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视域中公民教育和认同问题探究

2014-03-30 02:42马俊峰
当代教育与文化 2014年4期
关键词:身份共同体公民

马俊峰

(西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一般而言,共同体通过实施公民教育,培养公民德性,从而激发公民对生活的共同体认同、赞成、接受与热爱。如果我们从政治共同体视域考察公民在共同体之中生活的样态,那么,公民对共同体表示赞同和接受的意愿源自于共同体对公民的照顾、关怀、保护;源自于共同体为公民自身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源自于共同体把 “自然人”通过一定政治组织原则,以法律形式转化为具有社会性的 “公民”,并为之提供保护;源自于不同共同体在不同时期依据共同体自身价值需求,确定不同培养人的目标所形成的公民模式,进而激发公民热爱共同体情感。

我们知道,在古希腊,人们总是把探究的问题置于宇宙论目的论的背景下,思考并寻求解决问题途径。因此,古希腊的人们产生一个共识,那就是公民必须接受政治技巧和修辞艺术,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 “要求他们发挥政治家、管理家、法官、陪审团和战士的作用,公民阶层为这些职责应该如何接受教育呢?我们可能要区分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鼓励个人在政治和法庭上辩论技巧,以修辞和审判为典型;另一模式是强调对年轻人的训练和教化,要他们服从法律和政府,并通过军事训练来时刻准备与捍卫城邦的战争。”[1]8柏拉图认为,公民教育在于寻求一种心境,体现人的自由,以正直、负责人和无私的方式对公共议题作出回应。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教育的目的与政府的形式应该相一致,在这个意义上,城邦就成为实施教育与管理教育的主体和承担者,它有权力根据城邦的价值需求决定教育的科目。这就意味共同体以至善原则为导向,力求培养德性之人,使得共同体走向正义,成为正义城邦。

罗马共同体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使得很多人希望自己能够成为罗马公民。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一个人一旦拥有罗马公民身份便就成为一种荣耀,并为之感到自豪。如西塞罗说,“我是一个罗马公民”。普鲁塔克则认为,公民教育在于培养一种公共精神——为祖国奉献的精神。而罗马的公民教育培养卓越善战之人,培养公民的坚毅、勇气、宗教尊重、自我约束、高贵、节俭和正义的品质,这使得他们成为一名愿意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好公民。正因如此,罗马共和国不仅给它的公民带来尊严和价值,而且给自己带来了繁荣和强盛。它的伟大与强盛激励了公民的奉献精神,公民热衷于罗马公共事务,积极献身保卫罗马共和国。随着罗马的强大和加入罗马公民人数增加,为了继续维持繁荣和庞大公民日常生活费用,罗马走上开拓疆土的道路。这样,罗马共和国原来教育奉献公共事务的精神,在拓疆背景下开始发生变化,公民身份取得不再是一种荣誉,而是仅仅在于享有人身保护权利,通过司法保护的屏障,使得自己能够安全的生活,原有的积极参与罗马政治事务,奉献公共事务的情况一去不复返。可以说,在罗马帝国时代,公民身份越来越丧失了它与政治参与之间的联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社会控制和社会安抚的工具。[2]16因为随着罗马帝国疆土的扩张,帝国为了维持行政管理和加强统治,放宽了加入罗马公民的资格条件,以便增加财政税收。这就使得公民身份不再成为一种个人荣誉,而仅仅蜕变成为政治权力工具。罗马丧失自己独特的公民奉献公共事务的精神,取而代之的权力和财富使得罗马走向衰亡,而罗马统治者的政治管理和治理模式的转变,使得公民教育的目标发生位移,享乐和奢靡取代节俭和奉献,德性和品质的腐化导致罗马灭亡。

