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思考

2015-05-30 05:13陈理
求知导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贫困生

陈理

摘 要:自2007年以来,我国全面实施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当代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学校、企业以及社会的奖助学金的注入更是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在这些政策中,有些以奖为重,有些以助为重,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其独特的双重标准,充分体现了我国资助政策“资助、育人”的目的。

关键词: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生;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其独特的双重标准,充分体现了我国资助政策“资助、育人”的目的。那么,在评审过程中,“奖”与“励志”究竟何以为重呢?笔者结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遇到的困惑,展开了一系列思考。

一、何为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根据国发〔2007〕

1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而设立的。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申请基本条件有: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国家法规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分析

高校贫困生是指高等学校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包括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书费等),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2014年3月5日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再增长10%以上”。

据统计,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已超过31万人。这些仅仅只是全国重点高校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来自各城市的贫困学子,还有普通高校、民办高校、高职学校等院校的贫困学子。据教育部统计,2014 年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已超过了 3146万。

可想而知,高校贫困生规模之大是毋庸置疑的。当然,并不是家庭贫困就能获得资助,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受益人群在家庭贫困的条件上,还有一点就是品学兼优。

笔者认为,奖助学金工作的开展与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依据学生素质教育的目标,对学生素质教育实施的条件、过程及其结果作出的价值判断。学校一般通过对学生智育、德育、文体等各方面综合的考察,根据其在测评中的排名以及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决定校内奖学金的评定。而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则为其他奖助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实质性的依据。

例如,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基础条件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的家庭困难的三好学生,也就是说其规定申请者必须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贫困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开展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是建立在贫困生建档和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之上的。贫困生建档工作一般于每年3月至4月开展,我院采用四级评审制。

在评审过程中,学生本身提出申请,上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科生经济状况测评指标》,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或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全班学生85%以上出席推选产生)出的5至9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群众参与率不得低于50%)班级评议小组进行班级评审,并上报至各年级负责人,再由各年级根据班级认定情况进行审查排序,且对评审记录保存备查。学院成立领导评审小组,院长作为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为小组成员,针对各年级情况进行贫困生认定最终审核,校级评审机构起到监督作用。以2013~2014年度为例,我院现有学生1007人,成功建档的学生在100人左右,比例约为10%。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一般于9月至10月开展,分为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学校评议四部分。其中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分别比重为60%、25%、15%。经过各方评审及公示,2013~2014年度,笔者所在学院学生共有228人获奖,其中符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167人。

2014年,我院共收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约40份,但分配名额为20人。由于各年级、各专业所学课程数目、类别不同,笔者将名额具体分配到各班级,并设置各班机动名额,由学院进行调整。经过最终评审,2013~2014年享有国家资助的学生约占全院学生12%,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约占2.8%。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思考

笔者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开展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学生陈某与李某皆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陈某为学生干部,家庭经济情况为一般困难学生,在本年度已获学校二等三好学生称号;李某为普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困难学生,在本年度已获学校三等三好学生称号;两人其他表现情况与条件相当。

经研究,最终决定李某获得该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励志奖学金既要奖励学习成绩及能力上的强者,又要资助经济地位上的弱者,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奖优”还是“助困”,政策执行者很难权衡把握。

笔者认为,首先,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基于助困基础上的奖优。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区别即在于“励志”二字,国家的资助政策首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次,“励志”并不仅仅只是帮扶家庭贫困的学生,还在于使国家的奖励能够激发家庭困难学生向学的斗志,为其他学生提供榜样的力量。在高校奖助学工作的开展中,经常出现一种情况,学生拿到资助后,并没有将资助用于学业相关的花费,而是用来请客、攀比。

笔者身边有这样一个例子,2011级的女生刘某,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异,在大二时获得了学校二等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老师和同学都为其高兴,家人也感到骄傲。刘某拿到奖学金后,并没有用于学习或维持日常生活,而是买了当时最先进的一部手机。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反思,奖助学金本是用来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但学生却并未意识到资助背后的意义,奖助学金本身也失去了本身的榜样作用。鉴于此类情况,我院在奖助学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中,加大了教育与引导,并在资助发放后,进行监督。 一旦发现受资助学生存在奢侈生活、挥霍浪费等行为,学校有权利停发或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发挥其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激励和保障作用。

最后,通过感恩教育,树立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对于很多无法想象的贫困,资助也许总是杯水车薪。在很多贫困生的求学路上,国家的资助为他们摆脱窘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一家之贫,恐怕不是资助所能解决的。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鼓励他们自强不息、为家庭分忧、为社会贡献力量。

总之,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志为先,重在育人。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猜你喜欢
贫困生
144名贫困生的爱心爷爷——余祖堂
“贫困生班主任”李金林
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实效的措施探讨
加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
高校贫困生不良心理问题与对策
辅导员在贫困生就业工作中的可为空间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方式的构建与完善:基于高校贫困生需求的视角
论高职院校贫困生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
十年筹资千万元 资助八千贫困生
结对"百千万"情暖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