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高考移民”现象的政策取向研究

2015-02-13 00:22天津工业大学张立洁
天津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分数线户籍移民

■天津工业大学 张立洁

在当代中国,存在一种现象:高考录取分数线较高、教育基础较好的省份的高考考生,通过将本人户口转移(空挂)到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份,以求在高考中凭借原有较好的学习基础和转入地较低的录取分数线来考取理想大学,教育部将此种现象称为“高考移民”。“高考移民”群体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高考移民”现象已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多方瞩目的焦点之一,对这一现象的客观研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当代“高考移民”现象产生的现实合理性

1.“高考移民”是考生实现平等受教育权、追求考试公平的自我救赎之举。

我国高考实行分地区定额录取制度,各地招生计划的多少取决于地方拥有院校的多少,人均占有教育资源,特别是高等教育资源不等成为必然。高考户籍制度规定考生只能在户籍地报名参考,录取分数线较高省份的考生通过各种途径将户口迁入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份,以期争取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移民”考生通过个人能力争取到与自己学业成绩相对应的录取结果,是考生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追求,对考生个体而言无可厚非,也是合理的。

2.“高考移民”拉动了移入地的经济发展,促进了移入地考生勤奋向学风气的形成。

首先,“高考移民”是有成本的,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方面:显性成本,包括因“高考移民”而产生的转学费、转户口的费用及可能发生的中介费、人情费等;隐性成本,包括家庭迁移可能带来的对学生父母的职业或学生本人学习成绩的影响。客观上说,“高考移民”对移入地经济的拉动作用还是不小的。

其次,“移民”考生远离家乡和父母,需要自己安排学习和生活,也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对于移民地考生来说,他们耳濡目染了“移民”考生的一些优秀品质,特别是“移民”考生勤奋向学的品质及优异成绩也激励着移民地考生,有助于努力向学风气的形成。

二、当代“高考移民”现象的失范与社会冲突

1.“高考移民”与户籍管理制度的尴尬。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历史悠久,个人的行动范围在较大程度上受户籍身份的决定和影响,户籍不能自由迁移。在高考的制度安排中,又是按地域和户籍身份来分配资源和利益的,考生要想追逐“比较利益”,就需要想方设法改变身份户籍,需要流动和迁徙。一旦考生通过“移民”途径取得了“高考洼地”的户籍,便理所当然地享有“高考洼地”考生应有的权利,如考试权、升学权、就业权等。就“移民”考生而言,绝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正当途径办理户籍迁移的,其行为具备合法要件,也有部分考生通过非正常、非法渠道办理户籍迁移。无论是正常渠道还是非正常渠道、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几乎所有高考考生及家长在进行户籍迁移时,都带有投机的动机和心理,基于这种动机和心理的户籍迁移(“高考移民”)与户籍管理制度和高考制度的目标设计显然是不相一致的,是一种钻制度政策空子的行为,而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又对这种投机行为无所作为,因此,“高考移民”的存在及盛行让既权威又存在久远的户籍管理制度遭遇尴尬。

2.权利和权力的交换,必然滋生腐败现象和投机行为。

高考是与户籍(包括学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考生要想享有“高考洼地”的权益,就要得到“高考洼地”户籍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等权力机关的应允和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方能生效。考生家长花钱买权益(主要是户籍赋予考试录取的权益),政府行使权力进行审批,因此,这种交换实际就是权利和权力的交换,考生及家长通过交换所获得的那份权利,是由权力机关批准给予的。

在进行权利和权力交换的过程中,也难以逃脱权力寻租、投机重利的诱惑,随着“高考移民”现象的增多,这种“花钱购买权利”的行为直接导致了选拔考试的异化,为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提供了一条“生财之道”,更为钱、权等利益寻租提供了气候和土壤,滋生了腐败行为,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3.“高考移民”扰乱了正常的高考秩序,引起了社会的动荡和冲突。

“移民”考生在通过户籍迁移获得更大的录取可能性和个人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移入地考生的既得利益,与当地考生产生了争夺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矛盾,引起迁入地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尤其是在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当地考生与“移民”考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激化,集体抗议事件屡有发生,甚至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的安全稳定。不及时治理必将影响祖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大局。

三、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政策取向

1.“高考移民”问题的“系铃”与“解铃”。

“高考移民”的产生源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均和考试的不公,换言之,就是考试不公平“逼”出了“高考移民”,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回到考试公平中来(即实行统一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这是简单的逻辑,却是十足的难题。

