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亦其能奈我何

2014-03-28 10:01凌金位
中国工人 2014年7期
关键词:人生

凌金位

寂静的夜晚,听叶振棠唱《万里长城永不倒》,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阳光就会潮水般地从天边漫来,淹没我的头顶。还有韩宝仪的《抹去泪水》,我一听这些歌心里就会涌上一种温馨与伤感交织的情绪。“爱情常有暴风雨,人生难免不如意,泪与欢笑成对比,冬去春来是温馨,人生的旅途喜与悲,风风雨雨会过去,命运握在你手里,成功更要靠自己……”请你不要嘲笑我的感动,在这些软绵绵的歌曲面前我就是一摊稀泥,扶也扶不起来,而且脸上无限憧憬,只不过憧憬的不是未来而是已然逝去的八十年代。

那是多么美好的年代啊!物质贫乏,空气纯净,有闲的时间是那么的多,包围我的是乡村放任、无聊的空气,自由流淌的阳光和飞舞在乡间的各种昆虫。在当时的中国农村,考上大学或中专称得上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那时我常常在报上读到什么“山区里飞出了金凤凰”之类的新闻,这其中的“金凤凰”就是指的那些在高考中“蟾宫折桂”的莘莘学子。

我这一生中共参加过三次高考。第一次是在1985年,那时我参加高考的身份是应届毕业生。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年的高考成绩是473分,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是496分,大专录取分数线是483分。我的化学和英语考得不错,分别是81分和82分,考得最糟糕的是语文,满分120分的试卷我居然只考了49分。天啊?这样的分数是怎么考出来的?许多总分比我低得多的人语文也考了六七十分,而这六七十分对于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也可以成为一名大学生了,与村里另一位考上厦门大学的同龄人一样可以光耀门楣了。记得那年我填的第一志愿是同济大学,第二志愿是安徽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那年只要我上了本科录取线,我就一定能上安徽工学院,因为进这所大学的要求并不很高。

第二年高考是在1986年,那年高考考得还要让人心碎,与专科分数线相差2分而已。那年高考带给我尽是心灰意冷,可以说我后来性格中那种消极、抑郁、多愁善感的成分是在那段时间形成的。

1986年深秋,我在一位表哥的相助下,通过关系去了桐庐县富春江畔一个叫“窄溪”的小镇补习(其实我是不想再读了,可是不读书我又能干什么呢?)。那是一个安静得与世无涉的南方小镇,抬头是苍翠的龙门山脉,低头是绿悠悠的富春江。教室坐落在一个叫“大院里”的村庄里,它离小镇约有1公里路,由一间蘑菇房改造而成,墙壁由黄泥石灰夯成,简陋得有些寒伧。蘑菇房四周是修竹、香苞树以及广袤的田野。由于我晚到两个月,所以被安排在最后面,那张读书的桌子也是自己家里拿去的。

通过前两次高考的失败,我已心如止水。在父母和表哥的开导下,我把人生的目标降到考上中专、跳出“农门”、为父母争一口气(那时在浙江省报考中专可以免考英语和生物)。我对平时的考试成绩看得很淡了。正在这个时候,我爱上读中国历史,我几乎每天中午午睡前要读四十多分钟的中国历史,读书时总喜欢在书的空白处写一点读书札记、读书心得,我的目的是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我相信通过这种“笨鸟先飞早入林”的方式,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成绩。这一习惯延续到高考的最后岁月,读完的历史书叠起来两尺多高。

在我去窄溪务工读书的第三个月就迎来了一场纷纷扬扬的瑞雪和期末考试,考试结果一公布,我的成绩居然上全班第二。同学们都觉得奇怪,平时我一声不响,又经常缺课(其实我在自己的住处自学),居然考得这么出色。班主任夸我“泰山压顶不弯腰”,建议我改考大学。但是我的内心却是异常平静,因为我知道现在成绩好不等于高考成绩好,真正的角逐在于高考,同时我也不想再考大学,因为岁月耽搁不起,经济上耽搁不起,在父母那里交代不起——万一再一次失败的话。

翌年春天,教室四周的油菜花开得如火如荼。汹涌的金黄被远处的小山冈阻隔一阵后,一泻千里地四处铺展,与七八里外的村落的油菜花连成一片。只要没课,我就独自一人去田间复习功课。坐在田埂上,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有时,会有一两只蝴蝶在我的身边翩跹,它们的翅膀在春阳下优雅地开阖,常会引得我放下书本长时间地凝视。

