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与我国的社会问题研究

2014-12-05 07:13侯圣苍张胜衿刘黎明刘平清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办赛体育赛事赛事

侯圣苍,张胜衿,刘黎明,刘平清

(1.重庆三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重庆404100;;2.河北体育学院学校体育系,河北石家庄050041)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那些竞技水平高,能够给举办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带来巨大影响,并在媒体的推动下,在很大范围内产生影响的体育赛事[1]。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次数越来越多。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近年我国相继举办了2009年山东全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13年辽宁全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2014年南京还将举办青奥会。举办这些大型赛事在拉动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的热情,推动全民健身的开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这些积极影响的背后,许多社会问题也在赛事举办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质疑声也日益增多,关于大型综合赛事与社会问题的新闻报道不时见诸报端。笔者对近年来我国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所呈现的社会问题进行梳理与概括,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正确认识我国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并在未来的实践中趋利避害,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过程中的社会问题

1.1 赛事举办过程中的侵民、扰民问题

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侵民、扰民问题主要指那些在赛事举办过程中,相关办赛单位以赛事为理由侵害民众权益及扰乱民众正常生活的问题。尽管侵民、扰民问题是赛事举办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直接与民众利益产生矛盾的社会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更是时有耳闻,但新闻媒体鲜有报道。2011年深圳大运会从买菜刀实名制到清理高危人群,从禁止农民工讨薪到禁行电动车,以及规定开幕式体育场周围的小区居民不得在家逗留等,深圳大运会筹办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多次遭到舆论质疑。而2012年全运会筹办过程中沈阳市等地的“空城”现象也成为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存在侵民、扰民问题最好的例证。上述两例的结果是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遭到重挫。一个重大活动在一个城市举办,确实对现存的一些管理办法和秩序带来冲击,所以每个城市赛事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管理的政策做一些调整,这是必要的,不仅是我们国家这样做,国际上也都有这样的惯例。但这些非常规的一些管理办法和政策举措,如何做到少扰民、不扰民,做到能争取社会的支持、社会的参与,尤其是市民的理解和参与,确实有一个方式方法问题。以牺牲或损害市民利益为代价举办的大型体育赛事,不可能是一届成功的赛事。搞大型赛事尽力减少对群众的干扰,应成为赛事举办者今后努力的方向。

1.2 赛事举办过程中及赛后社会资源浪费问题

举办一届成功的大型体育赛事除了开闭幕式以及在赛事进行期间组织好比赛外,还会涉及到比赛场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建设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建设,而这些配套措施的建设、完善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作为基础。同时每举办一项赛事,都需成立相应的组委会,进行大量的社会动员工作,这就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各地在办赛过程中极易互相攀比,行奢华之风。另外,在赛事结束后,由于举办城市场馆主管部门无力支付其昂贵的维护成本,因而导致大量场馆闲置、废弃甚至拆除,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的现象。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等都曾经面临赛后体育场馆闲置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

虽然大型赛事耗资靡费,在国内却依然备受热捧。特别是2008年后,很多地方趋之若鹜。其规格之高、排场之大、开销之巨、动员之广、密度之频,堪称“中国式办赛”。办赛对当地体育水平和全民健身无疑有促进作用。而成功的赛事,也的确能激发城市品牌效应,拉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面貌,与此同时带来就业机会,对经济发展有所裨益。但体育事业是一项长期工作,办赛则是短期行为。因此,要合理控制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的节奏和规模。各申办城市要充分考虑客观条件,不要超出自身能力申办;要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必须新建的场馆,要与学校体育场馆建设统筹安排,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闲置浪费。2013年辽宁全运会“全民健身,共享全运”口号的提出,以及对“节俭、文明、绿色”办赛理念的贯彻则标志着政府办赛观念的转变,赛事开始回归体育本身,提倡全民参与,同时也一改之前的奢华之风,开始提倡节俭、绿色。这些转变都表现出国家及社会对过去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问题的一种反思,并迈出了改正的一步。

1.3 赛事举办过程中的体育腐败问题

我国许多大型体育赛事由于没有严格的预算和决算制度,一些环节耗资巨大却效率低下。由于缺乏严格的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和招投标制度,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大型体育赛事正在成为酝酿腐败的温床。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从最开始的前期筹备到最后的比赛进行,需要至少3~4年的准备时间,因此政府部门对赛事资金投入使用的审计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同时,由于大型体育赛事筹备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大型体育赛事的关注度等客观因素,以及审计切入时间较迟、工程审计人员匮乏等主观原因,使得跟踪大型体育赛事审计的难度增大。这些因素都造成我国在赛事经费使用审计及审计结果公开上存在着滞后性的特征,加之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及市场经济思潮的刺激,最终促使大型体育赛事在举办过程中出现体育腐败的社会问题。

