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陆贽传》疑义考辨

2015-02-13 21:43尤炜祥潘晶安
台州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陆贽张本文义

尤炜祥,潘晶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浙江杭州310053)

《旧唐书·陆贽传》疑义考辨

尤炜祥,潘晶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浙江杭州310053)

《旧唐书·陆贽传》是研究陆贽生平、思想及历史地位的重要素材,但该传差讹较多,尤以其中登载的能反映陆贽执政理念的文诰、奏章等为甚。参考《全唐文》、《册府元龟》、《唐文粹》、《资治通鉴》等古籍所涉陆氏文章,并与之校勘、考证,以求接近史实和作者原文的真相,冀对中华书局组织的正在修订中的“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有所裨益。

《旧唐书》;《陆贽传》;疑义;考辨

DOI:10.13853/j.cnki.issn.1672-3708.2015.04.016

陆贽为我国古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所处之唐代中叶,藩镇叛乱,政局动荡,唐德宗出逃奉天,举国震惊。危难之际,朝政千头万绪,陆贽始终陪伴德宗左右,指挥平乱,忍辱负重,殚精歇虑,“一日之内,诏书数百,贽挥翰起草,思如泉涌”[1]3792,凡所论列,无不曲尽情理。前线将士为之鼓舞,“反侧之徒,革心向化”[1]3792。叛乱平定后,德宗还京,陆贽仍参与机要。贞元八年(792),陆出任宰相,励精图治,筹划大计,具有远见卓识,为朝廷出了许多善策,使得本已摇摇欲坠的唐王朝得以转危为安。

及辞,遗贽钱百万,曰:“愿备太夫人一日之膳。”(第3791页)

按:“及辞”,指陆贽谢绝刺史张镒所邀,东归省母。“钱百万”,《新传》同。然以钱百万备一日之膳恐不可信。白居易为左拾遗时一年俸钱才三十万,曾作诗云:“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3]4823权德舆《唐赠兵部尚书宣公陆贽翰苑集序》记:“暨别,(张)镒以泉货数万为赆,曰:‘愿以此奉太夫人一日之膳’。”[4]2982泉货,即钱币。“数万”而已,并非“百万”。

迁监察御史。德宗在东宫时,素知贽名,乃召为翰林学士,转祠部员外郎。(同上)

按:韩愈《顺宗实录四》亦记:“(陆)贽字敬舆,吴郡人也……迁监察御史。未几,选为翰林学士,迁祠部员外郎。”[4]3350权德舆《序》略同。据此,陆贽似先由监察御史充翰林学士,后迁祠部员外郎。然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载:“陆贽建中四年三月,自祠部员外郎充。”[5]31亦即陆贽先为监察御史,正八品上,迁祠部员外郎,从六品上,后召入翰林院为学士。丁居晦唐大和九年(835)五月三日,“自起居舍人、集贤院直学士充”[5]39翰林学士,距陆贽建中四年(783)三月入院为五十二年。丁《记》则专门就唐代翰林学士出入翰林院的时间作了记载。故陆贽入院时间及官衔当以丁《记》为是。至于韩、陆所记,唐史专家岑仲勉认为“用省书之法”。[6]221

众欲朕旧号之中更加一两字,其事何如?(第3792页)

按:此为陆贽《奉天论尊号加字状》中的文字。“朕”前,《册府》卷五五二、《全唐文》四六九均有“于”字。上文有“上谓贽曰:‘往年群臣请上尊号“圣神文武”四字,今缘寇难,诸事并宜改更。’”尊号乃群臣所请,明王三聘《古今事物考》:“玄宗开元以后,宰相率百官上尊号,以为常制。”[7]50玄宗生前先后曾加尊号六次。开元元年(713)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开元二十七年(739)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天宝元年(742)为“开元天宝圣文神武皇帝”。天宝七载(748)为“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天宝八载(749)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天宝十二载(753)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孝德证道皇帝”,字数由最初四字加至十四字。现如无“于”字,似群臣请“朕”自加,于文义不协。疑《旧传》夺一“于”字。又,《册府》无“一”字。亦当以《册府》为是。加“一两字”,表示未定,然群臣为皇上请尊号字数必然已定,疑“一”字衍。

今者銮舆播越,未复宫闱,宗社震惊。(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论尊号加字状》中的文字。“宗社”,《册府》卷五五二、《全唐文》四六九均作“宗”,引申为朝廷。“宗社”,借指国家。疑“社”为“”之形近误。

是知人主轻重,不在自称,崇其号无补于徽猷;损其名不伤其德美。(同上)

