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西州百姓陪葬《孝经》习俗考论

2015-02-21 11:50董永强
关键词:高昌孝经吐鲁番

董永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 710071)

衣物疏是新疆吐鲁番古墓葬群中出土的一种条列随葬品的清单。吐鲁番出土衣物疏,据侯灿《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一书统计,截至2003年,已刊布有62件。又据荣新江、李肖、孟宪实《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一书刊布,新增6件。又据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图书馆藏吐鲁番文献,新增1件,目前吐鲁番出土的衣物疏合计有69件之多①内容可参见侯灿、吴美琳:《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附录二《吐鲁番晋——唐古墓出土随葬衣物疏》,巴蜀书社,2003年,第697-721页;参见荣新江、李肖、孟宪实:《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年,第21、101、105、126、173、175页;参见荣新江:《吐鲁番文书总目(欧美收藏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49页。。这些衣物疏中有确切纪年的共44件,最早始于前秦建元二十年(384),最晚至唐咸亨四年(673),前后有289年的历史。衣物疏除个别书写于绢帛之上外,其余均为纸质文书,所列物品,有衣衾、玩好、笔砚、车马、财货,甚至奴婢等各种各样。它们真实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吐鲁番居民的一些社会习俗、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对这批衣物疏,中外学者们格外关注,先后发表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②这些成果,刘安志《吐鲁番所出衣物疏研究二题》注释③中有详细论列,此处从略。。本文拟在前人相关研究③关于孝观念在高昌地区的传播,可参见严耀中《麴氏高昌时期的〈孝经〉与孝的观念》,《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2辑,第275-282页。基础上,就衣物疏中条列《孝经》的现象略作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衣物疏中条列《孝经》现象

吐鲁番出土衣物疏中条列《孝经》者,有五例,按时间顺序,分别如下:

1.72TAM169:32 号《高昌建昌四年(558)张孝章随葬衣物疏》列有“《孝经》一卷”[1](壹P207);

2.73TAM517:24号《高昌延昌三十七年(597)武德随葬衣物疏》列有“《孝经》一卷”[1](壹P255);

3.72TAM205:2 号《高昌重光元年(620)缺名随葬衣物疏》列有“《孝经》一卷”[1](壹P360);

4.73TAM116:19 号《高昌重光二年(621)张头子随葬衣物疏》列有“《孝经》一卷”[1](壹P370);

5.2004TMM102:4 号《唐显庆元年(656)宋武欢移文》列有“孝经一卷”[2](P105)。

例5中所谓“移文”,也称“移书”,是古代各衙署之间、同级官员之间正式使用的一种平行文书。据刘志安研究可知,吐鲁番出土衣物疏分为前后二期:前期衣物疏与汉代“告地策”和“衣物疏”没有本质区别;而后期衣物疏是严格意义上的“移文”[3](P119-128)。

以上5例中除例3墓主姓名不详外,其余4例不仅姓名俱全,而且各例同墓都有墓表出土,这为我们确定墓主身份提供了可靠证据。现依次分析如下:

72TAM169:32号《高昌建昌四年(558)张孝章随葬衣物疏》同墓出土有72TAM169:1《高昌建昌四年(558)张墓表》,墓表载:“建昌四年戊寅岁二月甲子朔九日壬申,王国侍郎,迁殿中将军,追赠凌江将军,屯田司马张之墓表。”[4](P64-65)此衣物疏和墓表相互印证,可知张孝章即张,他生前曾任麴氏高昌王国侍郎、将军等官职。张孝章名中含“孝”字,又是高昌国高官,因此可以判断,此人或是深受儒家忠孝思想影响的汉人。

73TAM517:24号《高昌延昌三十七年(597)武德随葬衣物疏》同墓出土有73TAM517:17《高昌建昌卅七年张毅墓表》,表文曰:“建昌年丁岁,闰六月,十三日戊午。□□,将,又迁咨议军,追赠仓部司马张毅墓。”[4](P221-222)此衣物疏和墓表相互印证,很明显,武德即张毅,他是阿斯塔那517号墓主,生前担任麴氏高昌王国朗将、将军、参军等官职,应是文化水平较高的汉人。

