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局合作开展公安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2015-03-03 09:10王勇鹏欧阳梓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培养

王勇鹏,欧阳梓华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院局合作开展公安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以湖南警察学院为例

王勇鹏,欧阳梓华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410138)

摘要:公安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公安机关所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是公安院校面临的一个现实挑战。院局合作是当下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院局合作;培养;公安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一直是高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均特别强调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新增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鼓励校企合作,不断提高人才实践能力。公安院校一直重视实践教学,但目前正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化解教学困境。

一、当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面临新困境

一是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不足。公安院校相对于其他普通高校而言,人才培养目标历来更加明确单一,就是要培养忠诚可靠、业务精良、能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合格人才;同其他学科门类比较起来,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等公安学科专业更加侧重应用技能的培养,实践教学设计历来占比较大的比重。但反观目前公安院校一些人才培养方案,国家规定的大学英语、思想政治、军事理论、大学体育等公共课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真正适合公安工作实战需求的专业课、骨干课或核心课程比例偏小,直接影响到公安实践教学的效果。

二是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较弱。由于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服务实战、贴近实战”是对每一位公安院校教师的基本要求。但由于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机关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很多公安院校教师长时间没有机会深入公安实战机关执法办案,他们无法及时掌握公安实战机关的最新发展动态与成果,加之教学任务也较繁重,进修机制也不太畅通,极易造成教师的公安实践教学能力弱,导致课堂教学与公安实战部门的需求脱节;或者因科研考评压力,部分教师不太愿意花心思在实践教学能力的提高上;甚至有时因师资紧张,刚毕业的青年教师就直接上讲台为学生授课,理论研究也缺乏深度与高度,不能有效引领公安实战。

三是实践教学场地设施有限。实践教学相较于理论教学,更需要足够的设施、设备和实验、实训场地,并且其中一些设施、设备的购买、建设、日常维护与更新换代成本均较高,高校必须投入足够的经费与人力才能保障正常教学。虽然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但国家对地方公安高校的教育投入经常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有些地方甚至持续多年没有增加;而由于扩招,各公安高校的教学资源越发紧张,用于实践教学方面的投入经常无能为力,自然制约着公安高校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院局合作开展公安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面对实践教学中的一些列问题,各公安院校立足现有办学体制优势,纷纷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警务实战机会,开展实践教学能力培养[1]。院局合作,又称校局合作,泛指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各种合作,是一种全方位、多角度合作[2],早在2009年公安部党委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机关协作机制建设[3],浙江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察学院等国内不少公安院校积极开展校局合作,探索“3+1”“2+1”等教育模式,安排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学生到公安实战机关实践,并均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4]。湖南警察学院借鉴兄弟省份和院校“校企合作”“校局合作”的经验,结合湖南实际,构建一个以公安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符合地方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实际的“三三结合”实践教学模式(如下图)。

(一)平台方面:坚持“二基地一空间”①“二基地一空间”指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网络实践教学资源空间。建设相结合,打造好三大实践能力培养的平台

其中,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以校内专业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实战技能培训中心等为基础整合而成。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关键是一定要发挥公安实战机关的作用,真正实现院局合作建设基地,坚持学院专家、公安机关实战专家和其他校外专家相结合,做好每一个实验室的方案论证,确保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参数既不落后,又要贴近实战、服务实际。目前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电子物证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舒适个,仪器设备数千万元;近几年学院持续保持不低于400万投入和充分利用国家财政专项支持资金先后完成了网络工程实训中心、视频图像侦察实验室、网络渗透与证据获取实验室、交通安全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声像技术实验室、警务实战训练基地等校内实训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主要依托公安机关科、所、队办公或实训场地,适当加入教学元素能够为实践教学所用即可。特别是那些紧贴实战、学院又无力建设或不方便购买的实践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而公安实战机关此方面资源储备丰富,关键是学院要尽早进入公安实战机关,同其一道进行教学设计,使之能够有效成为实践教学场地,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学院已同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等省内外十余家公安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7个,可同时容纳1000余人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基本能够满足所有公安专业学生的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要求。

网络实践教学资源空间主要是利用现代网络和信息加工技术,将有关视频、音像、案例、慕课、虚拟资源等上传至院局合作网络空间,打造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搭建基地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了网上辅助教学和基地管理,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网络实践教学环境。借助“人人通”工程,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网站进入实践教学网络模块,可以观看实践教学视频和部分所涉及的理论课程,同时学生可以在实践教学网络模块中申请院局合作项目参与,也方便学院对实践教学的管理,推进实践教学的网络化,为学生、老师和公安机关提供一个技术交流的信息平台。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借助公安内网为师生教学实践提供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