我把几本教科书读得烂熟,心里感到分外充实,胜利似乎在向我招手。这时,却传来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消息,上面来了命令:解散桐庐县境内的所有补习班。我在得到这个消息的当天夜里,在姑妈家的那间阁楼里坐了许久,感到自己倒霉了透顶,喝口凉水也塞牙,按捺不住心潮,写下了一篇扣心泣血、感时伤世的文章,当晚我迎着如墨的夜色去蘑菇房,将这篇文章贴到了那间蘑菇房的大门上。第二天上午,许多同学看到这篇感叹高复班之辛酸的文章后都哭了。在以后的几天里,全班50多个同学中各奔东西:大多数卷起铺盖回了家,有的转往外县继续补习,只有六七个同学依然坚守在那个小镇上。我是其中的一个。回忆起往日与同学们在蘑菇房里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的情形,我的心里陡然伤感起来。当我漫步于那条两边皆是民国时期的建筑物的小街时,有一种宴尽人散的凄凉感。

对于一个孤军奋战的自学者来说,学习的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我为自己制订了一套可行的方案。由于我的化学基础较好,因此在这门功课上花得时间相对少了许多,能巩固就是胜利;对于语文的对策是重视教课书和基础知识,进一步强化阅读理解;对于政治,每晚熄灯前细细读一章,熄灯后,再作回忆和联想,第二天早上再复习一遍,记忆就格外深刻了;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对付两块“硬骨头”——物理和数学。回想起来,上一年的高考失利很大程度上与身体不争气有关,同样的错误是不允许再犯的。于是,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去富春江的浅水区游泳半小时,然后回到住处投入早读,头脑格外清晰,记忆力格外好。

终于迎来了炎热的7月。高考前的两天,我背着简易的行李和五门功课的教科书去富阳县新登中学赶考。那天清晨,父亲送我到村前的公路,上车前,父亲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考试时不要紧张,考不上也没关系,大不了就种田务农,或者托你杭州的表哥找个工作……”上车后,回头看父亲——晨曦里,父亲的满头白发分外醒目。

皇天不负有心人。揭榜那天,我自己也暗暗地吃了一惊,我的成绩居然超出分数线34.5分。那年9月下旬的一天,我买了几斤白酒和一些好菜,请了几个同学,在我读书期间寄居的姑妈家办了一桌简易的酒。三天后,我去中国的高原古城兰州上学了。

到校第二天流了不少鼻血。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家乡的风物如电影一样展现在我的眼前。西宁至上海的列车每天下午四时许从校门口呼啸而过,轰隆轰隆的声音会使一个外强中干的年轻人感动得落泪——多么想搭上列车返回到青山绿水的故乡啊。

诸多症状表明:我生病了。在老乡的陪同下,我去那座城市的一所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患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病根早在几个月前就落下了)。我在头晕目眩中写完一封信,塞进了邮筒。我的去信使平稳得如山中静水湖般的家庭掀起了轩然大波。父亲吃不下饭,睡不稳觉;母亲一个人坐在老屋的窗口用袖子擦泪。

休学的念头在膨胀。12月初的一天,我去邮局发电报,内容是“无法坚持读书是否同意休学”。翌日晌午收到姐姐的回电:“尽量不可休学详情见来信”。几天后我收到了家书,很沉很厚,好像带了身孕似的。信封的字迹很陌生,绝对不是姐姐的笔迹。但邮戳又是家乡的,会是谁呢?

我迫不及待地看信尾,署名是“父亲于12月5日深夜”。记忆中父亲只读过一个月的书,因家境贫寒而辍学,十岁开始为地主放牛。解放后,阴差阳错地担任起公社会计,靠着悟性居然也认识了一两千字,而写信却是他生命中真真实实的头一回。

简略地问候寒暄后,父亲向我讲述了他童年时的坎坷身世。父亲的文字并不好,但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意,使我未读完来信就已泪流满面。父亲从不打骂我们这些子女,也从不倚老卖老、忆苦思甜。他为了让我克服疾病才道出了他人生初年诸多的辛酸。父亲不为一条硬汉,他饱经风霜的脸上积淀了人生的艰辛。

