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保险需求建议

2015-08-13 02:52张宝玲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4期
关键词:粮农农户农业

□文/张宝玲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河南·新郑)

粮食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政府密切关注的问题,当季粮食产量的波动不仅影响着粮农的收入和下季的种植决策,也影响着当季整体粮食的供给量。所以,如何稳定粮农的收入,提高粮农种粮的积极性,是保证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众多措施中,农业保险对于粮农遭受自然灾害引起的收入减少损失是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一、河南农业及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河南是一个产粮大省,2014年河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0,209.8千公顷,同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772.3万吨,两者在全国均排名第二位。但河南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2012年河南受灾面积1,388.8万公顷,当年主要遭受旱灾和水灾威胁,其中旱灾受灾面积1,001.5万公顷,水灾受灾面积358.7万公顷,当年粮食产量为5,638.6万吨;而2009年受灾面积2,987.4万公顷,遭受的灾害种类多,其中水灾受灾面积100万公顷,旱灾受灾面积1,579.2万公顷,风雹灾受灾面积1,128.9万公顷,冷冻受灾面积179.2万公顷,粮食产量为5,389万吨。2014年河南更是遭遇了63年未遇的干旱,旱灾使得河南部分地区的秋收作物受到很大影响,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绝收现象。

河南省在1982年就有商业保险进入农业领域,由于农业生产具有露天经营、保险标的具有生长变化的特点,存在保险金额难以确定,风险测定、费率厘定困难,损失评定困难等问题,商业性质的农业保险业务难以发展起来。2007年河南省被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经过几年的发展,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中种植业包括:玉米、小麦、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大豆、花生、油菜)保险;经营模式采用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相结合,保费根据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其中80%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20%由农户和龙头企业承担。但在实务中,当自然灾害发生,农业保险在弥补农民损失方面发挥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粮农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从而抑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河南粮农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原因分析

(一)粮农缺乏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粮农文化水平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不知道可以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转移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也不了解国家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即使知道有农业保险却不了解投保农业保险的方法和流程,缺乏投保的有效渠道,导致粮农对农业保险投保的积极性不高。河南省统计局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曾经做过调查,在抽取调查的600个农户样本中,参加玉米保险的只有68户,参保率只有一成多。

(二)赔付金额过低,抑制粮农投保积极性。保险金额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随着种植成本的不断提高,即使按最高金额赔偿也弥补不了粮农的种植成本。2013年河南农业厅开展了粮食种植成本与收益调查,调查对象分为种粮大户和普通农户,结果显示,种粮大户的小麦亩均成本为543.3元,玉米亩均成本为424.3元。普通农户小麦亩均成本为706元,玉米亩均成本为539.6元。河南省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中对农业保险金额的规定为:玉米每亩保额为329元,费率为6%,每亩保费20元;小麦每亩保额447元,费率6%,每亩保费27元。而且只有在小麦、玉米处于扬花-成熟生长期才按照100%进行赔偿,即使如此对于普通农户来说,小麦赔款距成本还有259元的差额,玉米赔款距成本还有210.6元的差额(如表1所示)。在实际中,保险机构在测量受损农作物时,只有成片受损超过30%才能申请赔偿,有农户因此只拿到几元十几元的保险赔款,因此认为买农业保险没有太大意义。赔付金额过低,不能弥补越来越高的种植成本,保险弥补损失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表1)

表1 河南普通粮农种植成本与保险金额对比表(单位:元)

(三)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使得损失对粮农影响较小。河南粮食种植大多采用小规模的生产经营方式,耕地面积虽多,但农业人口也多,2014年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23亩,低于全国水平。这样,即使粮农遭受损失,对他们的经济影响也并不是很大。河南农业厅调查显示,种粮大户小麦亩均净收益为512.9元,玉米亩均净收益为679元;普通农户小麦净收益为350.2元,玉米亩均净收益为563.7元。即使发生全损,种粮大户的小麦和玉米的净损失分别是831元和1,100元;普通农户的小麦和玉米净损失分别是567元和913元。对于人均只有一亩多的粮农来说,这些金额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并且农作物发生全部损失的概率也非常小,这也抑制了粮农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四)粮食收入占农村家庭收入比例不断下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由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纯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纯收入构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途径的多元化,包含粮食收入在内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低。据统计,2002年占比为70%,2012年占比下降到53%,粮食收入对粮农全部收入的影响在逐步减少,粮农花费在农作物上的投入也会考虑减少,尤其当农业保险并不是农业生产必需的投入时,从理性角度考虑,粮农会做出放弃购买农业保险的决策。

