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域人内迁研究二题

2014-12-08 07:36
昌吉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印本哈密西域

赵 毅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

学术界关于明代西域方面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显著。然而对于明代西域人①内迁问题研究的不是特别多,薛文波曾涉及明代内迁西域回回人的姓氏[1];和龑对明代内迁的回回入附中原过程、人口、分布、姓氏、汉化、职业结构做了探讨[2]但可惜未对内迁非回回人进行探讨,成为一大缺憾。除此之外,张鸿翔、施新荣、赫志学[3]皆有涉及。但因侧重面不同,故为明代西域人内迁的探讨留下了余地。本文以《明实录》为主,兼用其他史料,在前人的基础上针对明代西域人内迁的过程②、明政府的安置政策进行探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明代西域人内迁的过程

明代西域人的内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最大。据《明太宗实录》载:“盖远人慕义而来,当加厚抚纳,庶见朝廷怀柔之意”[4]明朝以“怀柔”政策招抚诸夷,引起了西域人因仰慕中原文化或贪利互市而内迁。加之明政府与瓦剌、癿加思兰部、土鲁番地面等争夺哈密以及各种势力在西域的角逐,大量的西域人因躲避战乱而内迁。其内迁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洪武至洪熙年间(1368—1425)

明朝建立伊始,北元残余势力虎视眈眈,颇有南下之势。为了巩固统治,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命徐达、冯胜、李文忠三路并进,以靖沙漠,但是只有冯胜部进至沙洲,深入亦集乃路,其余两路遭到故元势力的阻击后,败退而归。之后明太祖不再贸然进取,转而采取“御边之道,固当示以威武,尤必守以持重。来则击之,去则勿追,为上策”[5]、“略荒裔之地,不如守边”[6]之策。在明太宗时期,对北元残余势力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特别是永乐七年(1409),征虏大将军淇国公丘福率10万大军征讨北元,导致全军覆没后,永乐帝对西域“盖厚往薄来,柔远人之道”。[7]以至于到后来演变为“必不肯自我扰之”[8]因而掀起了西域人内迁的“初潮期”。为了讨论方便对有关史料摘录如下:

洪武三年(1370)“故元高昌王和尚,岐山王桑哥朵儿只班以及所部来降”[9]

洪武十年(1377)“西域僧板的达同其徒古麻辣室哩等二十人,自中印度来朝,今游五台山,凡六年还京师,居钟山佛寺”[10]

洪武二十四年(1391)都督宋晟、刘真,统兵征哈密“真等遂攻破其城,斩豳王列儿怯、帖木儿国公省阿朵儿只等千四百人。获王子别列怯部属千七百三十人,金印一、银印一、马六百三十匹”[11]

洪武二十九年(1396)“哈歹等二十人发戍沿海卫所”[12]

永乐三年(1405)“设沙洲卫以归附头目困即来、买住二人为指挥使”[13]

永乐三年甘肃总兵西宁侯宋晟言:“哈密归附头目买住、察罕不花等二百七十八户居苦峪里,告乞饥,以预备仓栗赈济”[14]

“哈密卫指挥佥事毋撒,副千户察黑麻久寓甘州”[15]③;“哈散,回回人,善捕虎。”[16]④

从以上史料可知,该时期内迁的原因复杂,其中有来归降的、传教的、自愿内迁的以及戍边的等。对这一时期内迁的人数笔者不敢妄下断言,不过从“(洪武)二十四年,……俘获虏众千三百人,及金银印,悉送京师”及“哈密归附二百七十户居苦峪里”可以推测此时期内迁的人数应该不少,故称之为“初潮期”。

(二)宣德至成化年间(1426—1487)

宣德至成化年间,土鲁番相继被东察合台汗国的歪思汗、也密力虎和速檀阿力所控制[17],其势力慢慢向东推进。1406年明设哈密卫强化对西域经营,使得西域与中原的联系更加紧密,引起15世纪20年代起大量的西域人因仰慕中原之文化、向往中原丰富的物质财富而举众内迁。然而在15世纪中叶哈密先后被瓦剌和癿加思兰部所破,后随着土鲁番地面的兴起,哈密又长期受土鲁番地面的侵扰。“(成化)八年(1472),土鲁番速檀阿力乘机袭破其城,执王母,夺金印,以忠顺王孙女为妾,据守其地”[18]正是由于各种势力在西域的角逐,使得许多田园荒芜,人民生活窘困,西域大批民众不得不背井离乡,避居内地,引起了大规模的西域人内迁,因称之为“高潮期”。此时期内迁数量之大,故分地区以表格形式罗列如下:

西域各地内迁奏请表

另外,还有未注明地区的也兹录如下:

正统九年“回回也里阿失来归,奏愿居京自效”[19]

景泰三年“命来归回回把把哈只迭儿、必失忽儿、答撒答俱为头目”[20]

据上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点:其一、该时段内迁的哈密人和土鲁番人居多,但正统二年后很少再有土鲁番人内迁。同时我们从内迁人的称谓上来推断此时内迁的哈密人可能尚未完全伊斯兰化,而土鲁番人则处在伊斯兰化过程中,扯儿禅人可能已完成伊斯兰化;其二、内迁者的来源广泛,涉及哈密、土鲁番、亦力把里、扯儿禅等当时主要的西域地区,并且内迁规模大、成群结队,如宣德四年(1429)扯儿禅内迁一千四百余人,成化十年(1474)哈密内迁者大约有千余人;其三、以政治失利和躲避战乱而被迫内迁的人较多,如“初,尹吉儿察居土鲁番城,为歪思汗所逐,归附来京”[21],又如“成华九年,甘州避难二百人”[22]等;其四、内迁者高官头目较多,如右都督罕慎、都督佥事尹吉儿察、哈密指挥同知阿的纳、指挥佥事爱鬼着儿和猛哥帖木儿、千户他力麻敏何秃等等。明制,右都督正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千户正五品,故可知内迁者品级之高较多;其五、该时期内迁的西域人在正统年间大量南迁安置,如正统元年(1436)“徙甘州、凉州寄居回回于江南各卫,凡四百三十六户,一千七百四十九口”[23]又正统三年(1438)“命给浙江观海卫新徙回回月粮,时归附回回二百二人自凉州徙至浙江”[24];其六,内迁者多集中于宣德年间,且多以“愿居京自效”为名。

(三)弘治至正德年间(1488—1521)

据《明史》载:“(成化)十八年(1482)春,罕慎纠结罕东、赤金二卫,得兵一千三百人,与己所部共万人,夜袭哈密,城破之,牙兰遁走,乘势连复八城,遂还居故土”[25]但好景不长,弘治元年(1488)“土鲁番阿力已死,而其子阿黑麻嗣为速檀,伪与罕慎结婚,诱而杀之,仍令牙兰据其地”[26]至是哈密又处于土鲁番地面的控制之中,后明政府又复立陕巴为忠顺王经营哈密。而“弘治五年(1492),土鲁蕃抱怨,入哈密城杀阿木郎,复虏陕巴及金印去,令头目牙木兰占据哈密”[27]因明政府以绝贡相威胁并出军复占哈密,土鲁番才归还将印和陕巴。而在正德八年(1513)“拜牙即弃城,叛入土鲁番”[28]至此,哈密三立三绝,使该时期的内迁浪潮处于“低潮期”,因而史料所见内迁者甚少。

弘治元年“先是,哈密忠顺王罕慎,为土鲁番速坛阿黑麻所杀,并夺其城池。其属阿木郎等来奔”[29]

弘治十年(1497)“哈密夷众以地方伤残之余,贫困难守,尽自焚其土剌,房舍。诣肃州求济”[30]

正德十四年(1519)“哈密夷人拜言土骨思等,自土鲁番逃归,颇知哈密头目哈即哈辛通土鲁番事,哈即等惧其漏言,遂严加禁锢,至是复逃归肃州”[31]

由于明朝与土鲁番交恶,故强迫土鲁番籍及与之有瓜葛的人迁入南方,即所谓的“烟瘴之地”如镇守甘肃都督同知刘宁等奏:“前次肃州拘留阿黑麻供使写亦满速儿等,请安置烟瘴处,所以正国法,目防其逸山之患”[32]“哈密卫委兀儿夷人癿儿的癿党土鲁番为恶,其家属宜安置广西边方,以离散其党”[33]又“弘治十年,哈密人沙黑麻为所胁因附之,……迁其家属于广东”[34]等等。

哈密被阿黑麻所破后,对于来归的哈密人多安置于苦峪,因耗费大,救济紧张,故明政府组织内迁。如甘肃镇巡等官太监傅德等奏:“以后仍前缺食,或复逃回肃州,或被逆虏扑掠,恐比各怀疑贰,因到他虞,反堕阿黑麻奸计。乞得将各暂存肃州、甘州、山丹、永昌、凉州安住,以系其心,分散势力,以防不测”。[35]

可见此时期内迁的较少,主要是哈密夷人因避难迁居苦峪等地,同时还有在边居住者复迁入内地,因而称此时期为“低潮期”。

(四)嘉靖年间(1522—1572)

