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的自然化”
——论老子思想中蕴涵的生态美学观

2014-04-11 02:55朱亚坤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老子万物美学

朱亚坤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智慧的自然化”
——论老子思想中蕴涵的生态美学观

朱亚坤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针对当下出现的一系列生态问题,进一步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下学术界对马克思提出的“自然的人化”加以现代化的阐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人的自然化”、“智慧的自然化”等生态观点,在当代西方掀起生态美学热潮,而早在几千年前中国传统道家老子就以其对自然独特的解读,对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美追求,建立自然无为的生态理想,并提出了顺应自然的生态美学观。

生态美;自然;天人合一;无为;智慧的自然化

二十世纪后半期以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文化也遭遇急剧转型。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自然灾害后,人们逐渐意识到工业社会对自然的破坏给人类生存所带来的一系列恶劣影响,生态意识逐日凸显,在思想观念上逐渐以一种共生的“间性”哲学代替传统的工具理性哲学,也更为强调生命关怀和生态意识。在这种非常的契机下,生态美学作为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体系的一个分支应时而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思维纬度来认识当下,对现实中功利主义、实利主义盛行而造成的人对自身、对自然、对社会价值关系的错误认识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不乏生态审美智慧的亮点,其中贯穿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审美观,更与兴起于当代西方的生态美学思想的理念不谋而合,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完全可以从中国古代“轴心时代”发掘出建设当代生态美学的思想基础,当下盛行的生态美学热潮正是将中国古代的生命哲学与美学加以现代的改造,在理论内涵和话语形式上加以发展,而建设出的脱胎于古代却又具有当代意义与话语的新的理论形态。

一直居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核心地位的老子的哲学思想以其丰富的内涵体现了独特的美学智慧,表现了古人对大自然的欣赏、理解和感悟,而这恰恰是当下生态美学不断探索的关键。当代生态美学是关于生态化生存的审美理论,体现了对人类和自然命运的终极关怀。老子生态美学思想中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解读,对虚静恬淡的自然人格的追求,对天地和谐境界的心理体验的强调,让我们意识到人类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在自然对人类的生存起着重要的影响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对自然重新调整人类的生存策略,调整人类与自然的角色定位,以平等的身份对待自然,以审美的眼光和博大的胸怀来看待自然,从而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1 老子“道”的“自然”美:道法自然

杜威认为:“人的智慧活动并不是什么外在地附加在自然之上的东西,它就是自然,这是自然为了更丰富地产生事件而实现着它自己的潜能。在自然以外的理性意味着固定和限制,而在自然以内的智慧则意味着解放和扩展。”这种通过“自然化”生成的智慧是深谙自然生态本性和规律的生态智慧,只有这样的智慧,才能赐予人类与生态实践的目的相一致的工具和手段。距离杜威几千年的老子也同样涉及了关于自然与人类智慧的命题,但却与其存在明显的不同。如果说杜威揭示了人类与自然在形式层面的联系,而老子则将人类与自然之间内在关联的形而上揭示出来,从而提升到了中国哲学的精神层面。对于老子而言,“自然”是其哲学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它早已超越了“自然”本身的含义而成为一个形而上的范畴,更为强调的是其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下的语义,所谓的生态智慧、生态美学智慧只是老子哲学智慧中的冰山一角,他在不多的论述中赋予了“自然化”的智慧更为深远的意义。

在老子的思想中“自然”一词早已超越了其字面上的含义,首先是指大自然本身或者说是自然物的集合体即整个自然界及其存在的本然状态;其次是指由这种字义引申出的一切出于物之自性、自然而然的境界或状态,是物本身所固有的趋势和特性在时间序列中合乎规律的展现。老子所说的“自然”,揭示的是道的存在状态,道的本身是个绝对性的存在,道是“自然”存在的,是指一种没有任何主观干扰的客观存在状态,所以“自然”便是道。此处的“自然”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自然而然,一种相对人为而言的,没有任何人为因素的纯天然的存在状态,也是一种最完美的存在状态。而这种状态是一种均衡的存在,合乎规律性,使各种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一种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只有在自然界才可能存在,根本前提是不要人为的去打破这种平衡。