73TAM116:19号《高昌重光二年(621)张头子随葬衣物疏》同墓出土有73TAM116:2《高昌重光二年(621)张弘震墓表》和73TAM116:1《高昌重光二年(621)张头子妻孟氏墓表》,可知阿斯塔那116号墓系夫妻合葬墓,张头子即张弘震。张弘震墓表云:“重光二年辛巳岁,五月丁巳朔,四日庚申,新除侍郎,转迁祀部司马,追赠祀部长史,故张弘震春秋七十六,殡葬斯墓。”[4](P332-333)张弘震生前曾担任麴氏高昌国中央高官,也无疑是汉人。

2004TMM102:4号《唐显庆元年(656)宋武欢移文》同墓出土有2004TMM102:12《唐显庆元年(656)宋武欢墓志》。据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整理小组,此墓志出土于木纳尔1号台地的宋氏家族茔院内102墓,墓志铭文虽未见墓主姓氏,但从其出土地为宋氏家族茔院来看,墓主应是宋武欢。志文曰:“君讳武欢,字□,西州永安人也。君,兵曹参军之嫡孙,司马之贵子。生□□下,有反哺之心;长堪强仕,□尽节之志。不骄不贵,出自衽生;行恭行敬,廪(禀)茲天性。我君光武王尚其高行,拜从行参军事。计当与金石同固,保守长年,掩然迁化。春秋六十一。显庆元年二月十六日葬于永安城北。呜呼哀哉。”志文中的“光武王”,是麴氏高昌国王麴文泰之谥号[2](P105)。志主宋武欢在麴文泰统治时曾任过从行参军事之职,从姓氏、志文、家族茔院综合判断,宋武欢应是麴氏高昌王国士族豪门之后。

张孝章、张毅、张弘震、宋武欢均是麴氏高昌国汉族大姓,世居西州,身居高官,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在其随葬品清单中列有《孝经》,似乎并不奇怪。那么,清单中所列《孝经》,是确有其书吗?

二、衣物疏中所列的《孝经》确实是陪葬品

事实上,衣物疏中所列物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实所记的“平生所用之物”,如衣被、绢布、鸡鸣枕、面衣、玉豚等等。这些物品与吐鲁番各墓葬发掘报告中清理出的实物相互印证,确实是陪葬品。另一类则是虚记,如“攀天丝万万九千丈”“金钱一万文”“银钱二万文”等等。实际上,此处所说的虚记,并不是不存在此物,而是有虚夸之嫌。比如随葬一两文银钱,代替一两万文。随葬几尺丝线,便号称“攀天丝万万九千丈”。那么,衣物疏中所列《孝经》是不是虚记呢?

事实证明,衣物疏中所列《孝经》并非虚记,而是真实存在的随葬品。试举典型一例为证。前文例1《高昌建昌四年(558)张孝章随葬衣物疏》出自阿斯塔那169号男女合葬墓,同墓出土即有一件编号为72TAM169:26(a)的古写本《孝经》,起于开宗明义章至圣治章。此墓未经盗扰,很显然,这件古写本《孝经》即是张孝章随葬衣物疏中所条列的那一卷《孝经》。衣物疏记载与考古发掘相互印证,可见,吐鲁番地区确有陪葬《孝经》之事,并非衣物疏虚记。

无独有偶,1997年吐鲁番地区文物局抢救性清理的洋海1号墓葬(97TSYM1),出土文书多件,其中有一件残片上正反两面分别书写《论语·尧曰》的古注本和《孝经义》的序言[2](P164-167)。据朱玉琪考证,此件写本的年代可能在阚氏高昌国时期(460~488)。又据“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整理小組”的意见,此件残片可能是墓主生前所用,死后又作为陪葬品放置在墓中的。可见,《孝经》作为陪葬品随葬墓中,在中古吐鲁番是常见之事。

