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中国形象:大众文化与民族国家认同建构

2014-04-16 13:19程勇
江苏社会科学 2014年4期
关键词:大众文化话语建构

程勇

三种中国形象:大众文化与民族国家认同建构

程勇

大众文化的娱性文化逻辑建构了“狂欢中国”的形象,欲望叙事策略建构了“欲望中国”的形象,而其对民族主义情绪的生产与传播则建构了奇观化的“文化中国”形象,或隐或显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及其建构。由于将“大众”误识为“人民大众”,将“欲望”等同于“民心”,以及将“市场化”中性化,我们对大众文化缺乏深刻的哲学反省和有针对性的文化批判,而制度匮乏和制度剩余的状况同时并存则使大众文化生产缺少有力的体制引导。朝向民族国家认同建构的大众文化实践应在先进文化建设的框架内进行理念和制度的规划,以建构融合各族人民的智慧、经验与认同符号的“和谐中国”形象为旨归。

大众文化 狂欢中国 欲望中国 文化中国 民族国家认同

20世纪中国的国家认同建构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为坚实基础,以“醒狮”和“巨龙腾飞”为核心象征与文化想象,强有力地支撑了现代中国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和后殖民状态下,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与中国社会关系的重组,在重塑中国的国家形象、重建中国的政治、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使历史形成的民族国家认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大众文化领域,这种挑战既来自域外文化产品裹挟着的利益、理念,也来自本土文化实践体现出的不同利益集团的价值诉求,弱化甚至消解了20世纪中国对自身特征与标志的精神和制度建构。在我看来,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以其“快适伦理”、“感性美学”的符号表意系统建构了三种“中国形象”,“大众”在“消费”这些“形象”的同时也据以“感知”和“想象”作为政治文化存在的“中国”,从而或隐或显地影响着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及其建构。对其进行哲学上的反省和文化上的批判,是一个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具有重要性的课题。

就基本事实而言,来自港台和欧美的大众文化产品为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萌生提供了最初的灵感和动力,从移植、复制进而寻求自己的道路,中国的“大众文化精英”驰骋想象所依赖的依然是域外大众文化的范式。耐人寻味的是,尽管一度被保守人士视作“洪水猛兽”,但在1980年代的中国政治文化语境中,那些对日常生活微观叙事与身体感性合理性的肯定和张扬,却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了批判“文革意识形态”的“启蒙”功能。随着1990年代“市场化”逻辑向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广泛渗透,以及伴随着社会分化必然出现的文化分化,在获得了相对充分和独立的生存空间(政治的、文化的)以及必要的生产能力(经济的)之后,中国的大众文化最终明确了自己的主体意识、生存法则和叙事逻辑,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错综交织地建构起当代中国的文化网络,并以“隐形书写”的方式实现着关于“自我”、“民族”、“国家”的文化想象,而就“在种种非/超意识形态的表述之中,大众文化的政治学有效地完成着新的意识形态实践”[1]戴锦华:《隐形书写——9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页。。

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实践”首先是构造了一个“全民总动员”、“快乐向前冲”的“狂欢中国”形象,这取决于大众文化“尽一切办法让大伙儿高兴”[2]德怀特·麦克唐纳语,转引自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91页。的“娱性文化”逻辑。在当代中国,花样翻新的“选秀”、“综艺”、“征婚”、“户外竞技”、“欢乐问答”等娱乐休闲栏目充塞电视荧屏,“戏说历史”的宫廷戏和民间故事剧、“无事生非”的都市言情剧和农村生活剧被批量复制,体育和影视明星的逸闻趣事、详解时尚“攻略”的娱乐指南占据了网络和报纸的重要位置,“声色俱全”的娱乐广告和手机“段子”铺天盖地,织就了一张将分属不同地域、阶层、种族、性别、年龄的人们都抛入其中的“狂欢之网”。只要能制造出新异别致的娱乐效果并从中获利,不管是传达国家意志、国家利益的“主流文化”,还是吁求精神超越、高贵理想的“高雅文化”,抑或植根底层社会、表述人民愿望的“民间文化”,都可以通过时尚化、娱乐化的“包装”、“重组”,变成口味调匀的“心灵鸡汤”;无论是崇高的信仰和观念,还是严肃的情感和话题,抑或权威的知识和经典,连同相关历史记忆和生活场景,哪怕是惨绝人寰的灾难、令人发指的暴行,也都可以通过“解构”、“反讽”、“戏拟”、“黑色幽默”,转化成娱乐消遣的对象。这意味着大众文化塑造了自己的文化英雄、生活典范和意义生成模式。透过“狂欢中国”的文化镜像,“大众”得以实现文化——精神和生活范型的自我定位,并遵循“娱性逻辑”给定的意义生成模式生成并确认自我存在的意义。

