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治思维提升财政预算监管水平

2015-04-17 06:22杨体军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财政监督 2015年12期
关键词:财政预算财政部法治

●杨体军/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善用法治思维提升财政预算监管水平

●杨体军/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面对财政预算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监管水平。

一、善用法治思维,科学定位专员办职能

财政部于2014年10月下发了《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 “将专员办业务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实现从以检查业务为主向以财政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以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专员办发展的黄金机遇,顺势而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部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顺利实施。

二、善用法治思维,推进专员办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的专员办,也应当逐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进行治理,推进专员办治理法制化。二是根据财政部内控体系建设要求,围绕专员办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治理制度体系,用统一完备的制度推进专员办治理一体化。三是围绕专员办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通过规范治理不断推动专员办工作内涵式发展,推进专员办治理规范化。

三、善用法治思维,加强财政预算监管

要把法治思维与财政预算监管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法治理念。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增强依法监管自觉性。三是要严格执法程序。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严格执法程序,防范执法风险。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有效性,推进财政预算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四、善用法治思维,建设现代专员办文化

将优秀文化资源与专员办建设新要求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专员办特色文化体系。一是全力打造法治文化。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多种形式搭建多载体的法治文化展示、传播平台,着力内化法治理念,为法治专员办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着力建设特色机关文化。通过登山、健走、健康讲座等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机关凝聚力;通过定期体检,访贫帮困,谈心交流,引导职工培育健康阳光心态,形成和谐进取的工作氛围。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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