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基于西藏的考察

2014-08-15 00:47贺立龙
贵州民族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西藏

贺立龙

(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成都 61006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区域,我国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仅是产品市场的差距,更是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差距。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是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探索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解决民族地区金融供求失衡的矛盾,意义重大。本文以西藏自治区为例,探讨我国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现状与问题,寻求推动这一区域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可行之路和有效政策。

一、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发展的现状

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是改革开放后在国家金融扶持政策推动下逐渐形成的。1995年西藏明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借助中央金融优惠政策,到2000年西藏自治区上市公司增至8家。但是随后十年,金融市场进入“空窗期”。一直到2009年,奇正藏药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截至2013年6月,西藏共有10家A 股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142.61亿元,总市值649.62亿元,1家H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13亿港元。此外,还有8家上市后备企业。这些公司主要涵盖旅游行、医药行、绿色食饮品加工业、优势矿产行业、交通行业等的多个领域,成为行业性、区域性的龙头企业,促进了西藏资源优势向资金优势和产业优势的转化,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但是,从对西藏金融市场发展情况的具体观察来看,我国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处于“增量快速发展,总量相对滞后”的阶段,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低。如,西藏是全国上市公司总量最少的地区之一,且普遍存在总股本和资产总额小、筹资能力和盈利能力弱等问题。

二是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增长较快,但是分布普遍性不足,许多落后乡镇仍处于“金融空白”状态。目前西藏银行业各级金融机构600多家,增长较快,但主要分布在地(市)级以上。全区74个县(市、区)的682个乡镇中,有100多个是金融机构空白区。保险证券机构数量更少,2012年中衡公估西藏分公司的成立,才结束西藏保险中介没有公估的历史。

三是金融二元结构突出,金融落后更甚于产业落后。现代金融和传统金融并存,一方面出现了现代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另一方面根植于乡村的民间信贷活动依然活跃。金融市场体系发育不足,缺少现代金融工具,存在市场封闭和分割情况。西藏近年来产业发展迅速,金融业发展与之不匹配,不仅银行业发展不足,保险等其他金融产业发展更滞后。2012年,西藏仍然是全国保险密度最小的地区。

四是民族地区金融发展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缺乏市场化发展的内在持续性。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受到历史基础、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不利因素的制约,金融基础薄弱,金融人才流失较快,缺乏优质的金融资产和项目。加之地理条件较差,管理体制不完善,并购重组难度较大,跨区域金融发展缓慢。

二、当前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当前,我国民族地区金融体系建设与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着区域性的问题与挑战,以西藏自治区为例,有以下几点表现:

(一)产业基础薄弱,束缚了金融市场的活力

当前西藏共有17000多家企业,大部分企业实力不强,规模偏小,管理方式较为落后,缺乏必要的抵、质押物,给金融信贷支持产业发展提出了挑战。比如在藏医药产业方面,全区共有18家藏药生产企业,但由于自身发展不足,难以通过某些商业银行的内评级并获得信贷资金。截至2013年3月末,西藏藏医药业贷款余额仅有7282万元,较2010年末下降了31.29%。整个西藏地区的产业基础不强,影响了金融需求。

(二)地理和空间条件不佳,抑制了金融业务的开展

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13》,截止2012年,西藏的总人口数为307.62万,人口密度2.5人/平方公里。地广人稀,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健全,导致在民族乡镇地区设立金融服务网点的成本加大。同时,地理环境和空间条件的限制也不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管控,经营风险增加。目前在西藏只有农行西藏分行等极少数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优惠、费用补贴”等政策支持下,设立了县和部分乡镇的分支机构。保险机构网络更显空白,只有中国人寿保险西藏分公司等在部分县设有营销服务部。

(三)信贷机构、中介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有待于优化

信贷结构、中介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截至2013年5月末,西藏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总额82.93亿元,仅占各项贷款总额的10.51%,贷款投放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这与西藏工业化程度低有关。西藏建筑业是第二产业主体,资金周转较快,其融资需求相对旺盛。西藏中介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不足。2012年末,西藏有12家担保公司,只有财信担保、拉萨市信用担保及建设担保等部分担保公司与在藏商业银行机构有一定程度的合作。担保机构担保覆盖面较小,实力有限,担保门槛高等,限制了贷款担保规模。同时,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不足。

(四)民族地区金融发展,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西藏等民族地区,急需加强财政、货币、产业等宏观政策的协调性。此外,部分金融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待于加强。如《西藏自治区金融引导与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增加涉农、六大支柱产业、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可获得奖励。但在具体操作中,此类专项资金由区级金融机构向区财政厅提出申请时,相关人员对金融机构申报金额的真实性却无法判定,影响政策落实。此外,利率管制政策影响到民族地区对汇率优惠政策的享有。

