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的终点是“名义”实名

2015-03-16 07:42作者金峰
通信世界 2015年25期
关键词:手机卡过户实名制

作者|金峰

手机实名制的终点是“名义”实名

作者|金峰

手机卡的实名制对于运营商始终是难解之痛。那么近期运营商在部分地区采取的未实名用户半停机的举措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实名制的难题?实名制究竟难在何处?

在工信部年底完成90%用户实名登记的明令要求下,各大电信运营商近期纷纷行动,不仅要求新销售的手机卡必须实名,同时对于未实名的老用户也要求实名,尤其在9月1日之后,部分地区采用半停机(可接不可拨)等方式促使老用户实名登记。

快销品模式之花 实名制泥沼之果

让新用户实名登记不是一件难事,反正是在工信部强制要求下各运营商统一行动,不实名就不可开户,困难的是让老用户实名,这几乎让运营商陷入泥沼之中。

其实最早一批移动用户都是实名的,当时可称为“安装移动电话”,毕竟模拟手机都是要烧号的,离不开运营商的服务。但是从机卡分离的数字手机上市之后,运营商们发现手机卡可以很方便地被做成快销品在各种渠道销售,用户买到手机卡即插即用,销售模式能够快速扩张。而让用户提供资料基础之上的实名认证,无疑将极大削减快销品模式的优势,在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的情况下,神州行、如意通等大量非实名制卡纷纷涌现。

快销品模式无疑能极大程度促进手机卡的销售,当政府、运营商高层发现负面影响开始显现且扩大的时候(如电信诈骗等),市场已经接受了这个规则,买卖双方都觉得实名制是很麻烦的事情。于是,即便有了实名制的要求(如2013年下发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市场也能想出对策,例如仅登记部分信息,又如社会渠道将所销售的众多手机卡登记在少数几个人的名下(这几个人还未必知晓)。

上述面向个人用户的快销品模式构成了非实名卡的3种形式:首先是完全无用户资料登记;其次是用户资料登记不全;最后是使用他人身份登记。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形式是集团卡,即整个单位内所有手机卡的用户名都是公司,只留下了经办人的信息,难以查找具体使用者信息。另外,由于集团卡往往有较大优惠且深受市场欢迎,于是一些集团卡流入社会渠道当中,以快销品方式销售,更加无法追溯使用者。

由此来看,快销品模式之花却结出了实名制泥沼之果,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实名制的数据盛宴 “互联网+”的基础设施

如果所有的手机用户都能够实名,理论上,电信运营商能够知道每位用户一天的行为,例如去过哪里、行走的路径、访问过哪些网站、看了哪些内容、与哪些人沟通过……毕竟所有的比特流都会流经运营商的管道(当然,比特流中的每一段0和1数字代表的具体含义,取决于运营商同各互联网公司的合作)。

一场数据盛宴即将展开,这也构建了“互联网+”的基础。政府部门可以对虚拟世界进行有效治理,并可反作用于真实世界;各个割裂的互联网生态圈,可以借助于手机号码所代表的真实个人而实现贯通,也可实现整个互联网世界的实名制;社会信用体系借助贯通生态圈的数据而逐步构建;企业可以更有效地面向真实的个人开展营销等,而这些都必须仰仗代表真实用户的手机号码,互联网公司虚拟的账号是无法实现这一切的。

实名制的终点:“名义”实名

新用户的实名制中,如果完全不填写或者填写一部分用户信息,目前在各个运营商的后台系统中基本无法通过,运营商也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方便各社会渠道进行实名制办理,高级一点的提供身份证扫描硬件,低端一点的提供手机APP,通过APP拍摄身份证后进行查询。但目前仍然有部分社会渠道销售用其他人身份证开户的手机卡,这也是媒体关注的焦点。

而老用户的实名制更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对于无用户信息、用户信息残缺、集团卡用户,运营商可以较为容易地发现非实名制用户,也可以冒着用户流失的风险,采用停机“一刀切”的手段,倒逼用户实名制,但这样是否公平?他们的非实名在当年是符合规则的,现在却要他们来承担实名制的部分成本。举一个极端的案例,一个住在山村中的老人,距离最近的营业厅有10公里的山路,10年前他的子女在集镇上为他购买了一张手机卡,现在却需要他来实名,这是否可行?另外,一些用户也确实抱怨为了实名制在营业厅里排了一个下午的队,而他们当年是在合规情况下购买了非实名制卡。

对于以他人身份办理的手机卡则更加麻烦。运营商可以发现某个人的名下有多个手机号,也能通过大数据的方法分析出这些手机号的使用者之间并无关联,但又能怎样?它们只能“高度怀疑”这些号码未实名,只能通过短信等方法提醒用户,而无法像对待无登记信息的用户那样采用强制性手段。至于想把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手机号转到自己名下,按理说属于过户业务,需要用户双方的身份证明,毕竟没有绝对的证据证明当前登记的信息就是虚假的,尤其对于一些靓号,本来就已经形成了租用的产业链。这势必导致各地处理模式的不同,有的地方是让用户提供3个月自我缴费记录,有的单独设立单方用户过户业务(明确这是最后一次单方过户),有的分号码处理(靓号不可单方过户)。总之既不会强迫,也为单方过户留有通道。

因此,以笔者的理解,在一系列强令政策的推动下,每个手机号都会与一个具体的个人挂钩(物联网卡号除外),但这个具体的人可以是实际上的,也可是“名义”上的,毕竟对借他人身份开卡的情况,尚难有彻底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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