中有78.3%的人对“夫妻双方因没有感情而离婚”持“赞成”观点;表示“理解”的占16.6%;持“反对”意见只有5.1%。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式离婚呈大幅度增加的现象,几乎百分百是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理由。可见,当今中国社会对婚内性情感缺失的不容忍、不接受态度,爱情基础论已成为当代中国婚内性道德与否的不争标准。

2.对离婚和离婚后再婚的道德认同转变

婚内性道德评价标准的变化必然导致人们对离婚和离婚后再婚认识的巨大转变。我国传统婚姻一般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一定终身”,很多当事人还在不谙世事之时就被“娃娃亲”,有的甚至被指腹为婚。这种单纯为了维护家族宗法和经济利益的婚姻观,造就了“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等专门针对女性的婚姻道德观念,从而把女子牢牢地捆绑在婚姻十字架上,终生谨慎行事,被动接受夫权的考核,离婚是少之又少的奇怪现象,即使发生,也绝不是妻子主动,而是丈夫们以“三从四德”标尺的测算结果为由,享受“休妻”的权利。虽有为数很少心存自由婚恋观念、敢于挑战传统婚约的进步男女挣脱包办,争取爱情自主权益的案例,但难免会遭到来自于家族和社会类似于大逆不道的不道德审判。离婚和离婚后选择再婚的限制在古代西方性道德规范中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在新约《圣经》中,耶稣向自己的信众解答关于离婚和再婚的疑问时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第10章11-12节)“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加福音”第16章18节)

深受基督文化影响的西方传统离婚和离婚再婚观,在经历了文艺复兴和科技革命的洗礼后,逐渐转变为性爱平等和婚姻自主。当代中国婚恋观则在五四性启蒙运动之后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婚姻双方逐步地以自觉、主动、平等的姿态掌控自己的婚姻命运,不再把子嗣延续作为婚姻唯一的合法功能,并勇敢地向无爱、无性等不和谐婚姻说“不”。尤其值得振奋的是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提升给予她们前所未有的婚姻命运发言权,她们不再是婚姻的配角、生殖的工具、男人的财产,而是生命主体,“婚姻是生存方式”的旧生存观也因现代女性经济上的独立而退出历史舞台,离婚案例中女方主动诉求的比例也在递增。

开放发展的社会不再勉强无爱的婚姻,也就不再忌讳无爱婚姻的解体。人们选择离婚毋庸置疑的原因是“无爱”,这种“无爱”也许是一开始,如父权制的家庭包办;也许是逐步,如当今的“闪婚”;或是最初对婚姻的无知而婚后才慢慢觉悟等。但是,无论什么原因,离婚是人们对冰冷残缺婚姻存在的不再宽容和行动式批判,其初衷是对真爱情的向往和变相追求,再婚就是对追求的实现和满足,是对逃出旧婚姻、迈向新幸福现象的鼓励和赞同,符合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自由、平等、尊重和感情破裂、离婚自愿等原则,也是顺应新时代的新婚姻观标准。由于凡事在经历之后才会明白其中的曲直,选择再婚者在一定程度上会比初婚者更充分地考量爱的要求。所以,人们对离婚和离婚后再婚现象也从以往的谴责、歧视态度到今天对当事人的祝福转变。不能不说这些都是社会整体进步在性态度上的体现,是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一种完善。

3.婚前性道德认同变化

当代中国社会的性道德仍强调两性在婚前保持童贞这

一崇高的传统美德,依据的是因之珍贵则婚后彼此会倍加珍惜且在双方心理上会自然产生一种永远隶属于他(她)而不复与别人的逻辑。就此,德国性学家克拉夫特伊宾早在1892年就提出一个叫“性之臣服”的理论,意思是对性存有特别新奇感的人容易产生对性对象的高度依赖和驯服心理,这种心理会对婚后的爱情持久和家庭稳定起到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日新月异,当代中国社会的婚前童贞观也在发生变化。快速发展的社会和多元文化的接纳,一些传统的类似于“结婚生子”和“早生贵子”的传宗接代婚姻功能观日趋弱化,代之以“性是爱的升华”和“两性相悦”等观念的普遍认同。在这种新的性观念下,部分成年恋人表现出“我的性爱我做主”的气概,他们从心态上对合法登记以及礼仪型婚礼表示无所谓,加之高压力、快节奏工作生活等客观因素暂时制约着他们对婚姻家庭和孩子在时间和精力上的给予,自愿、平等、责任和无伤原则下的婚前同居则成自然而然。这种唯情性爱观,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高学历还是低文化人群中都比较常见。还有诸如因就业两地、学业还在继续、家庭不同意或房子车子票子等物质条件不具备而不可在短期内成婚的恋人,他们在爱情坚贞不移的动力促使下,共同打拼结婚的物质条件,并且共同经营着爱情的精神事业,这是一种物质和精神并重的现实主义性爱观,在今天我国社会比较普遍地存在着。

