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居”社会共治中发挥机关党建作用

2015-06-26 08:33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5年6期
关键词:机关党建浦东惠民

[摘 要]党建引领的共治,是社会治理结构的核心要素。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交委将机关党建工作触角外延,依托大型居住社区党建联建载体和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合力共治破题惠民,协同解决了“大居”建设难、配套难、管理难等难题,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关键词]浦东“大居”;机关党建;社会共治;惠民

[中图分类号] D26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6-0047-03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交委机关依托大型居住社区(简称“大居”,下同)党建联建载体和工作机制,针对社会共治破题惠民的工作方法、功能作用及其效应进行了研究和整理,并就机关外向型党建如何进一步促进行业管理与“大居”后续社区管理对接作了深度思考。

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浦东开发开放的热土上,浦东建设系统机关党组织率先探索实践党建创新方式,介入、对接和引导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各路建设大军“党建联动”,以一流党建促一流开发。之后,浦东新区建交委机关党委又积极推动机关处室党组织工作重点下移,深化外向型党建联建,把党建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循环和业务工作流程。

针对“十二五”浦东“大居”建设量居全市最高,且民生利益关联度高、管理服务渗透度高、矛盾风险诱发度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五高”特点,2012年初,浦东新区率先在“大居”建设和管理范畴,探索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在组建由建交委机关党员干部担任书记的“大居”建设推进办临时党支部的基础上,拓展成立由区“大居”建设推进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建交委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三林、曹路、惠南、周浦、航头等镇,“大居”基地建设单位组成的区党建联建联席会议机构,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和活动在“大居”建设和管理多层面的全覆盖。由此形成的“大居”党建联建工作机制,作为区域化党建的一种形式,践行“党建合力共治破题惠民,把‘大居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的理念,紧紧围绕“大居”建设管理的社会系统民生工程,不仅跨体制、跨单位、跨部门的若干个党组织及党建资源力量联动,而且整合相关行政资源、社会资源、群众资源等,共同介入“大居”特定的联建项目,以直接、开放、有效的社会共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实现联建目标。

浦东“大居”建设和管理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属于建交委与市、区相关部门及街镇职责交叉的问题,需要跨单位、跨部门多方联动合力破题解决。建交委机关依托“大居”党建联建载体,实行“联动式”破题法,寓管理于服务,破解“大居”建设管理中涉及的难题,将其成果惠及民生。它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一)上下联动破题。一方面建交委机关主动与“上”联动,即与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管委、市交通委、市房管局、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联动,围绕“大居”配套问题开展研究,实行联动,协同推进;另一方面,委班子和住保处等相关处室,与“下”联动,即与直属住房保障中心、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联动,通过上下联动,逐个破解“大居”难题。

(二)横向联动破题。建交委机关与区有关委办局,围绕“大居”建设中的瓶颈问题进行横向联动,在协调中联动,在联动中推进。据统计,仅2013年上半年共协调推进解决“大居”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主体、征收、资金等10余类100余项重点专项问题。

(三)条块联动破题。建交委机关主动把物业、公交等行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对接”,在“大居”建设中,通过条块联动,不仅使政策方案措施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正义,而且协同社区依法化解了已建成的一些“大居”小区中出现的违法搭建、居改非的违规经营、强行垄断小区装修业务、偷倒渣土等引发的居民矛盾。

建交委机关主动融入“大居”党建联建机制,在交叉地带破解难题上“联”,在服务改善民生利益上“建”,共治“建设难”、“配套难”、“管理难”,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发挥多重功能作用:

(一)在联席会议机制的集约化整合中发挥作用。委机关依托“大居”党建联建联席会议机构,将党建触角融入社会治理大循环圈,形成党建引领下“大居”建设管理条条联合、条块结合的集聚效应。协同市区相关部门会诊和解决“大居”疑难杂症,在上海保障性住房示范性基地——三林“大居”基地,与三林镇懿德社区党委联动,缓解了物业、交通、商业、教育、医疗等配套难点问题。

(二)在双向服务机制的循环化运作中发挥作用。按照“大居”基地建设单位与所在镇签订党建联建责任双向协议书的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党组织主体整合资源,实行双向服务,一方面镇为工地建设者提供社区资源开放式服务;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委机关协同区“大居”建设推进办为这双向服务穿针引线,促进“大居”建管前后衔接一体化。委机关还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包括图书、文艺演出、电影、知识培训和企业文化“五下工地”活动,直接服务“大居”建设者和居民群众,传递了党建为民正能量。

(三)在协调推进机制的纽带化协同中发挥作用。委机关一方面围绕“大居”建设和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协调联建各方主体关系,解决各类矛盾,推进解决在建项目和后续社区管理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跨前服务、主动审批,畅通“大居”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使项目建设提速。

(四)在民意征询机制的民主化协商中发挥作用。委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大居”现场,利用座谈会、答疑会、现场咨询等载体,与居民群众民主协商、征询民意,发挥其对“大居”的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2013年7月,在委公交处的牵线搭桥下,浦东金高公交公司与曹路镇党委举办曹路地区公交规划“新视点”推介会,启动辖区公交区域化经营试点,发放意见征询表,广泛听取“大居”居民意见和建议,以完善曹路地区的社区公交线网。