(二)内容方面:坚持课内实践、综合训练与专业实习相结合,开展好三个环节的实践教学

其中,课内实践教学是最基础的实践训练,主要包括各门课程课堂内的实践教学,主要在课堂内和校内实验室、实训场地等场所进行,主要是根据各课程教学计划对全体学生实施。综合训练是指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单独设计专业综合训练环节,单独整体授课培养学生的专业综合实践能力,主要对已经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中高年级实施。专业实习包括认知实习和毕业综合实习两个环节,认知实习主要是指初次接触公安知识的低年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公安实践机关进行为期1个月左右的随岗见习,达到增强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的目的;毕业综合实习是高年级同学较长时间(大约3个月)深入公安机关,将在课堂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综合地运用到公安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反思与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近几年来,多次聘请或调入公安实战专家来校进行实践教学,或主讲、或辅助,但均参与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的设计,特别是综合实训和专业实习,更需要一线实战专家真正参与,确保教学针对实际、服务实战。每年寒暑假均组织低年级学生到各自常住地附近公安机关开展认知实习,组织高年级的应届毕业生到各市州公安机关进行专业综合实习,各基地安排了上百名民警参与指导,切实提高实践能力,取得了比较好的效实践效果。

依据海风锋过程的高空控制系统差异,以及是否有强对流天气伴随,将它们分为两类。其中,Ⅰ类为海上西伸副高控制下的海风锋,Ⅱ类为大陆高压入海环流情形下的海风锋。表2显示,Ⅰ类海风锋多无强对流配合,Ⅱ类海风锋有更多强对流天气伴随。Ⅱ类海风锋发生日期多数早于Ⅰ类海风锋。依据表2,分别对两类海风锋的背景特征进行分析与对比。

(三)路径方面:坚持练、研、赛相结合,构建好学生公安实践能力培养的三大主要路径

练习既包括课堂内教师指导之下的练习,也包括课外开放性实验、校外实践基地教官指导下的练习,还包括各类专项培训等;研究可以是课题、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等形式,也可以开展专题研讨、会议论坛等多种途径激励多元力量参与;竞赛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有关学科知识、技能比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不断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近几年除课堂内的规定练习外,我院刑事技术系和实验管理中心积极动员一切教学和力量,从新生入学开始发动,组织高年级学生带动,多方鼓励学生参与开放性实验;各系部积极邀请一线专家担任考官和评委,先后举行“现场急救”“交警手势操”“安全知识”“模拟法庭”“英语演讲”等学科知识或技能比赛;同时通过大学生创新课题立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资助、优秀论文(设计)评选等多种方式增强学生勇于实践的兴趣与能力,目前已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课题4项、省级10项,校级100多项,邀请实战专家讲座十余场、启动院局合作科研教研项目立项二十余个。

三、实践中的新思考

(一)进一步强化院局合作动力

近年来,国内不少地方公安院校开展的院局合作,经常是公安院校一方热度高但公安实战机关积极性低,院局合作的动力显得不足。

著名的目标设定理论告诉人们目标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激发人们去行动的动力,但若目标设置不好,不是经过协商则达不到激励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首先摸清院局合作双方需求,准确定位,促使院局合作目标的更加合理达成。在这一方面,公安院校是关键,要主动寻找公安机关的需求点,找到合作点,实现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需求的有效对接。

据调查,公安机关原本希望通过院局合作至少可以实现三个目的:一是借助公安院校优秀业务教师帮忙解决公安实际中的一些疑难困惑;二是师生的加入可以有效缓解基地(公安机关)的警力不足;三是为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教育训练场地和智力资源。但一些地方公安院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不够强,很难为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的实战指导或理论服务,一些师生动手能力不够强,不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本来警力就显不足的公安机关还要抽出一部分优秀民警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客观上还增添了不少工作量,同时学院优秀业务老师很难送教到公安实战机关开展民警业务培训,总之一句话,公安机关认为原本合作互赢的院局合作实际上成为了“学院是纯获利的一方”。

就公安院校而言,通过院局合作,也至少怀有三重希望:一是通过派教师深入公安实战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实习实训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促进实践教学发展;三是借助公安机关实战资源,解决院内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并且通过一段时间的检验,也的确取得了比较理想的实效。