奥卡姆认为,中世纪的世界充斥着协会、联盟、学院、兄弟会。这些共同体的精神,将它们引向对社会生活之意义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解释,这就是说,这样的共同体就是由它的个体的整体所构成,成为一个群体联合体。正因如此,中世纪的一些神学家试图从亚里士多德的视角来处理有关 “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事务。热尔松指出,没有臣民,国王不可能持久或者合理地生活下去,没有国王,臣民就没有必然的和谐。[3]734而马西留在 《和平的保卫者》中区分了政治共同体与宗教共同体,并进而阐发它们之间的相似处,“由于把教会 ‘神秘的团体’或法人,使得可以把同样的规则应用于它:立法者成了 ‘有信仰的人类立法者’,并且同样的政治结构使得信徒的 ‘更强有力的部分’能代表有信仰的公民整体,因而,政治社会,作为 ‘虚拟人格’,作为人民,提供了可以同时应用于教会的一系列规则,所以代议规则以及赞同和选举可以在全体会议的格局中发挥完全的作用。”[3]762这样,建立在世俗德性基础上的政治共同体与建立在神学德性基础上的信仰者共同体根据它们各自共同体伦理道德和价值追求,设定它们各自的道德原则,基于这些道德原则的要求提供相适应的教育,使得每个人忠诚自己所在的共同体,诚服和认同自己生活的共同体。

其实,我们看到,中世纪把人的生活理解为三种状态,第一种是肉体的生活,第二种是公民的和政治的社会,三种是属灵的和永恒的生活。正因如此,生活在中世纪的每一个人被撕裂,其生活是痛苦和矛盾的。这就意味着,共同体的每个个人既要对教会,同时也要对国王的表示忠诚,因为中世纪的共同体往往既是信仰者共同体,同时又是政治共同体,二者有时重叠,这样,个人既要扮演宗教信徒的角色,符合信仰者共同体的要求,又要扮演公民的角色,符合政治共同体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的要求,这二者有时将产生对立,这种对立使得中世纪的城市处于一种相对自治状态,按照韦伯说法,在中世纪,一个城市的显著特征是拥有它自己的法律和法庭以及一种那个在任何程度上的自主行政管理。中世纪的市民就是一个公民,因为并且以至于他是在这样法律下行动的,并参与对行政管理官员的选择。[1]34这就是说,中世纪的公民不仅仅只是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和责任,而且已经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为后来人们理解公民身份,深化公民身份的意义,推进公民身份在社会实践生活中的开启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马基雅维利通过反思信仰者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叠加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而区分政治与道德,使得城邦共同体的公民身份的德性发生转变,他指出: “勇气、坚毅、胆识、技能和公民精神……Virtú是创造、挽救或维持城邦的心灵与行为所具有的品质…… ‘公民精神’或是其最简洁的译法——如果 ‘精神’意味着一种勇敢行为的话。”[4]48这样,马基雅维利是以勇气取代沉思和言说,而创建新型城邦的行动则成为马基雅维利关注的重心。马基雅维利古典政治哲学的德性改造,剥离了城邦共同体与公民身份的二而合一状况,使得公民身份的道德伦理消退,这就为公民身份的危机奠定了基础。因为公民身份的危机根源是道德危机。在古希腊,城邦共同体与公民身份合而为一,“它们是一些相同的东西,公民的意识形态主宰了古希腊的政治和社会,这种意识形态构成了所有教育、休闲和管理的制度基础,这些制度从各个侧面出发致力于落实和促进积极的公民身份。‘每一种公民制度都传承着一套既定的价值,这套价值被看做具有其古老的、永恒的和神圣的起源’。这意味着公民自出生伊始就内化了各种积极公民身份的价值,这些价值极大影响了公民身份实践的内容和深度。”[2]14马基雅维利不仅把道德从政治之中剥离出来,而且也同样剥离了公民身份本身所具有的道德意义,使得公民身份趋向价值中立,不再拥有道德内涵,这为霍布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产生奠定了基础,也为霍布斯从个人角度出发思考政治性质和功能创造了思想条件。

