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评价
——以永陵镇满族旅游为例

2014-09-09 08:30佟玉权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满族民俗文化居民

佟玉权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

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评价
——以永陵镇满族旅游为例

佟玉权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

社区有效参与民俗文化旅游对促进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旅游业的发展以及社会和谐有着特殊意义。提高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度应增强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要充分利用教育培训手段和发挥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能力,并通过政策引导和各项机制保障,来达到提高参与效果的目的。

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参与效果

一、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度及其评价

民俗社区是民俗文化旅游的重要吸引物之一,也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文化的持有者和传承者。实践证明,积极促进社区居民参与民俗文化旅游活动,不仅可以拓宽其就业渠道、促进收入增长、生活改善和社会和谐,同时基于社区充分参与的民俗文化旅游还可以极大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有效增加活动品位,提高旅游者消费体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谓社区参与度是指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对其所参与的同民俗文化旅游有关的各种社会活动状况的综合评估。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是一个由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所构成的综合系统,其评估体系如图1所示。

1.参与意识评价

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意识指社区居民以文化自我认同为基础,对民俗文化资源的旅游价值感知及自身愿意从事旅游产业活动的一种心理状态。在“意识—能力—效果”认识框架中,参与意识居于核心,是形成社区参与能力,并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取得高质量参与效果的思想基础。

社区参与意识评价重在考察社区居民对自身文化及其旅游价值的认同感,考察社区居民能否身体力行,在参与民俗文化旅游活动中尊重、爱惜、保护和传承这种文化。社区文化认同感是一种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文化自觉”,是由当代旅游市场需求和旅游业发展所引发的一种稳定的、积极的心理状态。如果社区居民仅仅把参与活动看作是迎合旅游市场需要,把民俗文化作为愉悦旅游者的工具,旅游者不仅难以得到真正的高质量的旅游体验,而且被动参与的结果最终将使社区文化蜕变为赤裸裸的商业文化,得不到真正有效保护和传承的民俗文化则会使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失去根基。缺乏正确参与意识的参与者,只能像学者们所批评的那样,“对民间舞蹈、庆典进行演绎的当代人,对这些民俗既缺乏心灵上的认同,也缺乏情感上的共鸣。他们以当代人的轻浮和矫揉造作损害侵蚀着粗犷而厚实的民俗。”[2]

2.参与能力评价

受制于多种因素影响,中国许多民俗文化旅游区,特别是那些欠发达、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社区居民不仅缺乏保护自身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更欠缺参与民俗文化保护和从事文化旅游活动的能力。一方面他们缺少相关文化知识,一些原有的传统技能也在快速消亡。另一方面许多社区居民因资金短缺,加上没有从事旅游活动的服务技能、经营管理经验,经常被隔离在旅游产业之外。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地方民俗旅游的规模、档次及消费需求与社区能力脱节,就会出现社区与旅游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近些年,香格里拉在旅游业高速发展背景下,社区间接参与旅游业及其从中获益不足,就是一个典型例证[3]。

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能力有着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它不仅体现为居民的文化知识、服务技能、文明礼节等基础层面,还包括与民俗文化旅游活动相关联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投融资、组织协调、规划与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表现,是在文化旅游开发中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综合能力。

3.参与效果评价

有了参与意识,形成参与能力后,还要通过实际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过程,取得高质量的社区参与效果。参与效果是社区民居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规模、结构及其所形成的各种效益的综合表现。在“意识—能力—效果”的认识框架中,参与效果处于其圈层结构的最外层,属于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度的外显形式。从民俗文化旅游的社会实践所反映出的问题来看,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效果评价不仅需要考虑到社区参与旅游业的总体规模、收益及其变化,更要把参与结构的优化状况(譬如参与旅游发展决策、参与经营和管理、参与民主监督等)以及参与旅游发展环节后,社区居民对自身生活状况的实际感受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只有确保参与主体的利益,民俗旅游才能有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其他利益体的利益也才能得到保障[4]。

