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天下李远在2033年

2014-11-17 15:21捌望月
西部 2014年3期
关键词:学姐

捌望月

小说天下李远在2033年

捌望月

楔子

妻子死的那一年,是2033年。还没来得及过李远四十八岁的生日,和他们结婚二十周年的纪念日。

死于癌症,已经拖了一年多,因此李远没有泪。这就好像小时候拿着一张不及格的成绩单,结局注定是一顿家法,所以最痛苦的反而是等待的那段时间。

父母去世,岳父母又过度悲痛,葬礼上除了自己和三十几年的老朋友周哲之外,只有儿子李易祯在帮忙。看着二十岁的儿子并不算干练地忙前忙后,觉得终于也成了一个助力。

然后他对自己说,是时候让他知道了。

当天晚上,李远把儿子叫到身边。

“你,不是你母亲的儿子。”他这样说。

李易祯一愣,不敢相信自己忽然陷入三流狗血师奶剧的剧情里:“你说什么?”

“你已经听到了。”李远淡淡地说。

“那我妈知道吗?”

“不是从她肚子里掉出来的肉,她当然知道。”

“那我的母亲是谁?”

李远顿了顿,却只是说:“这个,你就不需要知道了。”然后就没再说话,仿佛已经尽了他的义务一般。

李易祯也没再追问。

父子俩自此相安无事。

直到有一天,李易祯忽然失踪。

第一章

几天后,李远忽然接到儿子的电话。

“我从哲叔嘴里得到了三个女人的名字。”李易祯说,“她们,是你十六岁时的初恋情人,二十岁时的大学恋人,以及二十四岁工作后交往的一个女人。他说,包括我妈在内,你这辈子就四段感情。所以我想,只要一个一个去拜访,肯定能找到我妈。”

“随便你吧。”李远挂了电话。

他知道儿子以为自己生气了,其实他是忽然慌乱得无话可说,不知是在害怕些什么,还是在期待些什么。

于是,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老周三杯酒下肚,连他妈姓什么都硬要告诉别人。”

李易祯听着耳机里的嘟嘟声,并不以为意。

他的注意力在周哲给他的一张毕业照上。

时间是2003年,照片的最上方烫着一行俗气的金字,“H城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二)班全体师生毕业留影”。

他在那一群青春欲滴的高中生们中间找到了自己的父亲。

子女看到父母年轻时的样子总会诧异。自懂事起他们已经习惯了父母逐渐年老的模样,从来也没意识到,身边这些为工作家庭而汲汲营营的中年男人女人,和他们一样,也有过花儿一样摇曳的时光。

十八岁的李远留着短短的头发,站在第三排靠左,对着二十岁的李易祯微笑。

那是一个夏日的黄昏,李远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看上去干净而温和。他微微抬起下颔,似乎要表现一丝桀骜出来,但终究是个家教良好的男生,于是只有不自然的笑了。

在他前面往左数的第二个女生,被“八婆到极点”(爸爸的原话)的哲叔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圈,还多此一举地写下一行小字:“你老爸的初恋情人。”

大约每一个学校都会有这样的女孩子,容颜秀丽并不流于俗艳,待人亲切并不虚伪做作,性情安恬并不高不可攀。比起那些妩媚着腰肢、流转着眼波的校花级姑娘,她们似乎更招人喜欢,归宿也会更好。

李易祯看着照片最下侧的姓名表,找到了女孩的名字。

“林榭。”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桌子对面。

仿佛是时光机一下子调快,他转眼便看到了那女孩三十年后的样子。

不可避免的,她自然是老了,微皱的眼角,黯淡的肤色,走样的身形,这些女人最害怕也最易来到的事情,并没有对她格外开恩。然而她依旧是美丽的,眉眼间仍是清丽的颜色,仪容则更添优雅,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像是从某首宋词里掉出的字句。

很多女人在她这个年龄,最惹人生厌的其实不是凋损的颜色,而是市侩的腔调。她却丝毫没有沾染那聒噪和俗气,跟服务员点单时,说话也是客气中带着亲切的。

林榭也看到了毕业照上自己身上那大大的红圈,无奈地笑:“周哲还是那么胡闹!”

李易祯也笑了,趁机问:“您和哲叔……还有我爸,认识三十几年了吧?”