霍布斯公民身份的思考不再基于城邦共同体所提供的场域及其语境,而是基于马基雅维利所开启的公民社会来重新构建公民身份的内涵,正是这样的意图,霍布斯在 《论公民》一书中反思与批判了传统政治视域下对公民身份理解的逻辑假设。他说:“以往大多数的公共事务论者或者假设,或者试图证明,甚或断言:人类天生适合社会动物,他们在此基础上搭起了公民原理 (civil doctrine)的框架,好像除了人们同意某些协议和条件……这些论者不加深思地称之为 ‘法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是和平的维持和整个人类的秩序所必需的了。这条原理尽管广为人接受,却是不能成立的,其错误在于它立足于对人的自然状态的浅薄之见。只要深入地考察人为什么要寻找相互陪伴及为什么喜欢彼此交往的原因,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这种状况的出现不是因为人舍此别无其他的天性,而是因为机运 (chance)。”[5]3-4人的天性追求荣誉或者益处,在自然状态下,自然赋予每个人在所有东西和事务上的权利,“权利的尺度就是利益”,[5]9这样,每个人按照自然赋予的权利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占有自己需要的东西,以合法方式攻击他人,而他人也同样以合法方式回击,于是,彼此之间产生敌意和对抗,以至于爆发战争,每个人为了摆脱战争带来的恐惧和死亡,通过自然法协调和解决利益纷争,停止战争,通过商议和商讨,以同意方式签订契约,建立利维坦,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权利。

霍布斯秉承了马基雅维利的思想遗产,推进了国家与社会的区分,把国家的政治权力使用限制在保护个人权利和个人安全方面,其他的交给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承担起了更多的社会功能,个人的德性问题,道德和宗教信仰问题都归属私人领域,经济的发展对公民身份的发展不是障碍,相反是有益的。与此同时,霍布斯肯定语言的作用,认为没有它,在人与人之间就不会存在社会,不会有和平,因而也不会有训导,而只有野蛮人,孤独无依、躲在洞穴里的人。只有通过语言,人们聚在一起达成协议,安全、幸福、体面的生活才成为可能。这就是说,语言使得人类从野蛮过渡到了文明。洛克提出自由、生命和财产是人的基本权利,并且是人的天赋权利,任何政府是基于人的这些权利建构起来的,如果政府权力行使违背这些权利,不是人的权利出现问题,而是政府权力行使不正当所产生的问题,就追究和问责政府,而不是人的权利。洛克把财产看作是人享有生命和自由权利的前提,这就说明,公民身份不在是一种政治义务和荣誉的象征,而是一种政治权利。卢梭生活在社会契约论盛行时代,面对霍布斯和洛克等人的政治思想遗产,面对现代性产生的社会问题,试图通过回归古代,重新审视现代的公民身份问题,赋予公民身份的积极的政治权利,主张通过参与共同体,人类的 “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发展,思想变得开阔了,感情变得高尚了,他们的灵活整个得到提高了”。[6]32

