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凤阳地区屯田浅述
——以《明实录》中史料为例

2014-03-21 00:03
关键词:军士屯田凤阳

章 锐 华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明代凤阳地区屯田浅述
——以《明实录》中史料为例

章 锐 华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明代凤阳地区屯田受到明朝政府的特别重视,不论民屯还是军屯规模都相当大,但到明代中后期逐渐衰落。凤阳屯田处在明代中后期诸多危机的历史环境中,其衰落只是明代屯田一个缩影,既表明了明代屯田的衰败,又反映了大明王朝的没落。

明代;凤阳;屯田

中国古代屯田始于西汉,历代不绝。明代是屯田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屯田种类很多,有民屯、军屯、商屯等。有关明代凤阳地区屯田的研究主要有张忠民《明洪武年间凤阳地区的民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鲁燕《明代安徽屯田研究》(硕士论文)。本文主要侧重于凤阳移民屯种的种类、屯田衰落的表现及原因、明朝政府对凤阳地区屯田的优待等方面的探讨,以期对凤阳地区屯田有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一、凤阳地区的民屯

入明以来,凤阳作为龙兴之地,皇陵所在,太祖洪武“二年九月癸卯,以临濠为中都”[1]卷2,但凤阳赤地千里,人烟稀少,显然与其显赫地位不相称。于是政府开始大规模往凤阳地区移民,其中就有移民屯田的。移民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江南富民 “吴元年冬十月乙巳,徙苏州富民实濠州。”[2]卷26洪武七年十月,“徙江南民十四万实中都”[3]卷1“明初,当徙苏、松、嘉、湖、杭之民无田者四千余户,往耕临濠,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三年不征其税。”[1]卷84又如“洪武二十二年夏四月己亥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三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2]卷196由此可见太祖时所迁移的江南富民原先大都是“务末者”即从事商业的。对于这些人,政府一般都会给予一定的钱财和农资并且免除一定年限的赋役。

(二)降民及犯罪者 “洪武五年春正月壬子诏:‘今后犯罪当谪两广充军者,俱发临濠屯田。’”[2]卷71又“洪武八年二月甲午赦刑官:‘……官吏受赃及杂犯私罪,当罢职;役者谪凤阳屯种。民犯流罪者,凤阳输作一年,然后屯种。’”[2]卷97“洪武十五年九月……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降民二万四千四百余人于泗州屯田。”[2]卷148又“洪武十六年九月己未广东清远县徭贼作乱,都指挥使王臻率兵讨之,降贼众一千三百七人,送京师。命给衣粮,发泗州屯田。”[2]卷156

(三)边地移民 “洪武六年冬十月丙子上以山西弘州、蔚州、定安、武朔、天城、白登、东胜、丰州、云内等州县北边沙漠,屡为胡虏寇掠,乃命指挥江文徙其民居于中立府,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户,计口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官给驴牛车辆,户赐三千六百及盐布衣衾有差。”[2]卷85又“洪武九年十一月戊子徙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凤阳屯田。遣人赉冬衣给之。”[2]卷110明初政府对边地的居民还是比较重视,将他们迁徙到凤阳屯田,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明代凤阳地区的移民屯田大部分集中在洪武年间,据可查的史料推测,人口当有三四十万之多,可见凤阳屯田在明代是有相当规模的。

明初对这些民屯一般是派朝廷重臣去监督管理。如“洪武八年八月己亥敕太师韩国公李善长、永嘉侯朱亮祖、南安侯余通源抚谕诸屯,劝督农事。”[2]卷100又据《明史·食货志》:“其制,移民就宽乡,或招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由于凤阳是明朝“龙兴之地,祖陵所在”故明政府对凤阳府地区的百姓多有优待。除了这些之外,政府还重视兴修水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永乐十一年十月“修凤阳府天长县福胜、戚家庄二塘。”[4]卷144又“成化二年闰三月丁酉修直隶凤阳府寿州安丰塘。”[5]卷28然而这种情况只是昙花一现。早在洪武三十五年既已出现衰象,“江北地广民稀,务农者少。皇考时,尝遣人督民耕种。近因兵革、蝗旱,人民流徙废业。”[4]卷15从这则史料中可以看出,由于四年的靖难之役以及蝗灾与旱灾的影响,凤阳地区的人民已经四处逃亡流徙,田多荒废。“凤阳田土比旧已减十分之八。”[5]卷157关于凤阳地区蝗灾的情况,光绪《凤阳府志》中多有记载,其中从英宗正统五年至正统十年,这六年间居然发生了四次蝗灾。蝗旱之灾再加上水灾,必然导致大规模的饥荒,以致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如“宪宗成化二年,怀远大饥,人相食”[6]卷4第48。还有地方豪强及卫所官军侵占民田的现象。“近闻凤阳府地方等豪强、官军多占田地,各立庄业”[7]卷108。又景泰三年九月户部奏“南京锦衣卫等卫屯田旗军,多在应天并直隶庐州、滁州等处地方屯种,递年夺占民田,不纳子粒”[7]卷220。“卫所官家人,多占种民田,不纳赋税”[8]卷71。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屯民的徭役负担也很沉重。明朝初年虽有宽待与优厚,但这些大都是针对凤阳土著居民的,而移民而来的居民只是编户,与土民不同。“凤阳是明朝的中都,又是皇陵所在,公署众多,朝廷官员往来频繁,因此地方上公务繁多,上迎下送,差徭尤为繁重,各种名目的徭役不胜枚举。”[9]10长此以往,屯民因不堪繁重徭役以及地方压迫而抛荒逃亡,或铤而走险为盗为寇,最终导致屯政废坏。“自屯政废坏,畿辅、东南沿海以至大江以北,昔皆稼穑之场,而今鞠为茂草矣。”[10]卷323