“三十二年了。”林榭舒展着精致的眉,“周哲和你爸,是我们班上的一对活宝。高一时,我们其实是不熟的。”

班级像个奇怪的空间,明明只是个容纳四五十人、五六十平方米的方寸之地,却仿佛被割成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种族,好学生、坏学生、怪学生、普通学生、男生族、女生族、情侣族,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领域。

林榭当然是好学生族,家境优越,成绩出色,长相甜美,然后不停地在各类考试和竞赛中为老师争光添彩。

李远和周哲则还处在十六岁少年的叛逆期,俗称“傻逼期”。那时《流星花园》正红,女生们提到F4就尖叫放桃心,男生们虽然一脸不屑,却在有意无意地模仿。他们俩和所有闷骚男一样,成天插着兜在走廊晃荡,眼睛永远是看着天花板的,余光却在打量路过的女生。

只不过放了学他们就卸了伪装,拍着篮球大呼小叫地冲向操场。本来都是踢足球的,但前几年《灌篮高手》热播后,以大空翼自比的少年们都叫嚣着要做樱木花道或流川枫,他们也就随了大流。

也就是那个时候,好学生林榭和怪学生李远,开始打破种族界限。

通常打完球后,周哲要把球还给高年级的表哥,汗流浃背的李远则大口地喝着矿泉水,到操场旁的美术教室附近休息。

那里分外有文艺气息,树木投下大片浅淡不一的荫影,连风都是慵懒的,有时静得只剩下炭笔在画板上划动的簌簌声。

多年以后李远回想起来,总会以为那是年华在骚动的声音。

李远有时会趴在窗台上看那些素描生们,其实主要是看林榭。开学第一天他就喜欢上了她,可是他从来不说,因为那是一件不“酷”的事。这事只有周哲知道,但是周哲也有自己的烦恼,正在李小曼和陆雯雯之间艰难抉择。

僵局是这么打破的。

这天天黑得特别早,李远打球也打到特别晚,来到画室时,只剩下林榭一个人在里面了。

单独面对悄悄喜欢了很久的女孩子,这种高难度场景立刻令李远那稚嫩的演技溃不成军,刚要回头,却被叫住。

“李远同学。”

林榭捧着画板站在教室门口,羞涩,然而坦然:“天太黑了,能麻烦你陪我去车棚取车吗?”

李远很想表现得酷一点儿,然而也只是憋出两个字来:“好啊。”

就这样,空荡荡的晚秋校园里,两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并肩走着。天很黑,路灯昏黄,连树影都是狰狞的,然而几十年后,都成为彼此记忆里最美的夜晚之一。

从那以后,两人就达成了某种默契。李远的球打得越来越晚,林榭待在画室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高中生总是无聊而敏锐的,这段感情很快成为新的校园八卦,不过进入高二无疾而终后,也就很少再有人起哄。除了周哲。

“所以,一年多后,你们就分手了。是因为什么?”李易祯问。

林榭微笑,摇头:“记不清了。十六七岁时的恋爱,大抵如此,我们只记得一开始时那种朦胧的微甜感,但对于最后分开的原因,却总是没有印象。久远的回忆就像是故乡,之所以那么美好,是因为我们早把那些不愉快的剔除干净了。”

李易祯低头不语,只是看着指尖其实不存在的炭笔痕渍。从小学时就被父亲送去绘画班,居然很有天分的样子,所以将这个爱好保留到大学。后来认识了一个学素描的女孩,周末会一起去郊外写生,再后来就分手了,从此,就再没拿起过画笔。

他觉得这天分是有遗传性的,然而却不敢肯定面前这位笑容温存如暖秋的女人,是不是自己的母亲。

于是他只有说:“希望您有空能见见我父亲,他现在……”

他顿了顿,似乎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父亲现在的状态。

没等他想好,林榭已经礼貌而坚定地拒绝了:“三十多年前的事,还是让它留在三十多年前比较好。有时候,缘分到最后,就变成了那一点点的念想,偶尔想起,会觉得很美好的样子。正因为那残余的一点点,才让我们觉得,那些时光,流逝得并不后悔。”

也对。李易祯想,似乎又到了重拾画笔的时间了。

离开咖啡厅时他抢着把账付了,道别后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三十几年后,是否还记得郊外的草地上,那个女孩倚在自己肩头时,发丝间的清香。