于是,通过比较上述公安机关和学院的合作目的便发现,在合作之先并未对合作目标进行仔细协商、准确定位,自然难免出现合作目标的偏差,特别是公安机关一方明显因目标未能有效实现带来了挫折感,影响下一步合作的动力产生。

因此,要想院局合作真正共赢并长期合作下去,必须摸清双方需求,恰当定位,合理协商,明确合作的合理目标。那么,何为合理目标?同样根据前述目标激励理论,目标的形成必须是成员共同参与制定并且知道通过行动有可能实现的利益,才会对成员形成最佳的动力。

就公安院校而言最大的优势是“人员”,但不能机械等同于“人力(资源)”,人员需适应岗位才能变成“人力”,而到合作基地实践的师生是可以通过引进实战教官提前进行技能培训、综合实训提高岗位适应力的;对公安机关而言最大的优势是“实战”,但不能机械等同于“实践教学”,做事中加入教学元素才能成为“实践教学”,而公安机关也是可以请院校提前进行教学设计提高公安实战现场教学元素的,并且正因通过彼此的优势互享实现共同成长,又反过来促进彼此更好的服务,循环共赢。因此,通过各自优势的比较就可发现,只要院局双方事前充分协商、周密计划,完全可以实现彼此目标的统一与激励。

(二)进一步完善院局合作机制

公安院校和公安实战机关都是相对独立、互不隶属的单位,要想有效合作,当然它需要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合作机制来保障。但反观目前国内一些院局合作机制,显得过粗、无力且不灵活。

就合作机构建设机制而言,大多建立了院局合作领导小组,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领导(一般是政治部主任)牵头,厅(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与公安院校领导以及合作公安机关领导领导与学院院领导任副手,貌似很强,实际上领导小组成员往往身兼数职、事务非常繁忙,很难有精力对院局合作进行有力领导和指导,最多一年不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计划商讨。并且,公安实战机关人手历来非常紧张,往往很难有专人来负责院局合作工作,直接制约着院局合作目标协商、计划制定、工作落实等具体事务的开展。但仅就院局合作开展实践教学而言,既需要人员互派、资源利用,又需要方案制定、后勤保障等,是一项既系统又具体琐碎的工程,领导小组可以进行宏观指导,同时,院局双方必须设立专门的院局合作办事机构或研究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的工作制度、职责、计划,开展教学组织、专项设计、课酬管理等日常的工作联络沟通,必须在细致具体上下足功夫。

其次,合作经费保障机制不力。院局合作开展实践教学牵涉到基地建设、人员组织、问题探讨、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事项,离开了经费就无法前行。但目前院局双方要使用经费的领域很多,在院局合作方面投入的经费还比较少。为此,院局双方要从合作育人、共同提高的长远发展角度,增列院局合作经费专项,保证合作双方的互动互利同发展。如要投入适当经费在基地建设图书室、多媒体教室,方便师生驻地学习研讨;要加强基地宿舍建设,条件允许的要安装空调,使师生安心实训;需要增加交通费、生活费开支以及争取适当文体或其他业余活动费用,丰富基地实训生活等。

此外,合作考评机制建设严重缺位,虽然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领导非常重视院局合作,但到底如何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与激励?目前都还在摸索之中,容易导致做好做好没有多大区别,实际上要想做好还必须得费神费力甚至不讨好。如以人员互派为例,虽然,目前通过学院组织师生进基地实训、公安实战机关选拔优秀民警驻校任教官或在基地担任导师,初步实现了人员互派,资源共享。但基本上还是师生进步快、民警收获少,尚未有效促进院局双方人力资源共同成长,特别是很多公安实战机关不愿选拔在单位均是骨干的优秀民警作驻校教官、优秀民警也常因未获实质性待遇反而要备课增加不少负担不想担任教官,整体显得机制不太顺畅。为此,公安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院局合作考评制度,院局双方应该真诚协商出有利于吸引优秀民警担任教官的机制,如晋职晋级倾斜政策、优先参加进修培训、增加休假时间或其他福利待遇弥补办法;教师下派基层实战机关挂职锻炼、实习调研制度等。

(三)进一步深化院局合作领域

院局合作是全方位的合作,就实践教学合作而言,也是一个贯穿全过程、多领域的合作。但就现状而言,院局双方主要还仅是在人员互派、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了表层次的合作,在人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师资建设、教学改革、教研互动等诸多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度开展合作。

