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巨头们如何分配股权?

2014-05-12 22:20董金鹏
中外管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布林扎克伯格

董金鹏

创始人深信,没有哪个股东比他们更热爱以及更懂得经营这家公司。

今天的创业者,很多人在踏着硅谷巨头的脚印前行。他们先是在有了产品后合伙注册一家公司,然后通过天使投资稳定企业的模式,进而获得不止一轮的风险投资来做大市场,最终走上股票市场。

苹果、谷歌和Facebook是当下硅谷最著名的三家公司,他们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积聚力量,最终跨过多道门槛成为创业者学习的模范公司。而股权分配制度在这三家公司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三家都是产品导向的公司,有了产品才去注册公司,但即使在产品导向的公司,产品也不是一切,公司得以运转,除了需要技术人才,还需要市场人才和运营人才。创业初期,融资人才尤其重要。更重要的,公司需要领导者,也就是主心骨。具备了这五项要素,创业团队才算搭建完毕。

很少有公司在注册之时就全部拥有上述5项能力,这就是说,创业团队不是一下子就组建完毕的,最初的团队成员需要仔细评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股权分配方案。在公司主要资产是梦想和未来时,像苹果公司那样预留股份,要比像Facebook那样通过增发稀释股份更加简明易行,潜在麻烦也更少。

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是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乔布斯在苹果上市4年半后被赶出了苹果公司,踢他出门的人正是他请来的CEO斯卡利。苹果当年是单一股权结构,同股同权,苹果上市后,乔布斯的股权下降到11%,董事会里也没有他的铁杆盟友,触犯众怒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失去自己的公司,而他们也有办法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采用双层股权结构。谷歌则在上市时重拾美国资本市场消失已久的AB股模式,佩吉、布林、施密特等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有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2012年,谷歌又增加了不含投票权的C类股用于增发新股。这样,即使总股本继续扩大,即使创始人减持了股票,他们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预计到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持有谷歌股票将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

Facebook前年上市时同样使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这样扎克伯格一人就拥有28.2%的表决权。此外,扎克伯格还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表决权代理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扎克伯格可代表这些股东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他掌握了56.9%的表决权。

这样的股权结构当然能够确保创始人掌控公司,而像佩吉、布林、扎克伯格这样的创始人深信,没有哪个股东能比他们更热爱公司更懂得经营公司,因此只有他们控制公司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进而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注:本文根据网络材料整理)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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