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2015-03-18 15:51郭霞
商周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陈吉宁环保法环保部门

郭霞

一个大国的幸福梦想,不能在被破坏的环境中实现。环境与发展,是一体两面的问题,顾此失彼,片面发展不顾环保,发展便是不可持续的;强调环保不去发展,现代化也无从谈起。

2015年承载了太多的期待:不仅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实施元年,经济增速换挡的新常态下,环保再度成为两会“强音”。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需要用新《环保法》作为利器,从源头防污,以铁腕治污,更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形成合力。同呼吸,共命运,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曲线”的哲学

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这种现象被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正因为发达国家在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严重的环境问题,伦敦的雾、日本的水、美国的沙尘暴,都曾经被作为“环境问题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一论调的佐证。而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是否意味着可以为经济的高速增长暂时把环境问题搁置一边,等发展的“拐点”到来,环境自然改善?

在3月7日人大的记者会上,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给出了一个答案:“我们的污染物排放量峰值相对来说比较高。”所有的现代化国家不讲体量,只从人口密度和工业化带来的单位土地面积排放量来讲,我们现在已经超过历史上最高的两个国家——德国和日本。“已经接近或者说超过环境容量,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时间段,超过的还比较多。”在2014年,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80%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长三角、珠三角,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大面积雾霾频繁发生。并且,我国的环境污染不只是空气一项,水、土壤甚至沙漠都遭受着污染。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免费的,阳光、空气和水。一个大国的幸福梦想,不能在被破坏的环境中实现。环境与发展,是一体两面的问题,顾此失彼,片面发展不顾环保,发展便是不可持续的;强调环保不去发展,现代化也无从谈起。围绕着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需要的是全方位的考量和平衡的智慧。

因此,经济稳增长,是必须的;环保要更给力,也是必须的。实际上,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搞环保非但不是“拖后腿”,相反能够拉动经济的增长。正如环保部长陈吉宁所言:“中国在未来几年环保投资需求非常大,大概在8-10万亿元的水平上,而且这个投资没有重复建设,长期受益,是一个好的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

向污染“上山下乡”宣战

城市越来越光鲜亮丽,值得欣喜的是过去相当多的工业污染项目纷纷迁出市区,但另一方面,几乎所有大城市的边界上,都有“垃圾围城”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污染正在进行一场“上山下乡”:工业污染正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城市向农村转移,全国农村遭受环境污染的比例不断上升。

污染是伴随着产业的转移而转移到中西部和农村的。产业梯度转移的初衷,是让产业的承接方设置“门槛”,那些经过优选的产业落地,落后的产业淘汰。但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的驱使下,纵容污染项目的发展。

由于污染往往要在建成投产后才能暴露出来,按目前的问责制,也追究不到引进官员的头上。也因此,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就成为污染企业的主要流入地。这对于落后地区无疑是雪上加霜:污染蔓延之下,失去了本来宜居和生产的环境,而且农村这块最后的生态净土一旦被污染,又得重蹈先污染再治理的覆辙,治理的费用几近于无底洞,即使花再多的钱,甚至几代人的努力,也无法彻底复原。

“终身问责制”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守住生态红线,不让中西部地区和农村成为逃避处罚的天堂。对于拍板引进污染项目的官员,终身追责,这样,才能守住最后的一方净土。

未来几年,是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期,更是开发与生态环境矛盾的加剧期。要向污染的转移宣战,陈吉宁部长强调了“PPP”的原则,就是预防,预防,再预防(Prevention),此外,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生态补偿,严格执法。源头防污,铁腕治污,坚决守住生态红线。

挡住转移来的“祸水”,另一方面就是治理农村自身的污染。多年来,环保部和财政部通过大力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带动农村的环境污染整治,集中在水、垃圾等突出方面,到2014年年底已经累计投入255亿元,治理了大概5.9万个村庄,受益人口大概1.1亿人,但是这个比例只有10%左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依然比较普遍,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

成为“长牙齿”的法律

新修订的《环保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这部有着“史上最严”之称的环保法律,严格在哪里呢?

据了解,与之前的环保法相比,新环保法只有两条一字未改,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以更加有力度的处罚措施,改变了过去“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

依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还可以设立“黑名单”制度,企业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在融资、上市等环节都会受到严格限制。可以说,这是一项不搞好环保,企业就不能发展的制度,对企业有相当大的约束力。

而过去的环保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相当多的企业对环保部门并不买账,环保部门处于一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境地,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环境执法权力,比如,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等情况的,环保部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2015年3月7日,新一任环保部长陈吉宁在“两会”的记者会上表示,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我们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贵在行动,成在坚持,法律已经为保护环境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它能否成为执法部门的武器,还需要进一步出台和完善细则,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严格执法并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

实际上,面对新的环保法,企业不能再那么“任性”了,但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GDP而纵容污染的行为,也需要杜绝。近期,环保部对承德、临沂等地方政府负责人的公开约谈,已经显示出未来将环保纳入地方政绩考核的趋势。

不做旁观者

谁来保护环境?谁来治污?治理环境,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政府、企业和公众都是治污的主体,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以大气污染为例,陈吉宁部长认为,大气污染的来源非常广泛,既有炼钢、水泥窑、燃煤等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污,也有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的排放,还有装修、餐饮油烟等量大面广的排放。在北京、天津和上海,机动车的污染来源占到24%左右,餐饮、汽修、装修涂料等占到10%左右。

大气如此,其他的环境问题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每个人也都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只有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蓝天常在才可实现。

同样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问题,各国共同拥有一个地球村,各国都有义务共同维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

2013年9月开始,中国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还将公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河流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同时,中国已经和周边有关国家建立了相关的机制,开展环境方面的合作,共同面对跨界污染的问题。中国也参加了很多国际环保行动计划和公约,在保护臭氧层、削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危险废物和化学品进出口等国际公约方面,中国都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最近,环保部也在积极参加联合国环境署发起的保护西北太平洋、东亚海行动计划和防止陆源污染海域环境全球行动计划。应该说,中国政府在切实履行自己在全球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陈吉宁同时也强调,中国解决好自身的环境污染问题,就是对世界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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