第二章

李易祯坐在C29次超导型磁悬浮列车里,前往Y城,这个父亲一直心心念念,却从来没去过的城市。

两千多公里的路程虽短,毕竟也要将近三个小时。李易祯和车内所有人一样,摆弄着植入掌中的Nokia最新款Z70手机——在他出生的那年,当时的霸主苹果公司推出Iphone5后,销量不畅,颓势渐显,没落已久的旧贵族Nokia忽然绝地重生,推出“芯片植入”的新理念,经过二十年的厮杀,重新开启黄金时代。

他正在浏览的是一个名叫“微博”的过时社交网络平台,据说此物曾一度风靡,如今人气凋零,只剩下一些中年用户。

登陆的是周哲的账户,可以看得出,他当年比现在更欢腾,几乎每天都会更新微博,里面大多是他思维迥异于常人的语录和摆出各种奇怪姿势的照片。老爸说曾经是有一个专门的词来形容周哲这种人的。二逼青年?好像是。

周哲也会传一些旅游的照片,大部分照片上是四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他变换着不同的造型和表情,旁边的女孩子也从不重样。另一对则是固定的情侣——他的父亲和一个女子。

李易祯在心里轻叹一声,真是郎才女貌。

那时的父亲大约和他一般年纪,高中时的青涩慢慢褪去,但还没沾染成年人的世故,于是成熟中还透着一股子清新的稚气。他身边的女子明媚动人,笑起来时,眼睛就弯成了两弯新月。

跟父亲和那女子有关的微博很多,就这样,一条一条地翻阅,看着父亲在他最轻狂的年代的那些往事,不知不觉三个小时的时间也就过去了——似乎三十年的时间也过去了。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当时有些年轻人可以将一整天的时间耗在这上面。

报站的女声响起,他起身下车,在拥挤的车站四处张望。

之前联系那女人时,她执意要来接站,虽然李易祯不停地推辞,但依旧推不过她的盛情。

李易祯在熙攘的人群里寻找写着自己姓名的接站牌,一只纤长温暖的手已经握住了他。

他转身,旁边的女人尽管面容是陌生的,但那月牙儿般的眼睛却有印象。

那女人对他微笑:“易祯吗?我是许知诗,许阿姨。”

顿了顿,她又道:“你和你父亲二十岁时,简直一模一样。”说这话时,她的眼睛竟是晶亮的,也不知是喜悦还是泪水,更不知这喜悦或泪水,究竟是因为见到他,还是因为见到某个人二十八年前的影子。

从火车站到她家的这段路,却是一路无话。她沉默地开车,他也只有继续刷微博。

这东西,真是排遣尴尬的神器啊!他活学活用“中古时代”的流行词。

下了车,她才冲他一笑:“本以为会有很多话要问你,结果见了你,竟一句也问不出来。人常说近乡情怯,原来怯的不是故乡,是故人。”

他赶紧把握机会:“虽然您不想问现在的事,我却很有兴趣知道你们以前的事。”

她的眸子里居然还留有少女般的狡黠:“我不相信你和周哲这么熟,他会不向你八卦?”

李易祯抓着头:“只知道您是她的学姐。哲叔管这叫‘逆袭’。”

许知诗笑了:“是啊,我比他大一届,他进校报到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他了。”

那一年,许知诗大二,算是学生会的一名小干部,被无良学长拖去参加迎新,刚在校门口站定,李远就挠着头走到她面前。

不过这并不是一个一见钟情的故事。

尽管只比来人大一届,然而在许知诗眼里,这个背着巨大双肩包的瘦削男孩,不过是个小毛头。他拿着粗制滥造的校园地图看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愁眉苦脸地向许知诗求助。

许知诗心知自己代表着学姐们的形象,深感责任重大,于是尽力展现出自己知性温柔的一面,将李远引导至报到点。

道别之前,李远微笑着对她说:“谢谢你,学姐。你是这座校园里第一个帮助我的人。”

这样一句话,忽然使自己变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人,毕竟不过二十岁,少女心性仍在,许知诗的心情立刻变得愉悦起来。

不久后,李远和所有无聊躁动的大学新生一样,加入了日后让他们后悔不已的学生会。

不在同一部门,却时有交集。每次见面,李远总会高兴地叫一声“学姐”,许知诗志得意满之余不忘矜持,回以一笑:“你好呀!”