机关在践行“大居”党建联建工作机制、融入“大居”社会治理循环中,通过多重功能作用的发挥,产生了“四大效应”:

(一)作风改进效应。通过机关外向型党建联动式破题,机关党员干部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基层、主动指导的意识,提升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机关党员干部中出现了“六多六少”新气象:现场调研的多了,陷于事务被动应付的少了;深入街镇、基层征询民意的多了,坐在办公室发号施令的少了;主动跨前一步的多了,推诿扯皮的少了;直面困难和问题敢于担当的多了,畏难退缩的少了;用老百姓语言沟通交流的多了,说大话套话的少了;为基层群众换位思考的多了,本位主义的少了。

(二)建管递进效应。递进式发展,是检验机关外向型党建共治成效的显著标志。一是推进完成“大居”建设和配套任务。2012年完成浦东“大居”计划开工173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169万平方米竣工量,实际竣工269万平方米,形成一批国家级和市文明工地、示范工地。2013年10月底提前两个月完成计划竣工住宅项目51万平方米,按计划年内基本完成97个配套项目的建设、开工和前期手续办理的工作目标。2014年已完成39项“大居”内配套项目,100个“大居”外配套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民乐临时公交枢纽已建成。二是提前介入“大居”社区管理。机关介入“大居”党建联建实践,一方面促进建设与管理的对接,在项目竣工交付前,与后续管理部门衔接,共享导入居民和配套项目信息,便于社区管理提前介入;另一方面,促进公交、物业等行业管理与“大居”社区管理对接,使之配套管理服务到位。

(三)民生改善效应。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机关外向型党建的最终目标。机关依托“大居”党建联建载体,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努力推进住宅与配套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两年多来共解决了居民群众关注的“大居”“物业难”、“出行难”、“入学难”、“就医难”、“购物难”等100多个具体难题。

(四)党群和谐效应。机关通过党建联建路径,建立畅通有序的居民利益诉求表达,使“大居”政策方案措施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同时也拉近了机关党员干部与建设单位、基层社区和居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密切和谐程度。

建交委机关在浦东开发开放“一流党建促一流开发”理念指引下,传承和借鉴重大工程“工地党建联建”等有益做法,依托“大居”党建联建载体和工作机制,发挥机关特有的熟悉和掌握政策、指导基层、拥有行政等资源、综合能力水平较高的优势,形成了自身新的特点:

(一)突出操作落地实践性。委机关在“大居”党建联建探索中,坚持从“大居”实际出发,注重可操作性、实践性,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灵活运用,不是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而是落地实践,服务实践,推动实践。

(二)突出党建工作有效性。在“大居”党建联建机制施行过程中,机关党组织、工作和活动不是一般的表面覆盖,而是追求共治破题的有效性。一是制度覆盖。“大居”党建联建机制不仅由多个机制有机组合,而且由相应的配套制度支撑,如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化解矛盾制度等,它们随着党建联建在建设和管理两大层面的推进而达到深度覆盖。二是项目覆盖。机关党组织主体往往把联建项目作为“大居”共治的切入点,开展相关的工作、活动,推进共治,使项目化联建成果惠及民生。

(三)突出居民群众参与性。委机关党组织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大居”党建联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机制设置的联席会议、双向服务、民意征询、宣传工作等平台,以及联建项目延伸的沟通载体,强化民主协商,广泛征询民意,吸取群众智慧,让居民群众主体针对“大居”建设管理涉及的各类民生难题,发挥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作用,从而使“大居”建设管理的各项服务措施更接地气、到位,更有利于老百姓安居乐业。

(四)突出治理方式创新性。一是协同共治。机关党建融入“大居”社会共治大循环,不仅仅是不同隶属关系的党组织资源的整合和联动,而且扩展为党组织主体与其他主体(包括行政、企业、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建,有利于一揽子破题惠民。二是共治与自治结合。机关党建发挥政府行政的资源、力量、作用,践行群众路线,倡导居民群众自治,努力形成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氛围。

随着居民入住高峰的到来,针对目前“大居”社区管理尚存在的薄弱环节,亟需依托“大居”党建联建载体及工作机制,以“居民入住需求”为导向,聚力共治“社区管理难”。

(一)强化社会共治自治。在已建成的“大居”社区共治上,机关党建可以继续利用“大居”党建联建机制平台,探索整合党组织、行政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各方资源力量,以及社区场地、文化和人力等资源,共同治理“大居”社区难点问题。在自治上,应当激发“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自治力,助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体现现代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特征。进一步依托“大居”民意征询、民主协商、信息化网络等各类平台,充分发挥群众主体自治的作用,引导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结合,可以产生社会治理的“放大效应”。

(二)强化行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对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管理会越来越下沉基层社区。“大居”社区管理对接,涉及诸多对口的行业条线部门,以行业资源集聚为特征的行业管理,对于新型的“大居”管理具有充实、延伸和补充作用。机关党建在进一步聚焦后续社区管理中,可以延用“大居”配套建设中行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对接的有效做法,针对“大居”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新问题、新情况,通过“大居”党建联建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双向服务等工作机制作用的发挥,进一步促进物业、交通等行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对接,以深入有效地共治“社区管理难”。

■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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