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僵尸肉”成国人盘中餐

2015-08-19 05:25
食品界 2015年8期
关键词:冻品冻肉走私

“从农田到餐桌”升级为“从海外到餐桌”

“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从海外窜到国人餐桌……近日,有关“僵尸肉”的新闻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之前,一直在倡导食品安全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强调国内流通。然而,这次的跨境流通食品出了问题,无疑也给我们发出了更大的警示,整个食品的安全不仅仅要关注国内流通,也要考虑“从海外到餐桌”的安全。

那么,僵尸肉是怎样来的?僵尸肉对人体健康会带来哪些危害呢?……

“僵尸肉”的是是非非

最近,多家媒体都已报道了有关“僵尸肉”的新闻,于是出现了一个很火的新词“僵尸肉。”“僵尸肉”是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僵尸肉”多为走私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其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其肉龄长达三四十年, 这些肉严重过期,并且有的来自疫区,用化学药剂加工成调味品后变成“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

对于“僵尸肉”三个字的由来,是从6月23日,新华社的一篇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中引出的。

在该报道中称,记者称长沙海关查获了大宗走私冻品,根据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最长长达三四十年。

报道中称,最早发现“僵尸肉”是湖南长沙海关。6月1日,湖南长沙海关破获一起特大走私冻品案,打掉以黎某、钟某等为首的2个涉嫌走私冻品团伙,查扣涉嫌走私冻牛肉、冻鸭脖、冻鸡爪等约800吨,价值约1000万元。据长沙海关介绍,这是湖南历年来查获的最大一宗走私冻品案。

随后,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缉查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

在冻品走私专项缉查抓捕行动中,据相关人员介绍,最常见的走私路径是:走私人员从境外以低价采购货品,用集装箱发至香港,然后发往越南海防,在中越边境的芒街拆解,雇佣边民“蚂蚁搬家式”将冻品运到境内。一个35吨的集装箱冻品由几十个边民搬运,一两个小时就能搬完。在2012年,广西南宁市集中深埋销毁了250多吨走私冻品,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冻品来自美国、越南、巴西等国家,并从越南走私入境,走私分子以南宁作为中转站,将这些冻品销往我国部分省区。

然而,在7月9日发生了戏剧性地变化,一篇题为《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的文章,该文向此前多家接受过走私冻肉采访的机构求证后认为,在查获的走私冻肉中,不少是冷冻了三四十年的肉制品(即所谓“僵尸肉”),是虚假报道。

随后,隶属于新京报的微信号“绿松鼠”称,“僵尸肉”报道记者回应的质疑称,“僵尸肉”不是假新闻,信息源来自长沙海关一位办案人员,长沙的这位海关人员介绍称“80后”缉私人员来自广西海关,“僵尸肉”是广西海关在今年海关总署打击冻肉走私专项行动中查获的。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

“僵尸肉”的风险与危害

其实,无论“僵尸肉”的这则新闻是真还是假,在舆论的漩涡中,折射出来的依然是公众对于时下食品安全的关注。那么,如果“僵尸肉”真实存在,对于人体健康是否有危害?

肉类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贵州大学教授、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理事朱秋劲表示,“僵尸肉”由于储存时间较长,有的甚至长达几十年,明显不符合我国关于冷藏肉的存放标准。根据原商业部制定的《冷库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肉类在-18℃条件下,保质储存期为8-12个月。但由于肉类的品种、部位以及对处理方式和冷冻条件的不同,冷冻肉的保质储存期有很大的区别。

目前国内现有的肉制品检测标准为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T 1723-2008鲜冻分割牛肉等卫生标准。其中,对肉制品检测集中在色泽、黏度、气味等感官指标,冻禽解冻失水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等理工检验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僵尸肉”往往以走私渠道流入市场,都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潜存着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细菌、病毒的风险。