渐渐她发现,巧遇他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新春晚会上,表演相声的他:“学姐!我和周哲搭档!”

夏季运动会,报名长跑的他:“学姐!我跑四号道!”

校级篮球赛,坐冷板凳的他:“学姐!就快到我上场啦!”

话剧社演出,跑龙套的他:“学姐!我有三句台词!”

秋游旅行,担任行李搬运工的他:“学姐!要不要帮你拿包?”

以及这一次,一年一度的毕业季。

许知诗负责策划告别晚会,看着在台上哭成一团的学长学姐们,不免心有戚戚,不知自己两年后的未来,究竟是什么光景。

这场晚会似乎谁也不愿离开,等散场时,已经将近半夜。校园里到处踉跄着喝醉了的毕业生,身上弥漫的,不知是烟酒的味道,还是青春最后的一点儿余味。

天太晚,李远自告奋勇地送她回宿舍。

在学校那条著名的情侣小道上,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学姐。我喜欢你。”

初时是有一些慌乱的,可当他温暖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她忽然安定了,仿佛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十根手指紧紧就握在一起,像是很早前就已发生,这次不过是重逢。

讲述这段故事时,许知诗正在烧菜。然而厨房的烟熏火燎,却未能俗污了她所说的一切。

李易祯在一旁静静聆听,偶尔帮着打打下手。母亲在世时,他是被宠溺的独子,只知饭来张口,从来也不曾走进厨房过。如今回想,那也是个伟大的女人,明知非己所出,依然用尽心力去爱护。他又看看作家常打扮的许知诗,心想,如果她是自己的生母,那么这是第一次共叙天伦。

贤良的女人们自有把握时间节奏的奇妙本领,最后一道菜烧好,指针正好停留在十二点二十分。与此同时,门铃也响了。

许知诗解下围裙:“你高叔叔回来了。”

李易祯陡地惊慌失措起来,他似乎这才想起,这个女人并没有永远停在父亲的恋人这个角色上,二十余年的漫长岁月里,她有了自己的事业、婚姻和家庭。

他感觉自己忽然成了闯入者。

而当看到高岳时,他的惊慌变成了惊愕。

那男人有一张肖似父亲的脸,正面还好,当他侧过脸来,轮廓至少有六七分相似。不过他不像父亲那般常常是带着笑的,看到李易祯,只是礼貌而生疏地点点头。

许知诗解释:“老同学的儿子,来这里旅游。”

李易祯赶紧说:“叔叔好。”

这顿饭自然吃得沉闷无比,李易祯最感兴趣的话题肯定万万不能拿出来讨论,此外却又没什么好说的,只好集中精神吃着眼前的柠香鲈鱼。

高岳忽道:“小许也爱吃这菜。”

李易祯为偶然发现他和许知诗的共同点而兴奋,道:“我也爱吃,从小就。爸爸难得下厨,这道菜却是他的拿手菜。每次烧好后,总给我吃鱼肚肉,他自己却只吃鱼头和鱼尾,问他为什么不吃味道最好的那段,他总说从大学时就吃惯了头尾,渐渐也就爱吃头尾了。”看多了心灵鸡汤,他一直以为那是无言的父爱来着。

当许知诗借口洗手离开餐桌时,他才知道自己失言了。

卫生间的水哗哗地流了很久,高岳继续吃饭,偶尔才抬头皱一皱眉:“鲈鱼又不腥,怎么洗这么久?”

许知诗回来后,这顿饭就更加乏味了。

高岳似乎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吃完留下一句“小许你陪陪孩子”,便收拾好碗筷进了厨房。

李易祯挠了挠头:“阿姨,叨扰了这么久,我也该回去了。”

许知诗点头:“我送你。”

两人如来时般一路沉默,一直到站台,许知诗才轻轻拥抱了他一下,道:“当年从J城大学毕业,是你父亲送的我。那时我要回家乡Y城,他也在S城找到了工作,彼此了然,分开只是迟早。发车前,他也像这样抱了我,轻描淡写的仿佛只是一次暂别。当时不觉如何,当坐到车厢内,天就开始下雨,我看着外面昏沉的景色,忽然想到也许今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糟糕的天气,也再也感受不到刚才那样糟糕的拥抱了,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几年前,李远在酒后给儿子讲述这段故事时说,“如果那列火车重开一次多好,也许,我就会跳上去了。至少,也要给她一个很重、很重的拥抱。”