娱乐当然不是坏事,大众文化极大地满足了人们长期受到压抑的正当的娱乐需求,有效抚慰了承受着国家与社会转型带来的生存和精神压力的底层人民的心灵,通过“虚拟”和“想象”的满足释放、化解了冲突性的情绪,因而大众文化的合法性既基于人性合理性的依据,也来自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问题在于,由于缺乏必要的理性反省和体制规约,以及“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没有根据变化了的社会需要进行适时更新,旨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大众文化不断刺激、迎合“大众”的享乐本能,持续扩张和越界,从而破坏了文化生态的平衡机制。而当“娱性逻辑”随着大众文化的扩张侵入国家文化和教育机制的每一个环节,现身于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的每一个瞬间,渗透了社会日常生活的每一寸肌肤,“娱乐”就被“想象”和“建构”为社会最高价值、文化叙事的深层语法结构,在社会和个体的无意识层面控制了人们的认知模式、语言机制、行为方式。并不主动攻讦主流文化的大众文化由此悄悄地实现了它的意识形态功能,即针对“民族国家认同”这一“宏大叙事”的戏谑化解构:当一切不过是无需较真的娱乐消遣,则忠诚于“民族”和“国家”的情感与行为就可被视作“迂腐的陈词滥调”拿来调侃,而中华民族的历史及其符号象征也可以通过随心所欲的“穿越”变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而当一切严肃性的事件和价值都被娱乐化和平面化,相对主义的“享乐至上”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指南,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思想,没有什么信念值得坚守,精神的“弱智化”和“碎屑化”就在所难免。事实是,“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3]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吴燕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页。

与“娱性文化”逻辑结伴而行的是大众文化的“欲望叙事”策略。二者的逻辑关系在于,“尽一切办法让大伙儿高兴”决定大众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幻觉文化”、“均质文化”,非此则不能提供普遍性的娱乐,这就使其刺激和释放的“大众”的隐秘欲望凭借“娱乐”的名义而获得了合法化,而对隐秘欲望的“展示”和“消费”也凭借“大众”的名义获得了正当性,由此形成了大众文化的自我保护机制。显然,这种保护机制其实是大众文化自身文化逻辑的循环论证。

在深受伦理文化影响的中国人心目中,“欲望”绝不是一个“好词儿”。而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版图上,曾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欲望”却高调出场。通过网络和手机流传的“下半身写作”、A片、偷拍或自拍的色情视频、黄色笑话,刻意书写中国人阴暗心理和迷乱心态的历史剧和当代情感生活剧,“调侃政治”、“恶搞经典”、“丑化领袖”的肥皂剧、网络游戏、博文、小品,渲染血腥暴力、歌颂野性英雄、展示污浊世相的畅销小说、通俗读物、影视作品,当中呈现出的种种物欲、肉欲、窥视欲、破坏欲、施虐欲,活色生香、纤毫毕陈地撩拨着中国大众的感官和神经,以其“个性解放”、“文化多元”、“身体革命”、“社会进步”、“关注生存”的自我标举,使大众无需遮掩更无需自责地沉浸于欲望的海洋,而“欲望的释放在全球化与后现代的双重世界想像背景下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当代中国的国家形象特征”[1]杨厚均:《从欲望中国到智慧中国》,〔北京〕《文艺报》2007年4月14日第3版。。具有悖论意味的是,在转型期中国的特殊语境中,商业性的大众文化对于“欲望”的审美性的宣泄和呈示,“解放”了曾经与“政治意识形态”和“革命话语”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感官和身体,使其获得了独立性,重返“感性”和“日常”的生活语境,从而推动了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以及总体性文化的细分化。然而大众欲望的“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开,就很难再将它关上,于是,“文化”成了欲望幽灵的独角戏,而“欲望”主宰了历史记忆与文化构想的主题和话语脉络。