按:此为陆贽《重论尊号状》中的文字。“不伤其德美”之“其”,《册府》卷五五二、《全唐文》四六九均作“于”。虑及上句“无补于徽猷”,句式当一。故以《册府》、《全唐文》为是。“其”当是“于”之误。

诸道贡珍,遽私别库,万目所视,孰能忍情?(第3793页)

按:此为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中的文字。“孰能忍情”于上文义不协。上文有“师旅方殷,痛心呻吟之声,噢咻未息;忠勤战守之效,赏赉未行”。“忍情”,《册府》作“忍怀”,不词。《全唐文》、《唐文粹》作“忘怀”,据文义当为是。疑“忍”当是“忘”之形近误。翻刻《旧传》者,依据《册府》,又将“怀”妄改作“情”。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中的文字。“或生觖望”下,《全唐文》、《唐文粹》有“试询候馆之吏,兼采道路之言,果如所虞,积憾已甚”一句。据文义当是对“窃揣军情,或生觖望”之阐述。不应视为省略,应是脱漏。

无猛制人而不携,怀所感也;无厚赏士而不怨,悉所无也。(第3794页)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中的文字。“人而”,《全唐文》、《册府》作“而人”。“士而”,《全唐文》、《册府》作“而士”,当以为是。盖“不携”之主体为“人”,“不怨”之主体为“士”。《旧传》均当互乙。

《记》曰:“财散则民聚。”(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中的文字,语出《礼记·大学》。然下尚有一句“财聚则民散”。《全唐文》亦有此句,而陆贽《状》之主旨即源于“财聚则民散”,故应视《旧传》脱漏此五字。

陛下天资英圣,见善必迁,是将化蓄怨为衔恩,反过差为至当,促殄遗寇,永垂鸿名。(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中的文字。“陛下天资英圣,见善必迁”,《全唐文》作“以陛下天资英圣,傥加之见善必迁”,当以为是。盖此为表示假设的主从复合句,“是将化蓄怨为衔恩,反过差为至当,促殄遗寇,永垂鸿名”,必须在假设条件出现,才存在。故疑《旧传》脱漏“以”“傥加之”四字。

此诚事机危迫之秋也,故不可以寻常容易处之。(第3795页)

按:此为陆贽《奉天论李晟所管兵马状》中的文字。“故”,《全唐文》卷四六九、《册府》卷六五七、《通鉴》卷二三 均作“固”。据文义,当以为是。疑《旧传》“故”当为“固”之音近误。

如此词婉而直,理当而明。(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奉天论李晟所管兵马状》中的文字。“如此词婉而直,理当而明”,《册府》同,《全唐文》、《通鉴》作“如此则词婉而直,理顺而明”。疑当为是。盖“如此”,指上文陆贽建议皇上给李怀光手诏之内容,无“则”字,“如此”二字指代不明。“顺”相较“当”,义为长。

比者又遣李晟、李建徽、阳惠元三节度之众附丽其营,无益成功,祗忧生事。(第3796页)

按:此为陆贽《奉天奏李建徽杨惠元两节度兵马状》中的文字。“祗忧生事”,《全唐文》、《通鉴》作“祗足生事”。“忧”作“足”,当为是。盖指三节度附丽李怀光部,于成功无益,足以生事也。若作“忧”,则主体不明。下文“四军悬垒,群帅异心,论势力则悬绝高卑,据职名则不相统属”对“祗足生事”作进一步阐述。

按:“才”,《册府》卷五五二作“既”。又,“汉中”下,《册府》有“(李)楚琳使来,绝不召对”一句。虑及《旧传》下文有“上释然开悟,乃善待楚琳使,优诏安慰其心”,当以《册府》为是。应视《旧传》脱漏此句,否则,下文“乃善待楚琳使”显得无来由。

如此等辈,固繁有徒,但恐伤多,岂忧乏使。(第3798页)

遽以腾口,上烦圣聪,道之难行,亦可知矣。(第3801页)

按:此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遽以腾口”前,《全唐文》卷四七二、《通鉴》卷二三四有“而议者”三字。虑及上文有“外议云:‘诸司所举,多引用亲党,兼通赂遗,不得实才。’”此“议者”,即与之呼应。又,下文有“陛下既纳臣言而用之,旋闻横议而止之”,此“横议”,亦“议者”所议也。故当以《全唐文》、《通鉴》为是。《旧传》夺“而议者”三字。