如果用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理论为当代中国两性关系的道德标准界定寻找依据的话,难免有失偏颇,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理论则能够从一般意义上贯穿“性存在改变性观念”这一具体关系。性道德评价标准的动态化、时代化特征和性道德认同转变既合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原理,又合乎正常成年男女的生理机能和情感要求。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现实也决定了人们对婚前性的选择以及社会对婚前性的默许和认同。当然,这种认同是基于性关系双方彼此负责并以最终建立家庭为目的基础上的,符合当代性道德评价条件,即“互爱”和“责任”原则,也是对女性严重不公的传统贞操观的否定,是对当代中国女性性平等权益的维护,因而获得普遍认同。

4.对丧偶再婚性道德认同的转变

当代中国对丧偶再婚的道德认同转变,实质上是对丧偶女性选择再婚权利的尊重和肯定,也是对传统贞节观的辩证否定。传统贞节观是专门针对女子的性道德规范,要求女子婚前保持童贞,婚后一旦丧偶要做到守节不改嫁。严格的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礼教和“存理灭欲”的道学思想,落实到女子的言行举止和庭内户外,《女诫》《女论语》《女四书》和《二程遗书》等系列女学经典的核心价值观就是灭欲、顺服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节烈精神。千百年来,一批批节烈女子用自己的青春年华和血泪前赴后继,积淀成就的“美德”甚至“英雄品质”被官方嘉奖鼓励,树牌立碑,推崇传承,大获认同。可是,这种专门限制女子的性道德违心认同不涉及男性,对男子婚后丧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和要求,鳏夫再娶甚至妻妾成群不但不遭道德非议和指责,而且是权利和地位、财富和身份的证明。这种有失公允的旧婚姻性道德观被以鲁迅、胡适为代表的新型知识分子们予以坚决批判,他们掀起了把自由平等理念贯穿到两性关系领域的新性道德思潮,通过《我的贞操观》和《贞操问题》等富有战斗力和革命性的论著,强烈斥责社会片面要求女性独守贞操节烈的不道德性,从伦理道德、社会法律、婚恋原则层面号召人们从封建的非人道的旧性道德泥潭中解脱出来。一方面,一些过去惯常对丧夫女性类似于“克夫”“扫把星”等严重歧视性的虐称已几乎绝音于耳;另一方面,现代婚恋组织和机构的兴起及他们对丧偶群体信息档案的建立和专项服务,也充分说明当今中国对丧偶再婚的道德认同转变事实。一些社会相关职能机构,如社区、工会等,有专门的针对丧偶现象的心理疏导和联姻服务。对丧偶者的再婚道德认同还体现在亲朋好友和街坊邻里的热心牵线、搭建鹊桥等现象中。今天的丧偶女性,已经完全能够享受和丧偶男性一样平等的再嫁权利,获得现代性道德意义上的再婚性认同地位。

以上新变化都是围绕主流性道德认同并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而发生的,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不可否认的变化,即人们对同性恋从认识到态度的转变。受国际性文化,尤其受同性恋合法化国家和地区逐渐增多的事实影响,虽然当前中国没有从法律层面对同性恋者的权益予以认可,但社会对同性恋者的看法已由过去诧异、唾弃、歧视和排斥部分地转向宽容、理解、接受。这一变化的发生也反映了当代中国性道德标准日趋宽泛与温和。

三、当代中国性道德主流认同新变化产生的原因

1.