大众文化建构了一个与“乡土中国”和“红色中国”截然有异的“欲望中国”形象,有别于“身家国天下”的“伦理叙事”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叙事”,被表述为人性解放与社会进步的“欲望叙事”是这个“中国想象”的意识形态和话语生产机制。这意味着,大众文化针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政治经验、革命传统、当代生活进行的欲望化改写(解构与重建),与其说是对“历史真实”和“人性真实”的重塑,毋宁说是制造了一个用以想象和体认历史传统、社会政治、自我生存状况的表象体系:“进步就是占有更多物质财富,平等就是大家都向低的道德水准看齐,自由就是无止境地但又不负责任地追求快乐。”[2]Hoggart,The Uses of Literacy,Hormondsworth,Penguin,1969年版,第340页。为了获得欲望的当下满足和自我放纵的幸福,诸如个人名节、家族荣誉、民族尊严、国家利益等曾经被珍视的价值和信念,不但可以漠然置之或者等价折算,甚至本身也被解释为某种隐秘欲望的光晕。大众文化的“欲望叙事”由此获得了意识形态所具有的“认知暴力”性质,它将“大众”规训为欲望化的“主体”,将“历史”演绎为欲望的“假面舞会”,将“生活”定义为欲望生产和消费的“轮回”,从中呈现出的是骚动不安、欲壑难填的“国家形象”和性格粗鄙、心地阴暗的“民族形象”。尤为关键的是,这种呈现并没有“思想启蒙”和“文化批判”的意义指向与精神内涵,而只不过是为了给“欲望”的演出搭建一个可以闪转腾挪的舞台。大众文化的“欲望叙事”不但以“釜底抽薪”的方式消褪了用来凝聚全体国民心灵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的荣光,更致命的是,它“创造了一种条件,使追求声色物欲不断升级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现实”。然而,“一个以自我满足为行事准则的社会也会成为一个不再有任何道德标准的社会”[3]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潘嘉玢、刘瑞祥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77页。。而一旦整体性和集体性的民族道德败坏与文化堕落难以避免,民族国家的危机就来临了,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荀子的提醒:“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荀子·乐论》)

大众文化对“狂欢中国”和“欲望中国”形象的构建表征了当代中国文化中令人担忧的民粹主义倾向,而更具悖论性和隐蔽性的威胁则是大众文化对民族主义情绪的生产与传播,由此构建出一种存在着观念悖谬与精神迷误的“文化中国”形象。

作为文化工业,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无疑是大众文化生产的真实目的,然而市场逻辑也使大众文化身不由己地陷入追新逐异的循环游戏,不但需要将“娱性逻辑”、“欲望叙事”推到极致,还必须始终保持对于社会思潮和大众心理变动的敏感,及时将其转化为市场效应。随着中国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的位置日益重要,“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成为国内外知识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强调回归民族传统、持守民族本位立场的民族主义在文化领域高调登场,成为强有力的社会动员机制和文化整合机制。人们迫切渴望复活被全球现代性和文化激进主义压抑与悬置的“中华性”及其物质载体,以确认民族国家特殊身份,重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5-6页。。“大众文化精英”迅速意识到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将民族主义情绪纳入大众文化生产机制,仿佛具有魔力一般地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传统文化精灵。从蒙学读物、择吉黄历、流年命书到儒道经典、历史典籍,从江湖杂耍、竞技游艺、民风民俗到唐诗宋词、书画乐舞,从日常伦理、节日庆典、穿衣配饰到军事谋略、政治智慧,乃至阴阳风水、占星打卦、称命相面、房中补益、辟谷养生,都打着国字标签,依托纸质和电子媒介纷至沓来,似乎让人们产生了一种“旧日中国作为其他民族文化榜样的中心职能又在恢复”[2]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52页。的想象,并为之欢欣鼓舞。