昔齐桓公问管仲害霸之事,对曰:“得贤不能任,害霸也;用而不能终,害霸也;与贤人谋事,而与小人议之,害霸也。”(第3801——3802页)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得贤不能任,害霸也”下,《新传》、《全唐文》有“任贤不能固,害霸也”一句。又,“用”,两书均作“固始”,当以为是。盖“得贤不能任,害霸也;任贤不能固,害霸也;固始而不能终,害霸也”,层层推进,极具逻辑性。当视《旧传》为脱漏。

所以承前命官,罕有不涉私谤,虽则秉钧不一,或自行情,亦由私访所亲,转为所卖。其弊非远,圣鉴明知。(第3802页)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行情”,《全唐文》同,然于文义不明。《册府》卷三一三作“徇情”,即曲从私情,疑当为是。盖陆贽此文旨在“许台省长官自荐属官,仍保任之,事有旷败,兼坐举主”,而改变以往仅由几位宰相推荐的命官制度。“承前命官”,即从前命官,宰相得“展转询访”,然也有曲从私情的,将这种私访变成了买官卖官。其弊端不久前仍在,皇上当非常清楚。故疑“行”当是“徇”之形近误。下文“今又将徇浮言,专任宰臣除吏,宰臣不遍谙识,踵前须访于人”,可资佐证。

若访亲朋,则是悔其覆车,不易故辙;若访于朝列,则是求其私荐,不如公举之愈也。(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册府》同。“亲朋”前,《全唐文》、《唐文粹》有“于”字;“故”,两书作“前”;“不易故辙”下,两书有“之失也”三字;“不如”前,两书有“必”字。据文义及句式,当为是。经改当作“若访于亲朋,则是悔其覆车,不易前辙之失也;若访于朝列,则是求其私荐,必不如公举之愈也”。句式整齐划一,文义明了完整。《旧书》大多史料与《册府》同一,故凡错处也往往相同。

今之宰臣,则往日台省长官也;今之台省长官,乃将来之宰臣也,但是职名暂异,固非行业顿殊。岂有为长官之时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臣之位则可择千百具僚。(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行业”,《全唐文》、《册府》同。然《唐文粹》卷二九、《通鉴》卷二三四作“行举”。胡三省注:“行举者,台省长官举之,宰相行之。”语出《礼记·文王世子》:“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才焉: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谓根据品行任用人才。从《唐文粹》、《通鉴》。又,《汉语大词典》该词条下所举为《儒林外史》例,据此可大大提前。

夫求才贵广,考课贵精。求广在于各举所知,长吏之荐择是也;贵精在于按名责实,宰臣之序进是也。(第3803页)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下一“贵精”,《全唐文》、《唐文粹》作“考精”,据句式及文义,当为是。“各举所知”,即广也;“按名责实”,即考也。《全唐文》、《唐文粹》下文有“求不广则下位罕进……考不精则能否无别”等,可资佐证,惜《旧传》中已被删汰。故《旧传》下一“贵精”当是“考精”之误。

非但人得荐士,亦许自举其才。(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中的文字。“许”,《全唐文》、《唐文粹》、《通鉴》作“得”。据句式及文义,当以为是。“得”,可以也。即人可以荐士,也可以自举其才,主体皆为“人”也。

足食之原粗立,理兵之术未精,敢议筹量,庶备采择。(第3804页)

按:此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议”,《全唐文》卷四七四、《册府》卷九九三作“试”。“试筹量”,即试着筹划一下。从《全唐文》、《册府》。

务和亲者,则曰要结可以睦邻好,曾莫知我结之而彼复解也。(第3805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复解”下,《全唐文》、《册府》有“之”字。据句式及阅读节奏,当有“之”字,即“结之”“解之”相承也。又,点校本标点有误。“曰”下当加引号作为直接引语(下同),即“务和亲者,则曰:‘要结可以睦邻好。’曾莫知我结之,而彼复解之也。”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兵不堪”,《全唐文》、《册府》作“人不堪”。虑及下文有“曾莫知兵不锐,垒不完”,当以作“人”为是。又,“险之不能”下,《全唐文》、《册府》有“恃城之不能”五字,据文义,当补此五字,即“则险之不能恃,城之不能有也”。当视《旧传》为脱漏。

听一家之说,则例理可徵;考历代所行,则成败异效。(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例理”,《全唐文》、《册府》作“理例”,当为是,中心词为“例”也。《旧传》当互乙。

其有遇中国丧亡之弊,当夷狄强盛之时,图之则彼衅未萌,御之则我力不足,安得不卑词降礼,约好通和,啖之以亲,纾其交祸?(第3806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丧亡”,《全唐文》作“丧乱”,据文义,当为是。又,“啖之以”下,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有‘利以引其欢心结之以’九字,‘亲’下有‘以’字。”[8]448《全唐文》同。据句式及文义,当为是。经改作“其有遇中国丧乱之弊,当夷狄强盛之时,图之则彼衅未萌,御之则我力不足,安得不卑词降礼,约好通和,啖之以利,以引其欢心,结之以亲,以纾其交祸。”

