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贵在有心人

2015-09-15 21:42黄学昌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5年8期
关键词:分院教官检察官

采访手记:时光荏苒,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已经走过了12个春秋,批准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也近10年了。一步步走来,欢声笑语不断,抒写了检察教育培训人对检察教育培训事业的热爱和自信;酸甜苦辣相伴,烙印了几任院长和同事们奋斗的身影和汗水。这一切,奠定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坚实的发展根基。今天,天津分院日新月异、巍然屹立渤海之滨。作为媒体人,我想还是用事实说话。为此,我专程走访了天津分院,采访了常杰院长,对他们的一些思路和做法总结如下。

常杰,法学博士,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天津分院院长,兼任天津市案例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曾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驻保税区检察室主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2001年公派美国纽黑文大学、中央康州大学作访问学者,2006年赴美国杜克大学学习国际贸易与法律。2013年任院长以来,做副主编或参编法学类专著、教材两部,在《人民检察》等核心或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3篇,连续两年获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课题。

黄学昌(以下简称黄):常院长好!有幸和您相识相知,回想起来,已经五个年头了。那时候,您任市院教育处处长,对检察教育培训事业颇为倾心,富有见地。如今,您在分院院长的岗位上,有哪些体会和感受?

常杰(以下简称常):曹建明检察长说过,检察教育培训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主要途径,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任分院院长的两年来,自己深刻感受到,检察教育培训是检察事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当前,也关系到我们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说在教育处处长的岗位上,自己更多地考虑教育培训的宏观工作部署,研究工作方向,制定工作标准。那么,现在的工作岗位,更需要我思考如何在教学科研上有所突破,有所建树,带领整个团队开发一流的精品课程,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培养一流的检察人才。

黄:天津分院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发展上的优势,请问您怎么看待这种优势,如何对本院进行定位的?

常:天津分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的最南端(原大港区),东临渤海湾,北距天津市区和天津市检察院约30公里,占地123亩,校舍总面积1.7万平方米。2006年开始,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当前,又与京津冀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叠加,成为天津乃至全国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处在这一得天独厚的大背景下,天津分院时刻有一种忧患意识、机遇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

近年来,天津分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天津市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市院党组“四、三、四、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学院在检察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和窗口示范效应,努力把天津分院建设成为满足检察教育培训需求、功能多样、品牌立院的教学科研基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创新基地。

黄:这个定位的要求很高啊,您和分院以怎样的思路来实现发展目标?

常:天津分院积极发挥在全市检察教育培训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确定“3+1”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材资料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水平”,多项工作取得了质的飞跃和新的突破,走在了全国前列。按照“正规化培训覆盖全员、专业化培训分级分类”的要求,2013年以来,天津分院平均每年在院举办培训22期2067人次,送教下基层750人次,受训人数达到了全市干警总人数的93%,一年内基本实现了检察教育培训的全员覆盖。

探索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体验式、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3年以来,经过在学院内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特别是赛前的封闭培训,共走出了全国十佳公诉人2人,全国侦监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人,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2人。学院专职教师连续四年获“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连续三年有论文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市院于世平检察长为天津分院2014年出版发行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写序并给予高度评价。学院领导及教务、教研部门共有从事教学科研的专职教师8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5人,研究生在读1人,本科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5%。两年来,天津分院共有10篇学术论文和1部参编的法学专著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和出版,开发法学理论、检察理论、检察实务类课程12门,参与送教下基层、专项业务、领导素能、岗位技能、任职资格培训,听课人数达1500人。

黄:来之前就有所耳闻,天津分院充分和基层院开展合作交流,特别是和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实现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请问常院长,您们是如何利用教学示范基地平台的?

常:2014年初,天津的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和大港区四个基层检察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批准成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加上今年3月,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天津市武清区建立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教学实践基地占到了全市基层院总数的31.3%。近年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领导下,天津分院加强了与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及武清区院的交流与指导,针对地域特色和专业特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执法办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河北区院探索“现场教学”,尝试办案与培训的无缝对接,以尚在办理的案件开展实训,办案与培训同步进行,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提升学员的实战能力;河西区院创新使用“小课堂式”、“多教官式”、“结对式”、“定制式”四种新型培训模式,积极搭建岗位技能练兵平台,并将岗位练兵与岗前培训相结合,提高了检察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河东区院注重实践与教学的资源共享,先后成立了12个社区检察室和驻企、驻行政执法单位检察室,充分掌握社情民意的第一手资料,用实践促培训,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大港区院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以青年检察官为主体的互动式精品课程培训,以实际案例为基础,进行角色扮演及实景演练,提高检察人员的岗位素能;武清区院依托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开展了有地域特色的教学科研活动。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院先后有2个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自成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以来,五个基层院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2部。公开发表并获奖的论文128篇,完成高检院及国家检察官学院课题12个。

黄:天津分院在教学方式上有一些独特的创新,很好地适应了成人教育的特点,想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常:天津分院坚持以培训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发挥教育培训的实质功效,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去年以来,借助基层院的实践优势和基层一线优势,在部分区、县院进行了一系列培训方式改革探索。

