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中的思想政治动员研究

2015-09-10 07:22何丽艳
人民论坛 2015年11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思想政治工作

何丽艳

【摘要】社会动员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功能,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的关键环节。在创新社会治理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动员以聚焦公共责任为目标,以扩大公众有效参与为途径,以政府公信力为助力剂,表现出明显的动员功能拓展。社会动员有助于善治的发展。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社会动员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4         【文獻标识码】A

“社会动员”本意指军事斗争准备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既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依托其他工作发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动员显然属于后者。尽管学界在表述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动员的关系时,常将社会动员归纳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功能,但这种功能发挥实质上是多种动员因素在时空中的接续作用也即实际的动员活动。所以,本文将社会治理领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动员(以下简称思想政治动员)界定为一种行政活动。其主体是行政组织机构和人员,客体是各类公共组织和广大民众,主旨是从聚焦公共责任、扩大有效参与以及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提供善治的思想准备。

聚焦公共责任

思想政治动员以各类突发事件或持续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前提条件。由于思想发动的战略意图,社会动员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在社会治理中,围绕“善治”进行的战略谋划离不开增进公共利益的公共责任。毕竟,社会治理的对象是公共事务,而公共事务的核心是集合多个社会成员生存发展权利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增进必然衍生出公共责任问题。在公共责任成为“善治”的象征性符号后,聚焦公共责任也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动员目标。

这一动员目标的确定,有助于社会治理的推进。思想政治动员对公共责任的聚焦通常是以阐发公共利益的具体指向为起点的。这一起点设定,不仅可以促使公众用正确的、鲜明的、系统性的公共利益观取代以往错误的、模糊的、零碎的利益认知,扩大关于社会善治的共识,还可以在源头上避免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之间因公共责任认识分歧而导致的无效争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比无效争论更为常见的是低效组织。为了促成各种社会力量的合理搭配,思想政治动员一般会强调公共责任的分配原则甚至具体的分配方案,减少因责任不清造成治理活动的盲目性、重复性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资源浪费,防止责任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思想政治工作以聚焦公共责任为目标进行思想发动,主要路径有二:

发展公共理性,凝练、诠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凝结、提炼和诠释离不开公共理性。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观念确立于基本道德与政治价值之最深的层次”,这种理性从“作为自由平等的公民的理性”、主题关系到“公共善”以及达成“满足互惠准则”的“公共推理”等三种方式体现出公共性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以及遍布乡村、城市的基层群众自治为当代中国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提供了制度保证和经验积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梦等为主题开展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深耕,正在加强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价值引导和理想信念教育。目前,政党执政的理性思维逐步由抽象宏观的政治理性过渡为具体精微的行政理性。这种过渡无疑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共理性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利益的凝练。凝练后的公共利益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将获得更多的传播机会和更多样的传播方式,更可能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作用下完成由应然到实然、由限量到增量的变化。所以,思想政治动员要积极促进公共理性的萌芽、发展。鉴于公共理性的公共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在动员中以平等的心态尊重社会治理的各种力量,突出具体公共利益之善与正义的道德属性,以缜密的逻辑推理说服公众接纳和认同公共利益。

明确公共责任分配。社会中的公共责任分配,“是一个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相互矛盾运动的复杂变化过程”②。而这一变化过程其实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在利益观念上的融通。所以,思想政治动员在进行责任分配伊始即要理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即以明确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引导公众认识到增进公共利益是实现个体利益的前提,培育公民遵从法治规范、认同制度价值、愿意承担公共责任并乐于接受责任分配。社会动员中的公共责任分配,在利益观转化之外,还涉及责任类型和责任分配原则。从责任心理的角度来看,思想政治动员中涉及的公共责任有事前和事后两种类型。其中的事前责任是一种关心公共利益发展趋势的道德义务,事后责任是对损害、浪费公共利益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追究与惩罚。同一公共事务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责任重点,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也有不同的责任侧重。社会动员对以上责任类型的划分可以更好地据实选择分配原则。在社会治理中,由于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公众以及规模、影响等方面的差别,思想政治动员会采纳不同的责任分配原则,如根据责任主体的能力大小、利益相关性以及承担责任需付出的成本量等。总之,思想政治动员在转化公众利益观、划分公共责任类型后,还应该尽可能地提出清晰的责任分配原则以及相对详实的责任分配预案。

