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的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

2015-02-13 02:40陆璐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维纳斯他者伦理学

陆璐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基于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的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

陆璐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53)

“倾听他者的声音”是列维纳斯毕生最为强烈的道德信念,这让其责任观显现出与自我责任及社会责任不尽相同的另一维度,即:为他的责任。责任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标。因而,对大学生加强责任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不少青年学子责任意识淡薄,而借鉴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当代大学生尊重他者、重视为他责任、实现责任自觉。

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大学生;责任意识

责任作为伦理学的重要范畴,由责任能力、责任心、责任意识等诸多要素组成。其中,责任意识作为个体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其认识、承担并履行责任的自觉态度。缺乏这种态度,个体便无法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当代德裔美国哲学家尤纳斯(Hans Jonas)认为:“深刻的自我责任意识是一切一切的根基,它构成了人的生存的意义。”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环境的影响,在部分大学生中出现了责任意识淡化甚至缺失的现象,并由此引发了相应的现实问题。列维纳斯,这位20世纪法国著名的犹太哲学家关注“他者”、强调责任,这对于引导当代青年学子强化责任意识,勇于为“他者”担当,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分析: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

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深刻反思并极力批判传统西方哲学的“同一性”思想。在他看来,西方哲学的本体论传统从本质上来说即是“通过中介或中项的介入把他者还原为同一以保存存在的包融性”。在此传统中,自我是唯一的中心,“他者”被吸吮、咀嚼、吞没及消化成“自我”维持生存整体的一种能量来源。由于亲身经历过二战磨难,他对犹太人集中营生活进行了深刻反思。对他而言,正是作为主体的“我”在对“总体性”和“同一性”的追求中遗忘了“他者”,相反,却是使用各种手段压制、占有甚至消灭他者,才导致了二战的暴行,导致了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种种恶果。因而,尽管曾是胡塞尔的学生同时也受到海德格尔的影响,列维纳斯却走上了另一条道路。他摆脱了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并超越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认为他们的研究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盲点,即由于无法摆脱“同一性”因而消融了“他者”的他性。列维纳斯扬弃了这种过度强调主体的道德哲学,认为道德不应从自我开始,而应从他者而来,道德始于为他人存在,然后才是为自己存在,试图建立一种为他人的人道主义。这一“他者”伦理学,或者也可称为责任伦理学彻底颠覆了自希腊以来的逻各斯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方伦理学中以个体为中心的传统,表现出极强的人学精神。

(一)强调他者的独立性与他异性

“他者”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在西方思想史上早已有之。然而,由于西方本体论传统追求的是“同”,从巴门尼德的“一”到柏拉图的“理念”,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到海德格尔的“人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被纳入一个总体,归为同一性,因而“他者”总是不能摆脱“自我”的压制,更无法逃避“总体性”的主宰。“他者”要成为真正的他者,就必须保留其独立性、他异性。他异性指的是“不同、成为他者的一种状态”,本身也包含着尊重“他性”的伦理诉求。这一哲学的逻辑起点是“非同一性”。在列维纳斯看来,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是无法纳入同一和整体中的,人们永远也无法以“我”之思想掌握他人,因而“自我”永无可能同化并消解“他者”。他借助“与他人相遇”及“面对面”的关系分析阐述了“他者”的独立性与他异性。人类的存在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相遇。在伦理性的相遇中,他人的存在以面孔(face)呈现。面孔是指代他者的一种隐喻,不仅仅是我们肉眼所能见到的眼鼻嘴等经验形象,也包含那些超验的不可见的东西。由于面孔具有不可见性,其意义只属于他者自己。他者是独特的、绝对的、无限的,是不能为我所左右,不可还原也无法同一为自我的。我的企图占有和统摄被他人面孔拒之门外,因而“他者”是我无法认识和抵达的。他人面孔突破了我的同一化,体现了我与他的差异所在。他者是完全独立并相异于我的,他者在我的世界之外,是在我之外的另一个(other)。我应该像尊重上帝一样尊重他人的他异性。可见,列维纳斯承认差异,强调异质和他性,主张开放、多元、流动,以其外在性、受动性和他异性走出了西方传统。

(二)责任既是生活方式,又是回应行为

列维纳斯对责任的极度关注乃至哲学思辨均源自他在二战时的经历。他认为,责任首先应该表现为一种生活方式。极权政治和奥斯维辛之所以存在,乃是因为每一个“自我”放弃了我所应承担的对于他人的责任,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一种责任伦理的丧失。生活一旦缺少了责任伦理便是毫无意义的,而血腥暴行本身恰恰预示着负责任的生活方式的隐匿。因而,责任是生活的第一要务,责任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走出大屠杀的悲剧必须转换思路:由不负责的生活转向负责的生活,由自我负责的生活转向为他者负责的生活。

