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三查三改” 确保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2015-08-04 03:41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21期
关键词:服务设施云南省社会保障

一、立足于实,深入抓好“三查工作”

为进一步掌握真实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主动作为,先行先查,在4月初提前组织督查组,先后深入玉溪市澄江县、红河州蒙自市、文山州广南县等地督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下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一是督查项目开工。到未开工项目所在地,从土地落实、资金制约、规划调整等方面查找分析项目未开工的原因,帮助破解要素制约,督促项目尽快开工。二是检查建设进度。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从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情况等方面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三是核查资金情况。在前期已开展的沉淀资金梳理工作基础上,再次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等进行了详实梳理。

二、立足于优,严格抓好“三项整改”

为有效破解个别项目未开工、部分项目进度缓慢、资金到位不理想等问题,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带头研究,于6月23日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对问题项目进行全面整改。一是严格整改未开工项目。要求加大督促力度,逐一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管用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完备相关手续,明确项目责任人,对2013年德宏州梁河县至今未开工的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调整用于建设其他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对2014年极少部分未开工的项目务必在6 月底前开工建设;对2015年的项目务必于10月底前开工建设。二是严格整改建设进度缓慢项目。要求加强领导,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建设责任,合力加大督促力度,限时倒逼工程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2013年和2014年的在建项目在2015年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三是严格整改资金到位不理想项目。要求一方面,多渠道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千方百计自筹其他建设资金,支持以盘活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存量资产为主,或是通过追加财政预算、整合建设等方式破解资金缺口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同财政部门的联系,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在10月底前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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