另外,体育赛事审批也在各个项目中普遍存在,体育管理部门收取不菲的审批费用,却并不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权力寻租”。围绕体育赛事审批还有两大问题,那就是审批费(或者叫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成为外界无法监控的灰色地带,赛事管理缺乏规范和透明度,同时随意性很大。管理费往往由各个运动项目的管理中心收取,标准也千差万别。这其中也有可能滋生腐败,成为少数人打擦边球、牟取部门利益的“灰色地带”。

1.4 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与生态环境问题

北京奥运会提出“绿色奥运”,其核心是把生态环境与大型赛事结合到一起,实现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的共赢。在生态社会中,关于环境承载力的关注度较高。环境承载力,即生态系统进行的自我维持以及自我调节的基本能力,资源及环境子系统容量的供给能力,及其可维持的社会经济活动强度和具有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2-3]。大型体育赛事在申办前、申办、举办到举办后的不同阶段中多与环境相关,它以生态环境的发展为框架,实现对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当大型体育赛事给地区生态环境造成压力而使其不能够自行调节时,即超过了环境承载力,这时将会给赛事所在地造成不必要的生态危机[4]。而消除这种生态危机所要付出的代价,远超过大型体育赛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5]。在生态环境承载力之内的大型体育赛事是城市发展的助力,而超出环境承载力的大型体育赛事是城市发展的阻力。大型体育赛事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举办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举办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上。1)关于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兴建高耗能、高排污的体育场馆,修建众多的交通设施和废弃物堆砌场等会破坏自然植被,使区域范围内的植被覆盖率下降,在修建过程中的运输以及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和人文景观破坏等[6],这都是对原生态自然环境的干预与损毁。2)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人口聚集所带来的区域环境压力增大、依托自然的赛事对环境的直接影响、赛事过程中的直接污染排放以及赛事的噪声污染方面[7-8]。3)关于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关于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9-11]。

2 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社会问题成因

2.1 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目的与民众需求不符

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最有吸引力的国家,但近年来我国举办的绝大多数大型体育赛事都存在着赛事组织因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以及场馆设施供应过剩、需求不足等问题而遭到市民的质疑。另外,因为赛场过度安保及公民对比赛热情不高,有大型赛事个别场次的比赛甚至出现“零观众”的现象。我国大型体育赛事举办的密集化与观众缺席的矛盾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目的不符合民众实际体育需求。尽管“增强人民体质”“全民健身”的口号一喊再喊,但绝大多数大型赛事的比赛还是为竞技体育而设,依旧是职业运动员的天下。而普通民众在大型赛事举办中始终充当着“看客”的角色,参与度很低,久而久之必然导致民众对大型赛事举办热情的下降。另外,举办者对政绩的追求也使得目前各地在举办大型综合性赛事中功利性过强,过度追求场面,举办一届大型综合性赛事动辄几十亿,外界也对这种“大手笔”、“功利化”的办赛目的怨言颇多。

2.2 举办方片面、过度追求政绩

如今,一些城市越建越大,百姓却觉得生活不便,原因之一是城市规划过度追求视觉效果、商业利益和短期政绩,导致城市的服务功能弱化。实际上,过度追求视觉效果、商业利益和短期政绩,都可以归结到部分官员的政绩观问题。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一些官员宁愿耗资巨大建起一座最大的、豪华的、地标性的体育场,也不愿建市民可以实际使用的更多社区体育设施和小型运动场所。然后,一些官员宁愿让豪华体育场变身一座仓库,甚至宁愿将沦为仓库的体育场拆了,也不愿对市民免费开放。东道主好面子图风光,求大求全,不惜一切代价,建大型场馆,办盛大的开、闭幕式,同时给交通、接待、安保等工作造成极大压力;而且,新建的场馆设施基本都是庞然大物,地处偏远,不但运营维护费用极高,在服务全民健身和运营维护上基本无解。与质优价廉、便民快捷的社区体育设施相比,大型场馆的奢华成为普通人无法承受之重。这就人为造成了一个大型场馆数量过剩,群众健身却无处可去的矛盾。

2.3 体育赛事管理政社不分、管办不明,办赛事过程中政府“一家独大”

过去我国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一直实行国家包办、社会协办的举国体制,但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这种举国体制明显不再适合当下的时代背景,表现为严重的市场失灵,已经成为我国体育改革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由此引发了社会上关于大型体育赛事到底是由政府办还是由社会办的重要争论,而这也是导致我国在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出现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

