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重建
——兼论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划界

2015-03-19 08:18高新文黄逸超
关键词:道德哲学道德行为康德

高新文, 黄逸超

(1.河北大学 校长办公室,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重建
——兼论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划界

高新文1, 黄逸超2

(1.河北大学 校长办公室,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康德批判了莱布尼茨、沃尔夫以来的形而上学独断论,完成了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划界。在其道德哲学中,为保证道德的纯洁性,康德努力寻求并建立形而上的基础。在分析了康德形而上学重建的思路基础上,论证了道德哲学中善良意志、绝对命令等基本概念的含义,简要阐述了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历史影响及价值。

形而上学;善良意志;绝对命令;义务

康德认为,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形而上学是不科学的,人的认识能力在理性高度面临着二律背反的窘境。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了批判考察,完成了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划界,限定了人的认识能力,避免了人的过分狂妄。然而意义不限于此,更重要的是,它为道德提供了一个形而上学基础。在康德以前,以沙浦慈伯利、休谟为代表的情感主义伦理学流行,社会道德面临一种虚无的价值真空。“有两样东西,我愈经常持久的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敬仰和敬畏,在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法则”[1]13。康德限定了人的认识能力,使对宇宙和自然的认识不再是唯一的追求目标。这样,道德的根基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既然知识是有限的,人仅可能追求幸福。康德意识到,只有形而上学才能保证道德的纯洁性,只有重建形而上学才能避免人流俗于功利。

一、形而上学与知识的划界

考察康德形而上学的重建,首先要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形而上学”这一理念要有充分的理解。公元一世纪,罗德岛的安德罗尼科编定了亚里士多德在不同时期写的有关于宇宙本体理论的论文、讲稿和笔记,取名为《形而上学》又名为《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认为形而上学是专门研究“有”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从表意上看,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科学研究的现象界,而是超验的本质,即追寻宇宙万物的终极原因。这样,形而上学便成了专门研究世界本原的术语。“有”本身就是宇宙本体,形而上学就是研究关于“有”(being)的学说。亚里士多德追问“有是什么”,这就相当于“实体是什么”,按照他的理解,实体是神。由此可以推出,他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为“是其所是”。这种“是其所是”相当于“有是什么”中的“什么”,“什么”就成了宇宙的本体,这种脱离“有”的本体便成了西方哲学追求的目标。由于追寻一种绝对、永恒、抽象的本质,“有”作为主体反而被遮蔽了。

在《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康德主张,形而上学知识的原因一定不是来自经验的,因为它必须不是形而下的知识,而是形而上的知识,也就是经验外的知识。既然形而上学知识属于经验外的东西,那么何以能够认识形而上学?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感性、知性、理性等三种认识能力进行了考察。

首先,感性是一种先天的认知形式。它有两种先天的直观形式 :时间和空间。时间和空间是人认识世界的主观先天条件,但是,只有当时间、空间与现象物结合时才有存在的意义。“它们应用于对象时,只限于现象被当作对象。它们并不呈现自身,这就是它们有效性的唯一范围”[2]56。时间和空间适用于整理经验材料,不反映自在之物的任何性质。因而,人不能得到关于形而上学的任何知识。

其次,知性是主体自我对感性对象进行思维,把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并且联结成为具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知性只有借助于范畴推演才能认识现象。康德把范畴规定为人的基本思维形式,更为可贵的是,清楚界定了范畴之间的关系。范畴作为一种先天认识能力,不是来自现象,却能为现象界确定规律。“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中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3]。范畴虽然独立于现象界,但只有与自然结合起来,才能得到科学知识。自然界的一切法则都是人用范畴推演出来的,这种推演只有用于自然界才有意义。通过范畴联结感性世界而得到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然而,它们都是经验中的知识,不能认知 “自在之物”,也无法得到形而上学的知识。

最后,康德对理性进行了批判考察。理性本身要求把握一种绝对的知识,但往往被置于二律背反的境地。“理性乃超验的且超越一切经验的界限,无一适合于先验理念之对象,能在经验中见及”[2]260。在莱布尼茨一沃尔夫形而上学体系中,只须从一些抽象概念或范畴出发,遵循逻辑演绎推理,就可得出关于上帝、灵魂和自由的知识。康德从理性推理所需条件入手,分析了这一体系的弊端,认为,传统心理学、理性神学和理性宇宙论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胡乱使用了知性范畴。比如,在灵魂问题上,康德认为,把灵魂看做一个实体,并将其作为灵魂不朽的基本依据本身行不通。实体属于知性范畴,只适用于感性对象,用知性范畴根本得不出关于灵魂的任何知识。同样,四组二律背反和上帝的无效证明能够充分说明,形而上学的知识不是经验范围内的知识。理性超越现象界,脱离经验去把握一种超验的东西,康德称之为理性越界。言外之意,理性得不出任何超验的知识。