综上所述,对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问题的研究,应善于透过“参与效果”这一显性层面,看到社区居民在参与民俗文化旅游中的能力不足和意识欠缺等深层面问题,旅游开发企业和当地政府应通过有效的管理途径,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水平,以此来促进民俗文化的有效传承和保障文化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永陵镇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度分析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是一个以清文化和满族民俗为特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镇内有作为清“关外三陵”之首的清永陵和已修复开放的“后金”第一都城“赫图阿拉城”,这里也是满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全镇满族人口比例超过75%。近些年,本地的旅游业发展很快,特别是2004年清永陵“申遗”的成功,使永陵镇的知名度陡然提升。

为了全面了解当地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状况,在相关文献研究和前期社会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4月“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课题组对永陵镇进行为期4天的社区实际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实地观察、访谈和问卷形式,调查对象主要为永陵镇社区居民、赫图阿拉城周边村民、当地旅游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的有效问卷为141份,问卷有效回答率为78.3%。问卷题目与上述评价指标体系相对应,根据指标重要性及探测的难易程度,每个指标设计1~3个题目,按五级分制由受访者回答。指标权重的确立借助专家系统,邀请12位本领域专家和行业人士代表,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法)取得各指标权重值。永陵镇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度的量化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永陵镇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度评价总表①“评价总表”中的“指标得分”按五分制,由问卷实际统计得出;“实得分”为评价指标的权重与“指标得分”的乘积。

通过统计分析,得到永陵镇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度实际分值为2.647 2。总体来说,永陵镇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状况处在偏差水平①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经横向比较后,本文按以下四个等级作为评价标准:4.0~5.0为优良,3.0~4.0为中等,2.0~3.0为偏差,2. 0以下为极差。。永陵镇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三个评价项目各指标的平均得分分别为3.264 6、2.655 0、2.456 6,位居中等到偏差水平。

从各项目内部指标的分解来看,参与意识处于中等水平,高于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主要原因是,社区对旅游业发展前景普遍看好,对外来游客也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多数居民熟知民族的自身文化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许多居民自我文化认同不足,更没有将旅游发展看作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加上种种限制性因素,社区还欠缺投资旅游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区的参与能力相对薄弱,总体处在偏差水平。从指标的分布看,主要问题是社区满族文化风貌尚不够突出,保有的特色民居及传统文化设施设备很有限,居民的旅游服务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及投资能力普遍较弱,更缺乏做好旅游管理具体工作的经验和组织能力。

由于参与意识不足和参与能力所限,加上来自于体制和政策上的各种限制,导致较低的旅游参与效果。从旅游参与效果的统计结果来看,通过发展满族民俗文化旅游,本地的传统文化及其习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传承,满族文化的知名度有所提高,社区的生活环境和对外交通通讯等都有明显改善。主要问题是民俗文化旅游的社区参与规模、比例及其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获益情况普遍不足,社区参与层次较低,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促进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的建议

1.倡导“文化自觉”,创新民俗文化旅游思路

“文化自觉”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晚年提出的一个学术概念,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知晓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5]满族具有悠久历史,民俗文化特色十分鲜明。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东北地区满族留存下来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俗文化却越来越少。永陵镇当地虽然有超过75%的满族居民,但满族传统习俗几乎丢尽,传统的满族服饰、特色民居、剪纸等民族工艺,满族秧歌、游艺活动等仅能在景区和旅游节庆的舞台上可见。永陵镇街面上,现代装饰特点的商业门市林立,其风貌与其他农村普通乡镇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包括老城动迁后新规划建设的赫图阿拉新村,也是过于整齐划一,难寻满族文化影子。

真正的民俗不是在景区,更不应仅在节日表演的舞台上。试想,如果没有了社区对自身民族文化的深刻感悟及由此形成的“文化自觉”,即使在旅游活动中有再华丽的服饰、再盛大的场面,也只能是摆摆样子的文化“空壳”,长期下去将为旅游消费者所摒弃,其市场的生命周期终会完结。因此,民俗文化旅游应创新发展思路,从以景区开发和政府主导的民俗旅游节庆为主的发展策略转移到以民俗社区为依托的发展途径,强化社区参与、文化传承和整体文化氛围的营造。