如果说以生活方式出现的责任是静态的,那么表现为回应行为的责任则是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包含了命令与回应运动的具体行为。萨特以“注视”来谈论他者,而列维纳斯则是经由“言说”来解读他者之脸。当“我”与这张脸相遇,“我”不仅是在观察“他”,更需要回应“他”的诉求,这是一种应该的责任。事实上,“回应”(response)和“责任”(responsibility)在词根上是一致的,本就有着相近意义。“面孔讲话,面孔的呈现就已经是话语了”,这第一句话便是“你不可杀人”。面孔的在场意味着我无法占有他人,这是“他者”对“我”的伦理要求。换句话说,在他者的要求下,我不得不有所反应,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又或是不说什么不做什么。“你对脸的反应就是一种回应,不仅仅是回应,而且是一种责任,这两个词密切相关。”“我”必须对“我”的回应承担相应责任。这样,呈现于我之前的他者面孔,从一种命令行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责任行为,这便是为他者负责之行为发生的全部过程,也就是伦理对话的完整过程。

(三)他者先于自我,责任先于自由

列维纳斯把他人放于自我之前,认为伦理的真正起源就在于他者对自我的约束。在他看来,他人的存在具有无限性、绝对性与崇高性,“我”永恒处在与他者的关系之中。正是在为他负责的过程中方才建构起“我”自身独特的主体性。而且从根本上来说,“我”自身就是他人的“人质”,必须对他人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他者的义务高于其他一切义务。对他者不计回报的关切,自愿将他者置于自我之前,是人性善之根基的体现,是道德于我之要求。从更深的意义上来看,“他者不仅存于当前,也存在于过去和未来,更存在于无限超越的彼岸”。他者的世界是无限的。人们不仅要面对现实世界中的他者,更在不断追求着彼岸的那个无限他者并渴望与其对话。列维纳斯热切地希望彼岸之“他”能给予人们思想上的启蒙和精神上的支持。从这个意义来说,在他者所构成的世界面前,个体的自我是永远无法与之比拟,也是绝无可能超越的。因此,他者先于自我。当然,需要指出,列维纳斯对他者的强调并不意味着“我”之主体性的消解。事实上,为他负责的观念早已预设了一个具有能力的主体;也正是在对他人负责的同时,我的独特主体性被进一步唤醒。正如他所说,“自我承受着别人的负担,被责任心召向独特性”。

正因为他者先于自我,列维纳斯认为责任先于自由,这与西方将自由奉为最高目标的传统截然不同。“与他者遭遇……是一种命运,主体并非如风般自由,实存主体从原初上就与他者共处。”在列维纳斯眼中,自由从来不是出发点,而是一种以他者为中介的,自外、自上的授予。因而自由是有限的,只有在为他尽责中方能获得自由。伦理的自由是艰难的自由,是一种对他人负有义务的无自主性的自由。列维纳斯的自由是“有责任的自由”,这与存在主义的“绝对自由”观有本质不同,是对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极力抵制。

二、现实反思: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缺失的表现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良好的综合素质是他们今后成人成才的前提,不仅要有优良的品德、强健的身体、灵活的头脑、强烈的求知欲、完善的人格,更要有勇于承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每一位具备责任意识的公民来推动;而大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主要建设者,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和时代的使命,自然应当格外重视自身责任意识的培养。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不只是关系个人发展、家族稳定的关键,更是关乎社会前进、民族繁荣和国家昌盛的要事。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急剧变化,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责任意识缺乏的现象。

(一)自我意识膨胀与自我责任淡化的对比。一方面,不少学生常以自我为中心,只要权利,不尽义务,过于看待个人得失,不懂协作与奉献;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学生自我责任意识又十分令人堪忧,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学习上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生命意识淡薄,不会珍爱生命、善待生命,极易在面对挫折时自暴自弃甚至是走向极端。

(二)感恩意识缺乏,家庭责任意识弱化。父母将我们养育成人,每一个人都须饱含感恩之情、反哺之心,尽己所能地回报自己的家庭。这是责任,也是义务。但现实状况却是:部分大学生认为父母的关爱理所当然,极少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更别说主动为家庭承担责任了。甚至有一些大学生只知向父母索取金钱,攀比心严重,却丝毫不体谅父母的难处,贪图享乐,懒惰脆弱。

(三)公德、诚信意识低下,社会责任模糊。不少大学生在处理自我与他人、社会关系时,缺乏原则,不讲诚信,作假事件层出不穷;缺少集体责任感,对团队荣誉漠不关心;缺少社会责任感,对国计民生缺乏热情,胸无大志,得过且过;面对社会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现象熟视无睹,消极退缩。总体来说,当代青年学子虽有一定责任心,但由于习惯以自我为中心,重视现实利益,责任意识相对淡薄,性格缺陷比较明显,不能正确看待并处理个体与他人及社会之间的关系

三、路径探寻:借鉴“他者”伦理学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

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跨越了时代和地域,对于当代中国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和实践,提供了新的启示与路径。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完全可以借鉴这一伦理学思想,教会大学生们将社会责任与个人责任统一起来,引导他们树立超越自我、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