力足以自保,不足以出攻,得不设险以固军。(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不足以出攻”前,《全唐文》有“势”字。又,“得不设险以固军”于文义不通。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张本‘得’上有‘安’字。”[8]448《全唐文》同。下文有“盖势力亦有不得不然也”,上文有“图之则彼衅未萌,御之则我力不足,安得不卑词降礼”。据此,当以张本、《全唐文》为是。《旧传》夺“势”“安”二字。

故夏之即序,周之于攘,太宗之翦乱,皆乘其时而善用其势也。(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势”下,《册府》、《全唐文》皆有“者”字。虑及下文“秦皇之长城,汉武之穷讨,皆知其事而不度其时者也”,句式一致。故当以《册府》、《全唐文》为是。《旧传》夺一“者”字。

长者不可逾,短者不可企;勉所短而敌其所长必殆,用所长而乘其所短必安。(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敌”,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张本‘敌’作‘校’。”[8]448《全唐文》同。虑及下文有“戎狄之所长,乃中国之所短……可谓勉所短而校其所长矣!”正作“校”,对抗也。故当以张本、《全唐文》为是。疑“敌”当是“校”之注文,后又以注文错成了原文。

寇小至则张声势以遏其入,寇大至则谋其人以邀其归。(第3808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谋其人”,《全唐文》同,《册府》作“谋其大”。显然“大”当是“人”之误。然于文义不明,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张本‘谋其人’作‘明取舍’。”[8]448与上句“张声势”相对,据文义,当以张本为是。

今则皆务之矣,犹且守封未固。(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守封”,《册府》同,《全唐文》作“封守”。“守封”不词,后须跟“疆”“界”等字,如《全唐文》有“各守封疆”、“所守封界”等。“封守”,边防。如《书·毕命》:“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宋史·度宗本纪》:“宜申儆国人,保固封守。”如此,《旧传》“守封”当互乙作“封守”。

练兵之中,所用复异。用之于救急,则权以纾难;用之于暂敌,则缓以应机。故事有便宜,而不拘常制;谋有奇诡,而不徇众情。(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暂敌”,《册府》、《全唐文》同,然于文义不协。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暂’,张本作‘赚’,云诸本俱作‘暂’,误。”[8]448据文义,当作“赚”,诳骗也,与下文“谋有奇诡”相合。故当以张本为是。又,“缓以应机”,《全唐文》同,《册府》作“权以应机”,《新传》作“暂以应机”。“权”“暂”义一。据上下句式及文义,当以《册府》为是。

自非生于其域,习于其风,幼而睹焉,长而安焉,不见乐土而迁焉,则罕能宁其居而狎其敌也。(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不见乐土而迁焉”,《册府》、《全唐文》均作“不见乐土而不迁焉”,义正相反。据文义,当以《册府》、《全唐文》为是。上文为“穷边之地,千里萧条,寒风裂肤,惊沙惨目。与豺狼为邻伍,以战斗为嬉游,昼则荷戈而耕,夜则倚烽而觇,日有剽害之虑,永无休暇之娱。地恶人勤,于斯为甚”。西北边陲,穷山恶水,生长于此之居民已习以为常,除非乐土不作迁移,中原将士“罕能宁其居而狎其敌”。故疑《旧传》夺一“不”字。

矧又有休代之期,无统帅之驭。(第3810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无统帅之驭”,《全唐文》同,《册府》作“无统驭之帅”,当为是。休代,犹言盛世。上文有“关东之地,百物阜殷,从军之徒,尤被优养。惯于温饱,狎于欢康,比诸边隅,若异天地”,何况又逢盛世,无统驭之帅。如此“从军之徒”,自然难以赴边关守疆。疑《旧传》“帅”“驭”当互易。

寇戎每至,乃势不支,入垒者才足闭关,在野者悉遭劫执。(同上)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乃势不支”,《册府》、《全唐文》作“力势不支”。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沈本‘乃’作‘力’,张本同。”[8]449虑及上文有“力足以自保,势不足以出攻,安得不设险以固军”,当以沈本、张本为是。疑“乃”当是“力”之形近误。