二、凤阳地区的军屯

据王毓铨研究,明代军屯开始的时间当在“元顺帝十六年,即丙申年(1356),七月,朱元璋作了吴国公,接着便‘置营田使’,或‘营田司’。明代文献中的‘营田’,主要的是以军士屯田。”[11]27其后太祖仿元制,设“民兵万户府”于1358年。然后有康茂才分军于龙江屯田,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太祖称“康茂才屯积充牣,他将皆不及也。”[2]卷12凤阳地区军屯大概开始于甲辰年(1364),“甲辰正月庚午上坐白虎殿,与孔克仁论天下形势。……吾欲以两淮、江南诸郡归附之民,各于近城耕种,练则为兵,耕则为农,兵农兼资,进可以取,退可以守。”[2]卷14太祖所说两淮诸郡,自然包括他的家乡凤阳。再如“甲辰九月庚午置千户所于滁州。”[2]卷15从洪武二年到洪武十二年凤阳地区设置了皇陵卫、留守中卫、洪塘湖屯田千户所、长淮卫、凤阳卫、怀远卫、凤阳右卫、凤阳中卫、留守左卫等八卫一所。洪武十四年又“置中都留守司,统凤阳、长淮等八卫。留守一人,正二品;左右副留守各一人,正三品;经历司经一人,正六品;都司一人,正七品;断事司断事一人,正六品;副断事一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未入流。以驸马都尉黄琛为留守。”[2]卷139从这些官员的品阶来看,中都留守司在明代的地位是相当高的,因为有正二品,正三品的高官。古代官品虽有一品之名,但往往是不轻易许人的,一般是虚品,所以正二品是官品中最高的了。此外,中都留守司所属的卫所还负有守护皇陵拱卫京师的重任。

有明一代的军屯“领之卫所”,屯田子粒都由御史查核。明代初年屯守比例和卫所受田数大概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遣官劝谕,诛侵暴之吏。初亩税一斗。”[12]28当然这只是一般的情况,边地的屯守比例也有四分守城六分下屯的,腹里卫所也有一分守城,九分下屯的,还有中半屯守的。总之,这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各卫所的受田数也是不一样的,这也要依据各地的土地肥脊情况而定的。有受田百亩为一分的,有七十亩的,三十亩的等。凤阳地区的屯守比例根据王毓铨先生研究的数据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军屯所缴纳的税粮也就是子粒,各年也是不一样的。洪武初年是亩收一斗,如果每分五十亩算的话,每分五石。这与“洪武二十年九月丁酉诏定屯卒种田五百亩者,岁纳粮五十石。”[2]卷185是相符的。永乐年间有三十亩纳六石的,有五十亩纳十二石的,如“三十五年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12]29凤阳地区军屯所纳子粒情况我们可以从成化十六年十一月户部臣奏中略知一二:“中都留守司副留守黄昂言:凤阳等八卫一所屯田子粒六万八千一百余石。”[5]卷209又天启五年十二月凤阳守备太监刘镇言“旧制屯田,每军五十亩,岁纳夏秋屯粮六石”[13]卷66。从这里可以得知,凤阳地区军屯所受的田是以每分五十亩计的,所纳子粒是每分六石。再结合上一则史料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明初凤阳地区的屯田数是五十六万七千五百余亩。关于明初凤阳地区军士的人数,正德十二年二月,巡按御史陈杰奏“凤阳根本重地,隶以八卫,统以留守,镇以守备,其虑远矣!国初原额军士四万六千六百余名。”[14]卷146

