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红娘”助力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014-02-15 10:53
中国农村科技 2014年12期
关键词:红娘科技成果评估

文|本刊记者 孙 洁

科技“红娘”助力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文|本刊记者 孙 洁

农业科学技术只有面对市场提供优良的知识产权服务、构建完善的农业技术转移全程价值链,才能有力促进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世界各国公认的 “老大难”问题。10月20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研发建设的“农业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的上线,在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路上迈出了给力的一步。今后不管是农业龙头企业还是农业科研院所,只要在网上下个单,所有的需求都能找到解决方案。

采访中,课题负责人蔡辉益向本刊记者介绍,该平台不仅可以准确快速地查询到国内外最新的农业技术成果,而且还能轻轻松松地对某项具体的农业技术价值在线进行预测和评估,进而科学合理地完成技术交易。

致力于专业化的中介服务

据了解,大学、科研院所每年都有大量科研成果问世,却由于藏在深闺不为人所知,人才资源、研发能力无法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同时,企业渴望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竞争力,却又缺乏科研支撑,遭遇发展瓶颈,而一些企业也时常遇到技术难题,一时难以解决。

“由于科研项目与企业需求的信息不对称,我们非常需要一些技术中介平台来推介自己。”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阎兴斌博士一语道出了目前科技创新领域对“科技红娘”的迫切需求。用他的话说,有了“科技红娘”,科研机构就可以专注于研究,不必为如何实现科研成果转化而犯愁,企业也可以直接运用科研成果提高生产,这样就真正实现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这关键的一步,就被业内人士形容为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一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率都被看作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在4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这与发达国家80%的转化率相差甚远。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明晰和保护财政资助科研成果产权,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在我国,技术的研发主体仍然是高校和研究院所,企业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说,作为《意见》的重点任务之一,“技术转移集成服务”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新要求。《意见》明确要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针对业界一直呼吁的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问题,《意见》明确了“研究开发及其服务”的重点任务,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

如何评估农业科技成果价值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涉农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只有30%~40%,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合理的成果评价和利益分配机制。

“由于农业科技成果不像普通商品,其转化过程往往比较漫长,而且农业技术转移中的技术价值难以估算,这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技术转移的过程大多很不规范、缺乏保障,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权威评估很难找,”科易网林国海这样表示。

可见,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抵押、转让的前提,一个科学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尤为重要。

那么,一个专利究竟值多少钱?在交易中定价价格多少才算合适?交易价格如何评估才够科学公正?

互联网思维做出了最好的回答,随着我国首个农业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上线,这些都会迎刃而解。

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于2012年起承担了北京市科委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的重点开发项目 “农业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建设,经过两年时间的科研攻关,一个集网络化、商业化、开放共享为一体的服务平台终于搭建起来。采访中,课题负责人蔡辉益向本刊记者介绍,该系统以强大的农业技术数据资源库为支撑,结合不同农业领域的技术形态特征,分为农业专利技术、农业非专利技术和植物新品种三个子系统,较全面地覆盖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各类型。其次,系统采用了预期收益法、成本法以和预期收益-成本法等国际上成熟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经营因素及成本因素等,同时紧密结合现行科学的资产评估理论,设置了不同的价值评估模型及其参数,评估数学模型与参数的科学设置成为用户获取合理价值的核心保障。第三,系统界面设计人性化,使用方便,用户只需通过“注册登录→选择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技术→填写参数→提交”等轻松操作,系统便可通过后台数秒钟的评估计算运行,即时提交出可供在线打印的“评估报告”。

“该平台的搭建,是对农业技术面向市场进行合理价值评估的成功探索和有益尝试,填补了我国农业技术转移领域的空白,具有很强的示范推广价值。”北京市科委相关专家这样说道。

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作为一种典型的科技服务创新模式,将极大带动与之相关的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在它的周边,也将形成一个全新的新兴产业链条,这将对技术交易领域带来历史性、革命性的意义。

科技成果评价试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多年来,以政府组织成果鉴定为主的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对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应有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政府鉴定为主的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已经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也不适应新形势下对科技成果评价的多样化需求。

据本刊记者了解,科技部于2009年出台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在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行业先行试点,参加试点的科技行政部门主要依托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一般都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建立一支由技术、产业、经济和金融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科技评价咨询专家队伍,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办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提供支撑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单位探索了科技成果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的一些有效模式,为成果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提供了服务,评价中发现的成熟的、先进的、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得到了及时推广,科技成果评价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作为培育和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在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职责明确、自律发展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据悉,到2015年,全国范围内将初步形成包括社会专业机构评价、市场评价和必要的政府评价在内的科技成果多元化评价新模式体系。

科技部农村中心作为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围绕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在农业农村领域先行先试,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遴选了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园(北京建设大学)和中科合创科技推广中心两家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实施科技成果分类评价,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根据基础研究类、应用开发类和软科学类不同类型的农业、农村科技成果特点,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实用、明晰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界精英的参与,以及评估和转移体系的逐渐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将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国农村技术的广泛应用,提升科技人员创新动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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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起源于西方,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参与科技创新过程的机构,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二是主要利用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知识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包括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招投标机构和各类科技咨询机构等;三是主要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等。在国外,科技中介机构早已是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一部分,然而国内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并没有真正得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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