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男友一再推诿不愿结婚“雇佣女友”上法庭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2014-11-12 03:18绚丽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4年6期
关键词:结婚证夫妻女儿

绚丽

2013年11月下旬,在广东东莞做五金生意的汪宁军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对方的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等内容,汪宁军起初以为是手下的工人把他告了,没想到原告竟是与他生活了5年,并为他生下女儿的妻子吕静,他一下子惊呆了!

男女情感不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再正常不过,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夫妻之间“劳动关系”的事情却闻所未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同居男友忙生意无暇领“证” 女儿出生索名份仍难如愿

2008年春节后,因为业务关系,来自湖北枣阳的打工妹吕静与生意刚起步的汪宁军认识了。汪宁军重庆人,时年28岁,来广东闯荡了几年,积累了一些经验后,开办了一家五金配件厂,吕静是另一家工厂的报关员,学电子商务的她既漂亮又能干,汪宁军经常找借口请她吃饭,想把吕静挖过来助自己一臂之力。

汪宁军人长得帅气,生意上又很用心。吕静觉得这个男人有潜力,就辞了原来的工作,一心一意帮汪宁军打理业务。朝夕相处中,汪宁军和吕静彼此产生了好感,很快住在了一起。两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起使,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在厂里,工人们都称吕静“老板娘”,让她心里很受用。有一次,吕静和昔日一起打工的好姐妹董倩逛街时,董倩提醒她,你表面上是老板娘,可你和汪宁军并没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汪宁军挣得再多,和你也没有半毛钱关系,你还是催他尽快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所有的收入都有你的一半了。

一语点醒梦中人。吕静想,汪宁军的生意再红火,如果不是夫妻的话,在法律上和自己关系也不大。只有领了结婚证,才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有了这样的想法,吕静此后经常催促汪宁军把结婚证领了,给她一个明确的身份。汪宁军满口答应,却总是抽不出时间。因为按东莞当地的规定,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登记结婚需回原籍办理。汪宁军家在重庆,回去一趟至少要两三天,而他的五金配件厂每年只有六天假期,而且只在春节期间放假,这个时候,民政局也在休假之中。

看到汪宁军抽不出时间和自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吕静颇觉无奈。有时,她在网上经常看到没办理结婚手续给女方带来的诸多麻烦,心里更是不安。然而,她催得次数多了,汪宁军有些不耐烦,他对吕静说:“结婚证不过是一张纸,根本说明不了什么,咱们身边很多对夫妻还不是没领证就生活在一起!”

汪宁军越是这样说,吕静心里越是没底,她觉得结婚证不但能证明两个人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还代表着一份爱和责任感。正当她为此纠结时,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对于要不要这个孩子,吕静曾做过多次思想斗争。

知道吕静怀孕后,汪宁军非常开心,对她呵护备至,什么都不让她做,一有空还下厨给她做好吃的。享受着汪宁军无微不至的照料,吕静想,等孩子生下来,我们更有了夫妻之实,等到回重庆看望公婆时,就催他把结婚证办了。

2010年9月,吕静在医院顺利产下了女儿,本以为生了孩子后,汪宁军会更心疼她,没想到的是,刚生下女儿的第三天,吕静就和汪宁军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那天,汪宁军在厂里加班,女儿缺少贴身穿的衣服,吕静趁孩子熟睡的时候,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病房,到医院大门对面的“爱婴宝宝”商店去买衣服。

买完衣服回到病房,吕静看到女儿还没睡醒,就在一旁整理东西。这时,她发现买衣服时所带的钱包不见了,不由怵然一惊,检索刚才买衣服时的细节,吕静才意识到,自己买完衣服把钱包放到装衣服的袋子上面,上电梯时人多,可能被小偷顺手盗走了。

一下子丢了800块钱,吕静心疼不已,汪宁军过来看望她们母子时,吕静说了丢钱的事情,没想到汪宁军大为光火,他不但指责吕静月子里乱跑,还骂她是蠢猪,把钱包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都说产妇过月子里不能受气,没想到汪定军这么不在乎她。受不过汪宁军的呵斥,吕静和他吵起来,

女儿快到满月时,吕静提出到重庆摆满月酒,顺便把结婚证领了,汪宁军却不屑地说:“你都是孩她妈了,还急个啥?”吕静想申辩,汪宁军却不耐烦地说:“我累了,别拿这事儿烦我!”