在我国生肉的保质期通常是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而走私的冻肉一般都超过保质期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冻藏肉超过保质期,其中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营养物质在污染微生物的作用下或自身组织酶的作用下劣变,主要是蛋白质腐败、脂肪水解和氧化和碳水化合物的酵解。如:蛋白质降解会产生氨类、甲胺、尸胺(对人体有毒)、酮酸、甲烷、粪臭素等,脂肪氧化会产生游离脂肪酸和甘油,会产生酸败气味。同时,进口走私肉的储藏环境很难保证,特别对复冻肉(已解冻的肉2次冷冻或者多次反复冷冻的肉),其中微生物的繁殖力增强,卫生质量、营养价值和风味全面下降,其品质会大大降低,更不耐贮藏。

各地出拳严厉打击犯罪团伙

据介绍,按国家规定,进口冻肉须具备进出口国的双检疫证明。在销售进口冻肉时,除有随货同行的由海关出具的报关单及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外,还应有国内进口商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提货单等。销售的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加盖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等。

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为防止违法走私“僵尸肉”流入市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目前江西、广东、黑龙江、安徽、重庆等多省市食药监局已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在批发市场、大型仓储食品冻库、餐饮企业重点检查冻肉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保质期。

江西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要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和肉品专营店为重点区域,以冷冻畜禽肉品为重点品种,立即开展市场清查工作。凡来源于湖南长沙的“冻肉”产品,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未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做好登记。

此外,凡销售进口“冻肉”产品的,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合格证明。对不能提供的,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供货商的有效合法证明,并追查其来源。对涉嫌问题“冻肉”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对存在销售腐败变质和经检验不合格“冻肉”产品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为有效打击走私冻品行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食药监局兵分两路对辖区内冷冻库进行摸底检查,开展“僵尸肉”专项检查。重点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肉食店、小餐馆、大排档等肉及肉制品销售使用集中地的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检查进口肉类及肉制品的生产日期和检验检疫报告,严格检查,排除风险隐患,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肉类及肉制品市场质量安全。

冻库检查是重中之中,该局重点检查了湖南长沙红星冷冻等的肉类产品(鸡爪、鸡翅、冻牛肉、冻猪肉、冻鸭脖等产品),严格监督肉类及肉制品经营者落实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发生问题可及时追溯。在检查中,琼山区食药监局发现一家涉嫌未经检验检疫冷冻商行,当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该局对涉嫌产品已查封扣押。

你也可能吃过僵尸肉

媒体评论员乔志峰在面对僵尸肉这个话题时说,我为自己已过四十岁而倍感郁闷,常感叹“老之将至”。可是,在这些年龄可能比我还大的“僵尸肉”面前,我汗颜了,感到自己是那么的“年幼无知”。某些人在食品方面所表现出的胆识和创造精神,我就是再活四十年,也无法想象其万一。真是又创造了一个“奇迹”啊!

“70后”猪蹄、“80后”鸡翅,哪怕没有“成精”,或许也可以称之为“木乃伊”了吧。在感叹“冷冻保鲜技术”无比神奇的同时,也不由得困惑不已:我们吃的到底是食品,还是古董(文物)?这些玩意儿吃进肚子,将对身体造成怎样的伤害?——要知道,在加工过程中,不法之徒必须使用化学药品。这些“僵尸肉”,我们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可能都吃过。我们要具备怎样的钢肚铁胃合金肠以及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以身试毒无所畏惧?

“僵尸肉”是如何走上百姓餐桌的?据悉,一些不法商人通过地下渠道走私入境,并在当地一些食品厂进行隐蔽加工。由此可见,相关产业已经形成了走私、储藏、加工、销售一整条黑色产业链。而所有这些环节,应该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假如有一个监管部门尽到了监管职责、斩断了利益链条,“僵尸肉”之类的有毒食品不就没有机会坑害百姓了吗?

乔志峰表示,如今的很多社会问题,追根溯源之后都会将矛头指向同一个地方——监管部门。如果监管部门不负责任,那么,谁来监管监管部门呢?乔志峰认为,公众舆论、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等都要站出来,对其进行监督。老百姓要想不吃“僵尸肉”,就不能让监管部门“僵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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