目前在我国,尽管设有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及各单项运动委员会等具有官方背景的体育社团,但由于其长期以来依附于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对内需与体育行政部门合署办公,只有对外才代表国家独立开展体育社团活动。正是因为这些社团的职能划分不明晰,对内对外不一致,造成了当今我国体育赛事管理上政社不分、管办不明的局面,在实际办赛过程中,依旧政府“一家独大”,而这些社团多以执行者的角色出现。政府对赛事垄断很容易导致各级政府在在办赛过程中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大量兴建场馆等配套设施,助长各地在赛事举办上规格、场面的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造成政府办赛赔钱赚吆喝的结果。赛后很多本应面向民众开放的场馆却因维护费用昂贵、前期准备不足等原因闲置,造成大量社会资源的浪费。同时,本应作为赛事管理者的相关社团却只能作为执行者,英雄无用武之地,办赛积极性受到打击。

2.4 赛事举办过程中法制管理的缺位

加强对大型体育赛事运行的法律规范与调控,是依法治体和对赛事提供良好保障的客观需要。2008年3月,第11届全运会组委会与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该律师事务所作为十一运会组委会的首家法律顾问单位,在全运会筹备和举办过程近两年时间里,将为十一运会全过程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法律服务[12]。据悉,这是全运会自举办以来,为防范和化解办赛的法律风险,首次正式引入的外部法律保障机制。由此也预示和表明,加强体育竞赛法治,将体育竞赛纳入法制轨道,已成为体育领域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提高体育赛事活动水平的现实要求。而在赛事举办目前处于法制管理缺位的情况下,作为大型体育赛事责任者的政府职能部门在进行保障赛事正常运行的过程中,经常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以及对权力的滥用,很容易导致办赛过程中社会问题的出现。这也正是我国大型赛事举办中经常出现“暴力拆迁”“禁止农民工群体赛事举办期间群体上访讨薪”等政府办赛侵民、扰民等违法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另外,上文提到的办赛单位内部政社不分、管办不明局面的出现也与相关法律条款不完善甚至自相矛盾有着很大关系。现行《体育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立法授权体育行政部门管理全国体育工作。据此规定,国家立法授权体育行政部门管理全国体育工作,同时也明确了包括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内的其他社会组织管理全国体育工作的权限。但该法在第31条又指出“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全国体育竞赛事务的管理权力”,这与第4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正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这种对于全国体育工作管理权力的双重授权的存在,不仅无法实现政府与体育竞赛组织优势互补的立法初衷,还混淆了政府与体育社团组织竞赛的社会职能,从而加重了体育赛事举办政社不分、管办不明的体制性痼疾[13]。

3 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社会问题的规避策略

3.1 对大型体育赛事进行优化改革

一直以来,我国举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名目繁多。尽管举办大型赛事可以为举办地带来诸多积极影响,但频繁办赛也造成政府忙于应对,选手疲于奔命,观众审美疲劳,最终导致出现公共体育资源的大量浪费与人民健身需求资源无法满足的矛盾。而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呢?那就是赛事举办要以运动员检验训练成果和满足群众观赏需求为主要依据。很多全面性的运动会完全可以分别进入单项赛事体系,甚至就在体育系统内通过表演赛、选拔赛、通级赛等来实现,没必要动辄搞运动会来动用社会资源。有些运动会之所以没有人去观看,除了水平不高、赛事服务不到位的原因以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老百姓连这些项目的基本情况也不了解。这类赛事,很多时候没必要占用过多的社会资源。目前,我国应大胆尝试,通过取消、合并或拆分等方式对一些大型体育赛事进行优化改革,或者将大型综合性赛事拆分成单项锦标赛,以满足不同民众的审美需要,还可以在大型体育赛事中增加非专业选手的比赛,提高观众的参与度,让更多的普通大众充分参与其中,推动全民健身的发展。

3.2 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纳入社会监管体制

从1990年北京亚运会到2013年辽宁全运会,我国对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方式从举国之力发展到城市买单。这种转变,既体现出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也使得体育腐败在缺失社会监管的环境中更容易滋生。因此,赛事的承办要通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程序,不能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决定一项体育赛事的举办。2012年中央就曾明确提出,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各类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规模,进一步明确各类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申办条件,严格审查申办资格,严格控制和压缩各类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经费支出。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社会对政府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度,对政府介入赛事举办的行为进行规范化和公开化,以避免政府侵民、扰民等社会问题的发生。社会对赛事举办过程中政府违法行为的监管主要包括:在办赛过程中代表政府的行为个体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其办赛目的是否符合民众的实际需求,赛事举办对当地的民生改善是否有实质性意义,赛事组织筹备与管理的程序是否公正等。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管制度,通过有效的社会监管,能够使政府在办赛过程中明悉自己的使命与责任,避免社会问题的发生。同时,在办赛过程中,媒体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功能,对社会环境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出警告,在面对大型赛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时,要发挥好社会协调联系功能,敦促问题的解决,避免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3.3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纳入法制轨道