此后的日子里,吕静更是见识到汪宁军的暴躁。吕静既要照顾女儿,又要操持家务,非常辛苦,汪宁军不但不体恤她,稍有不满竟会大打出手。

2011年3月的一天,汪宁军下班回到家,把白天穿的衬衫脱下来,说上面有几个油漆点,让吕静尽快给他洗净甩干,他第二天要穿。吕静应了一声,因为女儿那几天闹肚子,照顾女儿加上操持家务让她手忙脚乱,把汪宁军交代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一早,汪宁军向吕静要衣服的时候,吕静才发现自己把这事给忘了。她刚要道歉,没想到汪宁军二话不说,挥拳就打,吕静被打得蹲在了地上,汪宁军看也不看她,换件衣服就出了门。

那天晚上,汪宁军回来,仍能看到吕静脸上的泪痕,走过来道歉说,这两天生意上不顺,心情难免烦躁了些,以后不会这样了!

吕静听后,心里稍稍好受了些。

同居生活难觅安全感 为自保步步为营留证据

自从第一次挨打后,吕静发现,汪宁军脾气越来越火爆,对她的暴力也逐步升级。一次,吕静去厨房拿东西,女儿小手乱舞,打翻了盛开水的杯子,烫得孩子大哭起来,吕静惊得赶紧抱起孩子,看到女儿稚嫩的皮肤起了水泡,下楼拦了辆的士就往医院奔,医生对孩子进行了紧急处理。

汪宁军得到消息后很快赶到医院,看到女儿胳膊包起了纱布,忙问大夫女儿会不会留疤?大夫说,留不留疤现在不好说,继续观察一下吧!听到这里,汪宁军一股怒气窜上来,拽住吕静的头发就往墙上撞,这个举动吓坏了医务人员,忙上前阻止。汪宁军吼道:“她是我老婆,你们都不要管!”医务人员叫来楼层保安,才制止了汪宁军的暴力行为。

汪宁军走后,有病人对悄悄抹泪的吕静说,你该不会是孩子的后妈吧?一句话问得吕静再次哭了起来。

女儿烫伤事件发生后,汪宁军对吕静态度更加粗暴,经济上管制越来越严,吕静向他要钱,超过两百元以上就得讲明拿这些钱去做什么,若觉得不合理了,还不想掏钱。很多时候,吕静要三十,汪宁军给她三十,要五十给五十,绝不多给一分钱。

有一次,吕静要钱买衣服,汪宁军仅给她200块钱,吕静不满地说:“我是你老婆,你挣的钱有我的一半,为什么对我这么苛刻呢?!”汪宁军甩过来一句:“别不知足,我对你已经够可以的了,把老子惹恼了,一脚把你踹开!”

汪宁军的表现越来越让吕静寒心,她不止一次想过分手的事情。可想来想去,她觉得汪宁军对女儿还算不错,也知道顾家,就是脾气坏了些,就是再找个男人保不齐还不如他。

不过,吕静转念想,这几年,汪宁军的生意还算过得去,可他所挣的每一分钱,自己却不能心安理得地享用。因为他们只是同居关系,有夫妻之实,却因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真正夫妻。

吕静越想越没有安全感,自己跟了汪宁军几年,一点物质上的保障都没有,她决心为自己和女儿多争取些利益。为此,她专门找律师咨询了一下,律师说,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你女儿的权利能得到法律保护,倒是你和汪宁军目前这种关系,一旦两人分手,你什么都得不到。如果想保证自己的利益,就得多留些证据,一旦两人将来分手,还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吕静听从了律师的建议,决定步步为营为自己争取利益。

2012年9月,吕静对汪宁军说,我要出去工作,自己挣钱自己花,不想整天看你的脸色了!汪宁军想也不想就说,你就在咱们的厂子干算了,打保价单,接待客户什么的,厂里正需要人。

吕静郑重地说,一直以来,我只不过是你雇来的廉价劳动力,工人干一个月有两三千块钱的工资,我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用我,就跟我签个协议,把我当工人看待吧!汪宁军想了想,同意了。

在吕静的坚持下,汪宁军和她签订了第一份劳动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大致是:本着与厂里工人同工同酬的原则,汪宁军应偿还吕静2008年8月—2011年8月劳动工资96000元;今后,吕静在厂里工作,享有和员工同样的工资待遇。汪宁军为了让妻子再次成为自己生意上的助手,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过第一份协议后,吕静生活中与汪宁军有金钱方面的来往,都会要求他签个协议。夫妻二人近两年的暴力冲突中,有一次,汪宁军把吕静的手指弄伤致残,给吕静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吕静坚持让他给自己签一份人身伤害赔偿80900元的协议,汪宁军在这件事上确实对吕静有愧,就在协议书后面签下自己的名字,还按了手印。

2013年春节前,汪宁军资金周转不过来,连员工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为了筹钱他想尽了办法,并恳请吕静能向自己的亲戚筹借一些,看到汪宁军天天愁眉不展,吕静生了恻隐之心,向亲友借了1万多元钱,但她怕汪宁军以后翻脸不认账,坚持让他签下借贷协议。

对于吕静逼自己签协议的行为,汪宁军起初很不乐意,说他们已经是夫妻了,还这样斤斤计较,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然而,吕静的态度却一直很坚决,汪宁军如果不给自己签协议,她就不做家务,不干厂里的活。为了哄着吕静多做事,汪宁军只得依从了她。