第三章

塔伦蒂诺大楼,坐落于S城东南方,背山面海,明堂开阔,以山为守,化水为财——据说当年选址和造型都是请教了风水界的泰山北斗,因此十多年来,这座世界第一高楼一直招财进宝,帮助驻扎在内的金融巨子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

四十九岁的凌一漫黑衣短发,双手环胸,在“年度金融人物”的榜单上,傲视着整座大厅为金钱而透支着年华与尊严的年轻白领,像一个专制而骄傲的皇后。

“凌总说,没有预约,她不会见任何人。”她的女秘书盈盈走到他面前说。

阅人无数的她从李易祯那双脏兮兮的帆布鞋就猜出了他的身份。一个还没毕业、明显非官商二代的大学生,不值得她涂着Guerlain唇彩的嘴唇泛起微笑。

李易祯失望地问:“你有没有告诉她,我是李……”

“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人,她说。”她礼貌而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然后摇摆着包在Lanvin短裙下的翘臀,回到了办公桌后。

以李易祯的社会阅历,完全无法应对这等层次的女性,于是他只有将目光再次投到凌一漫的照片上。

即使时光倒退到二十四年前,她也应该不会是太好看的女子,眉骨太高了些,颧骨也有点突出,眼睛倒是很有灵气,然而就算在照片上,也掩饰不住那股子近乎锋利的倔强。

“真想不通你老爸怎么会和她在一块儿过,是吗?”一个男人说。

“哲叔!”李易祯大叫,跳起来紧紧抱住他。

周哲与父亲同岁,但穿衣风格却年轻得多,这与自身性格有关,也有一部分归功于小了他近二十岁的妻子。

有些人的成功是仿佛毫不费力的,周哲当年与父亲一同在S城打拼,别人都在各大外企熬夜奋斗,他却悠然地在写字楼边开了家外卖店,因为物美价廉速度快,居然狠赚了一笔。市场饱和后,他就带着第一桶金转战H城,陆续开了数家连锁店,如今驾着Acura与北影毕业的妻子满世界购物旅游。不像父亲,兢兢业业了二十几年,至今也不过是个中层。

“她是不会见你的。”周哲动作夸张地掏出S.T.Dupont点上一支烟,成功吸引了对面女秘书的注意后,方袅袅吐出一团雾,“你爸派我来押送你回去,并且不准我再向你透露他的那些狗皮倒灶的事。”他表情严肃:“这次我要表现出革命志士的节操,你休想再从我嘴里套出一个字来。”

半小时后。

“说到你爸和凌一漫,那话就长了……”周哲半眯着眼睛,接过李易祯斟得满满的酒杯。

二十多年前的中国,正处在一个物质疯狂的年代,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上位者们基本垄断了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权力、金钱、女人,留给八零九零年代出生的人们,只有一堆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梦想。

这些梦想在与现实的初次交战中就近乎全军覆没,纷纷碎裂成具体而务实的计划:三十岁前提到正科,今年业绩超过五百万,一定要睡到大学时的班花……

李远和周哲,只是无数败军之将中再微不足道的两个。

行囊里堆满了从年少时就做着的梦,李远来到S城,这个据说全国离梦想最近的城市。

很快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据说永远是据说。

机会不是没有,然而这里聚集了无数来自全国各地的梦想家,他们中有的天赋异禀,有的刻苦惊人,有的则背景雄厚,甚至不乏三者皆备之人。在别人只是刚动念之时,他们就已经开天辟地出了一片小世界。

大学时代自命不凡的李远,被这个人才辈出、环境险恶的社会打了个措手不及,在温室里骄傲了二十四年的自信心轰然倒塌。

自认为有些小聪明,却总有人能过目不忘、才华俯拾,信手间就完成一个大项目。

总觉得自己够刻苦,却总有人通宵加班,第二天依然精神抖擞地奋战。

也算认识几个小官,却总有人身上带着层低调而神秘的红色背景。

最可怕的其实不是失败,而是不得不接受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人的事实。

普通人,不会有辉煌的成功,甚至失败都不够惨烈。

李远终于意识到,像自己这种生长于中等家庭,毕业于中等学校,有着一份中等资质的人,也许这辈子只能做那过着中等生活的大多数。

平凡,真是个可怕的字眼,我们从幼年时就以为自己是特殊的那一个,然而在二十多岁的某个点,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再平凡不过的那一堆之一。