毋庸置疑,民族主义是保持民族/国家同一性的基础,是高扬在民族国家上空的旗帜,“民族主义的神话、记忆、象征符号和仪式为社会内聚力和政治行动奠定了唯一的基础”[3]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龚维斌、良警予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5页。。“大众文化”对民族传统和民族记忆的重新展现,确实为“大众”提供了感受历史、重温光荣的途径,有助于在充满变数的当代中国社会凝聚民心、统一意志,但假如“大众文化”只满足于对作为文化资本的传统文化的“包装”和“复制”,则缺乏批判性和反思性的民族主义情绪和话语的高调出场其实潜藏着危险。这危险首先在于,受“大众文化”富于魅力的鼓动,一种新的以孔子和儒学为中心的“华夏中心论”、“中国文化复兴论”迅速滋长蔓延,与之形影相随的则是对于“儒教中国”的文化/政治想象。它对内无形中造成了对中原地区与汉族以外的文化系统的忽略甚至抑制——这显然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多元构成”的误解和损害,对外则“强调本民族文化的优越而忽略本民族文化可能存在的缺失,从而演变为危险的‘文化孤立主义’”[4]汤万文:《多元文化格局中的中国文化安全》,〔天津〕《理论与现代化》2007年第2期。,在抵抗西方“文化霸权”的同时也拒斥了普遍性的人类价值与正常的文化交流,不但滋生了文化上的妄自尊大和怨仇敌对心理,而且会加重对“中国崛起”已经感到不安的东亚和西方社会的反华情绪,这倒为各种形式的“中国威胁论”提供了佐证和口实。不加理性拣择的大众文化生产还使那些“反科学”、“反民主”、“反人道”的文化幽灵打着“文化相对主义”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堂皇登场,而这不但直接冲击了中华民族经过极为痛苦的漫长抉择才得以确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文化系统,使近代以来前仆后继的思想启蒙努力付诸东流,而且有将“大众”拖入“集体无理性”和各色“迷信”深渊的危险——近年来国人对于种种违背医学常识和中医精神的“养生术”、“食疗术”的狂热追捧就令人担忧地表明了这一点,它只能导致民族形象的蒙昧化、民族生命的病态化、民族精神的畸形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望南辕北辙。

显然,大众文化的“民族主义话语”生产存在有意无意误读“民族”、“传统”的情形,这种误读还有其他表现。同样极具危险的是片面倡导和渲染“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多元性质,而忽视其一体性,当这种话语生产披着“娱乐”的外衣呈现,危险也就习焉不察。2004年以来风行不衰的方言类电视节目(新闻播报、娱乐栏目、室内剧、电视剧),展示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和文体传统的音像制品、文化读本、歌舞比赛,在为国民提供充满新异感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民族/地域文化相互了解的同时,也潜含着由于中华民族一体性(历史的、文化的)背景的虚化而导致的“种族”的和“亚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分类,从而有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共同体”(共同的历史记忆、政治经历、情感、语言)的存在。当它被各类政治分裂势力利用,从“文化权利”吁求进至“政治权力”分割层面,隐蔽的威胁也就可能转变成直接的冲突,而事实是“国家认同是族群差异的精神基础和前提条件,族群差异应该是在国家完整性和同一性基础上的差异,没有国家认同的‘差异’缺乏内在的凝聚力”[1]庞金友:《族群身份与国家认同: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当代论争》,〔杭州〕《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大众文化还可能以“保护文化遗产”的名义造成地域文化景观和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奇观化”,它往往打着“探秘”、“纪实”的旗号,因而颇能引发社会轰动效应和大众参与热情,并不觉察可能使那些“景观”和“传统”与“世界”和“生活”隔离从而变成“文化木乃伊”的危险。而通过民俗文化节、风情旅游、“原生态”文艺表演等文化“物化”途径改善了物质生活的民族或社群惊喜之余,也满足于成为“他者文化”的镜像,拒绝任何可能的发展革新,甚至极力放大本文化中的陋俗,以迎合、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也可能因此滋生出危险的种族、地域文化偏执情绪。这些都必然会损害种族、地域文化的生机,而且最终将引向“中华文化多样性”消失的远景。这未必是“大众文化精英”的初衷,却是大众文化的“奇观化叙事”必然导致的后果。

问题的解决需要理论和制度上的创新,而就在这两个互为牵制的方面,我们还存在一些有待清理的误识,这些误识既来自大众文化的隐匿性与变动性——特别是具有全球化品格的大众文化在当代中国呈现出的特殊意义景观,也产生自不同的利益/理念集团的文化政治策略及其话语建构。

