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5-04-15 22:28李天有
甘肃农业科技 2015年2期
关键词:成员规范农民

李天有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内蒙古 锡林郭勒 026000)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李天有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内蒙古 锡林郭勒 026000)

概述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地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对策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逐渐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也存在目的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运作不规范、经济实力弱等问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1.1 合作社主体

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体,过去合作社多由农村能人或村级基层组织负责人组成,主要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如今从领办合作社的主体来看,已经涵盖农村种养大户、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村级“两委”负责人、龙头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此外还有其他社会组织,如供销社、农林局、农机局等。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领办的合作社,将逐步成为重要的合作社形式。

1.2 合作领域

合作社最初只是集中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今合作领域已扩展到种植、养殖、加工、运销、农机、植保、资源开发、乡村旅游、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合作内容由过去单一的生产技术合作,逐步发展到以产、加、销综合服务为主,向流通、加工、品牌领域多元化延伸,有效地弥补了政府部门和单个农户在农业市场上的不足[1]。在经营服务方面,丰富了合作的内容,增加了合作社的类型,形成了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提供运销服务的合作社和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

1.3 合作机制

在合作方式上,除了传统的技术、劳动、产品、资金的合作,还出现了土地股份、集体资产股份的合作等新的合作方式。在利益分配上,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微利服务、最低保护价、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一些发展较好、规范程度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开始实行按交易量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机制[2]。

1.4 内部功能

合作社在完成采购生产资料、组织生产、加工、销售等基本功能的同时,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通过成员共同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经济实体,让成员分享流通环节增值的利润,建立风险基金或受灾补偿机制,保护成员利益,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而且合作社的品牌意识不断加强,以锡林郭勒盟为例,已有50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18家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部分产品已通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产品的竞争力,一些产品还进入了国际市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办社目的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需要政府加强引导

虽然大多数合作社组织制度比较健全,但是还存在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合作内容不够明确,运行管理不够民主,利益分配不够合理,产权不够明晰等问题,内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3]。还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社目的主要是为了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套取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完全依赖政策的扶持,自身发展能力比较弱。

2.2 经济实力弱,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

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弱,发展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由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没有新的突破,在金融支持方面又存在许多障碍,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难、发展慢”的困难。有些合作社在发展初期没有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计划,合作内容缺乏新意,又缺乏资金,导致合作社发展缓慢或停滞,成员纷纷退出,合作社变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壳,完全背离了发展合作社的初衷。

2.3 内部运作不规范,需要强化业务指导

我国合作社起步较晚,因此在内部运作制度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从运营形式上看,登记挂牌的多,真正提供合作服务的少;从利益连接机制上看,松散型多,紧密型少;从运行机制看,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从决策机制上看,领导决策的多,民主决策的少;从生产管理环节看,粗放经营的多,标准化运作的少;从成员整体素质上看,缺乏技术能力及合作理念的多,懂技术会管理的少;从经营服务内容上看,销售服务联合的多,产、加、销系列服务联合的少;从盈利情况看,实现盈利的合作社少,社员得到实惠的更少[4]。产生以上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合作社对自身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够,对国家对于发展合作社的政策和要求了解不够,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认识不统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指导。

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3.1 将提质、增效、升级作为发展方向

提质、增效、升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永恒主题。合作社要向成员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满足成员发展自身利益的需求;要提高合作社的创新力,不断创新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增强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要提高合作社的带动力,增强带动成员致富的能力;要不断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方面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这要求合作社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科学的管理素养、宽阔的眼界和较强的开拓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为合作社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

3.2 着力规范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的关键所在。政府部门要对已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进行逐一检查,帮助其规范制度。一是建立规范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要本着精简、实用和有效的原则,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制度;二是完善分配机制,指导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入支出目标和分配制度,既要考虑增加成员收入,又要兼顾合作社资金积累,保证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壮大[5];三是规范民主管理,指导合作社落实社员大会制度,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重大事项要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合作社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为每个成员设立独立的账户,国家财政下拨的资金和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的资金,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帐户;五是规范经营服务,指导合作社发挥组织功能,建立完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力争做到采购、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品牌包装和销售的统一。

3.3 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

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根据不同的合作社类型,采取不同的引导方法,切忌“一刀切”。对于已经取得执照挂牌尚未运作的合作社,要督促合作社健全相关制度和组织章程,从成员最期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合作内容做起,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对于已经开始运作,但运作不正常、不规范的合作社,要帮助分析原因,指导制订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引导其依托本地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资源条件,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让成员在合作中得到更大的实惠;对于运作比较规范但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合作社,要引导其由单项合作向多项合作拓展,由一个生产环节服务向多个生产环节服务延伸,努力做大做强;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合作社,要按照五好示范社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树立发展壮大的目标和信心,指导创特色、创品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其对地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3.4 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引导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既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6]。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示范引导等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一是抓好典型示范。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有一定基础和经验,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社、五好社进行重点帮扶,不断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规模、上档次、增实力;二是加强辅导培训工作。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重点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带动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基层镇村要在土地、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最大限度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惠扶持,各级强农惠农资金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四是政府干预不能过度。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根据自身需要发展,不能硬性规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尤其是用作考核政绩的目标,否则会对合作社发展产生负面效应。

3.5 根据市场需要,成立合作社联合社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针对某一特定区域,一般在乡镇下面之间的合作或联合,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合作规模小,很难在风云变换的市场立足。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社是一个针对某一行业的更大的联合,能够不受区域、环境的限制,进行跨乡镇、跨县域、跨省域的大联合,更能发挥联合的作用,形成更大的合力,在扩大合作社规模的同时,提高合作社的市场影响力。

[1] 郑寿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1(20):376-377.

[2] 张晓兰,王生林,杨 阳,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综述[J].甘肃农业科技,2013(2):33-39.

[3] 何秀波,许宏军,毛 飞.“三立”提升合作经济组织运行质态[J].江苏农村经济,2013(12):60.

[4] 刘润萍,马丽荣,陈炳东,等.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思考[J].甘肃农业科技,2012(9):35-38.

[5] 樊保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J].中国合作经济,2012(9):53-55.

[6] 黎素红,张文政.合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甘肃农业科技,2014(5):55-57.

(本文责编:李 杨)

F321.42

A

1001-1463(2015)02-0057-03

10.3969/j.issn.1001-1463.2015.02.021

2015-01-15

李天有(1963—),男,内蒙古丰镇人,高级农艺师,主要研究农产品产业化经营。E-mail:ltyt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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