河北、河西区等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院针对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探索改革教育培训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河北区院推行“现场教学”,将真实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在课堂上交给学员,检察教官针对个案特点,按照法定程序和办案规则分步骤、分阶段进行教学与辅导,实现了办案与教学的无缝对接、良性互动,所办案件均顺利结案。

河西区院推行的“小课堂式”培训,是把办公室变成课堂,在业务培训中,指定一名熟悉本条线业务、具有一线工作经验和较高办案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的干警担任授课教师,在本科室授课,人员多者十余人,少的三、四人。在这一过程中辅以“多教官式”培训,其余业务骨干充当辅助教官,对学员进行随时指导,将问题及时解决在课堂。“结对式”培训是针对部分干警年龄较大,短时间内迅速掌握培训内容有困难等问题,专门指派年轻干警与其结成一组,随时了解其学习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讲解。“定制式”培训是针对驻看守所干警工作量大,集中培训时间少的情况,指派专人在其方便的时间随时提供相应培训的方式。四种培训方式的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2013年举办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中,河西区院短时间内顺利完成培训任务,业务部门一次通过率达到95%,培训经验被高检院转发,在全国产生较好反响。

黄:“检察官教检察官”是检察官培养的重要途径,但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还需要及时掌握一些前沿的理论,不断更新理念,请问常院长,您们是如何思考并解决这一问题的?

常:我们检察教育培训是一种成人教育培训,其核心是按照司法工作规律和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补强工作中的短板,提高岗位胜任能力,而不是普及基础知识。为此,我们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理念上实现了五个转变:(1)从以经验为中心向以问题为中心转变;(2)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员为主体转变;(3)从单向讲授式向互动式研讨式教学转变;(4)从教授教检察官向检察官教检察官转变;(5)从以知识为目的向以能力为目的转变。

为了推动五个转变,天津分院积极构建以检察教官为主体,以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一体两翼”的师资队伍格局,一支由8名专职教师、46名检察教官、15名外聘教师组成的分类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教师团队初步形成。

黄:教师队伍建设是培训效果的根基,虽然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到各分院都建立了强有力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但兼职教师由于工作原因,有时候会出现精力不够等问题,您和分院是怎样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培训效果的?

常:检察官教检察官应当成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的发展方向,按照这种模式,检察教官应该成为我们师资队伍的主体。在实践当中,不论是在教师总量中所占比例,还是授课的总课时数,检察教官在教育培训中都居于绝对领先的地位。对检察教官也就是兼职教师的管理上,我们遵循的三个原则。一是提高选聘的门槛,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在去年天津分院选聘的46名检察教官中,全国或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18名,其他28名是通过部门推荐、资格审查、试讲评审,层层选拔最终确定的人选。二是调动检察教官的积极性。一方面我们要取得检察教官所在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将其教学科研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一部分纳入考评范围,加以考核、评估。另一方面,检察教官都是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聘,大家都认识到,从检察官到检察教官,一字之差,其中的责任和角色发生了重大转变,因此,能够自觉地履职尽责,完成分配的任务。三是引入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察相结合,综合考量检察教官在课程开发,参与科研活动以及本职工作中的表现,促进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由于我们加强了管理,近年来,在我们的检察教官队伍中,3人成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评为全国10佳公诉人,2人荣获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另有多人分别荣获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贪侦查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黄:我还有所耳闻,天津分院在教材建设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请问常院长,您们在教材建设方面是怎么做的?

常:去年年底,天津分院出版了自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检察教育培训教材——《天津市检察业务培训专用教材(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专用)》,实现了教材资料建设零的突破。全书20万字,由政治思想篇、法学理论篇、检察实务篇、岗位技能篇四大板块,共18门课程组成。突出了检察特色和天津特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们计划今后每年出版一到两部专用教材,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覆盖主要检察业务门类,吸收前沿法学理论、检察实务和司法改革成果,有检察特色、实践特色、天津特色的检察业务培训教材体系。

黄:通过走访及您刚才的介绍,我为天津分院取得这样的成绩肃然起敬!请问常院长,您觉得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

常:先是人才,检察教育培训需要一定规模的专职教师团队。我们应该创设出人才引进、管理、使用、考评、奖惩的工作机制,对青年教师实行精英式培养,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足够的上升空间,充分的展示平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热爱这个职业。目前我们学院建设中面临的优秀人才招不进来,招进来留不住,晋升空间狭小的问题,妨碍了青年教师的成长。

其次是经费保障问题,改革教育培训方式、推行小班式、情景模拟式、互动式教学,聘请一流的专家学者授课,开展重大课题的攻关,探索国际交流,都需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目前,天津分院经费保障水平距离工作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定程度影响制约了教学科研工作乃至校园环境建设的正常发展。

黄:谢谢,特别感谢常院长!通过今天的交流,我受益匪浅,感受到天津分院早已绘制好了一幅检察教育培训的蓝图。请您谈一谈未来的规划。

常:《论语》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我对我所从事的这份工作充满感情,对我们的检察教育培训和天津分院的未来充满希望。应该说,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是每一个学院人的天职,也是学院建设的根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天津分院要立足本职,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后,我们要在高检院、天津市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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