曾经看着父母柴米油盐的生活,暗暗发誓“我不要像他们一样”的少年们,最终也变成了开始为职位、薪水、车房、儿女和人际关系而奔波劳碌的青年、中年,逐渐变得和父母越来越相似。

李远陷入莫大的恐慌,他拼命地抗拒排斥这样的生活,然而生活却挥舞着鞭子逼他埋头前进,向世俗妥协。

他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认识凌一漫的。

那是公司一个重大项目上马的前夕,作为其中一环的小主管,他加班到凌晨两点。

深冬,这个南方城市罕见地下起了大雪,走出办公楼,回头望去,白色的地面只有一个人的脚印,其余一片荒凉。那种瞬间从户外吹入心中的寒意,没有真正在一个城市独居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接着,凌一漫走了出来。

那是隔壁公司的白领,仅比他入行早一年,却已是骨干。平时见惯了她妆容齐整、意气风发的模样,而在这样的夜里,她苍白着一张脸,眉间落满疲惫,居然让人起了怜惜之意。

“吃宵夜么?”他忽然开口,对这个从来没说过话的女人。

凌一漫一愣。她自知自己并非美女,但脂粉薄施的装扮和干净利落的作风也吸引了不少狂蜂浪蝶,对拒绝这种事已经拿捏得很好。然而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令人厌恶的猎食者气息,眼神是带着微温的,而今晚,又是这样冷。

于是她答应了。

来到隔壁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面馆,各自点了碗牛肉面,吃得身上都是那种油腻却轻快的味道。

于是,凌一漫就暗暗在心中给他取了个代号,就叫“牛肉面”。

她一愣,陡然想起,这是她十六岁以后,第一次给男人起代号。

她心知这意味着什么,却不打算抗拒,束手就擒。

毕竟,这座城市,太容易让孤独的两个人走在一起了。

仿佛是报复性的反差,白天工作时越世故越压抑,他们晚上就越幼稚越疯狂:藏在一群孩子中间去看动画片;挤两个小时的地铁去看演唱会;半夜四点起床去海边看日出;当然,还有加班结束后,永远会来上一碗的牛肉面。

“牛肉面”,“牛肉面”,有时候李远在她身边睡着,她就静静地看着他,然后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

她并没有告诉李远自己给他取了这么个代号。这是一个自私的行为。她总觉得,即使将来分开,至少他总有一样东西是完全属于自己的,那就是两点的深冬雪夜,那个低头吃牛肉面的他。

“那他们什么时候分开的?”

“重要吗?”周哲反问,“有些人,是注定要分开的。”

尽管彼此走过那样互相取暖的时光,但一些分歧,终究逐渐在他们之间裂成沟壑。

李远是淡泊的,对名利并不过分热衷,然而凌一漫却不,她享受那种被众人仰望的感觉,即使那背后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不仅如此,她性格激烈,他也执拗,吵架时谁也不肯退让,先是恶毒的谩骂与厮打,然后是长时间的冷战,虽最后总是李远来示弱,但细小的伤痕慢慢积累,感情就到了再也维系不住的地步。

半年后的一件小事,不过是导火索而已,两人终于意识到各自是来自不同世界的人,凌一漫一夜之间将全部东西搬出,第二天就找到了房子——她天生就是一头凶猛的母兽,这段时间的缱绻并没有磨掉她丝毫野性的本能,只不过一甩头,她又是那个不需要任何男人的职场女皇。

再然后,当李远意识到凭自己的薪水永远不可能在这座强者至上的城市买上一套小房子后,他选择了离开。

晚班列车缓缓驶动,他斜靠着座位看窗外,觉得连那些纸醉金迷的灯光都像是揶揄的眼神,自己则像一个逃兵,连输的资格都没有,只不过浪费掉了生命里最年富力强的两年而已。

“这么说来,我爸并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相反,我倒觉得他很可怜。她为什么像是仍在恨他的样子?”李易祯说。

周哲摇头:“她没有恨他,她恨的是自己。”他叹了口气,“人和人,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有的人一辈子可以爱很多人;有的人,一辈子,却只能爱一个。”

他望着凌一漫那叱咤风云的照片:“后来她再也没有过感情生活,至今单身。纵然身家千万,然而那样大的屋子,只住着一个年华老去的人,不觉得冷吗?有时她也会后悔吧,如果当年没有分开,也许确实没有如今的成就,然而每天早上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辈子最爱的人,其实也是件很伟大的事情呢!”