老子推崇“天人合一”,在天地人三维之中,老子最强调的则是“天”。“天”在老子的思想中揉和了本体、“道”、“自然”等多重含义,是老子哲学体系中居于最上位的一个范畴。老子又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在天之上还有道,认为人要将自身同天、地、道一同来观照,这种一元的思维方式是以万物的本然的生存与发展为基点,同时也以“体道”的方式为中国美学开辟了生态审美之路。老子论道,着重于天道方面的探索。同时,“道”还是老子关注宇宙的基本论述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具有本原性、超越性、永恒性。道为万物之宗,天、地、人都是有道产生,而且是天地万物运动的自然规律。道作为万物本体,却“法自然”,这其中蕴含的正是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对于当代倍受重视的生态美学具有重要的本源性意义。

2 老子的生态和谐美: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是贯穿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一个红线,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长久以来人类一致面临的重要问题。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这个母体。“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背后,贯穿着整个人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轨迹。”“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劳动中的演进史自然进化和社会进化的双重过程。”[1]

相对于“人为自然立法”、“人是万物的尺度”这种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人与自然是处在平等的地位,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性和自然与人之间的连续性、和谐性和生成性。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经常用自然界万物的生长、本性、法则来类比人及人类社会,借此来揭示人与自然、主客体的同一性。“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八章》)“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老子·第二十三章》)“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老子·第六十六章》)老子通过文字表达出的“自然”观中蕴含的生态审美智慧消减了主客体的界限,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为人们正确理解和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提供了崭新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的思想能让人体会到人与自然的交流与化合,并拓展到对自然内在价值的体认。老子思想中的生命论哲学与美学之中包含着的这种生态文化内涵、万物一体的间性哲学智慧为生态美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使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具有重要的解读空间和价值。

在自然与人类平等对话的基础上,老子的思想表现出对自然力、自然世界的膜拜,这种角色的位移是对人类本体论的时代对以人为中心的一种颠覆,表现出“智慧的自然化”的倾向。同时,老子强调在自然之中去寻求人类的归属感,永恒的人生意义与存活的价值上,强调内在主体与外在自然的和谐同一性,这既超越了审美主体对自身生命的关爱,也超越了役使自然为我所用的价值取向的狭隘。“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很早就认识到“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2]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依靠自然而生存,自然就像一个母亲,对人类无私的奉献着。而这些都是当下的生态美学所奉为圭臬的。“生态美说的不是自然本身外在形态的美,也不是自然其内在精神对人的审美价值,而是整个世界包括自然、人类在内作为生态系统其生态平衡功能所显示的审美意义。[3]生态美学所主张的天人一体、万物一体的整体性,并不是那种非本源的、建立在综合基础上的结构整体性,更为强调的是一种本源性回归的美学,这种本源性回归使美学的基础从天人二分、主客对立回到天人一体、万物一体的本源性上来,主张在万物一体化的生态平衡状态中保护生成的整体和谐美。生态美学主张超越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回归于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的状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区别与差异已经消泯,而是说比区别与差异更为本源的是人与自然亲密无间的一体化关系。生态美学致力于达到的是审美主体与客体融为一体,真正体现了生态审美境界那种主客同一和物我交融的自由快乐的本然状态。

人与自然是互相生成的历史性存在,而当下人类主体性过度凸显的特殊情境下,我们认识到“人的自然化”的重要性,并力图做到“人的自然化”。人不能仅仅利用自然,要有慈心万物的理念,与自然友好相处;而同时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应对作为自然生物躯体的自身不停地加以陶冶、提升,要顺应自然的法则,挣脱理性的约束与制约,从而最终回到生命的本然与本真状态,这既是对自然的回归与亲近,也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与合一的最高境界,而这不仅是生态美学的最高理念,也正是老子人生哲学的内容之一。