嘉靖三年(1524)“土鲁蕃酋大举入寇肃州”[36]金献民、陈九畴、卢问之等俱上书请求闭关绝贡、专固国防[37]而此时“当局者无能振国威,为边疆复仇雪耻,而一二新进用事者,反借以修怨”[38]使得一部分熟悉边务的大臣遭到清洗。后胡世宁主事,力主放弃哈密,闭关绝贡,同时总制陕西军务尚书王琼和甘肃巡抚唐泽等也提出放弃哈密,致使“置哈密不问”但西域人内迁的浪潮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嘉靖七年(1528)牙木兰乃拥帐三千与罕东卫贴木哥及土巴等来投肃州求降”[38]

嘉靖二十四年(1545)“先是,回酋马黑麻速坛兄弟相仇杀,因令其党速檀米列等率二百人田于沙洲”[40]

嘉靖三十年(1551)“哈密卫都督米儿马黑木乞贡,许之。米儿马黒木为土鲁番所侵,乞内附,即处置甘肃”[41]

嘉靖三十八年(1559)陕西督抚王梦弼等言:“近土鲁番沙速坛之子脱列速檀乃复占哈密,哈密夷庶虎尔的等被残虐,田亦番为蹂践,饥寒迫切,携孥内附”[42]

从以上史料可知,这一时期因政治失利和迫于土鲁番压力而内迁的人居多。此时期内迁的频率大大减少,但数量还是很可观。多则可达三千余众,因而称之为“小高潮期”。自此以后史料中几乎很少再有迁徙之众,因此西域人内迁的浪潮自此而止。

二、明政府对内迁西域人的安置政策及其演变

明代各种政治势力在西域地区角逐,致使西域地区长期处于战乱频繁,社会动荡的状态。大量的西域人,以各种名目入居关内,他们或携家带口,或率其部属,面对这样一大批人的内迁,如何妥善安置成为头等大事,明政府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了不同的安置政策,而同时不同时期的安置政策又有所不同。

(一)明政府对内迁西域人的安置政策

首先,对内迁头目的政策。据《明太祖宝训》载:“凡治胡虏,当顺其性,胡人所居,习于苦塞,今迁之内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及炎热,失其本性,反易为乱。若不顺而抚之,使其归就边地,择水草滋生,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43]故明初对于内迁者采取近边安置的政策,如“设沙洲卫以归附头目困即来、买住二人为指挥使”[44]又如“哈密卫指挥佥事毋撒,副千户察黑麻久寓甘州,凡草场、田土可以旷闲之地给之”[45]等。据《明实录》载:“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赉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46]又在洪熙元年,对于归附的瓦剌只儿瓦歹采取“命为百户,赐冠带、金织袭衣、彩币、银钞、绵布、鞍马,仍命有司给房屋、器物如例”[47]的政策,据此条史料可以看出至少在洪熙元年以前就形成了一套安置政策,否则不会出现“如例”二字。明政府考虑到游牧部族的习性,故对内迁的游牧部族赐以“鞍马”之物,不过鞍马只限于宣德年间,以后很少出现。后改“鞍马”为“牛羊”,同时又供给“柴米”。后期又出现“床榻”⑤之物,不过也只限于正统和景泰年间。

其次,对内迁部众、普通百姓的政策。据《明实录》载:“远人不习水土,宜复其役,仍计口月给米四斗赡之。三岁后,该卫具生业以闻”[48]可见对于归附民众既赏赐月粮又免其役。然而此未形成定制,成化十三年(1477)“敕甘肃都督佥事王玺等于苦峪谷筑城复立哈密卫,令罕慎等居之,且赐以布帛、米粮,分给土田及牛具、谷种”[49]自此基本形成定制,即赐给居住地、配给房屋和生存必需品,让其从事农牧业生产,自谋生计。

最后,对于作乱者、假意内附者的政策。嘉靖五年(1526)尚书杨一清认为“至于见在番使,亦不必过为苟切,除谋叛有迹写哈言等一百六十七人再加以覆实行刑,……写亦虎仙家丁哈剌丹儿等五十一人,尽数迁发两广”[50]又如“哈密卫委兀儿夷人癿儿的癿党土鲁番为恶,其家属宜安置广西边方,以离散其党”[51],可见这部分人被强发配到南方,即所谓“烟瘴之地”以示惩戒。