那么,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孝经》是不是都是陪葬品呢?事实上并非如此。

1968年,吐鲁番交河故城遗址废墟中出土一件《孝经》残卷。据柳洪亮研究,此件残卷与1967年阿斯塔那363号墓所出卜天寿抄写的《论语》残卷性质相同,都是小学生练习作业之类的东西。因此,这件《孝经》残卷并非是墓葬出土,肯定不是陪葬品。

据王素先生爬梳,吐鲁番出土的古写本《孝经》,有白文《孝经》、郑注《孝经》、《孝经解》、《御注孝经》以及《孝经义》等五类[5](P203-205)。它们都是从吐鲁番墓葬中发掘出来的,可以肯定是随葬品。多种版本《孝经》流行当地,足见当地百姓对《孝经》的重视。

事实上,内地的考古表明,吐鲁番地区墓葬中放置随葬衣物疏的习俗源于中原,因中原地区早在西晋、北齐就有将死者入葬衣物单昭告地下的传统。吐鲁番地区不仅沿袭保留了中原随葬衣物疏的习俗,而且还效法内地陪葬《孝经》的做法。陪葬《孝经》之事,古已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末晋初著名学者皇甫谧。据《晋书》记载,皇甫谧曾著《笃终》,示其死后葬制之遗愿。有云:“择不毛之地,穿坑深十尺,长一丈五尺,广六尺,坑讫,举床就坑,去床下尸。平生之物,皆无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6](P1417-1418)皇甫谧以《孝经》陪葬的目的很明确,“示不忘孝道”。他开了以《孝经》陪葬的先例,后人多有效法者。南齐张融与北魏冯亮步其后尘。据《南齐书·张融传》记载,张融生前曾留下遗言:“吾生平所善,自当凌云一笑,三千买棺,无制新衾。左手执《孝经》《老子》,右手执小品《法华经》。”[7](P729)可见,张融对死后随葬之物不重衣衾,只重《孝经》等书籍。又据《魏书·冯亮传》记载,冯亮卒于北魏延昌二年(513)冬,他曾“遗诫兄子综,敛以衣幍,左手持板,右手执《孝经》一卷,置尸盘石上,去人数里外。积十余日,乃焚于山。以灰烬处,起佛塔经藏”[8](P1931)。唐史典籍未见随葬《孝经》者,但宋代有类似记载。如《宋史·王嗣宗传》:“嗣宗尤睦宗族,抚诸侄如己子,著遗戒以训子孙勿得析居,又令以《孝经》、弓剑、笔砚置圹中。”[9](P9651)王嗣宗告诫子孙不得分家,在自己死后把《孝经》、弓剑、笔砚放在墓中陪葬,也是这一风俗的延续。

三、陪葬《孝经》的深层原因

(一)中原历代统治者推崇《孝经》,以《孝经》等儒家文化教育弟子

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孝成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孝经》成为学生必读之书。《汉书·平帝纪》记载平帝元始三年,安国公奏立学官“序、庠置《孝经》师一人”[10](P355),即在公办学校设置专门教师教授《孝经》。随后民间私学也争相效法。汉末邴原入私学,就学于书舍,“一冬之间,诵《孝经》《论语》”[11](P351)。这种风气致使汉代孝的教育范围极广。东汉明帝时,期门、羽林、介胄之士也要通读《孝经》,一般平民更是如此。《四民月令》说:“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在此基础上,汉代初步确立了养老制度和“告宁”制度,生前孝养,死后居丧成为汉代以孝治国的重要国策之一。

晋元帝大兴年间(318-321),复置《论语》《孝经》传记博士于学宫,而所立为郑注。南朝齐因袭之。梁时,孔传、郑注《孝经》并立。后孔传亡于梁末战乱。北朝郑注《孝经》流行天下。前文论及皇甫谧、张融、冯亮陪葬《孝经》之事,显然与汉魏以来,朝野重视《孝经》密切相关。