我终于没有休学,而是参加了一个气功班。

在神经衰弱的折磨中勉强完成了学业。1989年,一个秋雨浇漓的晚上,我带着故乡的尘土踏上了宁波的土地。第二天我就听校友说,每年这个时候,我们这个大型国企里的一些当科长处长的头头们会乐颠乐颠地跑到人事教育处去打听新进厂的大学生的情况,他们的动机是为了了解一下本届大学生中有没有适合做自己女婿的人选。我是没有这个福分的,因为尽管我的个子像杂交水稻一样长势喜人,无奈文凭太低——仅仅是个中专学历而已。

我负笈兰州时学的是“无机化工”专业,我到这里从事的是一线三班倒工作。按常规说,我的人生轨迹大致是这样的:外操,内操,主操,副班长,班长,技术员……但是命运却和我开了个玩笑。首先,因为生物钟的颠倒致使神经衰弱复发,继而又得了胃病。我多次向领导反映,领导却认为像我这样一个健壮如牛的人怎么会生病呢?终于在我人生的最二个本命年——1991年初夏的一个中班,我在操作一台机泵过程中因精力不济,导致了一起不大不小的事故。事后,我被“发配”到一个辅助车间倒班。这里是我人生的一个驿站,在这里我认识一帮文化虽低但颇讲义气的哥们儿,还遇上了一位菩萨心肠的车间一把手。两年后,在那位车间领导的帮助下,终于离开了三班倒岗位,似乎迎来一个艳阳天。我在这个技术部门一待就是18年。

在我家乡人的眼里,一个人读完了大学或中专,又参加了工作后,若干年后就得混上一官半职才算有出息。可是我却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这究竟是我胸无大志?还是人们的价值观走上了歧路?记得西方有一位哲学家说过:性格即命运。用这句话去套每一个人,大致上是不会错的。由于我的性格中有着正直、仗义、敏感、刚烈相混杂的成分在,注定了我的一生中与当官无关。

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可分为“目的论”与“表演论”两种,比如刘邦是目的论,项羽是表演论;宝钗是目的论,黛玉是表演论。目的论者在现实中往往占据优势,由于他们目标明确,相信赫尔曼·黑塞的“存在就是行动”、“而且唯有那些能够行动人的才能存在”,所以他们会不惜放弃与之无关的东西(包括自我完善、内心细致丰富的体验等),拥有了行动的能力。表演者则往往保持了对完美、名誉、感情不可遏制的向往而往往成为失败者。我想我当属于那种失败的表演者。

所幸的是我有一个精神的后方——故乡。那里青山隐隐,绿水迢迢,一江春水曾孕育过乱世枭雄孙仲谋,还有特立独行的文人郁达夫。“去故乡探亲吧,一切都会好看。”情绪低落的时候总这样想。于是携几本书踏上了故乡的路,乡音和故乡的风物又扑面而来——蓝蓝的天,清清的水,粉墙黛瓦——起伏的心又归于平静。每次休整后跨出的步伐就格外矫健有力。

我把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这几个月称为“黑色的岁月”,在这几个月里,我的家里发生了两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了两件足以使我走向衰老的事情。

一件是1997年深秋,我大姐12岁的女儿因病而魂归天国,我从宁波赶到杭州儿保医院的时候,我大姐的女儿已经无法挽救了。我走进病房时,医生正在拔氧气管子。我潸潸流下成串的热泪,双手捂住脸呜呜地痛哭起来。

回家的路上,大姐夫抱着刚刚去世的女儿魂不守舍地嘟囔“我们回家喽”。外甥女的香消玉殒意味着大姐夫和大姐失去他们唯一的依托,因为大姐年过不惑,且体弱多病,生育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记忆中我最后一次见到外甥女是那年春节。我和大姐坐在冬日高照的阳台上唠家常,大姐说女儿真是越来越懂事了,知道妈妈身体不好,上楼吃力,就每天把楼梯上的那些栏杆擦得干干净净,这样妈妈就可以扶着栏杆上楼了(后来,我想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是不是有某种暗示?外甥女做这些事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不是死亡黑色的云翳已飘过她年幼的心宇——才在最后的生命历程中尽一份女儿的孝心,以报养育之恩?)。大姐还拿出女儿去桐庐旅游时拍下的一帧照片:乌黑的辫子挪在胸前,大而明亮的眼睛,身后有一支红枫和淡雅的远山。

翌日下午,我们去殡仪馆。出发前,大姐呼天抢地,心碎成了齑粉。殡仪馆的美容师给外甥女化了妆。这是外甥女第一次化妆,躺在水晶宫内,仿佛是个将要出嫁的新娘。极乐宫的门徐徐洞开,冲出的热浪仿佛在欢迎这位美丽的新娘。40分钟后,当里面的工作人员把水泥地上的骨灰往畚斗里扫的时候,我感到人生是那么的无常,人生居然这般的奇妙——活着的时候清纯得像五月的栀子花,古典得如宋词中翩翩走下的美人,死了居然变成这么卑微,她的遗骸居然也可以用扫帚来扫。