在康德看来,形而上学可以分为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它不仅是思辨理性的认识问题,关键它还是实践理性的实践问题。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力图把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结合起来,改变西方传统哲学中将形而上学凌驾于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对立局面,把知识从信仰中解放出来,为信仰留下地盘。这样,康德就通过《纯粹理性批判》把形而上学从独断论体系中解放出来,建立道德的形而上学就成了康德道德哲学的应有之义。

二、以“至善”为核心的道德哲学

康德为形而上学和知识划界的最终目的是为信仰留下地盘,为道德寻求一种根基。形而上学对康德来说已不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追寻宇宙本体,而是在自由意志基础上确立道德行为的普遍原则,从主观说明道德行为的客观必然性。康德要试图建立实践理性的最高原则,并阐明道德法则乃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原理。

(一)善良意志是绝对的善

“在这个世界之内,甚至在这个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绝对的善了”[4]354。善良意志虽不是唯一的善或全部的善,但却是最高的善,是追求幸福的条件。这种绝对性就表现在它是一个人要过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以至于从本体论角度来说,它是全部道德行为的基础。康德另一个重要贡献是从动机方面考察人的道德行为。“善良意志之所以善良,并不是因为它引起或产生好的后果,或者因为它能达到所追求的目标。确切的说,它之所以善良是因为它自身就是善良的,或者因为它的活动是努力于善的”[4]354。由此可以看出,康德本人注重动机论,从善良意志出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竭尽全力实现其内在价值,反对脱离动机单凭效果来判定行为善恶的效果论。

康德洞察到了道德行为的超功利特质,但并没有完全陷入唯动机论。道德判断不同于科学事实判断,它只是一种用善恶方式来把握世界的手段,这种性质就决定评价道德行为要侧重于从主体动机方面来考察,但不忽略行为结果的重要性。一个好的动机总是要达到好效果,相反,从不好的动机出发的行为一定不会有道德价值的。康德主张从好的动机出发,并要求为实现这个动机而努力,这对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二)义务的三个命题

康德之所以把善良意志作为整个道德形而上学的核心,就在于试图从形而上学这个角度说明道德行为的普遍必然性。善良意志作为一个形而上学的假设具有绝对的价值,这种价值是通过义务的形式体现出来的。义务先天的包含善良意志这个概念,这主要体现在关于义务的三个命题上。

第一,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为义务而行。义务是包含善良意志的,一个行为只有在动机上是出于义务的,才可以称为道德的行为。对于这个命题,可能会产生误解,即一切为义务而行的行为都有道德价值。譬如,商人所标榜“童叟无欺”是建立在平等交换的基础上,完全符合义务。按照康德的思维,这完全是商人谋取利益的手段,而不是出于一种目的。也就是说,“童叟无欺”这种行为缺乏道德的意向性,尽管符合义务,是应当的,但不能认为是道德行为。康德认为,把个人幸福原理作为意志的动机,那是直接违反道德原理的。道德的意义就在于这种行为是出于义务心,而不是爱好。义务即为道德感,行为者如果不从道德感出发,而是以自己的爱好、利益为基点,则这种行为是不带有道德价值的。

第二,来自义务的行为,其所以具有价值,不是它所欲求的目的,而是由于决定这个行为的准则。只有出自义务心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那么怎样判定这种动机是善还是恶,康德很巧妙地用形而上学解决了这一问题。他认为,人心中先天的存在着道德法则,这种道德法则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因而具有普遍性,所以,一切行为只有符合道德法则时,才具有普遍的道德价值。

第三,义务是一种尊重法则,而且必须照此而行的行为。

一切从善良意志出发,完全符合道德法则的行为具有普遍的道德价值。义务强调理性存在者对道德法则的绝对服从,要成为道德善良的人,即使牺牲一切自然爱好,也要服从道德法则。康德并不否认追求幸福生活的合理性,其出发点在于为道德行为和功利行为进行区分,指出二者的不同,阐明道德行为的判定方法。