高昌国麴坚时《孝经》传入高昌。公元520年(北魏正光元年),麴嘉(501-525年在位)向北魏孝明帝“求借《五经》、诸史,并请国子助教刘燮以为博士,肃宗许之”[8](P2245)。在统治者崇儒理念的推动下,麴氏高昌王国上下都研习传播儒学,史称高昌“国人言语与中国略同。有《五经》、历代史、诸子集”[12](P811)。此时,虽有《五经》传授,但并未见《孝经》。数年之后,至麴嘉之子麴坚(531-548年在位)时,高昌国“文字亦同华夏,兼用胡书。有《毛诗》《论语》《孝经》,置学官弟子,以相教授。虽习读之,而皆为胡语”[13](P915)。习读《孝经》者,不仅有汉人儒生,也有当地胡人。胡人与汉人都可以就读于学官,使用统一的汉文本教材《孝经》《论语》等。不同的是,胡人是用胡语而非汉语习读《孝经》和《论语》等儒家经典。既然,胡人也学习《孝经》,那么,胡人是不是也效法汉人,死后随葬《孝经》呢?目前的考古资料有限,尚不能解答这一疑问。

从传播史的角度看,如果把麴嘉向北魏孝明帝“求借《五经》”看作是儒家经典从中原向西北传播的上层传播线路的话,那么,在汉唐间,中原汉人大规模向西北迁徙①汉武帝时,西征大宛、车师,大量疲敝兵士滞留吐鲁番地区。汉昭帝时,置西域都护,屯田车师。又置戊己校尉,迁徙大量人口在车师屯田积谷。西晋在高昌设高昌郡,前凉、后凉、西凉、北凉皆设郡驻守。八王之乱后,中原战祸不断,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大批汉人西迁凉州。苻坚灭前凉,又迁徙大批汉人到敦煌。淝水之战后,中原内乱,河西陇右一带的地方割据政权相互争夺,凉州已非乐土,迫使此地的汉人再次西迁高昌。伴随汉人西迁的是以《孝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在敦煌、吐鲁番地区的传播。的过程中,随身携带着以《论语》《孝经》等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典籍进入吐鲁番地区就可以看作是《孝经》从中原向西北传播的民间传播线路。这两条线路并存,《五经》、诸史得以在吐鲁番地区广泛传播,逐渐使高昌成为汉文化社会。那么,麴氏高昌王国中笃信儒学者,生前习读《孝经》,死后陪葬《孝经》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入唐,统治者更加重视对《孝经》的研读,高祖和太宗曾亲自参加两次国家级研讨活动。《旧唐书·儒学上》载:“后高祖亲临释奠,时徐文远讲《孝经》,沙门惠乘讲《波若经》,道士刘进喜讲《老子》,(陆)德明难此三人,各因宗指,随端立义,众皆为之屈。高祖善之,赐帛五十匹。”[14](P4945)又,唐太宗亲临释奠礼,听孔颖达讲《孝经》,并与之就曾子和闵子谁更孝的问题展开辩论。公元690年,武则天以武周代唐,“其年二月,则天又御明堂,大开三教。内史邢文伟讲《孝经》,命侍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论议,日昃乃罢。”[14](P864)

开元元年(713)三月,唐玄宗下《令诸儒质定古文孝经尚书诏》:“《孝经》《尚书》有古文本孔郑注,其中指趣,颇多舛驳,精义妙理。若无所归,作业用心,复何所适宜。令诸儒并访后进达解者,质定奏闻。”[15](P476)为止息今古文《孝经》之争,唐玄宗曾两度御注《孝经》。一次在开元十年,有两条正史材料记载此事。其一:《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开元十年(722)六月二日条记:“上(玄宗)注《孝经》,颁于天下及国子学。”[16](P658)其二:《旧唐书》卷一百零二《元行冲传》载:“上又特令行冲撰御所注《孝经》疏义,列于学官。”[14](P3178)从以上记载来看,首度注经是在开元十年,完成后,于当年六月颁行天下,也作为国子学的必修书。此后,唐玄宗又命大臣元行冲为御注孝经书写疏义,列于学官,成为教材。另一次在天宝二年,也有两段正史材料略载其事。其一:《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开元十年(722)六月二日条下记曰:“至天宝二年(743)五月二十二日,上(玄宗)重注(《孝经》),亦颁于天下。”[16](P658)其二,《册府元龟》卷四十《帝王部·文学》天宝二年(743)五月条记:“以重注《孝经》颁天下。”并记玄宗诏曰:“化人成俗,率由于德本;移忠教敬,实在于《孝经》。朕思畅微言,以理天下;先为注释,寻亦颁行。犹恐至赜难明,群疑未尽;近更探讨,因而笔削;兼为叙述,以究源流。将发明于大顺,庶开悟于来学。宜付所司,颁示中外。”[17](P431)