当外甥女的遗骸被送到故乡的山冈上时已是向晚时分,雨点在沙沙飘落,夜色正在降临。所有的遗物如片片蝴蝶火中化,一沓照片在火焰中翻卷收缩,纸灰不肯落下,像要诉说什么样。归来的路上,亲人们幽幽哭泣的声音使我更加伤感。

祸不单行,时过三个多月——1998年3月12日,我的弟弟又因车祸而去世。他竟然撇下了年老体弱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四岁的女儿,说走就走。村庄的山麓下又耸立起一座新坟,那里埋葬着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年轻人的青春。俗话说:人生有三大苦,幼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啊,我的父母几个月里苍老了许多。要知道,一个人的去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只是少一个人而已,绝对不是一个数量的概念,失去一个曾经存在过的人,意味着失去全部。

在弟弟去世已半个月的一个晚上,我带侄女上楼去,走进父母的房间,拉亮电灯时,我发现父亲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默默地流泪。知其父莫若其子。我想这样的痛苦只有我最能理解他,因为我的性格、我的内心世界酷似父亲,他也是那种外表平静,内心却异常丰富、异常脆弱的那一种。

1998年的国庆节,我回到了故乡。那时外甥女仙逝已快一周年,弟弟去世已半年多,家里弥漫着一种冲淡了的忧伤,这种感觉就像我面对一块洗得褪色的天蓝色的窗帘布一样。门前的空地上长着高高矮矮的凤仙花,东一簇,西一团。花已谢尽,叶子在秋风中凋零。秋风拂来,摇晃如人影。我触景生情,心中无限感慨。我走上楼去,发现侄女正熟睡在父母的床上,眼角还挂着泪痕。抬头望窗外是一派风和日丽,金秋的阳光笼罩着乡村,世界是那么的美好、祥和,而我的侄女永远失去了父亲。

国庆节结束,我乘杭州至宁波的高速大巴回单位。从杭州出发的时候,天色已向晚,汽车的苍灰色的天幕下疾驰,一路上,大巴车的音响里放着一曲又一曲的凄婉的歌曲,它似乎专门是为我放的。我独自一人坐在客车的最后一排,闭上眼睛,往事历历在目,泪水悄然滑下。

“交寡深深怀旧地,变多渐渐悟浮生”。自1998年春天以来,我狂热地爱上了读书和写作,我把业余时间几乎都投注在这一方面,除了季节改变着窗外的颜色,我不能知道季节的更替。贫穷听着风声也写下了30万字的散文(我更喜欢称它们为“习作”)。老话说,一根草一滴露。我想,一个人也一样,能找到一点映照自己内心深处的光亮,也就足够了,又何需光芒万丈呢?百事不能的书生,在混沌的人际关系网中毫无粘靠附着的能力,失败几乎成了一种宿命。也有人说我是“怀才不遇”,其实我从未想到过要“遇”,梦与冥想对别人而说是“真实”的百合花上的露珠,而对于我来说却是百合花本身,他们却可能成了短暂的露珠。

2000年元旦,我终于结婚了。这一年我已经23岁了,老家的几个同龄人孩子已经上小学。同年9月,儿子出生了,长得像我,顽皮,淘气。听母亲说小时候的我也是这样的。

“牢囚锋镝取次过,依旧不废我弦歌。死犹未肯输心去,贫亦其能奈我何?廿两棉花装破被,三根松木煮空锅。一冬也是堂堂地,岂信人间胜著多”。回首往事,风云过眼,“牢囚”也罢,“锋镝”也罢,这一切未曾改变我“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的价值取向。

如今,我已步入了中年,每天是“早上天黑出门,晚上灯亮到家,两头见星星”。下班回家开门的时候,懂事的儿子会欢天喜地地跑过来叫我“爸爸”、“爸爸”。晚上入睡前,我就着一盏如豆的床头灯,给儿子读中国古典名著的精彩片断。“话休絮烦,两个相别了。林冲自到天王堂取了包裹,带了尖刀,拿了条花枪,与差拨一同辞管营,两个取路投草料场来。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黑夜里,这语句似乎都有它自己的光亮,在小屋里无声地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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