将之号令既鲜克行之于军,国之典章又不能施之于将。(第3811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鲜”,《全唐文》同,《册府》作“不”。“既不……又不……”为一固定结构,如唐睿宗《劳毕构玺书》:“为官既不择人,非亲即贿;为法又不按罪,作孽宁逃。”周太祖《改定盐麴条法敕》:“既不许将入城隍,又不容向外破卖。”故当以《册府》为是。

中兴已来,未遑外讨,侨隶四镇于安定,权附陇右于扶风,所当西北两蕃,亦朔方、泾原、陇右、河东节度而已。(第3812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河东”下,《册府》、《全唐文》、《通鉴》有“四”字。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张本‘节’上有‘四’字。”[8]449虑及上文有“开元、天宝之间,控御西北两蕃,唯朔方、河西、陇右三节度而已”,“四节度”正与之相对。当以张本为是,《旧传》夺一“四”字。

遂令分阃责成之义废,死绥任咎之志衰,一则听命,二亦听命,爽于军情亦听命,乖于事宜亦听命。(第3814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二亦听命”,《册府》、《全唐文》同。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张本‘亦’作‘则’。”[8]448据句式结构,当以张本为是。疑涉下文“亦”而误。

将帅既幸于总制在朝,不忧于罪累;陛下又以为大权由已,不究事情。(第3815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不忧于罪累”,《通鉴》、《全唐文》作“不忧罪累”。据文义及下文“不究事情”,疑“于”字衍。

寇至则人自为战,时至则家自力农。是乃兵不得不强,食不得不足,与夫倏来忽往,岂可同等而论哉!(第3816页)

按:此亦为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的文字。“倏来忽往”下,《通鉴》有“者”字。虑及上文有“募人至者,每家给耕牛一头,又给田农水火之器,皆令充备”,即屯田于边,亦兵亦农。“募人至者”与“倏来忽往者”相对,故疑《旧传》夺一“者”字。

尝以“词诏所出,中书舍人之职,军兴之际,促迫应务,权令学士代之;朝野宁,合归职分,其命将相制诏,却付中书行谴。”又言“学

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止于唱和文章而已”。(第3817——3818 页)

按:“词诏”不词,《册府》卷四七四、《唐会要》卷五七作“诏诰”,当为是。诏诰:诏,皇帝颁发的诏书。诰,皇帝对臣下的一种训戒或勉励的文告。又,“中书舍人之职”前,《册府》、《唐会要》有“本”字。“朝野宁”前,有“今”字。“却付中书行谴”,与上文义不协,《册府》、《唐会要》“却”作“请”。又,“学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止于唱和文章而已”,《册府》作“学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内庭,止于唱和诗赋文章而已”。《唐会要》作“学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内廷,止于应和诗赋文章而已”。且两书均“学士私臣……”在前,“诏诰所出……”在后。据文义,亦当为是。盖时陆贽与同为翰林学士之吴通微、吴通玄兄弟有隙,争宠于上,遂提出将草拟制诰之职分归还中书舍人。下文“德宗以贽指斥通微、通玄,故不可其奏”。如此,《旧传》当据史源同一的《册府》逐一补、改是,作“学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内庭,止于唱和诗赋文章而已。诏诰所出,本中书舍人之职,军兴之际,促迫应务,权令学士代之,今朝野宁,合归职分,其命将相制诏,请付中书行遣”。

[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彭定求等.全唐诗[M].北京:中华书局,1999.

[4]董浩.全唐文[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

[5]傅璇琮等.翰学三书[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

[6]岑仲勉.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M].北京:中华书局,2004.

[7]王三敏.古今事物考[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8]罗士琳等.旧唐书校勘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士私臣,玄宗初令待诏,止于唱和文章而已”。(第3817——3818页)

A Study on“Lu Zhi Zhuan”in Old Version of“Tang History”

You Weixiang,Pan Jingan
(Zhejiang Police College,Hangzhou,Zhejiang 310053)

“Lu Zhi Zhuan”in old version of“Tang History”provides important resource for study⁃ing Lu Zhi’s life,thought and historical status.However,some mistakes are made especially in docu⁃ments and memorial which convey his governing philosophies.By researching Lu’s articles in other an⁃cient books such as“Quan Tang Wen”,“Tang Wen Cui”,etc.for reference,the facts are approached to promote the compiling of old“Tang History”in"The Twenty-four Histories”by Chinese Publishing House.

old version of“Tang History”;“Lu Zhi Zhuan”;query;study

2015-03-16

本杭州市哲学规划课题“两《唐书》疑义考释”(A12TD01)部分成果。

尤炜祥(1953-),男,江苏无锡人,浙江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编审。

潘晶安(1965-),女,浙江温州人,浙江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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