2.发挥民间文化组织的独特作用

受民俗文化的公共属性、民俗文化社区居民弱势地位及其参与能力欠缺等因素的影响,政府在民俗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中的主导作用是不容忽视的[6]。然而也要看到,许多文化旅游资源恰恰具有浓重的民间色彩,特别是民俗文化及农村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产生于民众之中,也主要在民间流传[7]。城乡的各种民间文化组织既是民众社会的组成部分,又是许多物质的、非物质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在民俗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中能起着官方组织、专家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实践也证明,在目前的民俗文化旅游纠纷和传统知识维权事例中,缺少的最重要的一环是权利主体的代表。因此,要想在民俗文化旅游中有效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要想真正有效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能力,就应当努力寻找社区居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相关人代表,使分散的居民能够组织起来。

3.强化政策引导,让社区居民得到实惠

在民俗文化旅游区的各利益相关者中,社区居民不仅意识欠缺、能力不足,还经常处于被剥夺的境况,其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8]。从永陵镇所反映的情况看,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永陵和4A级旅游景区的赫图阿拉故城,文化遗产保护较好,景区开发及经营管理有了一定基础和规模。但这里旅游景区的开发没有明显形成对周边经济的拉动,景区门票成为本区旅游创收的主要渠道。景区由县旅游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直接领导,公司按自身需要从各地招聘员工进行管理,加上本区的旅游形式以团队的文化观光为主,留不住客人,自然难以形成社区居民参与的规模和效果。为此,当地政府应该对那些地域特色比较明显,群众基础好并有着较大市场开发前景的地方传统资源,如满族的剪纸工艺、满族特色饮食、满族秧歌等,通过提供在贷款、税收、人才培训、提供活动场地、购买服务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促进社区居民参与进来。对于由外方投资的大型民俗旅游开发项目,更要通过有关法律制度确定好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和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以保证旅游开发收益的最大比例用于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回报社区。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2]俞吾金.我们不需要“伪民俗”[N].人民日报,2006-9-12(011).

[3]陈飙,钟洁,杨桂华.云南香格里拉藏族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过程的限制性因素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8):165-169.

[4]刘文颖.民俗旅游文化社区参与的层次分析——以大理喜洲镇周城白族村为例[J].人民论坛,2012(17): 216-217.

[5]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J].学术研究,2003(7):5-9.

[6]王文章.形成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N].光明日报,2007-6-9(003).

[7]单霁翔.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

[8]孙九霞.守土与乡村社区旅游参与——农民在社区旅游中的参与状态及成因[J].思想战线,2006,32(5): 59-64.

(责任编辑 董邦国)

Evaluation on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Folk Cultural Tourism——A case study of Manchu folklore tourism in Yongling town

TONG Yu-quan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College,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Liaoning 116026,China)

Effective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folk cultural tourism has special significance for the promo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ourism industry and the harmony of society.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folk culture tourism and the study on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tourism in Yongling Town,Xinbin Manzu autonomous county of Liaoning province,the papermaintains that improving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folk cultural tourism should enhance residents'community culture identification,make full use of education trainingmeans and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ng in folk cultural tourism,and establish favourable policy to promote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for the purpose of improving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folk culture tourism;community participation;participation consciousness;participation capacity;participation effect

F590.31

A

1009-315X(2014)06-0608-05

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并传承的生活文化[1]。由于民俗文化拥有独特的经济价值,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和经营公司片面追求其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社区有效参与。表面上看旅游产业发展的效益短期提高,但由此产生了地方文化的急剧蜕变,甚至不断引发社会矛盾,这些不利影响终将动摇民俗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本文以“意识—能力—效果”为认识框架,建立民俗文化旅游社区参与度评价体系,通过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满族民俗旅游的社会调查,探索促进民俗文化旅游社区有效参与的管理途径。

2014-06-17;

2014-07-15

伶玉权(1962-),男,辽宁辽阳人,教授,主要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研究。

猜你喜欢
满族民俗文化居民
传承满族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
家乡的民俗文化街
石器时代的居民
新宾满族歌舞音乐创作及时空表述
建筑立向民俗文化泛谈
辽宁满族民间故事的教育作用
改成汉族的满族人
两岸民俗文化荟萃福州
《诗经》宴饮诗中的民俗文化
高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