(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不规范。规范的农业保险会给农民传递一个正面的形象,尤其是当出现巨灾风险时,保险公司的及时定损、理赔会给保险业务将来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粮农对保险的信任度却迟迟提高不起来。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委托村干部宣传农业保险,并代收保费时,村干部由于缺乏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出险时找谁索赔,国家的保险补贴政策是什么,村干部和农户都不是很清楚。甚至有粮农把购买农业保险看成是乱收费、乱摊派,有些粮农购买了农业保险,但在出现灾情时,却不能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款,有的粮农虽然获得了赔偿,但距粮农的期望值差别太大,从而对农业保险保风险的功能很失望,认为买与不买没有很大差别。而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时,本该在保险环节中起关键作用的核保工作,可能会因为政策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压力,把本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也纳入保险范围,在出险时,考虑到成本和收益问题,保险公司又不愿意轻易赔偿。对于出险率较低的小麦保险,保险公司乐意承保,而对于出险率较高的玉米保险,保险公司却又不愿意承保,财政又不能强迫保险机构承保,这样在事实上并没有起到转嫁粮农风险的作用。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的不规范发展,也加深了粮农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三、促进河南农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粮农保险意识。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粮农对农业保险知识缺乏了解,大大阻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和普及,想让粮农接受农业保险,第一步是让他们了解农业保险。政府和保险机构的首要任务是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各种媒介和途径对农业保险加以宣传,比如制作一些生动形象的小册子发给农民,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播放一些关于农业保险的宣传片,开展农业保险培训班,或者通过相声、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知识和农业保险政策。

(二)规范农业保险业务各环节。农业保险工作想要达到常态化,需要规范保险业务各个环节。一是要在乡、村设立保险网点,负责农业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以及理赔等日常工作,对于粮农在政策咨询,投保程序以及理赔方面给予及时解答;二是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对那些协助开展保险工作的村长、组长人员的保险知识培训,尽量在宣传阶段就把农业保险政策给粮农讲清楚。

(三)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小规模的粮食种植成本相对较高,耕地使用权的分散不利于防灾防损工作的开展,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到种粮大户手中,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这样,当自然灾害发生时,相对于普通粮农,种粮大户的损失成本增加,为了弥补灾害带来的损失,他们就有动力去购买农业保险。另外,种粮大户会更加注重耕地管理,防灾防损工作,这样也可以降低保险机构的赔付率。

(四)继续加大政策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比较健全,政策比较优惠,费用补贴率普遍较高。农业生产风险大,保险标的特殊,风险管理难度大,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因为赔付率过高导致亏损而不愿进入农业领域,所以需要在政策上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倾斜。对于粮农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保费补贴,让粮农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能够买得起农业保险;甚至可以把购买农业保险与其他农业补贴政策联系起来,只有购买了农业保险,才能享受到其他农业补贴。也可以把粮农应该交的保费找企业赞助,政府在其他方面对赞助企业进行鼓励。对于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来说,政府主要从如何弥补它们的亏损,提高它们继续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入手。比如,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立法,提高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及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方面的政策倾斜。

(五)政府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财政部门、开展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之外,还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和人员加以配合。在确定投保对象的时候,需要乡镇财政所把享受农业补贴的农民名单、耕地面积等数据加以共享,在开展宣传、收取保费的时候,需要宣传部门、村长等发动各小组组长开展这些工作,在填写保单,确认粮农已投保农业保险(比如照相确认)时,需要粮农进行配合,在防灾防损方面,需要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配合。而在这些工作中,财政负责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操作,其他政府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却因保险业务繁琐,或担心承担风险责任等原因,工作中并不是特别积极配合。仅靠保险机构来做各个部门的配合工作难度很大,这需要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并督促各部门配合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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