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落差相当大,在本不平等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面前,以绝对平等的政策制度一视同仁,只能带来新的更大的不平等。“以不平等对待不平等”,分区录取制度才能逐渐缩小区域间的不平等,保证各地区间相对均衡的入学机会。但必须明确,强调区域间入学机会的均衡并非否定考试公平的理想方向,区域公平只能作为调整各地入学机会的一种手段或策略,其努力的方向必然是考试公平。解决“高考移民”包括高考其他方面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实行统一的录取标准,否则不利于选拔出高质量的优秀人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2.“疏堵”并举是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现实政策选择。

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对于“高考移民”,一味“封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有“堵疏”并进,双管齐下,才能取得根治“高考移民”问题的最终胜利。

(1)解决“高考移民”的“封堵”之策。

提高移民成本,消减移民获益位差。从考生的角度讲,“高考移民”最浅显的理由就是考生的投入和回报不是等价的,“移民”的回报远远大于其成本和投入,换言之,只要“移民”考生能从“高考移民”中获得更多利益,则“高考移民”现象就不会消失。同理可以知道,要阻止“高考移民”现象的蔓延,可借助提高“高考移民”成本,同时降低“高考移民”的收益,让“高考移民”者获得的收益和投入的成本趋于平衡,这样“高考移民”现象就会趋于缓和或得到遏制。

延长“两籍”(户籍、学籍)时间,加强监管,防范“移民”考生家长钻营。可根据情况采取延长入户时间、延长学籍等手段,保证参加相同地区高考的考生学习过程基本相同,在公平的学习起点上进行相对公平的竞争。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予以坚决退回并妥善安排其回原籍所在地报考。

(2)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治本之道。

调整地理布局,强化地方政府职能,推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得我国高等院校大多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中城市,呈现西部少东部多、边远地区少发达地区多并且日益向中心城市集中的状况。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优化高校的合理布局,对高校密集的东部沿海大城市,可限制其高校数量,原则上不能新建高校,而应把重点放在优化内部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化建设上来。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基础教育质量比较发达,高等教育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为争取上大学和重点大学,该地区有条件的考生想方设法进行户口迁移,这些地区因此成为“高考移民”的“高地”,成为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地带。因此,国家对中部地区要从政策上予以支持帮助,增加该地区高校数量(包括帮助其建立重点高校等),扩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对西部地区实行对口支援政策,由省区市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规划并签订帮扶协议,以资金、师资和教学实验设备等多种形式予以援助,并扩大对口招生的规模。

调整高校招生录取的区域配额是便捷高效、易于操作的对策选择。教育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国公平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平衡各地发展。在招生计划的地区配额上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既要考虑分配现状,更要考虑解决高考大省招生指标配额严重失衡的现实,通过重新进行合理配置,纠正显失的公平。教育部所属的重点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的重点高校今后在扩大招生时,扩招的部分应尽量投放到“高考移民”主要迁出省,如中部的河南、山东、河北等高考大省。在地方院校的计划配额中,应从分类指导的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全国高考的录取比例、各地高考的录取比例、各地高中生源存量情况、各地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及人才的需求状况、东中西部院校分布及在不同地区的招生情况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地域院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最低比例,供各院校在进行省外计划配额时进行参考。长期坚持对弱势族群和地区的优待配额制度,尽快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差距,努力保障贫困、边远地区及弱势群体学生的平等教育权。

当前的高考录取制度存在着不容置疑的不合理因素,但不可以期望很快就彻底消除这种不合理现象,而应遵从循序渐进的原则,借助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渐渐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最终实现招生指标公平合理配置。

(3)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基础教育水平的参差不齐是“高考移民”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要想改变不同区域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异,实现全国统一的录取标准和统一的录取分数线,就要大力发展贫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提升其中学阶段的教育教学质量。

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资金、人才投入。这些地区教育水平之所以比较落后,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教育十分薄弱,高考分数线向这些地区倾斜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贫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身经济不发达,又很难对基础教育增加投入,加之从这些地区考出去的大学生毕业后也往往不愿意回去就业,使得当地的建设和发展缺少人才,教育、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受到破坏。要改变这种恶性循环的现状,就必须加大对这些地区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原则。同时,在政策上鼓励大学毕业生支边,保障支边人才的待遇,提高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水平。

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职责要切实到位。地方政府是基础教育的举办者和组织管理者,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文化需求,是政府部门改进民生的具体表现和为政之本。因此,地方政府要研究制定好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设备和师资等条件大体相当;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并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目标。

“高考移民”现象在整个高校考试招生体制中是一个小问题,但“高考移民”现象所反映出的问题及对我国高考改革的影响是巨大的,关系大局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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