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以民为本的权力观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权力观的重要论述

2014-04-16 14:25田芝健
江苏社会科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权为民权力观权力

田芝健

树立和践行以民为本的权力观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权力观的重要论述

田芝健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权力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树立和践行以民为本的权力观,更好地创新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监、权为民造福,构成了以民为本权力观的基本内涵,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文明的本质要求。

以民为本 权力观 政治定力 权力文明

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人民性、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正确的权力观等发表了重要论述,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增强政治定力。习近平同志关于权力观的一系列论述,形成了共产党人以民为本的权力观的基本框架,揭示了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监、权为民造福这一以民为本权力观的基本内涵,为更好地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造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文明,提供了鲜明的权力导向和强大的思想武器。

一、权为民所有: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

权为民所有,就是清晰确认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性质、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明确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归属,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体现其根本性质必须解决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习近平同志指出,“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服务于人民。”[1]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肯定了权为民所有,这是以民为本权力观的立论基点。

权为民所有,就必须尊重和维护国家权力的人民公有性质,坚持以民为本,以社会主义制度来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干部对权力的任期实际占有行为。执政党掌握和行使的领导权和执政权,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被赋予和行使的法定权力,都具有公共性,本质上分别由全体党员和人民所公有。归根到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有,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权人,这是权为民所赋、所用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1]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 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 0 1 2年1 2月2 4日。,这就抓住了权力观的一个根本问题,即国家权力是谁的?是属于谁的?国家权力不是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私有物,而是公器,主权者是人民。因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党和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2]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8月19日。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民本位思想。

按照以民为本要求,进一步探索人民具体行使国家权力和实际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有效实现形式。执政党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3]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24日。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负有崇高责任,要努力“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4]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24日。。这方面实践的深化和拓展,将有利于增进党民互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地位,这一价值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越来越凸显。

二、权为民所赋:明确权力授受关系、改革和完善赋权机制

权为民所赋,清楚地指出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获得方式。习近平同志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5]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10年9月1日。。权为民所有,那么,人民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力呢?人民可以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自己的权力,除了直接行使外,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定的授权机制或者赋权机制进行委托,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6]《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28页。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中国人民取得当家作主地位,是党领导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完善宪法,根据宪法和法律,产生“一席二会”即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产生“一府两院”即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产生地方政权机关。

进一步改革完善赋权机制。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度、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政权机关产生机制,改革和完善党内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赋权程序,改进赋权流程,进一步发挥和增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通过改革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既是正确处理党民关系、党国关系、国民关系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文明的一大特色。党的领导是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把依法治国体现到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各个方面,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实践中。

在党的领导下强化人民赋权能力,通过法定的定期权力授受实践防止权力变异。恩格斯在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1891年版所写的导言中,针对历史上那种“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的权力变异现象,在深刻总结巴黎公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0页。的命题。邓小平曾经警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然要对国家权力变异有所设防,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选举权、监督权,切实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选举权、质询权、监督权、罢免权。

三、权为民所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

国家机关及其各级公务员,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法定任期和职务授权,这是获得工作岗位授权和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并不是获得特权,因此,“必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3]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0 1 3年8月1 9日。正如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规定的,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权为民所用,就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4]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8月19日。。无论是行使领导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在用权实践中,都要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头脑中想着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做到习近平同志所要求的,“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5]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10年9月1日。坚持“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6]《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6页。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誉于民。

权为民所用,就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反对特权。国家权力是人民的、公有的,只能公权公用,不能公权私用。“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7]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8]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之所以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是因为权力在根本上是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敬重人民权力的神圣性,畏惧岗位权力的风险性和用权不慎的危害性;要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不依靠所掌握的权力以权谋私、以私害公、损公肥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发挥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效用,慎重预防用权中的风险,不以权扰民害民,不以权忽悠事、折腾人。“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 0 1 3年1月2 2日。

四、权为民所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权为民所监,人民作为权力的所有者和授权者,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干部进行监督,领导干部作为受权者应该有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针对转变作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通过监督,促进国家权力沿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方向起作用”,尽可能避免“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避免“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1页。

权为民所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健全和完善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使笼子更加严密牢固;探索将权力和关权之笼置于人民监督的阳光下,按照十八大的要求,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使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机关和人员不断增强免疫力和廉洁力;对权力进行监督,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权力运行不偏离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为民方向和本质;对权力的监督,是为了防止权力消极腐败,使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使党和国家机关更好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因此,要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法,提高法治能力,坚持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民主党派依法参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监督机关依法监督、全民依法办事,确保权力之车始终行使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通过关权之笼、阳光运行、法治轨道的整体联动,促进权力运行有限度、有效度,实现合法化、公开化。

权为民所监,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人民监督和人大监督,并把这种监督与专门监督机关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结合起来,与执政党的党内监督、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党际监督结合起来,与政治协商会议民主监督结合起来,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改革权力监督体制,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能。

五、权为民造福: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

权为民造福,就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根本目的,也是以民为本权力观的根本价值所在。习近平同志指出,“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的根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先生,虚心向他们求教问策,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中,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和力量。”[1]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10年3月1日。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国家政权组织在造福人民的实践中释放能量、也获取进一步前进的动力。

权为民造福,就要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把执政为民、为民用权作为正确使用权力的基本准则,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2]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2010年3月1日。当代中国,人民群众之所以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是因为,人民把自己的幸福追求和美好期盼寄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寄托在中国梦里,寄托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三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中国人民的幸福梦,离不开自己的创造实践,离不开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对权力和各种资源的有效组织和成功运作。

权为民造福,必须正视和分析当代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所呈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正视和把握世界发展大势,正视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期盼,领导和团结人民共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造福人民,不是空洞的口号,不是虚幻的许诺,必须针对人民群众对物质上富足安康、精神上尚德愉悦、政治上当家作主、社会上和谐相处,生态上优美宜居的要求,注意研究和把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联系,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基本物质文化需求,逐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精神力量,满足人们精神需求;在实践中促进党的执政能力与人民当家作主能力的共同提高;促进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应得,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把以民为本的权力观落到最大限度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动实践中,一步一步地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夯实基础,实现创造幸福与体验幸福的统一。

〔责任编辑:天则〕

Fostering and Fulfilling the People-Oriented Conception of Power—a Study of Xi Jinping's Elaboration on the Conception of Power

Tian Zhijian

The study of Xi Jinping's elaboration on the conception of power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adhere to Marxist conception of power,to foster and fulfill the people-oriented conception of power,to expand the path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and to attain the Chinese dream of the great renaissance of the Chinese nation.The basic meaning of the peop le-oriented conception of power involves the ownership of power by the peop le,the entitlement of power by the peop le,the emp loyment of power by the peop le,the supervision of power by the peop le and the benefits brought to the people,which are essentially required for socialist power civil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eop le-oriented;conception of power;political confidence;power civilization

田芝健,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215021

苏州大学苏州廉政建设与行政效能研究所副所长

江苏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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