将赛事举办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不仅可以保障执法人员在保障赛事运行过程中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而且可以防止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而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立法成为当务之急。国家要以法的形式,对赛事管理职能部门执行者的行为合法性与非法性以及对保护赛事举办城市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明确规定。1)通过立法,建立严格的赛事财务审计制度和规范化的招投标制度。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比赛规格、资金投入等做出明确规定,避免办赛单位的相互攀比,衍生腐败现象。同时规范财务预算、决算制度以及财务审计制度和招投标制度。2)通过立法,对赛事举办单位的职能及权限做出规定,保证民众的利益不因举办赛事而受到侵害。用法律对赛事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约束,避免办赛过程中因权力滥用导致社会问题的发生,保护当地民众的合法利益。因此,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纳入法制轨道,能够有效避免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社会问题的出现,同时在问题发生后,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可依,促使大型综合赛事更好地服务民生。

3.4 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融入市场,进行产业化经营

当下我国大型体育赛事举办过多过频,除一定历史原因外,更主要的是在政府垄断赛事资源的情况下,举办赛事的资金投入由政府买单。因此举办方不必担心成本和计较投入与产出的平衡,这也使得部分地方官员举办大型赛事过程中片面追求政绩,好大喜功,导致各地在赛事举办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问题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大型体育赛事资源依旧被政府垄断,没有有效地融入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在体育赛事运作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将逐渐从完全包办向能动参与举办转变,市场在体育赛事运作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市场机制将逐渐成为体育赛事所涉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体育赛事基本上都由企业操办运作,走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近几年来,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举办的体育赛事数量多、起点高、国际化程度广、品牌经营意识强,体育赛事运作市场化趋势也越趋明显。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中,政府行政控制能力较强,而市场化能力还处于较弱态势,因此,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赛事运作模式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转变办赛模式是社会趋势。

3.5 建立大型体育赛事绿色调控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绿色调控体系主要包括:1)大型体育赛事的绿色规划与管理,大型体育赛事绿色供应链与绿色物流的组织,市场经营开发中“绿色”品牌的塑造,引人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进行

赛事绿色成本与效益控制,具体包括水资源、废弃物、能源和交通4个方面[14]。2)关于体育场馆等基础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以科学选址为甚。科学选址一直都是大型体育赛事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是评价一个城市形象力的基本指标,是塑造城市形象的基础。优选体育场馆位置能够为城市发展提供活力,极大程度地丰富居民生活内容,提高生活层次和品位,使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在成为大型体育赛事的物质基础的同时,成为城市软实力提高的亮点、居民休闲生活的聚集地。3)在大型运动会场馆全方位建设中要选好用好环保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如在建设过程中通过采用新材料、新结构、可拆卸的设计,保证赛后的有效利用。

[1] 申丽萍,王 跃.大型体育赛事经济效益评估体系的构建[J].企业经济,2007(3):94-95.

[2] 何培英.基于高等海洋教育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承载力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146-151.

[3] Kesenne S.The economic impact of sport events[G]//Miscalculations and misinterpretations in economic impact analysis.Jeanrenaud C Neuchatel Suisse,1999:29-391.

[4] 张小林,李培雄,龙佩林.“绿色奥运”理念下构建我国大型体育赛事的绿色调控体系[J].体育学刊,2006,13(6):9-12.

[5] 任 海.奥林匹克运动与环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4):433-436.

[6] 胡 乔,陶玉流.城市竞争力视域下大型体育赛事的效益研究[J].体育与科学,2009,30(4):32-34.

[7] 黄凤娟,付哲敏.大型体育赛事管理中的体育场馆选址问题的建模与分析[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0,29(3):29-32.

[8] 杨 裴.论大型体育赛事承办中生态环境的保护[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4):151-154.

[9] 程 亮,祁 红,付 蕾.水上赛事对风景区水域水环境的影响[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2):39-41.

[10] 唐 智.大型体育赛事影响民众在申办过程中的角色作用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31(12):1608-1611.

[11] 兰 诚,黄增学.大型体育赛事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环境影响的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8(6):39-42.

[12] 于善旭.我国大型体育赛事运行的法律审视——以全国运动会为例[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8,24(12):7-11.

[13] 张恩利.我国现行体育社团立法困惑与反思——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立法修改建议[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3,29(1):1-5.

[14] 姚颂平,沈 佳.欧洲发达城市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实践对上海的启示[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31(6):1-5.

猜你喜欢
办赛体育赛事赛事
本月赛事
2022年赛历划重点
体育赛事项目管理对体育赛事形象及其管理的影响
张家口76个冬奥项目全部完工达到办赛条件
北京冬奥会场馆年底全部建成
河南省体育馆近年承办的主要赛事
2022年冬奥会对中国体育赛事转播的影响
河南省体育馆近年承办的主要赛事
“马拉松”啊,请慢些跑!
体育赛事品牌化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