社会发展决定人们性观念的转变经济

繁荣和政治民主通过进步的文化来反映,从精神层面表现在人们的认识转变、理念更新、心态宽容和对性的全面科学认识中。今天,中国社会已不再把正当的两性关系看成丑事或者羞事,也不再把性局限于自然属性的子嗣延续,而更多地赋予其欢娱身心和爱意表达的社会意义。“性爱,同单纯的性欲是根本不同的。”“在人类生活领域中,同许多其他行为相比,性是最受社会文化影响的一种行为。”[2,p216]类似的观点已不再局限于一些专门从事性理论研究者,而是一种性观念的普遍:认为性爱是一种有着特别地、并用心地和对方进行亲密接触的感受,是怀着爱心和幸福感的男女之间的一种交流,其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表达内心之爱和对幸福境界的追求,是推动社会延续和

发展的一种神奇动力,完全区别于那种庸俗和卑鄙的泄欲式肉体占有。

2.现代性学的发展和性教育的普及公开

社会的发展,人们性观念的转变,促使人类“性问题”从隐秘走向公开。性研究也随之从忌讳、片面到直面、系统和趋于完善。中外性学家们针对人类性本元、性发展史、性道德和性趋向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纷呈问世。特别是国内一些性研究学者克服种种困难,将许多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国外性学著作引进翻译并介绍给国人,如由李书崇和胡颖翀等翻译的《性学总览》(《Handbook of Sexology》)和《性学观止》(《Fundamentals of Human Sexuality》)。这类集学术性与工具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书籍,对国内无论是性学研究还是普通民众对性认识的改变,其影响和指导价值都不可小觑。以潘绥铭、江晓原和刘达临等资深学者为代表的当代中国性学专家,立足中国古老传统性文化的特色性精髓,又对接糅合当前国际和国内性实际,出版了诸多性学书籍,如潘绥铭的《中国性现状》《性,你真的懂了吗?》和《善解童贞》;江晓原的《性学五章》和《性张力下的中国人》以及刘达临的《性学十三讲》《中国性文化史》和《性与中国文化》等,这些无疑会对当代乃至今后中国的性学发展、性教育和性认识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另外,国内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教育组织机构已经把性学教育纳入到教育规划和基本要求之中,让每一个学龄段的学生在性教育中获取基本的性常识和性安全意识,从而对性神秘、性恐惧、性丑恶以及性扭曲等错误认识的消除提供帮助,并且使孩子们在成长发展中适时地做到自我性定位和防护,选择性趋向认同。

3.人类性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从有了人类,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实践基础上存在并进行着自身种的繁衍,这个复合式的过程也在不断地发现、总结物质资料生产和种繁衍的经验,使人类统一体必然经历从原始野蛮到文明的质变,其周期虽然漫长、代价也不菲,但终于成长出了今天以人为本的新思想、新理念。以爱为准绳的性道德认同是人类的性文化发展、性文明进步的终极取向。

4.全球化浪潮的影响

伴随着资本主义的扩张,全球化浪潮席卷于各个层面。西方社会在经历了中世纪性禁锢压抑摧残的低谷后,其开放、宽松、自由的文化思潮、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夹带在他们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本大潮中以各种方式渗透进来,形成东西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和激荡,使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宗族性禁锢道德观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呈现出主体性、选择性、多向性、差异性和性价值趋向多样化等特点。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 李银河.性的问题[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9.

[3] 李书崇.性文化史纲[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9.

[4] 哈玉红.回族社群文化视野下性道德的伦理价值研究[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74-77.

[5] 贺兰特·凯查杜里安.性学观止[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

(责任编辑、校对:孙尚斌)

The Changes of and Reasons for the Mainstream of Sexual Morality Agreeme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YAO Ai-qin, HA Yu-hong, CHEN Wei-rong
(Institute of Marxism, Lanzhou City University, Lanzhou 730070, China)

Sexual morality of ideological category is restricted and influenced by social, legal,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s. It is characterized by regionality, nationality, and contemporneity. For the mainstream of sexual morality agreeme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e new principle is an integration of sex and affection, which is distinct from that of traditional moral codes. Restricted and decided by social development, the changes can be regarded as the embodiment of diversified culture and thought.

contemporary China; sexual morality; mainstream recognition

C913.14

A

1009-9115(2014)04-0081-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4.04.0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KS089)

2014-05-06

姚爱琴(1971-),女,甘肃庆阳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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