三、主要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缓慢的成因与制约因素

(一)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缺少足够的市场动力

民族地区的金融市场发展主要依赖于行政推动和政策扶持,缺乏足够的内生市场动力。

第一,从金融资源与要素的供给看,政府资金起到基础性作用。在西藏的各种存款中,带有政府资金色彩的企事业存款,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在总存款中的比重,远超储蓄存款。根据西藏银监会的数据,当前西藏存款中增长最快的仍然是财政存款。各种贷款中,工、商、农业贷款所占比例低且逐年下降,从2006年的14.6%,下降到2009年的5.4%。

第二,金融机构是以大型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扩增为主。中小金融机构活跃度往往反映一个地区的市场活力。在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领域,一些地区的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发展迅速,但在民族地区,只能靠一些大型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提供一些基本金融服务。当前,西藏地区还缺少本地的银行和保险机构,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更无从谈起。这反映了当地金融体系发展,缺乏足够的民间需求和市场动力,还未形成足够的利润空间。

(二)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上,民间需求不够旺盛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商品经济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商品货币关系基础薄弱,经济市场和货币化程度较低,金融需求不足。

(三)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供给薄弱,运行效率较低

尽管民族地区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金融供给体系,但整体上仍有鲜明的行政主导性和政策扶持性,市场化程度低,运行效率较低。民族地区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存在中央政府、地区政府和农牧户三方主体间的利益协调问题。三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理应形成一种利益的动态均衡状态。但长期以来,我国民族地区农牧户的利益往往受到忽视,这严重影响金融生态平衡。具体表现为民族地区金融供给中的“歧视行为”。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对中小企业及农牧户供给不足,造成金融资源分享中的“马太效应”。此外,民族地区金融运行效率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业务垄断现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职业素养较低。

(四)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整体供需失衡较为突出

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发展,赶不上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了“金融抑制”效应。加之金融体系的市场化、竞争化程度较低,民族地区的金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不足。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在民族地区配置的信贷资源相当有限。农牧业属于基础产业,却未能获得充分有效的金融支持。同时,由于金融企业“嫌贫爱富”倾向依在,很多企业没有将自己的业务延伸到民族地区。此外,民族地区的金融体系,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不能满足当地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对民族地区金融供给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形成城乡金融失衡的困境。

四、新时期加强民族地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兴产业、调结构”是我国民族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的基本依托。在一个健康的发展经济体中,产业结构调整与金融体系建设理应相辅相成。西藏等民族地区的金融机构,要响应中央对西藏等民族地区的金融支持政策,围绕自身产业发展战略,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努力增加信贷投入,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

第一,树立“以金融发展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支撑金融市场建设”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增加公众金融意识。在重点产业项目上,政府可合理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由银行介入,运用市场方式,提高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培育和加快产业发展。如可定期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特色优势产业的融资洽谈会,加强银政企的沟通交流,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审批与建设需求保持一致,为信贷支持重点项目提供条件。政府与金融机构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融资信息、经营状况及还贷能力等,为金融可持续支持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第三,加强金融、财政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增加政策合力。建立健全政策运行机制,由政府牵头定期召开财政、金融、产业主管部门等多个单位的政策协调会议,交流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类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挥政策的联动效应。

第四,在民族地区加大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投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如西藏等民族地区,要将信贷投放的引导与产业升级的方向结合,引导信贷资源投向区域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领域和龙头企业。可根据民族地区具体情况,落实差异化的政策信贷管理办法,适当放宽符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贷款门槛,提升信贷投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注重信贷结构的适度优化,防范风险。

第五,加强金融创新,发挥金融助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尤其是符合民族地区金融需求的金融工具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金融产品。如在西藏地区,引进和开发适合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可鼓励同一行业的企业多户联保,弥补单个企业规模小、抵押少,抗风险能力差的缺陷。适时推出商标使用权、商铺经营权、仓单、订单等抵、质押贷款形式,满足灵活多样的信贷需求。积极发展农牧业保险和旅游保险等,通过“信贷+保险”的模式,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

第六,大力发展金融人才。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人才。西藏等民族地区应该制定详尽的金融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培养和引进金融人才。与高等院校和部分知名社会金融培训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加强对民族地区在职金融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工作条件和薪资待遇,吸引金融人才。

参考资料:

[1]乐长虹,盛来运. 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11.

[2]蒋 霞. 藏区农牧民金融服务研究现状:文献综述[J]. 西南金融,2011,(5).

[3]周运兰. 论建设少数民族地区企业股权融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J]. 财会月刊,2010,(8).

[4]张寒阳,杨 锐. 民族地区金融创新研究[J]. 金融经济,2010,(22).

[5]胡 锋. 论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发展阶段与挑战[J]. 西藏发展论坛,2011,(6).

[6]孙光慧. 地区金融市场发展与民族中小企业融资[J].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0,(1).

[7]巴典曲查. 截至6月末西藏1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649.62亿[DB/OL]. 中国西藏新闻网,2013- 09- 23.

[8]西藏首家地方银行正式开业 初定募集股本15亿[DB/OL]. 中国经营网,2012- 05- 23.

[9]拉巴次仁,王 军. 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突破1300亿元[DB/OL]. 新华网,2012- 05- 23.

[10]胡言真. 对少数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思考[N]. 中国城乡金融报,2011- 0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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