从以上记载来看,重注孝经,目的是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敷义,“将发明于大顺,庶开悟于来学”。经过唐玄宗时期这次大规模的经典整理活动,再加上玄宗本人的研究探讨与注释,《孝经》的内容和版本基本确定了下来,我们今天常见的《孝经》就是唐朝整理的。

(二)法令制度确保《孝经》中孝的精神得以严格执行

有鉴于《孝经》的道德教化作用,唐玄宗还诏令天下,令每家每户必须收藏一本《孝经》,要求人人“精勤诵习”,在乡学中,也要加倍教授,使人人恪守孝道,尊礼行孝。《唐大诏令集》卷七十四《典礼·九宫贵神》天宝三载(744)十二月《亲祭九宫坛大赦天下敕》曰:“自古圣人,皆以孝理;五帝之本,百行莫先。移于国而为忠,长于长而为顺,永言要道,实在人弘。自今以后,令天下家藏《孝经》一本,精勤诵习,乡学之中,倍增教授。”[15](P417)

唐时吐鲁番地区的乡学教育严格遵照此令,教授《孝经》。这从吐鲁番文献中可以得到证实。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图书馆藏有 9 件吐鲁番文献,编号分别为 Peald 7a、7d、7k -2、7m、7o、7r、11a、11d、Frame 1a[18](P949-952)。根据其内容可知,9件残片是儒生的《孝经》策问习作。对策是唐代进士、明经考试的主要形式之一。策问卷的策题出自《孝经》,这与唐制各类儒生必须兼通《论语》《孝经》相合。可见唐代吐鲁番地区的儒生在学校也必须学习《孝经》,而且要通过策问考试。

天宝四载(745),也就是唐玄宗诏令天下家藏《孝经》的第二年,唐玄宗亲自御书《孝经》,刻碑以示天下,即《石台孝经》。

唐朝不仅继承了前朝孝道思想,重视《孝经》,而且在封建立法中用法律细则条文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孝的纲常伦理。“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严。”古代官吏“丁忧”解官,回家守丧之制,有明确法律条文记载的,即始于唐律。《唐律疏议》卷25载:“诸父母死应解官,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若诈称祖父母、父母及夫死以求假及有所避者,徒三年。”疏议曰:“父母之丧,解官居丧,而有心贪荣任,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19](P472)这条律文开创了丁忧解官的先河,此后,宋、明、清各朝几乎原封不动地沿袭此制。

在孝的精神指导下,唐代确立了侍丁养老制度和孝假制度。《新唐书·食货志一》载:“以民间户高丁多者,率与父母别籍异居,以避征戍,乃诏十丁以上免二丁,五丁以上免一丁,侍丁孝者免徭役。”又“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令式从事。[20](P1346)”又《唐令拾遗·户令》第十二条《老疾应侍》引《开元七年令》《开元二十五年令》曰:“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五人。皆先尽子孙,听取近亲,皆先轻色。无近亲外取白丁,若欲取家内中男者,并听。”[21](P139-140)除了令的规定外,唐代皇帝还用赦文规定对普通百姓在丧假期间免除一切劳役赋税。唐玄宗《改元天宝赦》:“侍老八十已上者,宜委州县官每加存问,仍量赐粟帛。侍丁者,令其养老。孝假者,矜其在丧,此王政优容,俾申情礼。”侍丁养老的目的就是顿风厉俗。