(三)绝对命令的三个维度

命令彰显了理性存在者与支配其意志的客观原则的关系,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意志就其本性而言,未必受理性客观法则的制约,但由善良意志而引起的行为是不受主观影响的,完全遵循理性法则。基于这个问题,命令可以分为绝对命令和相对命令两种形式。“一个有条件的命令的含义是 :如果立意得到某种东西,或至少以此为目的,那就必须做某一件事情。绝对命令的含义是 :某一行为,本身或客观上就必须做的,不涉及任何目的”[4]363。两种命令都是那种在某些方面是善良意志所必须实行的行动公式,唯一的区分就是,绝对命令无条件的听从道德法则,不为任何目的所支配。这种无条件性体现为绝对命令的三个维度 :

第一,普遍的自然法则。绝对命令存在的意义在于它具有必然性,义务从普遍必然性这个角度可以等同于绝对命令。然而,人在客观上愿意遵循一种作为必要性的道德法则,却在主观上忽视了它。所以义务命令只能作为一种绝对命令,而不是表现在有条件的命令中。

第二,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理性存在者以自己为目的而存在是绝对命令的基础。每一个人都是作为目的自身而存在,把人看作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这种行为至多具有一种相对价值,甚至毫无价值。绝对命令来源于目的自身的概念,离开这一观念,绝对命令也就变成了空中楼阁,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第三,作为意志与普遍实践理性相协调的最高原则,每个理性存在者的理念是普遍立法意志的理念。这样,理性存在者通过“契约”的形式把“众多人目的”的差异抽出,形成一个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目的整体,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形成了“目的王国”。在“目的王国”中,每一个人都是道德律令的立法者,但是,当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普遍准则不相一致时,就要使自己的行为准则符合普遍准则。

绝对命令是一个先天综合命题,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假定,虽然用“应当”来表示,但仍存在于人心中。道德法则以理性存在者的“自由”为前提,自由就是排除感性欲望,摆脱因果必然性的束缚而进行的独立自觉,独自判断的能力。“只有自由者,才会有道德”[5],绝对命令的存在必须以自由为根基,否则道德法则就不会实现。“我们必须假设有一个摆脱感性世界而依理性法则决定自己的能力,那就是所谓的自由”[1]135。意志自由显示了理性存在者的尊严与人格,绝对命令要实现,就必须假设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只有当人的意志达到自由时,才会摆脱感性欲望的束缚,自觉的遵循绝对命令,从而使行为符合道德法则。

(四)三个理性公设

“至善”的理念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前者提出“美德即知识”这一命题,试图从理性高度提高主体的道德意识,后者从灵魂不死这一心理学假设,分析排斥感性欲望从而达到至善的可能性。康德有条件的接受了这种理念,并将“至善”作为道德哲学的核心,使之具有本体的意义。在康德看来,“至善”就是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的执行道德法则。这种“至善”是以形而上学形式存在的,从属于理性范围。人作为感性存在者怎样才能达到“至善”呢?康德就把从《纯粹理性批判》剔除出去的上帝、自由、灵魂重新运用到道德哲学中来,也只有在实践理性领域才具有存在的意义。因此,康德通过上帝、自由、灵魂这三个公设来保证“至善”的实现,自由的意志在前面已论述,这里着重探讨上帝和灵魂的问题。

由于受感性欲望的束缚,善良意志的实现只是一个“应当”,无法在现世生活中实现。“至善”只有在灵魂不朽这个假设下,在实践上才是可能的,只有寄希望于来世,至善才有可能实现。康德通过设定灵魂不死,首先在说明道德是一个永远不可能趋于完善的目的,人必须无穷的追求下去。另外,关于上帝,不能得出任何知识,但是假设上帝的存在却是道德的需要,因为上帝的存在可以保证道德的神圣性和纯洁性。至善是幸福与德行的统一,只有上帝才能使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才能保证世人在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下使自己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

三、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启示意义

康德努力为道德寻求一种神圣的形而上学基础,这种架构意义深远。人所信守的道德规范何来,道德的本质是什么,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已有逻辑定论。尽管康德是以“应该”来表示道德法则与理性存在者之间的关系,但他从超验的层面解决了“道德何以可能”这一理论难题。康德把人的视角从宇宙转向自身,重视人的自觉,将人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不仅为后来西方存在主义等各种思潮提供了理论支撑,也给我国伦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在西方的批判与继承

