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梨树县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浅析

2015-03-19 14:11倪锦丽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4期
关键词:梨树县经营规模农村土地

倪锦丽

吉林省梨树县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浅析

倪锦丽

本文在阐述了吉林省梨树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现状,分析了实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之后,指出了影响该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因素,如土地经营规模过小、经营收入低等,提出了明确土地产权、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农村的配套社会保障制度等解决措施。

梨树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

梨树县地处吉林省四平市,耕地资源十分丰富,是四平市发展较好的农业大县之一。自2012年启动农业生产“三个方式”的转变以来,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所发展。

一、梨树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目前,梨树县农村每个农户平均两名劳动力,在使用简单机械且不雇用或者不找人帮助的情况下,每户最多可耕种2公顷土地,但目前每户耕地面积仅为1.13公顷,较小的经营规模就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闲置。现今农村土地流转费用为530-667元/亩,若将无耕种能力的老年人或外出打工人员的耕地向外出租实现流转,每户耕地数量可达到2.7公顷,从而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耕种土地的收入基本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及出租土地的收入之和差不多,引导农民愿意进行土地流转。2012年梨树县土地规模经营的面积为5000多公顷,2013年增加到1.5万公顷,2014年增加到5万公顷,呈逐年递增趋势。而且在2009—2013年间,梨树县的耕地面积也有一定的增长,如2009年年初为230521公顷,到2013年增长到239406公顷,户均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0.753公顷增长到2013年的0.771公顷。

二、梨树县农村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1.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是按人口数量平均分配的。农户都是自家经营,规模小且地块分散,无法使用农用机械。除去生产投入,所得的收益很少,没有多余的能力购买农机具或建设一些必需的基础设施。如果农户经营的面积够大,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第一,经营规模扩大,就必须要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因人工无法实现大面积耕种;第二,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属于固定资产,生产规模的扩大就会摊薄生产成本。所以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后,农民就愿意购买或者租用、建设这些基础设施,其收益也会增多,有能力去改善生产条件。

2.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若未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第一,粮食作物收益较低,即使精耕细作也不会增加收入,农民自然会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导致浪费资源,不利于粮食安全。第二,农民为了提高收入,可能会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必然会减少粮食的产量。而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仅节约了劳动成本,还有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发挥作用,增加了农民收入,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浪费,稳定了粮食产量。

3.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的理论基础是边际效益原理。在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时,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收入也会增加,直至达到最大值。而且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成本平摊到单位产品中的份额也会减少,所以总成本会降低,总收入会增加。

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在短期内使农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即只能进行小规模、零碎式生产,大型农用机械使用率较低,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也无法推广,严重阻碍了农业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梨树县影响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因素

1.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无法使用农业机械。梨树县每户经营的土地面积都很小,有好地也有薄地,地块分散且不规整。这样单个农户是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灌溉和机械种植的,所以大型农用基础设施无法实现有效利用,新的农用机械也无法投入生产。

2.农户土地经营的收入低。根据2013年统计年鉴可知,梨树县总农业人口是631964人,总耕地面积是23940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是5.682亩。这样,土地只具备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功能,无法实现生产功能。梨树县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水稻等,如果按照当前的玉米收购价格来计算,大约是2000元/吨,每亩玉米的产量为2900斤,人均耕地收入16530元,去除成本,农民的收入很低,依靠耕地解决温饱没问题,但很难发家致富,扩大再生产。

3.农民恋土情结浓厚,阻碍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活就有了基本的保障,这种保障使他们依赖于这种生活方式,加之没有一技之长,只能依靠种地维持温饱,所以舍不得离开土地。这种思维方式阻碍了农民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农业经营就达不到适度规模。

4.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对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有益的,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没有与土地流转相对应的市场运作体系,而且土地流转的渠道也不够畅通。其次,农户间土地流转的程序仅是口头上的,造成了土地流转的无序性和分散性。最后,土地流转签订的合同很简单,其内容仅对地块的数量和位置进行标注,未写明如果有问题发生该如何处理,导致后期出现纠纷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些不规范的操作,严重影响土地流转,从而阻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5.土地经营者的文化程度不高对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有一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者普遍都是小学和初中文化,先进的农业技术不会运用,缺少有关土地规模经营管理的知识,对日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四、梨树县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1.加大政府的推动力度。农民自愿将合同期内的土地有偿流转出去,是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要使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政府的引导。政府需要把土地规模经营的概念以及这样做的好处灌输给农民,让他们知道,要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就需要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土地资源,消除其因循守旧的陈腐观念,要有敢于闯天下的魄力。

2.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以消化土地规模经营的巨量的粮食产品。一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运销组织的发展,帮助农民了解市场。在继续稳定农户家庭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积极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个体运销大户的发展,培育民间运销组织。二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要健全农产品信息体系、市场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强化省级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县级农村经济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农村经济信息系统向乡镇和农户延伸。

3.大力发展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加工工业。梨树县属于农业大县,粮食生产上有很大的优势,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后,就会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如果这些剩余劳动力没有新的就业门路,就会影响土地规模经营的进程。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发展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加工工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保障。

4.明确土地产权,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虽然国家法律上对土地产权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制度一直难以厘清。为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明确土地产权,实行土地登记管理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设置土地流转管理中心。在梨树县政府和各级镇政府成立委员会,专门处理土地纠纷事件。三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农业是靠天吃饭的行业,为维护农民的利益,应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大部分农户不愿意放弃,而且国家给予农民各种土地补贴,使他们更加舍不得离开土地。所以应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保障制度,一是在农村建立健全低保制度,让农民的生活有保障,二是在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让农民可以看得起病,三是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补助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解除后顾之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保障,就会愿意将手里的土地流转出去,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1]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杜润生. 资源禀赋人多地少矛盾规定了中国农地制度[J]. 财经,2010(19):46-47.

[3] 许庆,田士超. 土地细碎化与农民收入: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J].农业技术,2012.

[4] 林勇刚.农户农地经营规模效率及其家庭影响因素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3.

责任编辑:丁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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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锦丽/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硕士(吉林长春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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