一要加强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的深度合作。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培养人才的“宪法”,它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课程设置、理论与实践课时分配、实践模块内容选择等有关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因此,自一开始,院局双方就应通过调研、调查、座谈、论证等多种形式把握准警察执业核心能力要素构成、培养标准、培养路径、教育需求等,改变目前一些公安院校因教学场地设施和教师人员限制设课的不合理现状,紧扣警察岗位技能要求,从源头上设计好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合理的课程知识结构体系,尽力做到实践教学内容与公安实战无缝对接,确保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实战性、可行性。

二要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深度合作。实战专家尽早全程参与实训场地建设,促进校内实践教学环境要高度仿真,营造一个施展氛围,满足按照实战程序开展实战教学的需求。加强实践教学教材(或指导手册)建设,细化实训过程管理,借力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依托现有院局的公安信息网和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实战应用能力网上模拟训练系统,推进实践教学基地信息化,丰富实践教学手段,做到实景实战与虚拟模拟、网上推演的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形成与公安实战部门警务信息应用系统有限又有效的联通,打造有力的网络实训平台。如:院局合作可以为侦查学专业学生开发情报信息研判平台、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等;可以为治安学专业开发人口管理系统、网上办案系统、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网上模拟派出所(警务室)等;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开发枪弹痕迹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现场勘验信息系统等;为法学专业开发法律知识网上训练(考试)系统等,让大数据多进课堂教学实践。

三要加强教研互动的深度合作。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就极力倡导教学方式改革,创新实践教学形式,但关键要靠教师,“教师不仅是课程的理解者、执行者和建构者,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国家教育质量的关键”。[5]四川大学周鼎老师的《自白书》引发了网络热议,说明当前教师业务能力偏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更有人言当今大学生不好好学与大学教师不能好好教关系很大。教学与研究本来是提高教师能力与水平的两翼,彼此并不天然的产生冲突。但目前一些教师的研究纯粹是为了显性的论文与成果,不是为了解决公安实战中的实际问题,导致一些空洞的研究无法有效促进教学能力的提升。因此,院局合作可以通过人员互派、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学术讲座(论坛)、案例分析、专家(导师)团队、技术攻关、论文答辩、成果鉴定、教材编写、实战演练、课程选修、创新训练、联席会议、合作简报、专项培训教学练战一体化等多种形式,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院校教师和公安民警就公安实战中的一些真问题开展研究,或者把部分问题作为指导学生实践探讨的主题(或论文主题),或者提供部分经费予以大学生创新性课题、教研教改课题立项,这样让大家都带着问题参加实践与研讨;某些实战专家既无时间也无精力将一门专业课程授完,但可结合自己的实践思考就某一专题开展专题教学,特别是当这些专项内容是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较弱的部分,这种教研互动更显尊贵;或者请实战专家来校开一些侧重实战的选修课,让学生自主选修;探讨案例式、分组式、分级式教学、角色扮演、头脑风暴法、情景训练法等,开展实训课程教学比武、教学观摩、技能运动会等,创新课堂教学形式,以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实践教学能力提升,从而实现院校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与实战专家研究水平增强的“集智共赢”。

参考文献:

[1]程琳.警察教育与警务警务执法人才培养新视野[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198.

[2]谢盛坚.李松梅.论“校局合作”的历史、现状、制约因素及发展思路[J].政法学刊,2014,(2).

[3]陈真.科学构建校局互动平台,强力推进校局互促共赢[J].公安教育,2014,(2).

[4]傅国良.卓越警务人才佳偶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以浙江警察学院“三合作两育人”模式为例[J].公安教育,2012,(12).

(责任编辑:天下溪)

[5]李桢.张钧.主体性视域下教师积极课程意识的理论审视[J].教师教育研究,2012,(5).

Exploration of the Cooperative Training of Police Practical Ability Between the College and the Bureau——Taking Hunan Police Academy as an Example

WANGYong- peng, OUYANGZi- hua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The fundamental task of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is to cultivate the senior applied professionals requir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How to establish a reasonable personnel training mode and strengthen the police practical teaching is the current challenge of the institutions now. The cooperative between the college and the bureau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is problem.

Key words: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college and the bureau;cultivation; police practical ability

作者简介:王勇鹏(1972-),男,湖南新邵人,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心理教学与教育管理研究;欧阳梓华(1973-),男,湖南洞口人,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技术教学与教育管理研究。

基金项目: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基于院局合作机制的公安实战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湘教通[2014] 247号);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协同创新视角下的公安校局合作机制研究”(XJK014CGD026)

收稿日期:2015- 06- 28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1140(2015)05- 0111-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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