(一)以强化自尊、自信为基础,提升对己负责能力

个体认识责任、承担责任的能力是逐步深化、不断提高的。在主体间层面上,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责任区分为三种类型,即自我责任、社会责任与为“他”责任。尽管列维纳斯所说的责任主要指最后那种,但他从未否认前两类。事实上,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要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为己负责是责任教育的起点。一个漠视自我责任,缺乏自我约束的人不仅绝无可能对社会、对他人负责,甚至有可能给“我”之外的世界带来负担及危害。因此,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基础在于加强自尊、自信、自强教育,引导他们首先勇于面对自我,客观评价自我,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树立崇高的人生目标,不断追求、勇于超越、创造自我、实现自我。在此基础之上,帮助大学生们逐步树立起“他者”意识,培养起负责任的态度,使其深刻理解自己作为群体之“人”,应对“我”之外的“他者”——不仅包括他人、社会,还涵盖整个人类及自然——均负有相应的责任,从根本上领悟“人人为‘他’”的真谛。

(二)包容及尊重他人,理解并践行他者责任

在当今这个多种文化交锋激荡的社会大环境中,每个个体都有自身的特点与追求。由于网络等新兴媒体不断吸收并肆意释放出多元的文化符号,大学生极易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标准和相应的观点想法。他们追求个性、渴望发声,热切希望得到他人与社会的关注与肯定。但需指出,每个人都必须首先具备包容之心,学会承认他者的独特性,并尊重他者作为独立个体的他异性。唯有以体谅和包容为基础,才能有效化解我与“他者”之间的思想矛盾和生活冲突,避免由对他者的占有和改造企图而产生的个体间矛盾,进而实现持续的沟通与交流。值得强调的是,他者的概念是极为抽象的,需要把它落实在现实的行动中。具体来说,对他者负责即是要积极回应他者的“呼唤和命令”,以平等尊敬之姿面对他者,以关怀爱护之态走近他者,真正理解他者的真实需求,明确自身应当履行的责任内容。除此之外,责任不仅是认知,更是行动,要用行动自觉主动地承担对他者的责任,在实践中做出回应。总而言之,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关爱身边之人,关怀每一位“他者”,对他人有所付出,对家庭有所回馈,对社会有所承担,并在践行中不断提升这种为他负责之能力。

(三)努力做到为己负责与为他尽责相统一

在他者伦理学的背景下,为“他”尽责的精神旨趣要求作为“我”的每个单独个体都要努力促成自身与他人的良性互动,并在互动中主动承担对他人的责任。在凡俗尘世中,列维纳斯喊出了“上帝是他者”的言论,有着深刻的内涵。这里的上帝不是带有宗教色彩的,而是具有伦理意义的。他人犹如上帝,对待他人,要如同敬畏上帝一般的尊重。个体之人借此时刻认清自己的位置,保有自身的谦敬与自明,同时在尊重他者的过程中也学会尊重自己。惟有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尊重他者的独立性与他异性,并尽力承担对他者的责任,才能实现对己负责与对他负责的一体化。作为群体,大学生在受到全社会关注与爱护的同时,也需积极主动地去理解和关爱社会他者;作为个体,每一位大学生既是他人尽责的对象,同样也要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尽责。在为他负责的过程中,“我”与“他”互为担责的对象,也互为担责的主体,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交互式行为。因而青年学子们通过尊重他人和关怀他人的责任履行,也得到了他人的相应认可和持续关怀,其个体的生命内涵和人生意义在承担责任的具体行动中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和提升。而当每一个人都自觉主动地为他者尽责时,为他的责任意识将不断传递,为他的责任践行也将使自我得到他者关怀,最终在现实中实现了为己与为人的高度统一。

“他者”是另一个独特的生命,“只有在我不计回报地爱‘他者’或者为‘他者’担责的情形下……社会的正义才是可能的,人类的和平才是可能的。”当代大学生要想成长成才就应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在关注他人生存状态、勇于为“他”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生命追求。

[1]甘绍平.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23.

[2]EmmanuelLevinas.Translated by Alphonso Lingis,Totality and Infinity[M].Pittsburg: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43.

[3]孙庆斌.为“他者”与主体的责任——列维纳斯“他者”理论的伦理诉求[J].江海学刊,2009(4):63-68.

[4]顾红高.责任与他者——列维纳斯的责任观[J].社会科学研究,2006(1):37-40.

[5]Robert Bernasconi,David Wood eds.The Provocation of levinas[M].London:Routledge,1988:169.

[6]高云,王恒.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与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79-82.

[7](法)勒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M].余中先,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214.

[8](法)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M].吴蕙仪,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23.

[9]Richard A.Cohen (ed.),Face to Face with Levinas[M]. Albany:SUNY Press,1986:27.

[10]杨大春.列维纳斯的世纪或他者的命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47.

G641

A

1673-0046(2015)11-0086-03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高职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学路径研究,课题编号:D/2015/03/034,项目负责人:王虹

猜你喜欢
维纳斯他者伦理学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中的伦理学意蕴探析
“纪念中国伦理学会成立40周年暨2020中国伦理学大会”在无锡召开
论马克思伦理学革命的三重意蕴
千姿百态维纳斯
伦理批评与文学伦理学
当代维纳斯的诞生
有朝气、有活力,给人十足的惊艳 Mcintosh MA6700、Sonus Faber 维纳斯签名版套装
“他者”眼中的“她者”
“莉迪亚死了”——《无声告白》中他者的悲剧解读
他者视域下曹保平作品的文化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