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2015-03-23 01:32何灏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体制机制价格改革

何灏

摘要:市场配置资源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率先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关键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本文针对价格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配套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价格;体制机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5-0045-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方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的。价格是资源配置的“牛鼻子”,市场规律主要通过价格变化发挥作用,市场供求关系主要通过价格来调节。因此,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率先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关键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一、价格改革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市场调节价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已分别占956%、971%和924%,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所对应的比重分别只占44%、29%和76%。但是,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许多资源性产品生产过程中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也不够合理。在国际市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话语权。二是价格管理的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政府价格管理还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一方面,应该放开的价格没有完全放开;另一方面,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还不到位。

二、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全面深化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总体目标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把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必要时有效发挥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只是在市场失灵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政府才依靠法律和经济等间接手段加以必要的调控和引导,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与配套推进相结合。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是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重点推进、率先突破。同时,价格改革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系的完善,需要财税政策等多方面的配合支撑,必须统筹兼顾,配套推进与之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坚持总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周密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和对有关方面的影响,分步制定实施方案,稳妥地推进,力争把改革的负面影响和不确定因素降到最低程度。在推进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价格改革时,先行试点,总结评估,适时修订、完善改革方案。

三、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的价格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坚决放开交给市场,尽量减少政府干预。在商品价格领域,要随着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形成,放开所有竞争性环节价格;对于自然垄断行业,也要创造条件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在服务价格领域,要配合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市场体系,将市场准入与价格同步放开,最终实现体现基本公共服务特点的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其他一律放开。今年要先行放开电信资费、低价药品、种子、桑蚕茧、小工业盐、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民办教育、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延伸服务、部分中介及专业服务以及除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服务等价格。

(二)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境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尽快理顺比价关系,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按照区分基本与非基本的理念,加快建立和完善阶梯价格制度体系,保障基本需求,增强节约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一是推进电力价格改革。简化电价分类,逐步建立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电价分类结构体系。积极推进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发电、售电价格逐步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建立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机制,使销售价格能够反映电力生产的成本,通过负荷侧管理将用户的竞争引入电力市场,并能够激励消费者节约用电。

二是深化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现由政府定价、以调为主的旧机制向市场定价、以放为主的新机制转变,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成品油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进行调控。按照放开出厂价格、管好管输价格的总体要求,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建立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用户的协商机制,供需双方按照可替代能源比价、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天然气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三是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鼓励电煤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价格完全市场化,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煤炭供销关系,防止煤价大起大落。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煤炭、电力等上下游产品之间规范有效的价格传导机制。

四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价构成,使水价能够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合理制定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在实施成本公开、严格成本监审和完善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五是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价格机制。推行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促进垃圾分类。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相关价格管理办法。

(三)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根据农产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农产品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对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生产者进行适当补贴,保护生产者生产积极性。

(四)严格限定政府定价范围,着力完善政府定价规则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的定价权限。凡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价格,一律下放。对必须由政府管理的少数价格,要建立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规则,加强成本监审和信息公开,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和透明度。创新价格管理方式,更多运用规则指导经营者制定价格,尽量减少政府直接制定具体价格。

(五)完善和强化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

政府不对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只能被动接受或无所作为,既要克服“越位”、“错位”,也要弥补“缺位”。要按照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的要求,着力增强价格调控服务宏观调控的能力,提升价格监管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强化主要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实时监测体系,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准确研判价格形势。建立健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有效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及预案。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有效调节和稳定市场价格。健全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加强和改进价格信息服务,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二是完善透明高效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探索分行业制定明码标价规则及实施办法,逐步实现明码标价全覆盖,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真实标价。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严格价格行政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建立价格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形成规范价格行为的内外约束机制。

四、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体制条件和配套政策措施

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反映,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必须要从加快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等方面多管齐下,创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体制条件和外部环境。

(一)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

加快水利工程供水和城镇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网公司主辅分离、输配分开改革,稳步发展电力市场,为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体制条件;深化资源型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垄断企业的成本约束,在相关经营环节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开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

(二)完善财税等配套政策

调整资源税政策,理顺资源性资产收益分配关系,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保证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合理收益。推进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的改革。提高各种涉及环境保护的税、费征收标准,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三)健全资源要素市场体系

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形成全方位的竞争格局。深化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石油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石油现货市场,趋利避害善用期货市场。依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健全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政府垄断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有序流转。

(四)完善与价格改革相配套的利益分配机制、补偿机制和救助措施

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缓解、消化、疏导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建立低收入群体利益保护机制和救助措施,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差别价格或根据价格调整的影响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

(五)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价格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共同参与

拓展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途径和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价格改革的重点、步骤和方法,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物与物的价格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价格的变动实际就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不同人群的利益调整。因此,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确定正确的改革目标无疑是重要的,但是目标不能代替过程,必须选择正确的改革路径、方法、步骤和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正确方向,实现改革的目标,进而真正发挥价格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核心作用。

责任编辑:陈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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