(二)明政府安置政策的演变

明政府对于内迁西域人的安置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随着国力和对西域经营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明朝初期,对归附者实行沿边安置的政策,因而该时期的内迁的西域人大多都安置于边地卫所,如前所述的对困即来、买住、毋撒、察黑麻等的安置。1406年明政府在哈密设卫,强化对西域的经营,对于许多内迁者安插于京师,因而在正统元年(1436),吏部主事李贤奏:“切见京师达人不下万余,较之畿民三分之一,其月支俸米较之在朝官亦三分之一”[52]。正统十一(1446)年左右开始把内迁者安排在南京,故形成“仅南京锦衣卫达军人数当不少于六、七千”[53]的状况,可见在两京安置者不在少数。

在明朝与瓦剌、癿加思兰部、土鲁番争夺哈密期间,安置政策随之转变。成化十一年(1475),兵部议上巡抚甘肃都御史朱英提出“移土著以除祸根,欲将甘州等处久居夷人迁徙河南、陕西地方,庶免交通漏泄,诚为思患预防之计”[54]再到后来明朝与土鲁番交恶,因而陈九畴提出边防之策:“去心腹之疾,番夷节次贡使来归者无虏数百人,其冒名撒马、天方诸国者,请羁内郡勿遣;系土鲁番、哈密者,则迁至两粤而籍其财;其谋逆诸回,再行核实亟诛之”[55]可见明政府对于内迁西域人的安置随着西域形式的变化而变化的。

同时,随着明朝国势的消长,对于内迁者的安置待遇也有所变化。

明朝前期,对诸夷采取“威德并施”的政策[56]对于内迁者以高官授之,如“困即来、买住二人为指挥使”、“他力麻敏何秃为指挥佥事”、“卜烟川儿为正千户”等,对于刚刚归附的头目授予如此高的职位,可见明政府对他们的重视程度,以后史料中很少见授予高职位的。同时对于前期内迁者的物质待遇也比较丰厚如赐冠带、金织袭衣、彩币、银钞、绵布、鞍马、牛羊、床榻、房屋、器皿等物,而且如前所述赐予优良的草场和田土等。

对于夷人求袭父职者,明政府也给予特殊的照顾。据《明会典》载:“弘治六年(1493),凡哈密等处使臣求袭父职者,查有愿降诰敕,照例袭替换给,其余外乞讨官封俱临时奏请定夺”[57]如“卜烟川儿”袭其父“尹吉儿察”之职。

但这种待遇在正统年间有所变化,该时期内迁的西域人不再授予高官而大多是头目、百户、锦衣卫带俸、所镇抚等。究其原因,可能由于当时内迁数量太大没有那么多高职位安置。在成化以后则待遇更不如以前了“赐以布帛、米粮,分给土田、牛具”[58]因而更多是给予生产工具让其耕种自给,不再授予职位和丰厚的赏赐了。嘉靖年间,更是出现让其“耕牧自理”自谋生计的境况。此可能与前所述明政府与土鲁番交恶使之待遇变差,同时也是历年来内迁数量之大,耗费过大的原因,如弘治二年,巡抚都御史罗明言:“哈密使臣人等,前后留住陕西,今应起送还者二百五十八人,其陆续来贡与令随来避难人等复九百七十人,况苦峪城垣岁久倾圯,今宜修筑。赤金、罕东二卫以缺食求赈于我者尤众,…凡百供之费,非我肃州储积所能独供”[59]。

三、结语

综上所述,明初到明中期中国历史上掀起了一场继元朝后的西域人内迁的又一次浪潮,这一时期内迁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我们可以看出,各种政治势力在西域的角逐,引起动荡不安而内迁以及仰慕中原文化或向往丰厚的物质而内迁,为内迁的主要原因;明代西域人内迁的四个阶段比较明显,而且宣德至成化年间为内迁的高潮期,并且以土鲁番人和哈密人为主,多以“居京自效”为名,对内迁头目多授予武职;明政府对内迁者进行了不同的安置,同时随着西域形式的发展这种安置政策有所变化,待遇由丰变薄。其中以“回回”最多,因而他们在嘉峪关以东的活动对于明朝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国的“回回”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注 释:

①本文所指西域是阳关、玉门关以西,葱岭以东,天山南北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域。

②虽然和龑曾撰《明代回回入附中原考》一文,但文中没有将非回回人纳入其中,明代西域的伊斯兰化是逐步推进的,特别是土鲁番和哈密地区在明代前期并没有全部伊斯兰化,故本文还有探讨的必要。

③据《明实录》推当在洪熙元年(1425)内迁。

④据《明实录》推当为洪武十四年(1341)以前内迁。

⑤案:正统年间,在安置撒马尔罕内迁者赐物出现“床榻”之物,故这一时期内迁的西域人的赐给中也出现“床榻”之物。

[1]明宪宗实录,卷二六[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586.