有三个根本性的彼此勾连的误识/话语建构,此即将“大众”等同于“人民大众”(话语I),进而将“欲望”等同于“民心”(话语II),与之相应的则是将“市场化”中性化(话语III),从而完成大众文化的合法性论证。话语I的意图十分清晰,即通过“名实论证”的方式,在新民主主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脉络中确定大众文化的位置和身份,将大众文化塑造成为20世纪中国“大众文艺”传统的继承者。话语II的意图在于,通过“民心论证”的方式确定大众文化的欲望生产毋庸置疑的主体性,如《尚书·泰誓》所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并与话语I实现逻辑重合,赋予大众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的文化功能。而话语III则意在凭借市场经济改革的官方/主流话语,通过赋予自由市场、公民社会以优先性,将大众文化生产机制嵌入被解释为不受意识形态支配的社会形态,使其获得充分的独立性和发展动力——“大众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市场经济规律”,同时也为话语I和话语II提供有力支撑——“只有通过文化市场才能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以满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而在1990年代的政治、文化语境中,被中性化了的“市场化”蕴含着对国家转型和民族身份重建的构想:“‘市场化’意味着‘他者化’焦虑的弱化和民族文化自我定位的新可能”,“市场化的结果,必然使旧的‘伟大叙事’产生的失衡状态被超越,而这种失衡所造成的社会震撼和文化失落也有了被整合的可能”,“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的选择、一条民族的自我认证和自我发现的新道路。”[2]张法、张颐武、王一川:《从“现代性”到“中华性”——新知识型的探寻》,〔长春〕《文艺争鸣》1994年第2期。显然,这些话语充分利用了业已转化为社会无意识的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现代中国的革命文化传统,并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强音相应和,为大众文化的出场与扩张营造了强有力的舆论氛围,进而转化为政策和制度设计,相较之下,从政治和哲学的角度反省和批判大众文化的声音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合时宜与软弱无力。

但这些论证颇有似是而非之处。话语I无疑存在“偷换概念”的逻辑谬误,即将“大众文化”的“大众”同义于“人民大众”的“大众”,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前者的被建构性质及其形式主体性,以及后者的政治语义——“人民大众”是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基石,因此尽管“大众”与“人民大众”存在人群重叠的情形,却体现着不同的文化立场和精神意向——“发生在中国现当代文化史上的‘大众文学’‘通俗文学’‘民歌运动’等等,与九十年代大众文化没有必然关系”[1]杨扬:《大众时代的大众文化——从比较文化的视野看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上海〕《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5期。,从而掩盖了大众文化的消费性与商业动机,以及把“特定社会圈层的文化观念,虚构成整个社会的文化需求,从而可以堂而皇之地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实现自己的文化特权”[2]马龙潜、高迎刚:《“大众文化”与人民大众的文化》,〔上海〕《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年第6期。的真实企图。话语II的含混在于将中性化了的心理性的“欲望”等同于思想性的“民心”,然而“真正的民心是经过理性分析而产生的那些有利于人类普遍利益和幸福的共享观念。从形而上学上说,作为共享观念的民心并不存在于心理过程中,而是存在于非物质性的思想空间中,它承载着人类的思想、经验和历史,简单地说,民心的存在形式是思想性的而不是心理性的。因此,民心并不就是大众的欲望,而是出于公心而为公而思的思想”[3]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并且欲望本身也还有价值论的区分,因而话语II非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心论证”,反倒是“从众谬误”的一种体现,从而为那些迎合幽暗意识和畸形心理的欲望生产和再生产开出了合法通道,当其与话语I互为指涉,就更强化了这一论说无可置疑的性质。至于话语III,诚如汪晖所指出的:“所谓‘市场化’不是一般地对市场的赞同,而是要把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则纳入到市场的轨道,从而市场化不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是一个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的范畴。在1990年代的历史情境中,中国的消费主义文化的兴起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事件,而且是一个政治性的事件,因为这种消费主义的文化对公众日常生活的渗透实际上完成了一个统治意识形态的再造过程”[4]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84页。,因而话语III不但是以“去政治化”的手法将商业霸权和消费意识形态体面化,制造了“公民社会”的陷阱以削弱国家的文化主导权,也有意无意地隐藏起大众文化的政治内涵。然而在“文化政治”的分析框架内,“一个社会把什么事情看作是最值得追求的和最受尊敬的,它将决定一个社会的总体价值取向,从而决定人们的生活和命运,所以这是根本的政治问题。”[5]赵汀阳:《最好的国家或者不可能的国家》,〔北京〕《世界哲学》2008年第1期。

