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作
——对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调查

2014-03-28 08:38张存贵常忠富
财政监督 2014年7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纪检监察财政

●张存贵 常忠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在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进程中,财政工作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那么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状况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适应,如何作为?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深入某县作了一些调查。

一、纪检监察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责任重大

笔者深入调研的某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要求,2006年,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上坚持“三农”为先,先后为全县农村落实和拨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扶贫、“村村通”、 移民、“粮食直补”、“两免一补”等财政性资金5519万元,2012年—2013年则为42478.2万元。这些巨额资金能否用好?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对其监督责无旁贷。在该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强化资金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要求,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把教育防范紧紧抓在手上,对从事财政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的警示、廉政教育,提高了他们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第一道防线。二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财政工作配套制度,从机关纪律、效能监察到内部审计、政务公开、述职述廉等若干环节,财政干部职工全部置于大法律、小规章的约束之下。《各股室工作职责》、《拨付资金流程》、《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标准》、《便民服务实施办法》、《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实施意见》、《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十多个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是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下财政资金的运行规则,按照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原则,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上,全方位多层次落实监督制度,2006年开展了内审和外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共核查涉农资金总量1500万元,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427.6万元,责成有关单位自纠196万元,处罚2.3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3条,有效地纠正了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了财经秩序,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威慑力。2012年,该县财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深入三个单位抽查2011年会计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共查出违规金额53.45万元,责令整改金额4.49万元,处以罚款0.3万元;2013年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12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共涉及17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375.46万元,责令改正金额333.52万元。驻在部门(财政局)被誉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优秀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免评单位”、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与该局财政纪检监察工作者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上述事实表明,财政纪检监察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结起来,突出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涉案金额大

虽然该县为遏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多项改革,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一些部门和单位依然置财政法律法规于不顾,在农村擅自立项收费、罚款;随意截留、挪用上级专项资金,虚报冒领、坐收坐支、骗取涉农资金,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二)财政违法违纪问题处罚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

一些部门和单位软顶硬拖,迟迟不予接受处理并予以整改,妨碍了正常执法执纪,同时还滋长了新的违规行为发生。

(三)财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人员严重不足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大,涉农资金投入逐年增多,相应的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范围扩大,任务加重,但财政纪检监察人员偏少,致使监督工作出现捉襟见肘现象,应有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影响着支农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运作。对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透过现象分析原因,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农村建设需要注入大量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将源源不断分期分批下拨农村。各级政府看好这笔资金,同时也有少数人绞尽脑汁乘机浑水“摸鱼”,这是其一;二是财政改革的力度不大,源头治理不到位。国库集中支付是遏制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治本之策,省、市财政部门反复强调要在财政系统全面推进,目前该县各预算单位和乡镇虽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但尚属初步运作,不能有效降低财政资金的成本和风险。“乡财县管”改革起步缓慢,目前仍未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致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乏力;三是与财政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财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脱节。目前该县财政监督,仍是一种事后惩戒性监督,这种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监督方式,带有较大的偶然性,极易造成漏洞,而且权威性和震慑力尚不足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领导重视。四是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缺乏处罚力度,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尤其是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规违纪,仅凭《会计法》给予一点经济处罚,难以发挥有效的遏制作用。

三、思考与对策

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加大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当前财政系统面临诸多复杂变量的形势下,财政纪检监察工作要站在为财政资金保驾护航的前列,站在反腐斗争的前沿,认真、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决策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全县广大农村。具体来讲,当前应当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努力把《实施纲要》所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县财政工作实际,在政策宣传、财政改革、创新机制、强化责任、严肃执法等方面实施刚性突破。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多种形式的监督作用

要团结带领财政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在调查研究新情况的同时,积极向农村、农民,宣传党的新农村建设政策,并利用新闻媒体、传单等形式,把财政支农的相关资金及有关规定在乡、村两级大力宣传,促进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源头治理,有效堵塞虚报冒领、胡支乱花、截留挪用等行为。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政改革,形成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机制。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采购项目和范围,将乡镇一级单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逐步使乡镇节约财政资金,享受到政府采购的甜头。进一步规范“乡财县管”体制,统一县乡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有效监控乡镇资金运行。

(三)创新监督机制,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

要认真负责,指导、推动、创新财政监督制约机制,对新农村建设及涉农财政资金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一是在监督方式上,实行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调研相结合,突出事前、事中控制,做到新农村建设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监督就跟踪到什么地方,监督跟着资金走,建立健全及时预警纠偏新机制,重点开展农村教育、卫生、扶贫、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选择与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对目标明确、效益直观、易于评价的涉农资金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逐步积累经验,完善评价体系。三是积极参与对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跟踪监控,并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使纪检监察成为这项工作有力的推动力量。

(四)签订责任状,在认真落实上下功夫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推行,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层层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管理责任制,并监督实行问责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

对违反财政法规,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新农村建设资金重大损失的人和事,财政纪检监察人员及时建议财政部门暂停拨款、追回资金,并积极上报县纪委,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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