3 老子的生态理想美:自然无为

“自然无为”是老子思想的中心概念,他的学说的最终目的就是建构“无为”思想的体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老子·第三十七章》)老子强调的无为指“顺天道而为”,而天道在此主要指自然规律。何为“天道”?“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老子·第十章》)天道帮助了自然万物生长、发展,养育了万物但却不据为所有,成就了万物,使万物得以生存发展,却不做它们的统治者,给予却不自傲、无私奉献却不索取,这就是高尚的品德。这种高尚的品德要求我们顺应天道,按照自然规律行事,不与宇宙万物相违逆,在面对自然地时候,应该是一种感激的心态,这种心态让我们凡事“顺天道而为”,只有“顺天道而为”,才能使人内心纯净,能够摒弃世俗杂乱与烦躁,抛却贪欲与妄为,感悟生命的“大化生机”。

自然无为是自然世界生态力和生态意志的彰显,老子希冀通过人类自然无为、万物自化,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最高境界。“无为”落实到人的具体做法上,是要求按照自然的法则去做一切应然而然的事情。这种无为思想,是一种高度的生存智慧,它是自然主义的原则上在人实际生活中的落实和具体操作,它的基本理念就是尽量减损不适当、不必要的行为,以保障自然和谐、人类社会的和谐、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和谐相处。老子认为天地是无所偏爱的,人与万物自然生长,宇宙万物的道才是真道,万物的生存发展都是有自己的规律,不能横加干涉,否则,就违背了“天道”,那么就不会长久存在,我们要正确认识一切事物发展的规律并顺应这种规律,才能持续的生存发展下去。

自然无为寄寓着老子的生态理想,这种自然无为是指人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要“知和”、“知常”,“知足知止”做到合理的利用自然。《老子》在第五十五章提出“知和曰常”的命题。“知常”即认识自然规律,“知和”即把握阴阳二气之平衡、和谐的自然状态。只有在和谐的状态中,万物才有可能得以生存和持续发展。老子的生态哲学不仅强调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而且强调合理而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自然界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遵守适度原则,以防止人类因超越自然极限而严重威胁到自身生存和发展。《老子·第四十四章》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四十六章》又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天地万物的生存和发展是和谐的,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总是源于人自身欲望的不满足。一旦人破坏了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因而人对自然的开发要理性。人类如果一味地过分放纵欲望、过分地追求物质财富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人应该按照生命过程的自然而然的需要来利用自然资源,这样人与自然才能获得长久持续性发展。《老子·第十六章》:“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自然界万物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循环关系,虽然纷繁复杂,经过循环往复,各自都会再回到自己的根上,从而维持着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动态平衡,人类要努力在动态平衡中实现和自然世界的和谐共生之美。

4 老子生态美学的现代启示:顺应自然

在现代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使人类的需求越来越多地能够得以满足。而需求的满足常常沦落为人类欲望扩张的契机,人类在享有物质生活给身心带来的种种方便、舒适与安逸,却进而迸发了更多的需求。这些需求大多时不合理的,与“自然”的精神背道而驰。人类也因此陷入了两难的境界,一方面,人类在欲望的驱动下,对自然进行无休止的诉求;另一方面,人类在短暂的满足自己狭隘的欲望的同时,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却造成了致命的伤害,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最终伤害到的却是人类自身。当下这种“非自然”的“当然”诉求无节制的蔓延,毫无疑问,是无宜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要想获得人类长足的、可持续性的发展,人类首先在精神上要追求一种“自然世界”。老子的思想中生态美学的观点为挣扎在两难境界中的现代人吹来了一丝清风,在让现代人混乱的大脑变得清醒。其中贯穿的整体和谐发展的主题,在说明了人类与自然界万物的关系的同时,确定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种价值之源和价值目标。并指出,人的行为应取法于“道”的自然性和自发性,人要返回到真诚与质朴生活的心态或心境。从宇宙化生、万物一体的自然而然的和谐推及国家社会、人的身心世界的和谐和乐,将一切发展归为“自然”之发展。顺应自然,人类才能在平和自然之中享有人生。

[1][2]徐恒醇.生态美学[M].西安:陕西教育人民出版社,2000.

[3]陈望衡.生态美学及其哲学基础[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2.

责任编辑:邓荣华

B223.1

A

1672-2094(2014)03-0009-04

2014-04-28

朱亚坤(1981-)女,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哲学系教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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