这些误识的存在充分显示了当代中国思想界的混杂状态与知识界的分化状况,也表明大众文化研究欠缺民族国家认同的问题意识与“文化政治”的分析框架,而从“精英文化”立场做出的大众文化批判也并未真正把握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在受众、内涵和功能方面的特殊性。也正是因为这些误识的存在,尽管当代中国文化市场的形成与文化体制的改革始终是和国家的强大存在相关的,国家始终掌握着文化立法权和监管权,强调国家利益的优先性和至上性,但在大众文化的具体实践层面,“地方本位”、“经济至上”的观念依然是真正有力地支配文化市场资本运作的潜规则,而在实际上是虚位/错位的“为人民服务”、“与国际接轨”之类的高调叙事/意识形态压力下,制度匮乏和制度剩余的状况同时并存。那么,以对这些误识的清理为基础,如何能够通过对大众文化的理念构想、文化规范和体制引导,建构“国家文化长城”和中华民族共同精神文化家园,弱化大众文化的消解性因素,同时使其中富有活力的关系和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成为参与构建旨在重塑、加强国家认同的“感知共同体”的文化力量?这里既存在当代中国文化建设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也存在由大众文化的特殊性而生发出的个别化问题,同时还必须在政治、文化、经济互动一体性质日益增强的社会结构中寻求解决方案,涉及大众文化发展的前提、核心与路径等具体问题,至少包括:

一、既然大众文化已经是当代中国文化网络的重要“构件”和“装置”,在创造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生产和传播精神理念和文化价值,其存在不容忽视乃至漠视,则大众文化的发展就应遵循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普遍原则和基本逻辑,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理念和制度的规划,这种规划必得由“先进文化”引导并体现“文化的先进性”。大众文化精英应当意识到:“娱乐只有当其与文化中某种更根本而深层的东西融合起来时,才富有价值”,因而“应该既注重日常生活的感性体验,又不放弃价值理性维度的意义追求”[1]傅守祥:《大众文化的审美品格与文化伦理》,〔北京〕《文学评论》2009年第3期。,大众文化只有同与生俱来的享乐性和商业性作斗争,才能确立和保持其人文品质和文化建构性,也才能作为“文化”而存在。

二、由于民族和民族国家是历史地被创造的,这决定了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主义视野,民族国家认同处于不断的调整中,因而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就应以不断变化的世界和时代主题为基点进行政治/文化建构,而不是依赖某种凝固不变的抽象化的“中国性”。由于中国并非单一民族国家,而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政治文化概念,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必须通过提升全体国民的国家认同,“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想象,不断积淀13亿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通过构造中华民族文化共同的文化基础和文化象征符号的重建,增加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重叠内容”[2]韩震:《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一种基于历史哲学的分析与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唯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避免危险的种族/地域文化偏执情绪危及国家文化共同体的存在。创造一种将各族人民都带入其中、共同走向富裕和强大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叙事与文化想象,建构融合各族人民的智慧、经验与认同符号的“和谐中国”的国家形象,理应成为大众文化建设的框架和主题,同时也是衡量大众文化文本实践正当性与否的标准。那些有意无意地强化族群差异(生活方式、文化传统、表意模式),解构中国现代革命及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共和国的历史,沉湎于“国粹”、“民粹”、“本土”幻觉的大众文化实践及其支撑理念,显然都应在摒弃之列。

三、民族国家认同建构必须落实在制度(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层面,得到政策和法规的有力支撑。从根本上说,朝向民族国家认同建构的文化体制创新旨在建立一种兼具权威性与包容性的文化生态和意义建构机制,以捍卫民族国家主体性、提升全体国民的国家文化认同为目的,综合运用政治引领、经济调控、法律制裁手段,鼓励和扶植那些有助于促进民族国家认同建构的大众文化实践,有效应对来自国内外各个利益、理念集团文化的潜在威胁与强力消解。为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国家利益与民族大义这一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立法的生命线,牢牢把握文化发展主动权,通过重构大众文化的意义导向和生成机制,使大众文化充分体现文化的先进性,体现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体系、国家意识形态(理想、信念、情感),但又不能重蹈以闭关锁国的文化政策和本土化的建构策略拒斥现代性进程的覆辙,避免堕入绝对的集体主义和保守的集权主义的窠臼。这里既存在需要我们在新的历史语境中予以重新审视的老问题,比如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文化管理角色及功能问题,更多的则是需要运用创新性思路解决的新问题,比如如何实现政府主导的社会文化管理模式,如何保持资本市场的活力而又避免市场化逻辑对国家文化主权的侵蚀,等等。在此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的制度理念,但必须依托中国传统特别是现代中国的制度思想和实践,走自主创新之路。

〔责任编辑:平啸〕

程勇,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310023

本研究得到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编号:10YJA751014)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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