在关于为道德寻求的形而上学根基的合法性问题上,后来诸多思想家做出了不同的判断。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实践理性是抽象的、空洞的,作为实践理性应该是具体的。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实践理性所提供的最高法则除了在形式上具有自我一致的同一性外,没有任何的规定和内容。康德提出善良意志固然说明人的尊严与伟大,然而,康德把善良意志看作为应当,完全陷入了主观的深渊。善良意志要成为真实的,就必须进入客观性。由此,黑格尔提出“伦理法”的概念,包括家庭、社会和国家。道德只有进入到这些领域,才会超出其自身,并且具有客观内容时即成为社会伦理时才是真正的存在。黑格尔要求道德体现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尽管多了一些具体的内容,表面上超过了康德,实质上降低了道德法则的神圣性,失去了康德道德哲学的批判性和纯洁性。

作为意志主义的代表,叔本华对康德的道德哲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康德习惯把理论理性中的先验综合命题移植到实践理性中来,缺乏现实的根据,其伦理学在根据、推理形式上都是不成立的。叔本华从经验出发,指出康德的先验得到的法则是作为一个假设提出的,不具有现实性。叔本华从“生存意志”本体出发,建立起自己的同情主义伦理学。尼采提出“重估一切价值”,主张对传统文化进行大筛选,只保留张扬人的“权力意志”,在批判基督教哲学的同时,将康德的道德哲学视为一种偏见,认为其所谓的道德法则与基督教神学一样带有伪善的性质,抹煞了人的权力意志。

尽管如此,康德道德哲学在西方近现代哲学史上仍然是绕不过去的桥头堡,也产生了大量的拥趸者,成为道德研究领域的主流方向。康德对人性的提升,为后来的存在主义思潮开了先河,尤其是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原因在于康德把人的视角从宇宙转向自身,把人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重视人的自觉。海德格尔把《纯粹理性批判》看作是形而上学奠基之作,认为康德所关注的不是自然科学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而是存在实践理性上何以可能的问题。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哲学把对人自身的思考放在首位,讨论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认为个体与世界的关系不是主客体的关系,而是一种直接参与的关系,给人以更多的自由。

(二)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之于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借鉴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乏对道德形而上学的建构。自佛教传入以来,加之本土宗教道教的冲击,到隋、唐及两宋时期,三教鼎立局面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三教合流、彼此借鉴也成为新的趋势。传统儒家积极吸收佛教、道教中的形而上成分,为儒家学说寻求坚实的形而上学基础。至宋明时期,儒家产生了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前者向外诉求于天理,以天理为本体,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后者向内求诸本心,以心为本体,主张“吾心即是宇宙”“致良知”等等。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二者虽在本体论上主张不同,但对传统道德的形而上学架构发挥了关键作用。晚清以降,闭关锁国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与世界隔离,经济、思想、政治等各领域均止步不前,处于落后地位,一方面被动挨打,也催生了洋务运动等实学思潮,对传统儒家文化进行了新的审视。

五四运动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科学与民主成为主流观念,传统道德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并在与西方价值观念的碰撞中得到丰富和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经过总结凝练,构建和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不仅肯定了传统道德观念的历史地位,也凸显了其时代价值。同时也应当清楚地看到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比如理想与现实脱节,信仰与教育背离等,这其中隐含着三个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其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继承性与创新性、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是否需要建立相应的道德本体论予以支撑;其二,马克思的劳动哲学本体论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之间存在何种关系,能否直接形成本体论支撑;其三,如果构成本体支撑作用,如何在逻辑层面形成有效架构,并在现实层面加以运用。

康德为道德寻求形而上学基础,把对物的思考重新转移到对人的思考上来,给人以合理的地位,缩小了人与上帝之间的张力,界定了道德行为的合理性。总之。康德关于道德形而上学的构建,为把人从物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基,也为后世对道德形而上学的探讨奠定了坚实基础。

[1]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1.

[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1.

[3]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2 :93.

[4]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7.

[5]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探本[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7 :61.

【责任编辑 王雅坤】

The Reconstruction of Kant’s Moral Metaphysics——On the Demarcation between Knowledge and Metaphysics

GAO Xin-wen1,HUANG Yi-chao2

(1. President Office,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2. College of Marxism,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 China)

Kant criticized the dogmatism of metaphysics since Leibniz and Wolff, and completed the demarcation between knowledge and metaphysics. In the moral philosophy, to ensure the purity of morality, Kant’s tried to seek and establish a metaphysical basis.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econstruction of Kant’s metaphysics thinking, demonstrates the basic meanings, as good will and absolute command, etc. in the moral philosophy, and briefly expounds the historical influence and value of Kant’s moral metaphysics.

metaphysics; good will; absolute command; obligation

2015-08-16

高新文(1981—),男,河北望都人,河北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 :应用伦理学。

B504

A

1005-6378(2015)06-0145-06

10.3969/j.issn.1005-6378.2015.0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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