在中央王朝以制度、诏令、赦文等形式确保孝行能够实施的背景下,唐代各州都依法实行。远在边陲的西州也不例外,严格执行着侍丁养老制度和孝假制度。试举二例,以示说明:

阿斯塔那325号墓出土有一件《唐龙朔三年(663)西州高昌县下宁戎乡符为当乡次男侯子隆充侍及上烽事》文书,为方便分析,移录残文如下:

1今见缺侍人某,宁戎乡侯子隆身充次男,【下缺】

3【上缺】今年新【下缺】

4八十,自回充侍父者。又得宁戎乡里□□

6【上缺】者。前侍己亲侍父,后请宜【下缺】

7式,关司兵任判者。今以状下乡,宜准状,符

9付身【下残】

10户主香【下缺】

11尉准淮史史□

12史况感

13 录事沙龙朔三年三月二日下[1](叁P102)

这是一件西州高昌县下达宁戎乡有关侯子隆充侍的符。从残存文字看,此符大意是某老的侍丁“怀相”要回家侍养他自己年满八十的老父,某老上牒请“侯子隆”代替“怀相”充侍,县司下符通知乡里。“怀相”舍某老而就亲父侍养,也是遵照“皆先尽子孙,听取近亲”的唐令条文而行的。某老因没有子孙,又无近亲,因此外取白丁“侯子隆”充侍。可见,西州高年百姓的养老实际与唐令规定完全相符。唐令能在西州得以严格执行,也显示了唐中央政治统治的威力。

又,阿斯塔那191号墓出土一件文书,由多件片段缀合而成,题名为《唐永隆元年(680)军团牒为记注所属卫士征镇样人勋官籖符诸色事》(下称《军团牒》),为便于分析,摘录相关残文如下:

(二)7白欢进年卌一送波斯王,样人康文义。进上轻车,籖符到府。

8赵力相年卅五送波斯王,样人康昙住。

(三)2冯石师年卅四孝假。

5翟阿达年卅八孝假。

(四)6□憧仁年卅五侍丁残疾。

(八)1 □□□年卅一 孝假。[1](叁P284)

此件《军团牒》记注“样人”者20人,其中白欢进、赵力相等四人标明“送波斯王”。唐高宗朝,唐与吐蕃、西突厥争夺安西。仪凤三年(678)九月,高宗以裴行俭为安抚大使,册送波斯王,奇袭西突厥十姓可汗,“至西州,人吏郊迎,行俭召其豪杰子弟千余人,随己而西,乃扬言给其下曰:‘今正炎蒸,热极难冒;凉秋之后,方可渐行。’都支觇之,遂不设备。”裴行俭因此奇袭成功。《旧唐书·裴行俭传》记裴行俭在西州“召其豪杰子弟千余人”。《军团牒》中有四人不能随裴行俭送波斯王西行,分别是34岁的冯石师、38岁的翟阿达和31岁的某卫士,此三人均是因为“孝假”在身,而35岁的憧仁则是因为“侍丁残疾”。这些材料充分说明,即使在边州战事吃紧的非常时期,西州府兵也会依照唐令规定,享有“孝假”。也同样根据唐侍丁养老制,为笃疾者安排府兵充侍左右。唐代“孝假”制度和侍丁养老制度能在西州严格实施,也充分说明孝的观念在西州边陲的百姓中已经深入人心。

综上所述,高昌国至西州时期,吐鲁番当地的居民深受中原孝道思想影响,死后不仅以《孝经》陪葬,而且在衣物疏中开列《孝经》,昭告冥界。这显然是汉魏以来中原汉人葬俗的遗风。麴坚时,《孝经》传入高昌。经过官方推动和民间交流两条路线,《孝经》最终得以广泛播迁于西北边疆。安史之乱后,唐王朝在西域的势力日渐式微,丝绸之路阻绝,文化传播之路中断,吐鲁番地区陪葬《孝经》的现象也便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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