私下里,汪宁军却一直认为,自己和吕静共同生活了这么久,女儿也渐渐长大,算是事实上的夫妻了,签这么多协议,只不过是哄吕静开心而已。

不给名分就付我“劳动报酬” 请求获法院支持引发社会反响

一年间,吕静逼着汪宁军签下个人借贷、人身伤害、劳动合作等多份协议,涉及钱款20多万元。吕静本以为汪宁军多少会给自己一些,可没想到他根本没把这些协议当回事儿,更没有兑现的意思。

虽然吕静实施着保护自己的计划,可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她并不想真正和汪宁军分道扬镳,只是想和他拥有着合法的婚姻。因此,吕静一有机会就催促汪宁军把结婚证领了,汪宁军仍以工作忙为由,把这事儿抛到脑后。

有一次,汪宁军再次拒绝了吕静回老家领证的要求,吕静气愤地说:“啥事儿也没有结婚这件事情重要,我跟了你几年,连个名份都没有,说明你一点也不在乎我!”

那几天,汪宁军正为生意上的事情烦心,看吕静又催他领证,恼怒地说:“你看看我们身边那些夫妻,有几个是领证的?有没有结婚证还不照样过日子?你想过就过,不想过拉倒,少拿这事儿烦我!”

汪宁军的态度让吕静近乎绝望,于是,她转而催汪宁军履行此前签订的各项协议。汪宁军以“没听说过老婆给老公打工要劳动报酬的,我答应和你签协议,只是想让咱们能把日子过下去,再说,我生意上资金缺口大,你又不是不知道!”

催要了多次, 汪宁军都没有当回事儿,还经常以资金紧张为由,不给吕静发工资。一次,吕静看中一件衣服,标价680元,她手里没钱,就从汪宁军皮包里擅自拿了700元,到商场把衣服买了回来。

得知吕静没征得他同意就从自己皮包里取钱,汪宁军当即大怒,对着吕静就是一耳光,吕静哭着说:“这些钱连我工资的三分之一都不到,我花得心安理得!”说完,和汪宁军扭打在一起,可她那里是汪宁军的对手,一会儿就被打得鼻青脸肿。

这一场暴力冲突,把吕静对汪宁军的全部幻想彻底击垮了,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说法。2013年11月中旬,吕静一纸诉状把汪宁军告上法庭,在上诉状中提出了有关解除女儿抚养权、人身伤害赔偿、偿还借款、劳动争议等四项诉讼请求。

接到法庭传票后,汪宁军十分恼火,他觉得整个过程都是吕静蓄谋已久的,逼自己签了这么多协议,一下子要自己付她20多万元,简直是在勒索!他觉得夫妻之间签订这些协议其实是无效的,他签协议的初衷无非是想给吕静心理上的抚慰。

汪宁军越想越生气,想回家找吕静算账,可家里那还有她们母女的影子,桌子上有吕静的简短留言:既然你不肯给我名份,又不愿赔付我的损失,咱们法庭上见!汪宁军这才知道,吕静带着女儿已经搬出去住了。

汪宁军看到吕静心意已决,有些慌了。静下心来,他觉得自己一些做法确实伤害了吕静,比如领取结婚证,对他来说,也就是耗费几天的功夫,自己却一再推诿,忽视了吕静的内心感受。

汪宁军决定找到吕静劝说她撤诉,然后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他打吕静的手机,对方就是不接。费尽心力找到吕静母女,吕静却表示,已经给了你很多机会,你都不珍惜,我的心已经死了,咱们还是法庭见吧!

无奈,汪宁军只得一边做生意,一边应付和吕静的官司。2014年元旦前,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经过调查,作出如下判决:原告与被告非婚生女儿由原告吕静抚养,被告汪宁军每月付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岁为止;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三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5600元,支付原告劳动报酬96000元,支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80900元,判定原告与被告解除“雇佣关系”,等等。

在东莞,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这个特殊案例在当地引发了强烈反响。很多人认为,汪宁军与吕静之间虽然没领结婚证,但他们共同生活几年,且有了孩子,早已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夫妻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劳动关系”,吕静在工作上的付出属于友情赞助,更不应付什么劳动报酬。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认为,青年男女之间不管是否存在情侣关系,还是非婚同居,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确实提供了劳动服务,他或她就有要求对方支付报酬的权利,从吕静提供的证据链来看,她和汪宁军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被告理应偿还原告的劳动报酬,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汪宁军没有提起上诉。吕静带着女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这起案件给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们提了个醒:只有合法登记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一纸婚书在确立双方夫妻关系的同时,还赋予了双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就有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权利、子女的抚养权等。结婚登记是青年男女建立家庭的第一步,省略了这一步就可能为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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