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与展望

2015-01-01 14:43程安亭
天津经济 2015年1期
关键词:税源办税征管

◎文/程安亭

天津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与展望

◎文/程安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纳税人的数量正在急剧增加,随之也带来许多涉税问题,原有的传统模式管理税收已经难以持续。天津市国税部门自2014年9月全面实施征管改革以来,通过理顺业务管理职能,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改革税源管理模式,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等几方面的改革,初步构建了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了税收征管难题。

国税;税收征管;改革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市场活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市场主体发育壮大,纳税人数量急剧增加。新登记纳税人保持年均增长2万户以上规模,目前国税部门管辖的纳税户已达到29.7万户。与此同时,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复杂多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税诉求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趋势日渐明显,对税务机关优化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受利益最大化的观念驱使及有关因素的影响,部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理念有待增强,税收违法案件仍呈高发状态,税收征管漏洞仍比较大。在新形势下,税收任务越来越重、工作标准越来越高、执法风险越来越大,完全依靠传统模式管理税收已经难以持续。问题倒逼改革,只有通过不懈的探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出路。为此,天津市国税部门自2013年积极筹划、启动了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大幕。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天津市国税部门自2013年2月开始设计筹划和论证准备,2013年 10月着手试点工作,2014年9月全面实施改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遵循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的理念,坚持“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稳步实施税收征管改革。构建“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管理,加强税收评定和确认,优化服务,加强评估,集约稽查,强化监督”的税收征管模式,力争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税收征管难题。

(一)理顺业务管理职能

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调整优化机构职责和人员岗责。提升重点税源和风险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复杂事项的管理层级。扩大办税服务厅职责范围,将纳税人端发起的涉税事项的办理职责基本都放到办税服务厅,下放权限、前移环节、简化流程,使纳税人轻松办税。明确税源管理部门职能分工,按照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工商户三大类纳税人建立不同的管理模式,分类实施管理。增设国际税务管理科(岗),专职管理跨境税源。同时,按照“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的思路和要求,修订税收业务操作规程,调整、健全新的岗位职责。

(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以强化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快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改革传统的依靠税收管理员凭个人能力和经验管理纳税户的方式。通过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分析,寻找和发现涉税风险,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成立市局和区县局两级风险监控管理中心,建立两级风险识别、三级(市局、区县局、科所)风险应对工作机制。市局负责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和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与区县局共同承担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任务;区县局负责一般税源的风险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并落实市局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

(三)改革税源管理模式

根据各类纳税人的不同特点,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一是重点税源管理。投入优质管理资源,配备专职高水平税收管理员,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并随时响应纳税人诉求。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协调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税企高层对话机制,推进税务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税务审计,落实“管深、管细、管透”的要求。二是一般税源管理。按行业兼顾规模、地域等要素划分类别,实施团队化作业,由划片管户向团队管事转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派单制,税务干部没有工作派单不得自行到企业去,切实做到 “企业没事不插手,企业有事不撒手”。三是个体税源管理。坚决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加强起征点以上的纳税人管理,采取方便快捷的缴税方式,减轻个体户上门申报缴税的负担。对占个体户85%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从简管理、免除业户申报。

(四)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全面实行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精简办税程序和审批环节,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下放审批权限,公示审批事项,放宽发票领取限量。全面施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和“同城通办”。同时,为确保取消税收管理员后纳税人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降低了税收流失风险

风险管理系统初步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日趋优化,风险管理的指向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逐渐达到用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更多的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目标。

(二)提高了办税效率

税收业务操作规程实现创新升级、整合再造,减轻了征纳双方的办税负担。压缩税务行政审批环节51个,取消区县局长和综合业务部门审批事项分别为12项和14项,减少税收管理员调查事项9项 (占原业务量的41%),精简基层报送资料182项,取消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92项,网上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达到六大类56项,累计办税时间同比减少33%,进一步降低了办税成本。

(三)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

纳税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纳税人办税更加省心、省力、省时、省事。“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和“同城通办”全面落实,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负担重等突出问题。通过运行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建立了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诉求表达渠道,更有效地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健全的互联互通服务网络,实现了实体与网上办税服务厅优势互补,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税。自助办税终端、微信公众平台、在线咨询业务、免填单功能相继开通,纳税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便捷。良好的纳税服务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在2013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市国税系统首次进入全市三甲之列。

(四)降低了执法风险

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严格的工作流程控制,促进了税收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减少行政审批和调查认定事项,变事前审核为事后管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并注重强化后续管理,有效解决了管不好、管不了的问题。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力资源配置,推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加大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力度,打破了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高度集权、执法随意的局面,降低了执法风险。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减少不廉洁行为发生,防范了廉政风险。

三、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创新税务管理机制

一是在完善机构设置、规范管理职责方面继续细化、做实。在理顺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分类管理与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税务稽查之间的关系以及科学界定税收管理职责的前提下,将分税种、分专业事项的管理职能向风险管理职能转变。二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载体为依托的标准化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三是建立系统、科学的征管质量效率评价体系,推动税务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风险管理

利用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过程监控以及绩效评估等有效工作节点,充分优化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努力促进税法遵从。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流程等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风险监控管理指标体系,有效利用各种内源数据、外源数据,形成以提高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创立多元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依法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权纳税人,还责纳税人。在纳税人自主申报阶段,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遵从税法,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快信息技术应用、转变纳税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载体,如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学校、qq群、微信平台、移动互联网等,彻底改变纳税人有问题只能找税收管理员的状况。大力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实现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加快推进纳税服务的电子化、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三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做到有需求满意服务,无需求不去打扰。

(四)进一步推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传感网、物联网、智慧地球等信息化新概念、新思想、新技术层出不穷,并持续发展。税务部门要充分抓住和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创新和改变机会,不断在新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未来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是打造内外网两个门户,构建网上税务局和改造提升税源管理平台,依托数据仓库技术,形成数据存储、加工和分析中心,大力推进征纳双方税收管理手段和申报办税手段的现代化。

责任编辑:解忠艳 闫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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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亭(1956—),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局长。邮编:3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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