卢梭在 《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中指出,教育把民族形式赋予心灵,并指导心灵的趣味和意见,以至于靠偏爱、激情和必要性心灵就具有爱国热情。主张通过游戏方式培养孩子的强壮体魄,让他们变得灵敏和柔韧,而且使他们从小就习惯于规则、平等、友爱、竞争,习惯于在同胞眼前一起生活并追求公众的赞同。卢梭在 《论政治经济》中指出,“从生命的最初时刻起,一个人就应该学习如何有价值地生活,而既然我们自出生起就获得公民的权利,那么,出生的时刻就应该成为我们开始承担义务的起点。如果存在适于成年的法律,同样也应该有适于童年的法律,它教导孩童服从他人。由于我们并不允许每个人自己的理性成为其义务的唯一仲裁者,他们的孩子的教育就更不应当委弃于父亲们的理智和偏见,因为儿童教育对国家比对家长更为重要。因为根据自然进程,父亲的死亡经常使他品尝不到这教育的最后果实,但是祖国迟早会感受到其影响;国家一直存在,但家庭则不断解体。如果公共权威取代了父亲们的地位,承担起这一重要职能,通过履行他们的义务来获得他们的权利,那么父亲们就更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在政府规定的规则和主权者所任命官员的管理下,公共教育因此成为民主政府或合法政府的基本准则之一。如果儿童在平等的环境中被共同抚养,如果他们充分吸收了国家的法律和普遍意志的准则,如果他们被教导尊重这些法律和准则甚于其他一切事物,如果他们身边围绕着各种例子和事物,他们不断向儿童讲述养育他们的温柔的母亲,她对他们的爱,他们从她那里获得的无价之宝以及他们应当献给她的回报。那么毫无疑问,他们将因此学会像兄弟一样彼此关爱,他们只会想社会之所想,他们将以人和公民的行动取代智术师们的贫瘠空洞的废话,并有朝一日成为祖国的捍卫者和父亲,而他们长期以来一直是祖国的孩子。”[7]165-166在卢梭看来,只有生活在共同体之中,过一种公民生活,一个人才能发展出一种正义感和道德、理性的良知,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的完善道德、强健个性、自我规制和爱国主义精神,从而使公民追求公共善和公意。在希特看来,17世纪公民身份和公民身份教育就像等待着破茧的蛹一样,处于一个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先进的成熟状态中。公民身份只是等待着革命年代的动乱来解放它;公民身份的教育因民主化而得到自由,而这个进程的释放和团结需要新一轮的民族主义信念加以推动。[1]55

民族主义起源于法国革命和德国的浪漫主义,法国革命式的民族主义强调法国民族成员的政治公民身份作用,德国浪漫主义式的民族主义强调共同血缘和土地对德意志人的重要意义。一般来说,民族主义通过民族的语言来增强民族的认同感。正因如此,民族主义在某某种程度上是对原有国家的概念的颠覆,强调民族自治和自决,这样,形成了很多以单一民族为主体,共同使用相同语言的民族国家,强调对这样国家的忠诚,这样以来,产生了公民对原有多民族构成的国家的背叛。因此,20世纪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出现的不谐和状态,民族主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之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纳粹主义和极权主义也都相应地产生了他们各自的公民教育模式。但不管怎样,它们都从国家需求出发,通过公民教育方式,培养适合服务于他们国家的公民。在这个意义上,公民身份教育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说,公民教育是否可以做到 “独立”或者“价值中立”,如可能?就此而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们仍然激烈争论。可是,黑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那就是如何通过公民教育培养起“公民自身思考能力”,这是关键。如果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能够独立使用自己的思考能力,就能够对共同体所提供的公民价值作出自己的明智判断,这样,他就可以选择对自己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有益的价值,也可以放弃选择这些价值,这对于他们来说是自由的,公民教育价值中立问题就迎刃而解。实际上,希特是赞同公民教育渗透道德价值的做法,他说:“公民身份是人类尊严和世俗道德的基石。失去了这些价值,人类会向暴政与狂热蜕化。因而公民身份的光辉,通过多棱镜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驱散这些邪恶的黑暗,这是至关重要的。”[1]495这就说,我们在公民教育中应该渗入良善的道德价值,通过公共价值与爱国主义的教育,使得他们运用道德光芒来驱散世界的黑暗,驱逐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障碍,从而使人类行走在光明的大道上。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公民教育所教育的内容、科目、课程安排等都与共同体的组织结构意向性是相一致的,国家共同体的性质决定着共同体公民教育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公民教育是为了满足共同体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从共和主义到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社群主义、纳粹主义、极权主义都各自设置与确定了公民教育的模式,以便培养服务于他们所支配的共同体的需要。而公民教育旨在培养公民热爱祖国的情感,培养公民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是,由于国家共同体与公民之间产生诸多问题,激发了公民不服从的反抗精神,促动共同体内部发生一种变化。从物质需求角度出发,一旦国家共同体不能充分满足公民的需要,公民开始对这样的共同体产生怀疑;从心理角度上讲,一旦国家共同体对公民心理造成伤害,使得公民不再认同这个共同体,从情感上产生疏远和冷漠;从理性角度讲,一旦国家共同体所实施的发展和政策无法获得公民支持,主要在于其政策不利于公民自身发展,不体现公平正义,使得公民无法从政治理念上赞同共同体政治活动和安排;从生存环境上讲,公民开始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无论是人文环境还是自然环境,共同体如果不能营造良好环境,健康的生活理念促使公民开始产生一种离开此共同体,选择一种适合生存的共同体;从生活方式上讲,公民开始对共同体有高品质的生活要求,需要共同体提供良好服务,特别是教育、卫生、医疗等,对原有的低品质服务的拒斥和抵制,使得共同体不得不改变自身的公共政策,这些问题凸显,产生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公民希望一切国家共同体向所有人开放,使得公民可以自由迁徙到自己喜欢生活的地方,这种所求使得一种全球公民身份问题产生成为可能。

