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校企联合模式矛盾分析

2014-04-14 11:20
吉林建筑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双师型双师教师队伍

闫 金 秋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 130111)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高等教育已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军事等方面密不可分了.在1999年高校扩招以后,我国的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未来还会转向“普及教育”.在这种背景之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加大.为扩招应运而生的独立学院,自办学伊始就定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实践型人才的办学原则,开设专业多是社会需求量大的热门专业,主要是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等一线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为了顺利实现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对独立学院从事教育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不仅要具备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能力,还要具备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能力,也就是“双师型”教师,没有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应的培养目标就难以实现,其人才培养质量就难以保证,因此,“双师型”教师建设成为了独立院校生存和发展的依靠和基础.

参照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得知,依托“产、学、研”相结合,建立“校企合作”的建设平台,是达到培养“双师型”教师人才的最佳突破口.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校企联合模式存在诸多矛盾.

1 校企联合模式存在的主要矛盾分析

1.1 国家政策方面

虽然国家政策给予民办教育大力支持,但有关校企合作方面政策缺失.我国校企合作处在起步阶段,合作存在流于表面形式、不稳定、短期行为等现象.这是由于这种模式中的双方——学校、企业是不同的两个主体,各属于不同的部门,企业是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学校是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的.各自不同的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校企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博弈关系,而这种博弈关系必然影响着双方合作的持续性、长久性和双赢性.

1.2 独立院校方面

《民办高等教育法》中规定:民办高校的收费应该投入在改善学校条件和教学活动两个方面.民办高校的收费来源是收取的学生学费,涉及到校企合作的支出属于教学活动支出,可见归根到底校企合作经费支出的经费来源是收取的学生学费,渠道单一,不同于公立院校多渠道的经费来源.民办高校如果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就会加重学生的负担,或者在教学设施和活动面投入不足,所以经费问题是制约校企联合模式发展的矛盾之一.

1.3 企业方面

由于校企是两个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博弈关系.如果校企合作给企业带来的预期是长远的、不可测的情况,注定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态度消极,积极性不高,这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在我国,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因为校企联合模式在国内起步较晚,况且相关的法律建设还未能同步,企业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校企联合会给自身带来的收益,其短视行为、急功近利的思想,加之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使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1.4 教育教学方面

大部分独立学院的教师构成有两大类:一是公立院校教师或已经退休的教师,这部分教师虽然职称高,但是年龄偏大,并不是独立院校的中坚力量;二是走出校门进校门的青年教师,是独立学院的主力军,担负着教育教学的重任,但其学生身份,没有实践经验,很难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达不到培养人才的目标.因此,通过校企联合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实矛盾摆在眼前,急需积累实践经验的青年教师作为教学的中坚力量.如果教师疲于奔波于各大教室授课,其周学时达20学时,这样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接受企业实训.有关数据显示,独立学院的生师比在20∶1左右,有的学校甚至达到30∶1.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量可想而知[2].

2 校企联合模式下独立院校师资建设的策略分析

2.1 国家应重视和支持独立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1)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民办教育校企联合模式的确立和发展. 目前还没有针对校企联合模式的法律法规,这样就谈不上有法可依、依法治教.事实上,校企联合模式有好多方面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明确.比如校企联合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终止;校企联合组织机构的设立、管理、解散和撤销;校企实训合同的订立;政府部门的监管、政府拥有的权利等.

(2) 对独立学院教师培养经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首先,国家应积极拓宽民办高校的经费融资渠道,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师资建设就是纸上谈兵,资金缺乏会制约“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民办高校不同于公立院校,其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生学费,需要国家以立法形式保障从联合企业筹集部分资金;其次,国家应对校企联合的企业方在金融法、税收方面适当支持,可根据校企联合的时间长短、深度及广度给予税收减免;

(3) 由政府出面,组织、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的沟通、协调作用. 将其构造成校企交流的平台,这样既能做到由协会为学校物色合适的联合企业,又能做到调节校企合作中的矛盾,同时还能全面客观地发映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使校企联合形成自律发展的良性循环.

2.2 教师方面的自我建设

(1) 《规划纲要》第53条规定: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或者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3].多方面引进具有实践背景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企业教师”来充实教师队伍.这样,一方面这些教师可以直接承担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在教学过程中夯实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能减轻青年教师教学任务的压力,使其有更多的时间接受企业实践的锻炼,多方面进行“双师型”队伍建设.

(2) 传统观念里,教师重理论、轻实践,认为传授给学生理论知识足矣.这就要求教师更新观念,意识到现实教育需要理论扎实的教师,更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的“双师型”教师,而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靠外部的激励,更需要有自我提高的内生动力.

(3) 在校企联合下接受继续教育的教师,应不断进行反思总结,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理论、发展理论,同时用理论指导实践.

2.3 调动企业积极性,认识到校企联合模式对自身的发展有利

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校企联合模式下,校企双方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首先,这种模式下,企业能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类教学资源为我所用.比如员工培训、进修学习;由于季节等因素企业的临时用工,学校的学生可学有所用,既参与了教学实践,又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企业招聘,可在实训阶段就留意优秀的学生,作为企业人才后备军等等;其次,这种模式下的院校相当于企业的研发机构,校方不仅能转让其科研成果,还能解决企业实际的技术难题[4].

3 结语

通过校企联合的模式,力争培养出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丰富实训经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方面,培养现有的青年教师,加强其实际技能的培养,对具备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潜质的中青年教师,着重培养;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高级技术人员、名师专家,能“请进来”的使其成为专职教师,能聘来的使其成为兼职教师,从而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企联合模式,进行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和开发,使校企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同时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既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取得社会、学校、企业三方共赢的局面.

参 考 文 献

[1] 丁永玲.从教师专业成长角度看“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0(6):11-12.

[2] 张 斌.独立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4(4):8-9.

[3] 卢双盈.独立学院“双师型”教师解析及其师资队伍建设[J].职业技术教育,2002(10):51-55.

[4] 詹先明.双师型教师发展论[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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