李易祯很不习惯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哲叔,你搞得像情感杂志的专栏作者一样。”

周哲只是笑:“只是因为我和她是同一类人罢了。年轻时不懂得惜福,总觉得对我的好是应该的,分开后才发现,原来再也不会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了。有些事情,竟然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一仰头,又是一杯酒落肚。

李易祯看着他,再怎么追赶潮流,他也已经到了知天命之年,酒精和情绪的作用下,他更显苍老。他猜想,是不是每个色彩斑斓腔调空乏的生旦净末丑的妆容下,都藏着一段鲜活的悲怆的桥段;是不是每一颗繁华喧嚣的内心深处,都矗立着一道冷寂的萧肃的墙围。透过墙缝,是满眼触目惊心的疮痍与废墟,也许曾经是美丽的,然而最终,都归于一片荒芜,只剩下一点点残垣,一株株凄草,借以凭吊。

他最后听到周哲扯着嗓子在喊:“服务员,买单!”

尾声

李远执意要到城外接儿子,上了车后,他问:“有什么收获?”

李易祯皱眉:“看谁都像,又谁都不像。”

李远笑道:“那还是白跑。”

李易祯摇了摇头:“至少想明白了一些事。”

李远看着他:“说。”

李易祯说:“其实你心底,是希望我去拜访她们的吧?人生这么短,又这么无趣,真正的人生,恐怕在二十六七岁前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无休止地为了生活而劳碌奔走。对于在你最重要的几个时间段里陪伴过的女人,总会放不下。放不下的,也许不仅是她们,也是那段共同走过的、真正活过的时光。可是听了我的经历,你也应该明白,她们此后的人生,其实和你是没有关系的。可能还记得你,也可能忘了,但是又有什么区别呢?大部分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只会逗留短暂的几年,然后在之后漫长的几十年里,彻底消失。最后留在你心底的,只是一叠幻影,过去美好回忆的幻影,以及你幻想的她们如今生活的幻影。而我,也只是你制作的一个幻影而已。二十八岁,你还很年轻,人生依旧充满着不确定性,不用就此虚构你之后二十年的生活。”

一阵喧哗声陡然将李远惊醒,接着是周哲一把拉开车门,将他拽了出来:“战斗就要开始了,你还在这边打瞌睡!新娘子家可到了,那边的伴娘个个都是恨嫁的老女人,防守坚挺得很,你不上,弟兄们怎么冲?!”

不知谁往他怀里塞了一束玫瑰,李远茫然地捧着那束招展的花儿,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昂贵老气的西装,身上被喷了刺鼻的香水。以周哲为首的伴郎团斗志昂扬地看着他,像一群即将出征的将士看着统帅。

他忽然惊觉,今天是2013年,5月20日。

宜嫁娶,忌移徙。

爱你一生,我爱你。

他记得十一年前的一个下午,十八岁的表姐和她的女生朋友们叽喳讨论着未来结婚的日子。

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很早就开始憧憬婚姻,男人很早就开始畏惧婚姻。

当时年幼的他听着这个日期,想,那时我才二十八岁,可不要这么早就结婚。

之后的十几年,他爱过人,爱到想结婚的程度。那时他想,二十八岁,也许我早就结婚了。

他从十七岁时思考的问题,到了二十七岁时才真正找到答案。

而面前的这幢公寓,就住着他的答案。

在伴郎团的护卫下,经过由大龄单身女青年组成的伴娘团的百般刁难,他终于来到了她面前。

她身穿白纱,妆容华丽,白皙的足是赤裸着的,等候着他找到藏起来的那双鞋,然后一起走向未来。

这一幕,和他曾经幻想的,是那么像,却又那么不像。

摇摇头,脑中三个女人的影子逐渐散去,于是他捧着玫瑰,走到床前,单膝跪下。

时间戛然而止,又轰隆一声,继续向前推进。

栏目责编: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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