康德在他的 《永久和平》中向我们展示了一种解决方式,那就是将国家公民身份与世界公民身份融为一体的观点。其实,全球公民身份问题出现是对国家共同体公民身份的一种挑战,这种挑战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国家共同体公民身份的质疑,就是说,国家治理出现问题,自身无法解决,需要一个超越国家之外的组织予以解决,在这个意义上,全球治理显得必要和迫切,但是,我们不该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对立起来,应该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有机的统一起来,共同治理一些人类所遭遇到的问题,比如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自然资源枯竭、核泄露和核辐射、粮食短缺等问题,从而从全球层面对社会再分配政策、社会调控政策和社会授权政策进行思考,并且努力使得全球公民身份转成现实,培养他们的地球主人翁感,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的义务,肩负起建立人类的生态文明的责任,捍卫自己作为地球公民的责任感,从而倡导一种全球生态公民身份的理念,这将构成未来人类发展的主题。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国家共同体面对全球化的变化与国内政局的改革状态,我们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形塑公民内在向善的德性,通过教育公民养成合法和合理的外在德行,使得共同体为每个公民提供自我实现空间,从多角度满足公民的物质与精神的需求。在政治生活方面,积极鼓励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建立良好的决策机制,使每个公民都能够参与公共管理事务,培养公民的公共奉献精神,审慎明智的政治品德;在经济生活方面,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和原则,通过市场培养公民积极进取的契约精神和竞争创新的精神,持守公平正义的市场原则,重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民德性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促进市场经济繁荣与发展;在社会生活方面,培养公民的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观念,坚持民主与法治,完善社会保障、医疗制度和养老制度,建构一个和谐良好的共同体,使得每个公民有尊严生活;在文化方面,倡导适应时代的新文化,以人为本,激发共同体公民在道德情感和理性认知上接受和赞同这个共同体,从而对共同体产生深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些构成共同体发展的凝聚力。因此,公民对共同体的认同不仅取决于公民对权利与义务的深入理解与认知,而且取决于文化传统外在的形塑和内在的养成,使得公民无论在情感的归属上,还是在理性认知上使自己与共同体达成一致。可以说,公民通过从自我认同-家庭认同-社会认同-国家认同的层级发展,从根本上实现了公民的自我升华,并增强与提升了共同体抗拒风险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能力,最终成为共同体发展的原动力。

[1] 希特.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学与教育学中的公民理想 [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

[2] 福克斯.公民身份 [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

[3] 伯恩斯.剑桥中世纪政治思想史 [M].北京:三联书店,2009.

[4] 希特.何谓公民身份 [M].长春:吉林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2007.

[5] 霍布斯.论公民 [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

[6] 卢梭.社会契约论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7] 卢梭.政治体制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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