扩大有效参与

在社会治理中,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公共利益相关者。在诸多的公共利益相关者中进行权责分配,必须有他们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所表征的其实是公众参与。公众参与不仅可以激活公众的集体智慧,激发非政府组织丰富当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还可以激励政府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在治理决策过程中努力维护公众权益。没有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无异于空想的乌有之乡。出于权责分配的需要,社会治理中的思想政治动员,不仅要鼓励公众通过社会组织发挥现实影响从而实现公民权利,而且会谋求公众参与的扩大化和有效性。

扩大有效的公众参与,有助于社会治理的优化。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政府与其他公共组织以及民众之间的连接,赋予了各种社会力量以更多的公平机会参加到社会治理中来。作为一种参与渠道,深入的思想政治动员有助于提高参与比例和参与频次,抑制和摒弃公众参与中原有的走形式、秀表演的流俗。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机会应该更多地分配给具有较强参与意愿的公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政治动员可以在促进公众萌生参与意识,激发公众对社会治理产生希望参与的积极情感需要,以及推动“应当参与”的理智分析主导个体意志决定等方面发挥正向作用。除参与机会和参与意愿外,公众参与的自我效能感也是影响参与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思想政治动员的信息公开和政治教育可以有效培养公众的信息处理、政治思考、自知、自控等参与能力。如果说培养参与能力是获得参与效能感的基础,那么,动员中的纪律观念传播则使这种效能感在公序良俗的推动下持续发展。

思想政治动员怎样才能扩大有效的公众参与呢?应以民生为轴心搭建平等参与的平台。当前,社会动员轴心正在从社会管理中的促进国家与民族发展的政治需要转向社会治理中的满足百姓日常生活之需。这一民生转向使动员的领域由政治扩展至社会生活、使动员的时效从危机应急过渡到常态化。动员领域和动员时效的变化对参与的机会平等、参与的过程公正提出了更多挑战。思想政治工作在进行社会治理动员时,可以通过准确公布各类最新消息、对治理活动进行合理的背景解释以及与其他公共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公众代言人进行交流沟通,保证知情公正和平等参与。

提升公众意见与社会理想信念的契合度。公众意见是公众参与意愿的直观表现。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社情民意的汇集、整理和反馈”。这无疑有助于增强各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角色意识,提高对和谐社会的价值认同。而价值认同中的道德理性推理则有助于公众认清社会治理之“应当参与”的成本支出与个体人生价值实现间的关系,鼓励奉献和牺牲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承续发展。所以,思想政治动员可以通过密切公众意见和社会理想信念的关系,使二者形成总体价值指向上的一致。

注重多元隐性教育,培养公众参与能力。社会治理因多种社会力量的参与而表现出一定的群体性。虽然公众对和谐社会的价值认同为群体活动提供了信念支撑,但这种普遍的意义支撑要进一步具体化离不开参与能力的作用。参与能力的养成与“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③等环境因素密切相关。思想政治动员中含有的民族复兴、文化陶冶、与时俱进等方面的隐性教育,无疑将强化以上环境因素的现实影响。

明确法纪限度,倡导理性参与。公众参与是社会动员的一个重要目标,但它并不是动员的终极旨归。一味扩大参与数量的社会动员,也可能“造成政治衰朽”的消极后果。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教育宣讲明确社会治理中的纪律要求,包括社会现行法律制度、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以社会理性唤起公众参与治理的个体理性自觉、引导公众规制自己的情感宣泄,降低因社会动员而产生情绪化参与行为冲击政治秩序的发生几率。

提升政府公信力

眾多参与者空间上的共同在场体现了某些人际信任的独特品质。具体的人际信任在信任之扩展本性的推动下可进一步发展为抽象的社会信任,如对社会角色、社会群体乃至社会组织机构的道德品质的信任。值得指出的是,在以上诸多信任中,对行政组织、机构和公务人员的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力,往往被归纳为政府公信力。强大的政府公信力意味着政府与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将借由信任活动达到良好的道德粘连。这种道德粘连是促成社会团结的潜在力量,也是社会治理活动的道德支点。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资源丰沛的国家,思想政治动员自然不会忽视政府公信力的作用。