洪武年间,太祖对凤阳地区的卫所军士多有赏赐。如洪武四年秋八月“命给赐长淮卫军士棉布人二匹”[2]卷67。洪武五年十二月“赐濠梁等卫军士六万九千九百四十八人棉布战袄”[2]卷77。洪武六年二月“命赏临濠运粮军士六万余人布各二匹。”[2]卷79据《明实录》中所见史料,洪武年间的赏赐多达二十四次之多,故不再一一举例。除了赏赐之外,还有蠲免。如正统五年二月“免中都留守司凤阳等八卫、直隶睢阳等四卫被灾屯粮一万四千一百八十石”[7]卷64。又正统六年五月“免中都留守司所属诸卫所旱伤屯种子粒八千七百四十五石”[7]卷79。当年十二月“免直隶泗州等九卫一所灾伤屯田子粒二万二千二百四十余石”[7]卷87。这些例子在《明实录》中还有很多。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凤阳地区的军屯开始走向衰败。

军屯衰败的表现之一是屯守比例失衡。宣德四年二月户部尚书郭敦奏“近年各卫所不遵旧例,下屯者或十人,或四五人,虽有屯田之名,而无屯田之实。且以一卫计之,官军一年所支俸粮,动以万计,而屯收子粒止有六七十石,或百余石,军粮缺少实由于此”[15]卷51。又宣德九年五月户部奏“比者皇陵卫老军王福言:洪武间旗军什八守城,什二屯种。永乐中什八屯种,什二守城。岁收子粒,足给军士月粮。比来都司卫所不守成法,每卫止令一二百人或三五十人屯种,所收子粒,不足给军,补给于大仓。不惟偷安自便,抑且虚费廪粟。又本处军民,比因缺食,多以子女质鬻与人,如是不己,必致军缺其伍,民失其户”[15]卷110。可见屯种的人数如此之少,导致军粮缺乏,而且还要补给于太仓。明代的军粮是由其本身的屯粮子粒所充当的,如今反不能自给自足,还需要民仓来补给,必然加重了普通农民的负担。如果加上民间歉收、水旱蝗灾,那更是加快了军屯衰败的步伐。表现之二是军士大量逃亡。如成化十六年十一月户部臣奏“中都留守司副留守黄昂言:凤阳等八卫一所屯田子粒六万八千一百余石,近因军余逃亡事故,无从征输,往往举贷及剋减军粮陪纳为常”[5]卷209。这里不仅所说出了军士逃亡的情况还说出了军屯子粒无法缴纳的时候军官往往是剋减军粮来弥补。又宣德五年四月工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黄福建言三事“今天下卫所之兵,多有亡故,……必令所司免正军之杂役,使专操屯。”[15]卷65又如正德十二年二月巡按御史陈杰奏“凤阳根本重地,隶以八卫,统以留守,镇以守备,其虑远矣!国初原额军士四万六千六百余名,顷查见在仅一万二千六百有余,中间又除京操、漕运、高墙守护、淮安造船及花园、红门等项差役,所留城守者,才老弱百余人耳。仓廪空虚,城围颓圮,大非厚本之道。”[14]卷146这段资料说明凤阳诸卫的军士比国初少了将近三分之一,而且也部分点出了军士逃亡的原因,即繁杂的差役。再如万历五年七月,巡视京营吏科给事中王道成因“中都、沂州卫逃军数多,条上班政事宜。”[10]卷64

以上两种表现实际上也就导致了屯田子粒的缺额,各卫所无法缴纳规定的额数,根据永乐年间规定的红牌罚例,缺者还要罚俸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凤阳军屯的衰落呢?我们分析出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征戍日增和频繁的赴京班操。明代中后期由于边患渐起,军事调动频繁。这就使屯种的劳动力大大减少了,而且也加剧了军士的贫困。因为明初征调,军士是有月粮的。弘治六年二月兵部主事欧钲言军政六事“一、支月粮。谓祖宗之时,征调南北直隶、河南、山东各卫所官军于京营操备,在途之日给与口粮,使足其所欲,而忘怀土之私。近因仓库空虚,是法遂废。”[8]卷72在弘治十六年间中都留守司所属的诸卫几乎每年都有赴京班操,并且这些都指挥往往因为所领军士缺额和延误班期而受到刑罚。如弘治三年二月,“中都留守司都指挥佥事徐贤、山东都司都指挥佥事杨铭,各领军京操。贤所部军士不至者二千余人,铭所部不至者九百余人,并下狱鞫问。赎杖还职。”[8]卷35这样的例子几乎每年都有。