[2]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096.

[3]明会典,卷一二一,铨选四·土夷袭替[M].北京:中华书局,1989:626.

[4]陈梧桐.论明王朝的民族观与民族政策[J].明史研究,1994(4).收录在陈梧桐.古代民族关系论稿[C].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104-107.

[5]明世宗实录,卷四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222-1223.

[6]明宪宗实录,卷一四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622.

[7]和龑.明代西域入附回回人口及分布[J].内蒙古社会科学,1990,(2);全文收入林松,和.回回历史与伊斯兰教文化[C].北京:中国今日出版社,1992.

[8]明英宗实录,卷一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62.

[9]明孝宗实录,卷五五[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778.

[10]明世宗实录,卷六三[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462-1463.

[11]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096.

[12]明英宗实录,卷四五[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876-877.

[13]明宣宗实录,卷四[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10.

[14]明太祖实录,卷一五四[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402.

[15]明宣宗实录,卷九[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51.

[16]明太宗实录,卷四七[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720-721.

[17]明太祖宝训,卷六[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8.

[18]明世宗实录,卷四七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7993.

[19]明世宗实录,卷四五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7663.

[20]明世宗实录,卷三〇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5723.

[21](明)严从简著,余思黎点校.殊域周咨录,卷一二,西戎·哈密[M].北京:中华书局,2004:471.

[22]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8524.

[23](明)严从简著,余思黎点校.殊域周咨录,卷一二,西戎·哈密[M].北京:中华书局,2004:453.

[24](明)严从简著,余思黎点校.殊域周咨录,卷一二,西戎·哈密[M].北京:中华书局,2004:445.

[25]明孝宗实录,卷七七[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494-1495.

[26]明孝宗实录,卷一二三[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203.

[27]明孝宗实录,卷九七[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778.

[28]明孝宗实录,卷一〇〇[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834-1835.

[29]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290.

[30]明孝宗实录,卷一二三[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204-2205.

[31]明孝宗实录,卷二〇[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481.

[32]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8521.

[33](明)严从简著,余思黎点校.殊域周咨录,卷一二,西戎·哈密[M].北京:中华书局,2004:17.

[34]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8517.

[35]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8516.

[36]明英宗实录,卷四五[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876-877.

[37]明英宗实录,卷一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62.

[38]明宪宗实录,卷一一九[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294.

[39]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三[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4583.

[40]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四[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307.

[41]明宣宗实录,卷一一三[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556-2557.

[42]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8516.

[43]施新荣.明代土鲁番地面兴起考述[A].朿迪生,李肖,娜仁高娃等主编.高昌社会变迁及宗教演变[G].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223-237.

[44]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20.

[45]明宣宗实录,卷九[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51.

[46]明太宗实录,卷四九[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739.

[47]明太宗实录,卷四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720-721.

[48]明太祖实录,卷二四六[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569.

[49]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3138.

[50]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2187.

[51]明太祖实录,卷五五[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077.

[52]明太宗实录,卷二四[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446.

[53]明太宗实录,卷二四[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444.

[54]明太祖实录,卷七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424.

[55]明太祖实录,卷七八[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424-1425.

[56]明太宗实录,卷一四一[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1696.

[57]张鸿翔.明代各民族人士入仕中原考[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施新荣.明代及清初哈密卫部众演进考述[J].新疆社会科学,2007,(5):98-104.施新荣.明代吐鲁番与中原之人员往来经济交往[C].元明时期新疆历史学术研讨会,2011.施新荣.明代土鲁番地面兴起考述[A].束迪生,李肖,娜仁高娃等主编.高昌社会变迁及宗教演变[G].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223-237.赫志学.“哈刺灰”考[J].昌吉学院学报,2008,(1):44-49.

[59]薛文波.回回姓氏考(一)[J].宁夏大学学报,1980,(4):49-54.薛文波.回回姓氏考(一、二、三、四)[J].宁夏大学学报,1981(1,2,3,4):66-71,99-102,77-79,82-84.

猜你喜欢
印本哈密西域
开放融合环境下预印本发展态势分析*
西域门户——两关遗址
京新高速全线通车哈密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
重视预印本及其系统生态建设
关于对哈密维吾尔族刺绣的研究
班超出使西域
西域散章
《西域图志》纂修略论
哈密垦区棉花超宽膜1膜3行稀植高产栽培技术
明活字印本《适情录》排印技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