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有助于社会治理的加速发展。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符号。它代表着公众相信政府组织机构的存在具有正当性;相信公务员或政府组织机构的介入将增进公共利益;相信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可以令自己满意;相信自己应该在社会治理中做出积极参与、配合的承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再谴责、诟病他人。这一系列的信任活动,饱含着公众对政府之希望、信心、期待和认可四种心理倾向。对于公众而言,信任政府可以使自己在集体背景下获得、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勇气和信念,从而减少和避免短期投机行为;对于政府而言,公众的信任意味着他们将在一定程度上从严厉的社会监督、严格的社会控制中解放出来,积累更多的社会柔性资本以自由安排自己的行为预期,在高效运转的社会环境中更好地履职尽责。

所以,思想政治动员不仅要彰显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机构的现实权威和影响力,更要追求公众对整个社会系统、社会秩序以及现行制度体系运行的稳定、持续的政治认同以及公众与社会共同体的情感联结。虽然政府公信力具有长期缓慢提升和短期加速丧失并存的特点,但思想政治动员总是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历史塑造和积极强化:

借助意识形态资源解读政府施政的合理性。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解读工具略有不同,或者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或者是毛泽东思想,或者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终可以为政府的施政目标、施政行为提供详实注脚。这些注脚不仅证实了政府组织机构的合理存在,还以马克思主义自传入中国以来之百年沧桑揭示了公信政府合法存在的连续性。

宣传政府的行政绩效管理。从信用消费的角度来看,政府公信力其实是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共同享有的一种道德形象。这种道德形象来源于政府组织以往的历史作为与当下现实表现间的相互印证。为了达到印证效果,思想政治动员必须重视行政效能的宣传。这种宣传,既可以回顾历史上真实存在于公务员身上的高尚职业道德和政府机构领导的光辉成就,也可以通过主动的形象展示、细致的行为作风展现表明当前政府组织机构的行政效率、效果、效益,以现任公职人员的率先垂范与积极作为表达政府战胜困难的决心,鼓励公众对政府的行政效能产生积极期待。

强调政府的责任担当。政府道德形象的深层根源是其稳定的道德品格。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突出政府在社会治理活动发生前对公众许下的承诺,并配合宣讲当前的发展形势。责任担当和承诺意味着政府的每一行为都会受到监督,玩忽职守将被惩罚。在社会治理中,严厉的监督惩罚措施一方面可以对政府行政绩效管理的初级可信性进行有效补充;另一方面可以间接促进公共服务质量与公众预期在事实层面上的结合。这种结合,在唤起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信心的同时,又将公众审视的深邃眼光引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现实能力,从而营造出政府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良性的动态平衡。与政府责任担当相匹配的形势宣讲,不仅可以营造信任的情境氛围,促进公众信任冲动的发展,还可以催化公众对政府信任行为的发生。

公众对政府施政目标的认同、对政府行政效能的期待以及对公共服务质量的接受和认可,都将激励其形成向上的乐观心态积极配合各项社会治理活动的开展。思想政治动员不断展现政府工作人员和机构组织以诚实无欺示人,以公平正义待人,将逐步积累公众的期待和信赖,而多次信任心理活动和信任行为的沉淀会形成习惯性信任。换言之,思想政治动员以主动的有意行为来推动公众信任的升级,从而使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获得稳定支持和发展助力。

综上所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动员”的概念外延不断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这种延伸不仅拉大了社会动员存续的时间跨度,扩大了社会动员的活动空间,而且深化了社会动员作为一种价值性存在的社会影响。在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动员以聚焦公共责任为目标,以扩大公众有效参与为途径,以政府公信力为助力剂。具体的动员过程可能因事因时打破以上应然逻辑排列,如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谋划京津冀经济圈以及社会公德建设等不同社会治理事项的动员中,聚焦公共责任、扩大公众有效参与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所受重视必然有程度上的差异。但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动员之所以发生效用,还与动员的多次反复密切相关。因此,其拓展功能的系统性不容忽视。总之,作为实现社会治理的一种基本方式,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动员有助于社会善治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部队管理系;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治理功能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02103)

【注释】

①[美]约翰·罗尔斯:《万民法》,张晓辉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42~143页。

②[德]底特·本巴赫尔:“责任的哲学基础”,《齐鲁学刊》,2005年第4期。

③[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64页。

责编/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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