二是屯田多被军士盗卖或势家王府所侵占。如弘治六年五月兵部尚书马文升等应诏言九事“屯田多为势家侵占,或被军士盗卖,征粮之数多不过三分。……乞差官于南北直隶并浙江等布政司会本处三司屯田官,逐一查清。”[8]卷71凤阳府属南直隶,当然属于所查之内。

三是军官私役军士,克减军粮。如洪熙元年十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顾达奏“凤阳卫指挥萧敬等克减军士月粮。”[15]卷10宣德五年七月中都留守司奏“留守左卫指挥陈鑑赴京操备,逼取军粮二千五百石,科率各军材料,私役军匠一百三十七人修盖私宅,及隐占逃军、侵用屯军小麦,刻害无厌,请治其罪。”[15]卷68同年九月“凤阳中卫指挥周涣拮克军粮、逼取白金,军吏不堪,絷之诣阙陈述。至直沽,涣伺间解絷逸入京舍指挥卢春家,言欲诉都督陈恭掘移皇陵树,及私役军为成国公朱勇祖茔建享堂,令春以告勇。且云:‘得银即止,不诉勇。’以闻。上命执涣、春付都察院。至是,都察院请逮勇及恭。上曰:‘勇勋臣,其可为小人所诬?不问。恭亦未可罪。更查其实以闻。’”[15]卷71这一告发不仅牵涉出陈恭还捅出了成国公朱勇的事。宣宗六年十二月陈恭事发,查出一系列的罪状:“恭在中都盗移圜丘、方丘、皇陵墙外树,植于私家;盗取旧内千步廊材造楼居;又擅役军士平皇陵前马鞍山顶;又盗用官木及强取所部女子为妾婢;克减军士口粮二千余石、强占军士田地十余顷、岁役军民耕种,岁收米麦三千余石;因公敛军士白金,干没者二百余两;占军士六百八十余人,匠七十余人更番私役。”[15]卷85

四是赋重差繁。如军士逃亡例中已经提到的“漕运、高墙守护、淮安造船及花园、红门等项差役”明代中后期由于边患日益严重,政府加派饷银。如天启五年十二月凤阳守备太监刘镇所说“旧制屯田,每军五十亩,岁纳夏秋屯粮六石。至嘉靖年间,因倭氛暂增兵饷每军二钱一分,原议事平除豁,迄今未除又加辽饷银四钱八分。”[13]卷66倭饷至倭寇平息之后居然一直征收了几十年。后又有辽饷及剿饷、练饷,可知负担之重。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自然灾害的影响,在此不再赘述。

三、结 语

明代凤阳地区的屯田发展有其特殊性也有普遍性。特殊性在于凤阳是龙兴之地,皇陵所在,享受的政策待遇自然是其他地方所不能及的。大规模的移民,驻军充实了当地的劳动力,开垦了大量的荒地,一方面刺激了当地的农业生产,活跃了地方经济,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然而也正是这种特殊性,使当地土著和军吏官僚仰仗皇恩敢于为非作歹,而且程度比其他地方还严重。如土著和移民之间的关系恶化,矛盾的加剧。明政府应当逐渐将移民编入当地户籍给予相同的政策待遇,这样才不至于使这些移民丧失劳动积极性。军吏更是与地方宗室皇亲狼狈为奸,侵夺军民田地,私役军民,强占财产。这种特殊性刺激了凤阳地区屯田的迅速发展,也促使了它迅速衰落。普遍性在于凤阳屯田处于明代中后期诸多社会危机这一大的历史环境之下,必然也深受其累。如明代中后期政治败坏,阉党弄权,边患四起,土地兼并严重,频繁的自然灾害等。明代屯政的破坏不仅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也削弱了国家的军事力量。虽屡有官员提议复兴屯政,但都已无力回天了。不仅屯政复兴无望,连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也走入历史的尘埃。

[1]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袁文新,柯仲炯.凤阳新书[O].天启元年刻本.

[2]太祖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4]太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5]宪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6]李光久,等.光绪凤阳府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2-3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7]英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8]孝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9]鲁燕.明代安徽屯田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03.

[10]神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11]王毓铨.明代的军屯[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2]李洵.明史食货志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3]熹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14]武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15]宣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

责任编校:徐希军

2013-05-31

章锐华,男,安徽宣城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时间:2014-4-18 17:23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2.018.html

K248

A

1003-4730(2014)02-00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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