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残疾人人权保障与公共服务研讨会暨第七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综述

2014-08-15 00:54于明君,卫红曼,戴莉
残疾人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残联非营利残疾人

与会者来自48所高等院校、26所科研机构、39个省市残联单位和14个残疾人组织共240余名,提交论文138篇,涉及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政策、经济学、哲学、法学、政治学、人类学、文学、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控制、设计等14个学科。主要学术观点综述如下。

中国残疾人人权保障有明显进步,公共服务水平有长足的发展,但与残疾人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周沛认为包容性发展视角下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在覆盖面、可及性、技术性等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但包容性、发展性仍显不足。张恩和认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进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但影响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越来越多,需要政府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和公共服务。持类似观点的学者还有梁左宜、王世平、梁友、余家伟、张蕾等。

国家应该适当扩大公共财政开支,积极回应残疾人日益强烈的社会权利诉求

梁德友认为残疾人在平等政治参与、平等社会救助、平等接受教育和平等融入社会等权利的实现方面尚存在诸多障碍,政府应承担起引领社会道德潮流和社会舆论导向的责任,积极创建关爱残疾人的社会环境。王凤民认为应当加快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社会化进程,建立以权利维护为导向的法律政策体系。丁元竹提出“十三五”时期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

残疾人权益保护需要依靠公平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来落实,必须改变现有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符大伟认为我国残疾人整体生活状况虽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从整体上比城镇困难得多,而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宋宝安认为社会保障覆盖面太窄,难以解决农村失能老人的实际经济困难和医疗困境。持此观点的学者还有刘振杰等。

维护残疾人人权,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残疾人自组织的积极参与

葛忠明认为残疾人自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支持网络,可以补充残联组织在表达残疾人利益需求、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等方面的作用,能够更好地表达残疾人的需求,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的服务。秦琴认为残疾人社会自组织的发展符合“小政府 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充分发展自组织,形成优势互补。涂爱仙认为非营利组织本身具有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优势,使得其在残疾人社会事业中占据着重要角色,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管理,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严海森认为残联系统运作方式战略应随着时代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而转变。王名、丁晶晶等学者提出政府应转变职能、打造新型服务型社会组织、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有效参与等加强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

残疾人服务是一个巨大的产业,应当予以重视和积极发展

刘小敏认为残疾人服务可以分为残疾人服务事业和残疾人服务产业,通过互补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祝长康指出让残疾人群体融入社会的有效方法是大力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张永安基于残疾人非营利产业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提出发展非营利产业和制定有关社会政策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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